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募基金跑路了怎麼辦
私募基金跑步的的話,只有報警並向銀監會投訴,等他們審查結束以後,看能不能退回一部分損失?
B. 如果基金公司倒閉了,那我買的基金怎麼辦
如果基金公司倒閉以後,我們買入的基金怎麼辦?一般對於基金產品是沒有多大影響的。
公募基金倒閉其實作為國內的公募基金來說,倒閉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萬一出現了非常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或者出現嚴重的虧損情況,公募基金出現了倒閉風險,那麼對於公募基金來說是可以按照約定來正常運行的,基金公司會接受相關的監管和證監會來接受。
如果有重組兼並的企業對於進公司的資產進行合法的並購的,基金產品也會納入到新的基金公司或者監管機構中。所以從風險等級來說,我們普通投資者買入基金首選選擇公募基金,這類基金的本身監管更加嚴格,其次對於有較高要求的私募基金投資人,需要做到的就是對於基金產品合法合規要考察,產品是否在證券業協會備案,所設立的私募基金是否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監管,只要是合法合規的私募基金,管理都會用心去管理,相信也能對合格投資人帶來合理的收益。如果遇到一些虛假的私募基金,真的有可能出現血本無歸的狀況,所以我們必要要在法律法規監管先的正規基金投資。
C. 開私募公司需要多少錢需要幾個人
"首先是注冊資本金。做證券類私募,注冊資本金最好是1000萬(如果少了很可能無法備案通過),股權類最好2000萬起,將來通過備案的概率高一點。
其次要進行管理人登記,所以實繳資本要求至少250萬。當然你可以通過過橋的方式湊足這筆錢,不過成本不菲。即使利率低達10%,半個月時間的利息也超過一萬元。然後開始公司注冊。刻章,開立銀行賬戶,做logo,開立社保公積金賬戶等,幾千元可以搞定。
此外,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至少2名高管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同時,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該資格。
今年8月出的監管新舉措規定了「3+3」私募投顧模式,再度重創屌絲基金經理。通俗地說,「3+3」就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至少有3名工作人員有不少於3年的可追溯業績,如果達不到標准,將不能藉助券商資管計劃或基金子公司發行通道產品。
這些只是列舉出來的一部分,想要知道的更多的話,就去盈虧同圓官網去系統學習吧。"
D. 私募基金公司怎麼開
私募基金公司開辦方法:
有注冊執業證券分析師資格。先注冊公司,在去當地證監局報備,取得證監會業務許可(基本人員條件好像是至少有多名注冊執業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咨詢執業證書人員)
一般都是在工商局以理財公司名義注冊的的,其中的經營項目有投資管理、財務顧問等。
理財公司的工商注冊要求
■隸屬經濟行業:咨詢服務業
■經濟類型:多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注冊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控股
■注冊資金:最低10萬元人民幣
■場所要求: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經營條件
會員制理財公司的特殊要求根據2005年12月13日證監會頒發的《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對從事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公司做了相應的規定,
主要內容如下:
■必須具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
■必須具備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資格。
■實收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每設立1家分支機構,應追加不低於250萬元的實收資本。
■應在開展業務15個工作日前向注冊地證監局、分支機構所在地證監局報備。
■只能在注冊地及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會員(超出此范圍的會員為「異地會員」),不得招收異地會員。
E. 私募基金公司倒閉後,投資人的錢怎麼處理
每隻基金都有託管銀行。因為證監會規定的,基金必須有第三方託管銀行管理基金的投資資金。基金公司倒閉只是影響基金公司的注冊資金,不會影響基金的投資基金。但是只有基金投資管理很差的基金公司才會可能倒閉,那樣基金的投資業績肯定很差,投資人會虧本的風險。
如果基金公司真的倒閉,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沒達到清盤的條件,證監會會協調其他基金公司並購或者接盤管理;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60個工作日達不到100人,或連續6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了,款項退回投資人的銀行帳戶。
F.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最少要多少錢
現在好像要求注冊資金2000萬起吧,目前還在清理,不容易注冊了
G. 我有一筆錢,想投私募基金,但沒有投資經驗,要怎麼才能操作好呢
交給像嘉豐瑞德這樣的專業機構,你只要每年交點管理費。
H.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的情況是怎樣的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如果當事人有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形下簽訂的合同,基金公司有違約等行為等證據,協商不成,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