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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私募基金的背後

發布時間:2021-11-16 21:44:49

1. 私募基金的背景

私募股權基金起源於美國。19世紀末20世紀初,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銀行家通過律師、會計師的介紹和安排,將資金投資風險較大的石油、鋼鐵、鐵路等新興產業,這類投資完全是由投資者個人決策,沒有專門的機構進行組織,這就是私募股權基金的雛形。
現代PE產業先後經歷了4個重要時期的發展。1946~1981年的初PE時期,一些小型的私人資產投資以及小型企業對私募的接觸使PE得到起步。1982~1993年的第一次經濟蕭條和繁榮的循環使PE發展到第二個時期,這一時期的特點是出現了一股大量以垃圾債券為資金杠桿的收購浪潮,並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幾乎崩潰的杠桿收購產業環境下仍瘋狂購買著名的美國食品煙草公司雷諾納貝斯克(RJR Nabisco)中達到高潮。PE在第二次經濟循環(1992~2002年)中得到洗滌並經歷了其第三個時期的進化。這一時期的初期也就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逐漸浮現出一系列金融和經濟現象,比如儲蓄和貸款危機,內幕交易丑聞以及房地產業危機。這一時期出現了更多制度化的私募股權投資企業,並在1999~2000年的互聯網泡沫時期達到了發展的高潮。2003~2007年成為PE發展的第四個重要時期,全球經濟由之前的互聯網泡沫逐步走弱,杠桿收購也達到了空前的規模,從而使私募企業的制度化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從2007年美國黑石集團(Blackstone Group)的IPO中我們可以得到充分的印證。
國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經過50多年的發展,成為僅次於銀行貸款和IPO的重要融資手段。國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規模龐大,投資領域廣闊,資金來源廣泛,參與機構多樣。西方國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占其GDP份額已達到4%~5%。迄今為止,全球已有數千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黑石、KKR、凱雷、貝恩、阿波羅、德州太平洋、高盛、美林等機構是其中的佼佼者。
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的發展
與美國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類似,我國對私募股權投資的探索和發展也是從風險投資開始的,風險投資在我國的嘗試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1985年中共中央發布的《關於科學技術改革的決定》中提到了支持創業風險投資的問題,隨後由國家科委和財政部等部門籌建了我國第一個風險投資機構——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中創公司)。20世紀90年代之後,大量的海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始進入我國,從此在中國這個新興經濟體中掀起了私募股權投資的熱浪。
第一次投資浪潮出現在1992年改革開放後。這一階段的投資對象主要以國有企業為主,海外投資基金大多與中國各部委合作,如北方工業與嘉陵合作。但由於體制沒有理順,行政干預較為嚴重,投資機構很難找到好項目,而且當時很少有海外上市,又不能在國內全流通退出,私募股權投資後找不到出路,這導致投資基金第一次進入中國時以失敗告終,這些基金大多在1997年之前撤出或解散。
1999年《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的出台,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作出了制度上的安排,極大鼓舞了發展私募股權投資的熱情,掀起了第二次短暫的投資風潮。國內相繼成立了一大批由政府主導的風險投資機構,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深圳市政府設立的)深圳創新投資集團公司和中科院牽頭成立的上海聯創、中科招商。2000年年初出台的《關於建立我國風險投資機制的若干意見》,是我國第一個有關風險投資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文件,為風險投資機制建立了相關的原則。同時,我國政府也積極籌備在深圳開設創業板,一系列政策措施極大推動了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但當時由於還沒有建立中小企業板,基金退出渠道仍不夠暢通,一大批投資企業無法收回投資而倒閉。
前兩次的私募股權投資熱潮由於退出渠道的不順暢而失敗,但這種情況在2004年出現了轉機。2004年,我國資本市場出現了有利於私募股權投資發展的制度創新——深圳中小企業板正式啟動,這為私募股權投資在國內資本市場提供了IPO的退出方式。所以2004年以後出現了第三次投資浪潮,私募股權投資成功的案例開始出現。2004年6月,美國著名的新橋資本以12.53億元人民幣從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購深圳發展銀行17.89%的控股股權,這也是國際並購基金在中國的第一起重大案例,同時也誕生了第一家有國際資本控股的中國商業銀行。由此發端,很多相似的PE案例接踵而來,PE投資市場漸趨活躍,從發展規模和數量來看,本輪發展規模和數量都超過了以前任何時期。
進入新世紀後,一枝獨秀的中國經濟,日益吸引留學海外的中國學子回國創業發展。一個高科技項目,一個創業小團隊,一筆不大的啟動資金。這是絕大多數海歸剛開始創業時的情形。不要說網路、搜狐這樣的網路公司,就是UT斯達康這樣的通訊公司,創業伊始,也不過是三兩個人,七八桿槍。只是因為不斷得到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種表現形式)的融資,這些公司才最終從一大批同類中脫穎而出。
海外學人創業投資事業經歷了近十年的發展,規模日益壯大。目前,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共40多家,總市值300多億美元;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中,高管大多有海外留學背景;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正推動新技術及傳統產業發展,創造了企業在中國發展、在海外融資的新模式。
近年,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已突破了互聯網和高科技公司的范圍。有來自多行業、多領域的公司登陸納斯達克,對此,納斯達克中國首席代表徐光勛指出,「這些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它們帶來的中國概念也被國際市場所接受。這對中國企業而言,無疑是好事。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中,高級管理層大多擁有海外留學背景。」
以北京中關村(000931行情,股吧)科技園區為例,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來自中關村科技園區的中國企業中,海歸企業為數不少。這些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海歸企業,正在由推動國內新經濟、新技術、互聯網等諸多領域的發展,擴展到推動中國傳統產業的發展 。
以網路、新浪、搜狐、攜程、如家等為代表的一批留學人員回國創業企業給國內帶回了大批風險投資,這種全新的融資方式,極大地催化了中小企業的成長。同時,國內幾乎所有國際風險投資公司的掌門人大都是清一色的海歸,IDG資深合夥人熊曉鴿、鼎暉國際創投基金董事長吳尚志、賽富亞洲投資基金首席合夥人閻焱、紅杉基金中國合夥人沈南鵬、金沙江創業投資董事總經理丁健、美國中經合集團董事總經理張穎、北極光創投基金創始合夥人鄧鋒、北斗星投資基金董事總經理吳立峰、啟明創投創始人及董事總經理鄺子平、德克薩斯太平洋集團合夥人王兟等10多位掌管各類風險投資基金的海歸人士。大部分風險投資都是通過海歸或海歸工作的外企帶進國內的。這些投資促進了國內對創業的熱情,促進了一大批海歸企業和國內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時也帶動了國內創業投資行業的進步。
總體來看,私募股權投資在中國發展迅速,新募集基金數、募集資金額和投資案例與金額等代表著投資發展的基本數據將會長時間保持增長狀態,這是新興市場的經濟發展和中國企業數量多、發展快所帶來的投資機遇。

2. 佳信資本的私募基金現在在整治嗎

作為投資者,你必須要知道的:

今日中國基金業協會公布第五批共17家失聯(異常)私募機構名單。從分布上來看,北京、上海等私募機構扎堆的地方為失聯多發地。這次失聯名單中有8家私募注冊地在北京,有3家注冊地為上海,另外6家分散於山東、四川、深圳、黑龍江和遼寧等地。

公告中有「失聯(異常)」行為的私募機構名單如下:
1.山東瑞源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2.四川歐陽福資產管理拍賣有限公司
3.中乾財富(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4.北京瑞達利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5.黑龍江中舜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銀基財富(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山東中東華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8.遼寧安瑞錦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9.上海毓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中和億澤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華萊財富國際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2.上海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證券投資基金
13.北京中農立信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14.中聯盟財富(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5.深圳金賽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權 有產品
16.北京恆銀中嘉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資基金 有產品
17.上海喆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除了」遠近聞名「的澤熙系引人關注以外。上海喆麟股權投資則是因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不久前收到新規後首張違規罰單的私募。深陷兌付危機的深圳金賽銀基金也進入失聯名單。 這17家私募從注冊名稱來看五花八門,根據基金業協會網站公示信息統計,它們中絕大部分管理基金類型為股權投資基金,且沒有登記備案過任何私募基金產品。 公示黑名單僅是監管鏈條中的一環,對違法違規機構進行撤銷或注銷管理人登記等行動也正在展開。

基金業協會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3月底,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901家。對比2月底25979家的公示數據,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出現負增長。許多行業人士將其解讀為:」清理整頓初見成效「。

整頓的背後:私募基金亂象叢生(這幾點你一定要小心)

從我國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和自律管理兩年實踐來看,私募基金募集環節缺乏可操作性的業務規范和執業標准,越來越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瓶頸和痛點。

不誇張地說,違規募集已成為私募基金亂象之源。權威統計顯示,截至2016年2月,中國基金業協會共辦結236件(次)涉嫌違規的私募案件,案件涉及的主要違法違規類型表現為公開宣傳、虛假宣傳、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其中多數發生在募集環節。

募集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有四類

第一類是公開宣傳或者變相公開宣傳。

在協會辦理自律案件、投訴舉報以及與行政對接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一些機構公開或者變相公開宣傳私募基金產品,主要表現為通過公司網站、微信公眾號、工作人員撥打電話等方式公開宣傳推介私募基金產品。

第二類是私募基金宣傳推介過程中的虛假宣傳。

其中包括私募基金募集機構向投資者混淆管理人角色、虛假宣傳重要信息和以保本保收益引誘投資者。「不少私募基金投資者雖滿足合格投資者的財務要求,但缺乏法律與投資知識,不能分辨出募集相關人員的虛假宣傳與引誘。」一旦基金產品出現投資失敗、兌付危機等風險,由於募集人員的推介表述與基金合同內容不一致、證據不足等原因,這類投資者的權益訴求難以得到保障。

第三類是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個別募集機構「只募錢不看人」,向不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銷售私募基金,甚至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給投資者造成其無法承受的後果

第四類是部分從業人員非法售賣「飛單」。

在私募基金募集相關環節中,存在一些從業人員未經正式授權即從事募集活動的現象,該類私募基金的風險一旦暴露,投資者維權將遭受重重阻礙。更為嚴重的後果是,私募行業缺乏規范指導使得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假借私募的名義行非法集資之實。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個人權益,同時也給整個行業帶來負面影響,破壞私募行業成長的根基。權責不清+監管缺失私募基金所暴露的其實是兩個重要的問題,其一是募、管權責不清,其二是監管缺失。

「募管權責不清」存在巨大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管理人風格手法多樣。投資者需要挑選適合自己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而私募基金管理人也需要選擇與產品風險相匹配的合格投資者。然而,一些募集機構,在銷售費用的利誘下,利用信息不對稱向投資者推銷產品,卻在基金出現投資風險後以非基金合同當事人為由,不承擔募集和信息披露責任,讓投資者承擔最終風險。當前公募基金的銷售機構須在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而對私募基金的銷售資質尚無明文規定。

現實中,私募基金募集主要通過管理人或第三方機構以產品銷售的形式完成,在相關規則、罰則缺失的監管環境下,募集機構違規成本較低,導致本應由管理人承擔的受託責任、投資者適當性審查等責任通過不同形式實現轉移、混淆。

不僅如此,募集機構應承擔的責任同樣得不到界定和履行,導致無法對其違規募集行為進行有效的防範。在違背甚至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發生後,更缺乏有效的追償和救助機制。

在各類募集亂象橫生的當下,《募集行為辦法》的頒布可謂恰逢其時,它通過七章共計四十四條的具體辦法,以期規范私募基金行為。

《辦法》明確了私募基金兩類募集機構主體

即已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在中國證監會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基金銷售機構受託募集私募基金。私募』牌照』監管時代正式來臨對沖基金人才協會秘書長郭濤認為,「這是一個里程碑。現在私募行業的主要管理辦法都已到位,私募』牌照』監管時代正式來臨。」毫無疑問,私募募集環節的行業標准正式形成,最終導致私募基金的門檻不斷提高,行業優勝劣汰在即。

特定對象+合格投資者

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是眾多問題爆發的核心原因。新規將募集行為按照時間順序分為八個步驟,在簽署基金合同之前,需要先經過公開宣傳機構品牌、確定特定對象、進行投資者適當性匹配四步。換言之,將普通受眾轉化為基金的投資人,需要經過一個從非特定對象向特定對象的轉化過程。

在不同階段,基金公司在宣傳時能做的事情范圍也不同。第一步,面對不特定對象,私募機構只能宣傳私募管理人品牌、投資策略、管理團隊等信息,不可以宣傳私募基金產品,也不能宣傳業績;第二步,在確定位特定對象之後,可以向其推介具體私募產品信息,但是依然不能夠公開宣傳;第三步,向合格投資者宣傳時,募集機構要對合格投資者身份進行審慎審查。

最核心的還是應該放在合格投資人制度,合格投資者意味著有一定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

是否應禁止所有「拆分」轉讓?

《辦法》第九條規定,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為規避合格投資者標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為投資標的的金融產品;不得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准;募集機構應當確保投資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轉讓的條件。

根據規定,所有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的行為均為非法,私募基金分拆銷售被明令禁止。但含合夥型基金的合夥份額、公司型基金的股東權益等在內的基金份額轉讓是否也應該被全面禁止,卻也引起了業界的討論。 「嚴格講,基金份額的轉,很難界定』拆分』、』大拆小』的標准。譬如投資人持有合夥型基金1億元的份額,對外轉讓5000萬,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履行合夥人變更、合夥份額轉讓程序即可。」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乃進表示,這其中存在「拆」和「大變小」的行為,但本質上屬於私募基金份額向合格投資者轉讓。 但相關人士認為,轉讓基金份額佔比非常小,加之私募可以定期贖回。即使全面禁止,也應該是利大於弊。

差異化冷靜期+回訪確認制度

《辦法》還在私募基金領域首次引入了「冷靜期」的概念,並對不同類型的私募基金採取了差異化管理。

小貼士:何為冷靜期

基金合同應當約定給投資者設置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募集機構在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對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由非銷售人員以錄音電話、電郵、信函等方式回訪八項內容,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關於冷靜期的約定可以參照前款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要求,也可以自行約定。投資者在募集機構回訪確認成功前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回訪確認制度並不是強制規定。基金業協會表示這項制度尚處在探索之中,但鼓勵募集機構和投資人設置該項制度和條款。目前已有越來越來的機構開始採用該項制度,且操作過程不斷趨向嚴格。 由於包括律師費用、工作人員、辦公場地在內的運營成本在不斷增加,預計今年合法的私募基金數量將會減少一半以上,同時私募創業的門檻和成本都在提高,小私募被洗牌出局是必然結果。

「 不忘初心, 方得始終 」

我國的私募基金不設行政審批,實行登記備案制,這意味著作為自律組織的中國基金業協會擔負著重大的事中、事後監管職責。「不忘初心,方得始終。"私募"是私募基金行業的制度基石和魅力所在。誰可以"私募"、向誰"私募"、如何"私募",是行業賴以存在發展的起點。」

值得指出的是,根據今年2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協會日前對中金賽富、中金信安和中投金匯等3家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作出撤銷管理人登記的紀律處分,對有關責任人員公開譴責,加入黑名單。 建立健全「私募」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行為標准和要求,不但對每一個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持牌銷售機構開展合規募集、堅守行業行為底線、擺脫「非法集資」魔咒至關重要,更是對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制度的切實保障和核心支撐,同樣也是行業自律的標尺和准繩。

3. 私募基金的深圳模式上海模式是怎麼回事

「京滬模式」以上海國投、華寶信託以及北國投為代表,信託公司和私募管理機構合作發行信託產品,信託購買者分一般受益人和優先受益人兩類,兩者投入資金比通常是1:2。優先受益人是普通公眾投資者,通常只能獲得相對固定的較低收益,年收益率往往在10%以內,其享受的好處是最低限度可以保本。一般收益人通常是私募管理機構,在賺錢時可以獲得整隻基金的收益,但是在虧損時要用自己的本金賠付。此類信託私募基金設定止損線,保證基金累計凈值在優先受益人投資額以上。「深圳模式」以深國投和平安信託為代表,信託產品受益人只有一種類型,投資者直接分享投資收益,但是沒有保底承諾。私募機構的身份是作為此信託產品的投資顧問公司,通常對投資收益按一定比例分成。「深圳模式」並沒有強制性規定私募管理機構的認購比例,但私募機構通常會認購上百萬元乃至上千萬元。由於「深圳模式」中,私募機構根據投資收益分成,更接近國際管理,更被廣大私募機構認可。

4. 大家好,請問有誰了解深圳市私募基金協會呢,行業地位怎麼樣呢,謝謝!

私募行業的自律組織,會長是深創投的董事長。會員較多,全國都有,主要以深圳為主。會員包括陽光私募、PE、VC,行業內較大的私募都有加入。每年會定期舉辦大型私募論壇。關於深圳政府的相關政策也會傳遞,對行業互相交流挺有幫助的。

5. 請問深圳有什麼私募基金公司

大概有上四五十家的陽光私募,其它的就更多了
目前全國了二百多家陽光私募,這個可以在私募排排網上可以查到。

6. 深圳有家叫信和資本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據說公司不大項目不錯,有人買過嗎信和具體怎麼樣

謹慎!
謹慎!
謹慎!

7. 為什麼深圳這邊私募比較多中國的金融主要是分布在哪些地方呢深圳有什麼優勢

經濟發達的地方私募都比較多
深圳的一個優勢是離香港比較近,而且還是經濟特區,在稅收上面有些優惠。

中國的金融主要是在上海,又叫做東方的華爾街(差了不知道幾條街)。
政府准備在未來把上海打造成亞洲金融中心。

還有一個是香港, 這個有點特別,它主要是國際資本的集中地。
在中國是金融最發達的。深圳相比兩個地方都沒有什麼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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