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理財收益如何繳納稅款
1、按照國家規定,目前市場上很多投資品種,哪些是不需要納稅的?能否舉例說明?
國債:我國稅法規定,國債收入免稅。綜合免稅因素,其收益率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受到眾多投資者青睞。
基金: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紅利、個人投資者購買基金獲得收益時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因為基金獲得的股息、紅利以及企業債的利息收入,已經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發時代扣代繳了20%的個人所得稅。
教育儲蓄:作為零存整取的形式出現,存款最高限額為2萬元。銀行理財產品:由於有關部門還沒有出台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因此,這類銀行理財產品暫時也是可以避稅的。
信託產品:暫無征稅規定。
保險:我國的稅法規定「保險賠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買賣股票:財政部規定從1994年起,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去年12月15日發布的《關於明確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口徑的通知》明確了股票轉讓所得的自行申報標准。
2、按照國家規定,目前市場上很多投資品種,哪些是需要納稅的?能否舉例說明?這些品種的稅收如何計算?
銀行存款:利息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由銀行代扣代繳。企業債券:利息所得,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應由兌付機構在兌付利息時適用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轉讓價差收入,應按「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股票分紅所得: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由公司在發放時,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50%適用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作為普通投資者,有哪些方式手段,可以合理避稅?可以舉例說明?
對於普通投資者,資產配置中低風險投資產品的選擇可以傾向於國家明文規定免稅的國債產品,或者暫無征稅規定的銀行理財產品及信託產品。
如:近期建行推出的2007年度第三期利得盈理財產品的年預期收益率為3.45%,期限一年。相比目前一年銀行普通存款利率為2.52%,扣除20% 所得稅後收益為2.016%,與理財產品相比還是有一定的差距。
至於基金,沒有起到避稅的目的,因為其自身得到股票分紅、債券利息時候已經繳稅,但是由於其風險分散的產品性質,決定了其較高的投資價值。
4、假設一位本地居民,今年工資總收入6萬元,房屋租金年收入3萬元,房屋買賣今年初賺了20萬元,股市炒新股賺取5萬元,股市炒股票賺取3萬元,購買指數基金賬面營收3萬元(沒有贖回),企業債券到期盈收5000元,摸彩票共計中了5000元,銀行存款扣除利息稅之後的年利息為2萬元(依然存在銀行),銀行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年底收益1萬元。
請問這個居民今年如何繳納個稅?又如何合理的避稅,可以降低繳稅金額?
工資總收入6萬:如該居民每月4000,年終獎12000.
月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費用扣除標准每月1600元,應納稅所得額2400,適用15%稅率,125速算扣除數,得到每月納稅=(4000-1600)×15%-125=235.
年終獎所得:先除以12,據此確定適用稅率,再以這個稅率計算納稅,12000/12=1000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5,得到每月納稅=12000×10%-25=1175.
綜上所述,年總納稅=235×12+1175=3995.
租金年收入3萬元,平均每月2500元:
個人出租房屋以1個月取得的收入為1次,按照財產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為收入減去費用扣除額後的余額,稅率為10%.費用扣除內容包括:納稅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教育費附加;租金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能夠提供有效、准確憑證,證明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可以從租賃收入中扣除。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當月取得的租金收入-繳納的各項稅金、教育費附加-每月最高800元的修繕費用-扣除費用。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10%.
營業稅=2500×3%×12=75×12=900
個人所得稅=(2500-75-800)×10%×12=1950
房屋買賣賺20萬:
個人轉讓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若該居民轉讓住房滿足計稅要求,則個人所得稅=20×20%=4萬。
炒新股、炒股票、銀行理財產品、買基金均不納稅。
企業債券盈利5000元:
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20%=1000元。
中彩票5000元:
體育彩票中獎所得,屬於「偶然所得」項目。根據規定,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必須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申報其與納稅相關的個人基礎信息。這里指的「年收入」包括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11個應稅所得項目,即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因此,無論是應納稅所得還是免稅所得,只要總所得超過12萬,都應該將所有11項所得依法申報。
實行申報機制之後,有許多納稅人就開始關注起了避稅問題,以下幾點可作為該居民避稅考慮:
1.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徵所得稅,可以將定期銀行存款轉換為國債或銀行理財產品來避稅以增加投資收益。
2.利用公積金:所得稅有關規定,每月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從稅前扣除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免稅比例確定為12%,即職工每月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就可以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公積金、補充公積金來免稅。
3.均衡地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通常採用超額累進稅率,這時,納稅人的應稅所得越多,其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可能也就越高,所以,在納稅人一定時期內收入總額既定的情況下,其分攤到各個納稅期內的收入應盡量均衡,最好不要大起大落,如實施季度獎、半年獎、過節費等薪金,會增迦納稅人納稅負擔。
4.充分利用稅法中費用扣除的規定,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減少納稅義務。例如,該居民個人出租住房的房屋修繕費可以作為房租收入的扣除項目,每月以每次 800元為限扣除,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5.受近年來政府打壓房地產的影響,個人住房轉讓納稅不可避免,因此盡量不要讓這房產的增值部分變現,如果需要資金,可以考慮選擇用財產作抵押進行信貸融資。
2. 公司理財收益要交稅嗎
保本型的理財產品就要交,不保本的好像不要交
3. 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收稅么
理財收益不收.2008年10月9日暫停徵收利息稅,目前是免稅的
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產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產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產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後產生的利息所得,暫停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活期存款在每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月20日結息一次,涉及到的2008年10月9日之前產生的利息所得,還要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4. 定期理財產品到期如何賬務處理,要不要交增值稅
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您公司向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收益,若屬於保本投資收益,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若屬於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徵收增值稅。
5. 理財產品收益要交稅嗎
理財產品收益並不直接扣稅,而是按照約定收益率全額給付客戶
收益由客戶根據自己收入情況,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6. 理財產品的利息收入需要交增值稅嗎
非保本類型的理財產品的利息收入不用繳納增值稅,具有保本收益類型的理財產品的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
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規定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
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五)條規定,金融服務。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6)定期理財收益率含稅擴展閱讀:
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
保證收益理財產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後就可以獲得協議上規定的收益,反之為非保證型。保本理財產品,屬於低風險理財。保證和浮動說明了銀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保本類理財在協議中會有銀行承諾,無論發生任何問題銀行保證客戶到期可以拿回全部本金。
非保證型又分為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銀行按照約定向客戶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並依據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客戶實際收益的理財產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非保證收益的理財產品的發行機構不承諾理財產品一定會取得正收益,有可能收益為零,不保本的產品甚至有可能收益為負。一般銀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的風險僅次於儲蓄風險,是追求穩定收益的穩健型客戶的最佳選擇。
7. 理財收益如何計算增值稅
銀行可以說是大家最信賴的金融平台了,存款放銀行,買國債找銀行……背靠央媽,就能保本保息,衣食無憂了。曾經的你可以這樣想想,但之後不行了!
從今年開始,我國的資產管理產品要全面進入征稅時代。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開始,資管產品管理人要對資管產品運營業務的收益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以後我們投資理財賺的錢,除了進自己口袋,還要分另一部分無條件上繳。想一想就有點不甘心呢!
是誰在要我們的錢?
資管產品管理人,簡單講就是管理我們資產的平台/人,能幫我們投資賺錢的平台/人,其中包括銀行、信託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資管產品,顧名思義就是能賺錢的產品,它包括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信託、財產權信託、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
而眾多的資管產品中,我們最常接觸到的就是銀行理財產品。在這里,銀行就相當於資管產品管理人,銀行理財產品就相當於資管產品。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向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收益,若屬於保本投資收益,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若屬於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徵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