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私募基金暴雷主要是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眾多,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存在操作不規范、挪用資金等亂象,脫離託管機構運行、投向難以監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情況下,一般需要要先刑後民,在刑事程序沒有結束前,投資者無法通過法院民事訴訟要求償還投資損失。在該種情況下,投資者可選擇以下路徑追回投資損失:
1、要求銷售方承擔責任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等。銷售機構在推介私募基金產品時未能根據私募基金的風險和投資人的實際狀況履行適當的告知說明義務,未能確保投資人在充分了解投資標的及其風險的基礎上自主決定。銷售機構存在具有重大過錯,銷售機構應對投資人受有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合同是投資人和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簽署協議,約定擔保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保本金額承擔的保本清償義務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合同。實踐中常見的形式還有擔保函、擔保書、承諾函。在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出具含有清償投資本息內容的書面文件的,投資人可向出具方要求承擔上述清償義務。
上述路徑可有效避開先刑後民的程序障礙,直接要求基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擔清償責任,從而快速實現投資損失追回,當然最終追回的資金以第三方的清償能力為限,一般的銷售機構如銀行和證券公司均不需考慮清償能力。
2. 投入私募基金後,到期後不返還本金,該如何維權
對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約定時間未支付的,協商解決不成,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履行支付
3. 私募基金到期無法贖回怎麼辦
這個可能要聯系基金公司了。。。看看是什麼原因無法贖回,有的是基金封閉期間無法贖回,一般會有固定的開放時間,開放時候才可以申購或者贖回。還有一種就是產品虧空了(這項現象極少)
4.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的情況是怎樣的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如果當事人有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形下簽訂的合同,基金公司有違約等行為等證據,協商不成,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5. 私募基金到期延期兌付怎麼辦
這不是正規的私募基金,這是以私募為名實施非法集資之實。你遭遇了非法集資,走集資參與人報案、登記、作證、參與刑事訴訟、等待參與分配之法律路徑。
6.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還要補簽合同怎麼辦
可以的,去年7月,國家證監會已經開始頒發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正規的私募基金的所有項目都需要國會審批才可以募集,因此受到嚴格監管,私募基金兌付出現問題,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7. 私募基金到期,遲遲不打錢,拖了一個月了,該怎麼辦
有合同什麼的嗎?私募基金的發起人還在不在,最好提前把相關資料都備齊了,先去找發起人然後聽他什麼意思,實在不行只能報案,讓經濟警察制裁他,首先保證他不能跑路,跑路了你就啥都別想了
8. 購買的天諾財富至誠10號管理私募基金到期為何不予兌付
通常來說,私募基金不兌付肯定是出現問題了。
首先,看下是否有不合規合法方面的問題,私募基金公司都有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也有備案。正常的私募基金產品,有備案,有託管機構、風控等,購買的時候合同裡面都有詳細說明的,可以仔細查看下合同的相關條款。
這里幫您去中基協查看了一下,基金管理人:天諾財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基金名稱:天諾財富致誠10號私募基金,託管人名稱: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作狀態:正在運作,基金最後更新時間是2018/02/26。
我在網上查看了下,目前天諾財富這家公司還是在正常運作的,如果著急的話建議可以去找當時購買的理財師或者公司的400統一服務熱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