A. 企業所得稅中的不征稅收入包括哪些
一、財政撥款
財政撥款就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調撥財政資金,除國務院以及國務院財政稅收主管單位另有規定之外。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什麼是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法律法規,並按照程序批准,在社會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的,可以向服務對象收取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而政府性基金就是指企業依照法律法規,替政府收取有專項作用的財政資金。具體規定如下:
(1)國務院或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國務院和各級人民政府及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企業按規定繳納這部分收入,可以計算在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反之,則不得計算在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企業在收取各種基金和收費,要計算在企業當年的收入總額中。
(3)企業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相關規定收取上繳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准許作為不征稅收入,在當年報稅的時候應納稅 所得額要從總額中減去;沒有上繳財政的部分,就不能在總額中扣除。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由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規定的專項專用且經過國務院審批的財政性資金。這部分資金主要是政府有關部門對企業進行的財政補貼補助以及貸款貼息,也有各種財政專項資金,增值稅退稅等,但是不包含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1)除了國家投資和資金在使用後要求要求歸還本金以外,企業得到的各種財政性資金,都要納入當年企業收入總額。國家投資就是國家以投資人的身份對企業進行投資,增加企業實收資本。
(2)對於企業得自國務院批准、國家財稅主管部門規定的專項專用的財政性資金,准許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扣除。
B. 國債利息收入是企業所得稅的征稅收入嗎我查資料都說不是的,但是題目
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這道題問的是不征稅收入。
C. 除了國債免徵利息所得稅,還有哪些免徵利息所得稅。
答:一、除了國債利息所得稅,還有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利息所得稅。
二、具體情況
根據《關於做好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工作的通知》
利息稅自2008年10月9日起暫免徵收。
利息稅實行分段計算征免,居民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稅率征稅。
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稅率征稅。
2008年10月9日起孳生的利息,實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D. 會計中國債利息收入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E. 企業投資收益要交企業所得稅么,有哪些種類交 哪些種類不交(貌似國債收益、基金收益都不交吧,股票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F. 關於「國債利息收入」在計算所得稅(個人和企業)時是否扣除的問題
1、國債利息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第二款規定,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現行稅收政策的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收入。
因此,
根據您的表述,200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里的一個多選題(第39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屬於不征稅收入的有,其中一個選項就是「國債利息收入」,正確答案沒有「國債利息收入」,是對的。應為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 規定: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因此,國債利息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不屬於不征稅收入。雖然形式上都不征稅,但在稅法解析上是有區別的。所以,200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里的一個多選題(第39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屬於不征稅收入應當不包括「國債利息收入」,因為,它屬於免稅收入,而不屬於不征稅收入。
G. 有哪些屬於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收入為法定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特定行業、項目免稅收入
1. 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特定項目免徵企業所得稅;
2.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3. 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4. 對一定范圍的軟體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免徵或定期免徵企業所得稅;
5. 在西部地區從事特定產業或項目的,免徵或定期免徵企業所得稅;
6. 在西藏自治區從事特定產業或項目的,免徵或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7. 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8. 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取得的特定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9. 對企業實施的將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的65%上繳給國家的HFC和PFC類CDM項目,以及將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的30%上繳給國家的N2O類CDM項目,其實施該類CDM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減排量轉讓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10.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資企業形成的累積未分配利潤,在2008年以後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免徵企業所得稅.
H. 個人所得稅中不包括什麼
法定免納個人所得稅: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5、保險賠款;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法定暫時減免個人所得稅: (1)獎金。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2)手續費。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 (3)轉讓房產所得。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並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延期離退休工薪所得。達到離、退休年齡 ,但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其在延長離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離、退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 (5)見義勇為獎免稅。對鄉鎮以上政府或縣以上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 見義勇為基金會 或者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6)福利和體育彩票獎金免稅。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彩票和體育彩票,一次 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4]127號、國稅發[1998]12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減稅的。五,如果你提的個人所得稅包括那些收入,答案如下:1、工資、薪金所得;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4、勞務報酬所得;5、稿酬所得;6、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8、財產租賃所得;9、財產轉讓所得;10、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