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回購?
回購一般都是管理層或者股東回購,不存在所謂投資者回購。
B.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中「股權轉讓」和「股份回購」有區別嗎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股權回購是公司原股東A將股份轉讓給第三人B,然後一定時期後B再將股份轉讓給A,A必須是之前轉讓給B的那個人。
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目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陽光私募股權基金等等。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量仍在迅速增加。
普通基金是為中產階級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為機構和富人投資。第二,望文生義,一個是公募,一個是私募。第三,前者投資上市後公司,後者投資上市前公司,所以利潤大很多。第四是前者投資報酬率論百分比,後者投資報酬率論倍。第五是後者熊市、牛市都能做。所以後者遠遠是勝於前者。公募股權投資相對於「公眾股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未上市的公司股權,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資公司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證券基金主要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向投資者籌集資金進行管理並投資於證券市場(多為公共二級市場)的基金,主要區別於共同基金(mutualfund)等公募基金。私募證券基金的投資產品,是以二級市場債權等流動性遠高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有價證券為投資對象。在美國,私募股權市場出現於1945年,參與其中的各家基金錶現始終超過美國私募證券投資市場的參與者。
C. 什麼是私募股權基金的並購退出方式
私募股權投資(PE)是指以非公開的方式向少數特定的機構投資者或者自然人投資者募集資金,主要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性投資,最終通過使被投資公司上市、股權轉讓、清算等方式退出,從而獲得投資收益的一類投資基金。
私募股權投資項目包括籌資、投資、管理和退出四大環節,其中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是基金運作中最基礎、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成功的退出保證了私募基金投資高收益的取得和資金的高效循環。實踐中,私募股權基金退出所投資的公司,常採取以下幾種模式:
1、IPO退出
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簡稱IPO)是指在被投資企業經營達到一定規模時,向非特定社會公眾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企業上市獲得了可在資本市場上融資的途徑。通常而言,IPO是投資機構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對於投資機構而言,IPO可以將私募股權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業股份轉變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
IPO在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渠道中具有很大的優勢:
第一,在實踐中IPO是所有退出方式中收益較高的。
第二,對於股權投資機構來說,IPO有助於提高股權投資機構的知名度、市場聲譽與社會形象。
第三,企業上市通過直接融資平台進行融資,不會影響企業的管理和運營,有助於保持企業的獨立性和管理的連續性。
第四,上市可以為企業長期發展籌集資金保持持續的融資渠道。
第五,IPO上市前,公司會進行准備和宣傳,有助於提升市場對企業的投資熱情和關注度,為企業繼續發展創造條件。
2、股權轉讓退出
股權轉讓是除IPO外投資機構實現退出的另一個重要方式。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轉讓等。並購(M&A)和股份回購(Buy-back)也屬於股權轉讓。另外,如果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存續期屆滿,或出於某種原因必須使收益變現,股權投資機構可以將所持股份轉讓給另一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從而實現退出。
3、並購(M&A)退出
兼並收購上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時機成熟時,將目標企業的股權轉讓給第三方,以確保所投資資金順利的撤出。作為私募股權投資最終資本退出的一個重要方式,實際上就是私募股權基金和目標公司管理層認為企業的價值已達到目的預期,把企業作為一種產品推介,將其出售給其他PE或者另一家公司。
在我國,股票市場尚不成熟,投機性炒作行為大量存在,企業公開上市後的股票價格可能遠遠高於其所代表的資產凈值。因此,並購只是在股票市場低迷或者IPO退出受阻時的次位選擇,PE更願意選擇公開上市的方式退出,以實現較高的資本增值。而在美國、英國等資本市場成熟的國家,股票二級交易市場的價格也較為公允,通過IPO方式退出並不一定能獲得比並購退出更多的資本溢價。因此,在這些國家,並購已成為一種主要退出方式,能夠有效縮短退出時間,減少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
根據投中集團數據顯示,我國並購退出的回報率近幾年一致維持在5倍以下,與IPO高達10倍以上的退出回報相比較低。但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成熟,未來並購退出渠道的逐步完善,國內PE的並購退出也將成為主流。
並購退出的優勢有以下幾點:
1、並購退出更高效、更靈活。相比較IPO漫長的排隊上市苦等窗口期、嚴格的財務審查、業績的持續增長壓力,並購退出程序更為簡單,不確定因素小。並購退出在企業的任何發展階段都能實現,對企業自身的類型、市場規模、資產規模等都沒有規定約束,雙方在經過協商談判達成一致意見以後即可執行並購,迅速實現資本循環,有利於提高基金公司的資本運作效率,減少投資風險。
2、並購退出只要在並購交易完成後,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價格及退出回報較為明確。而IPO退出則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即使到了解禁期也要考慮到被投公司上市後的股價波動,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夠實現全部退出,屆時上市公司股價也不得而知,增加了退出回報的不確定性。
3、並購退出可緩解PE的流動性壓力。對於PE機構來講,相對於單個項目的超高回報,整隻基金盡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因為基金的眾多投資組合中,某一個項目的延期退出將影響整隻基金的收益率,如若沒有達成當時與投資者間的協議承諾,後續基金募集等將受到重大影響。
通過並購方式退出的弊端主要表現在:
1、潛在的實力買家數量有限。並購資金量較大,市場上潛在的購買者數量有限,目標企業不容易找到合適的並購者,或者出價可能不具有吸引力。
2、收益率較IPO低。由於市場的變化甚至是信息的不對稱,為了能迅速退出可能導致企業價格被低估。
3、企業管理層可能對並購持反對意見。並購成功後,企業的產權或者控制權可能會發生轉移,原先的管理層需要讓渡一部分權利與利益。從自身利益考慮可能會出現抵制並購的情況,使原先簡單的過程復雜化。
4、股權回購(Buy-back)退出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和股東回購。股權回購是指創業企業或創業企業的管理層通過現金、票據等有價證券向股權投資機構回購企業股份,從而使股權投資機構實現退出的行為。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資產規模、產品銷路、財務狀況都較好,但未達到公開上市要求,管理層對企業未來的潛力看好,考慮到並購可能帶來的喪失企業獨立性問題,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管理層回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持有的股權而使其實現退出。在實踐中,一般早在投資機構簽訂投資協議時,就約定了關於股權回購的有關條款,回購價格在合同中已經規定好了計算方法。同時,如果股權投資企業認為所投資企業效益欠佳,沒有達到預期的收益,也可以根據協議要求管理層回購,實現退出。
回購具有的優勢是由於企業的投資機構相互熟悉,信息較為對稱,在談判過程中可以節約大量的時間、經濟成本,而出售的價格一般也較公平合理,私募股權機構也可以很快的退出。
5、破產清算退出
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投資項目並不能達到預期收益,或投資機構認為企業失去了發展的可能性或成長速度過慢、回報過低,甚至可能投資項目失敗、面臨破產。在這種情況下,破產清算成為股權項目基金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破產清算可以減少繼續經營帶來的風險和損失,及時止損,保證收回現有的資本余額,以便盡快發掘新的市場機會。破產清算是股權投資機構投資失敗後採取的最後的策略,通過破產清算退出,股權投資機構要承擔經濟損失和聲譽傷害。
6、借殼上市退出
所謂借殼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機構可利用自身資源幫助被投資公司尋找合適的「殼」,使其上市後在二級市場套現退出。相對正在排隊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殼的平均時間大大減少。但是借殼也容易產生一些負面問題,諸如:滋生內幕交易、高價殼資源擾亂估值基礎、削弱現有的退市制度等。國家監管政策的日趨完善和殼資源價格的日益飆升也導致借殼上市日漸困難。
D. 私募基金怎樣通過IPO方式退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投資的企業經營達到理想狀態時進行。當被投資的企業公開上市後,私募基金再逐漸減持該公司股份,並將股權資本轉化為現金形態。
IPO 可以使投資者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轉變為可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實現資本的盈利性和流動性。根據Bygraveand和Timmons的研究發現,IPO 退出方式可以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獲得最大幅度的收益。
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對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項目選擇、投資合作和項目退出的整體運作過程。每個投資機構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和特點,其運作通常低調而且神秘。
從某種程度上看,私募股權投資的不同運作模式直接影響了投資的回報水平,是屬於不能外泄的獨占機密。雖然我們可能無法知道各個投資機構在具體的投資運作中的許多細節,但通常私募股權投資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
E. 請問私募股權基金能不能中途退出基金答應能中途退出是否合法,投資人能否享受法律保護。
這個法律不做硬規定,由基金章程決定,按章程執行。大多數私募基金都設立有限制期的,限制期內不能退出,投資人參與私募即表示認同規定。
F. 私募收購基金糾紛怎麼處理最好
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回購和對賭是緊密相關的,如果沒有滿足對賭目標,利潤率沒有達到要求,投資人除了要求現金補償外,還要求股權的補償。股權的補償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要求原股東直接無償或者以免費或者象徵性的價格對投資人轉股。另外一種是直接要求公司和股東把投資人的股權全部回購,回購往往都是在原價的基礎上加一個比較高的利潤率。你可以咨詢一下國內這方面比較專業的律師,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深圳的的蘇理洪律師,免得走彎路。
G. 私募股權基金的股權回購合同能保證本金和最低預期收益嗎
一、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區別
國際上根據投資方式或操作風格,一般可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風險投資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投資於創立初期的企業或者高科技企業;二是增長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狹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資處於擴充階段企業的未上市股權,一般不以控股為目標;三是收購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資於成熟企業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權,意在獲得成熟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以整合企業資源,提升價值空間。
中國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首先是在境內設立、募集的人民幣基金。從近年以來的立法立規進程看,中國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已經明顯地呈現出兩條道路:一條路徑,因2007年8月底新版《合夥企業法》放行有限合夥制而打開,有限合夥企業正是國際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慣用的組織方式,這為期待市場化運作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帶來了曙光。另一條路徑,由政府主導的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層層管制框架所界定,明顯的特徵是政府主導、政策與稅收優惠以及政府更密集的行政之手撫摸,正是所謂的「產業投資基金」。
二、組織管理模式
從國際來看,傳統理論上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採取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包括公司型和契約型,新型的組織形式主要為有限合夥制。在美國等私募股權基金發展較長時間的國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多按照有限合夥制進行組織模式的建立。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以上幾種組織模式並不是界限分明的,也由於各國的眾多法律規定並不一致,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和組織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樣,在眾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時存在。
1、公司制
公司制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形式,對於股權投資基金組織空間而言主要是有限責任制。投資者作為股東直接參與投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外部人,實踐中通常是股東大會選出董事、監事,再由董事、監事投票委託專門的投資管理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這種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託專門的銷售公司來進行。由於法律創造的限制,一般股東數目不多,但出資額都比較大。
2、契約制
契約制的私募股權基金,也稱信託模式,是按照各國有關信託關系的法規設立的。信託制PE是一種基於信託關系而設立的集合投資制度,投資者、受託人和管理人三方基於信託關系而設立的集合投資騰飛基金。一些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機構下設的直接迅速投資部所擁有並管理的基金,如摩根士丹利亞洲、高盛亞洲、花旗資本等多屬於此種類型。
3、有限合夥制
基金的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人參與投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PE組織的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通常是基金管理者,有時也僱傭外部人管理基金。在實務中,通常管理人與普通合夥人兩者合一。有限合夥通常有固定的存續期間(通常為十年),到期後,除全體投資者一致同意延長期限外,合夥企業必須清算,並將獲利分配給投資人。有限合夥人在將資金交給普通合夥人後,除了在合同上所訂立的條件外,完全無法干涉普通合夥人的行為,普通合夥人享有充分的管理權。
H.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的情況是怎樣的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如果當事人有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形下簽訂的合同,基金公司有違約等行為等證據,協商不成,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I. 如何對私募股權基金進行盡職調查
私募股權基金投融資活動過程,通常是先募集資金設立基金,篩選目標企業尋找投資機會,再有目標企業制定融資商業計劃書,詳細列出所需資金和投入時間以及盈利預測、銷售和銷售增長預測等私募股權基金關注的內容,然後私募股權基金方根據這份融資商業計劃書對目標企業進行盡職調查來決定是否投資,並就投資的價格和條款進行充分的談判,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就會簽署有關投融資等法律文件以進入目標企業,同時為目標企業提供增值服務,促進企業發展增加企業價值,最後以IPO、新三板掛牌等方式退出項目企業。
一、資金募集和基金設立
私募股權基金不同於證券投資基金,其通常採用出資承諾方式,也就是說,基金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首先將根據投資計劃結合各種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模式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基金組織形式,再按照基金組織形式的要求募集資本——基金。一般並不一定要求所有基金份額出資者投入預定的資本額,而僅僅只需獲得由基金份額出資者給予投資數額的承諾,當基金管理人發現合適的投資機會時,提前一定時間通知所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出資者進行出資注資即可。這種資金承諾方式,在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中尤為明顯。在實際的資金募集活動中,募集時間一般會設有一定的籌集期限,當期限屆滿時,就會宣布基金份額認購截止,認購截止日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有多個。
二、項目篩選
首先,分析擬投資項目的企業管理人或實際控制人的素質和能力,並評估目標企業的管理水平。所有私募股權基金都非常重視對目標企業管理團隊的考評,私募股權基金需要從各個不同角度對目標企業的管理人和管理團隊或實際控制人進行考察,包括技術能力、市場開拓能力、融資能力、綜合管理能力等。對於投資於快速成長期的企業,企業的銷售和市場所佔份額是至關重要的,因此,在企業增長期階段,私募股權基金更願意投資於那些由銷售型的企業管理人或實際控制人所掌控的企業。
其次,分析產品市場的構成。
最後,私募股權基金需要考察目標企業所生產的產品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含量或者技術含量,包括判斷目標中所使用的技術是否國內外首創、是否具有先進性,其後備技術力量如何、技術產業化的可能性和市場前景如何等內容。
三、盡職調查或專業評估
對於經過篩選階段的備選項目,私募股權基金在與企業管理者或者實際控制人達成初步投資意向後,還需對該企業進行更為深入、復雜且耗時的盡職調查和專業評估,調查和評估結果將會影響私募股權基金是否投資、如何投資以及投資多少的決定,此過程一般由私募股權基金自己組建的專業團隊或者外聘的專業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和評估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管理調查、法律盡職調查、財務盡職調查等,進行調查和評估的團隊通常包括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在內。
企業管理調查和評估的具體內容主要有:企業創始股東和管理隊伍的素質,包括對企業的事業心、發展企業的動力、信譽、創造性等;產品歧異性,包括產品特性、價格和分銷渠道等;企業創新程度、技術隊伍、技術水平及市場或同業中的競爭力;企業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內容。
私募股權基金進行的法律盡職調查主要是了解企業是否涉及糾紛或訴訟;土地和房產的產權是否完整,商標、專利權的期限等問題。很多融資企業屬於新開辦企業,經常存在一些法律問題和制度缺失,私募股權基金和目標企業雙方應當在對目標企業進行調查和評估過程中逐步清理並解決這些問題。
財務盡職調查可分為對目標企業總體財務信息的調查和對目標企業具體財務狀況的調查,包括目標企業的財務組織、會計政策、稅費政策、薪酬制度以及具體的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長期投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銀行貸款、應付賬款、應付稅金、銷售收入及成本、其他業務利潤、投資收益、現金流等,以更全面了解企業的資產狀況、損益情況,從而評估對目標企業投資可能產生的影響。 財務盡職調查可分為對目標企業總體財務信息的調查和對目標企業具體財務狀況的調查,包括目標企業的財務組織、會計政策、稅費政策、薪酬制度以及具體的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長期投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銀行貸款、應付賬款、應付稅金、銷售收入及成本、其他業務利潤、投資收益、現金流等,以更全面了解企業的資產狀況、損益情況,從而評估對目標企業投資可能產生的影響。四、投資決策與交易條款談判況,從而評估對目標企業投資可能產生的影響。
私募股權基金與目標企業的管理層或者實際控制人談判的主要內容包括:交易定價;確定企業控制權、金融工具的種類、組合以及資本結構;對未來融資的要求、管理的介入和資金退出方式安排等內容。
四、投融資協議的設計及簽署
投融資協議是以投資意向書為基礎的正式法律文件,對私募股權基金和目標企業都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投融資協議除包括估值定價、董事會席位安排、投資方否決權和其他的公司治理結構、進入策略和推出策略等商業條款外,還有許多復雜的財務和法律條款,需要會計師和律師等專業人士參與談判,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避免將來糾紛的產生。
投融資協議中的進入策略通常包括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兩種方式。
退出策略通常有股權轉讓、目標企業股東或者管理層回購、發行股票上市及清算等方式,其中,通過目標企業發行股票上市退出是投資回報收益最好的退出方式。
五、提供增值服務
六、退出套現
私募股權基金的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綜述
盡職調查的一般流程是:立項——成立工作小組——擬定調查計劃——整理/匯總資料——撰寫調查報告——內部復核——遞交匯報——歸檔管理——參與投資方案設計。
盡職調查的渠道包括:實地考察企業資產和設施;和目標企業管理層洽談;與目標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銀行、會計師、律師進行咨詢交談;對目標企業的登記機關和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溝通;聯絡目標企業以前以及現在的業務夥伴、客戶、供應商;調查同類企業的市場份額;行業中的其他私募股權基金的看法;甚至目標企業的競爭對手等渠道全方位了解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
企業管理盡職調查
一、企業管理盡職調查概述
企業管理盡職調查是私募股權基金為了更好的了解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運用科學的方法對目標企業如何進行人事管理、公司財務管理、安全保衛、保密工作、行政管理、合同管理、研發管理、生產管理、采購管理、營銷管理等企業管理以及企業的負責人和管理層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以評估企業的管理水平,以及如何確定投資應該在哪些方面對目標企業的管理進行加強的一種調查方式。
企業並購的調查重點是法律文件的完備性,而對私募股權基金來說,企業管理盡職調查的重點應該是與企業的經營生產相關的內容。
二、企業管理盡職調查的內容
在一般情況下,企業管理盡職調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基本情況
1.企業歷史沿革;
成立背景及情況介紹;企業成立以來股權結構的變化及增資和資產重組的情況;企業成立以來主要發展階段,以及每一階段變化發展的原因;
2.企業成立以來業務發展、生產能力、盈利能力、銷售數量、產品結構的主要變化情況;
3.企業對外投資情況,包括投資金額、投資比例、投資性質、投資收益等情況和被投資單位情況介紹;
4.企業歷年股利發放情況和現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5.企業是否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各專業委員會等機構,各機構的職能是是什麼,會議制度是否健全,落實情況,多長時間開一次會議,會議記錄等檔案是否有專人保管等;
6.企業董事會及監事會的構成;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及監事會成員在外兼職情況;
7.企業股東結構,主要股東情況介紹:包括背景介紹、股權比例、主要業務、注冊資本、資產狀況、盈利狀況、、經營范圍和法定代表人等;企業和主要股東業務往來情況(如原材料供應、合作研究開發產品、專利技術和知識產權共同使用、銷售代理等)、資金往來情況、有無關聯交易合同規范上述業務和資金往來及交易;企業主要股東對企業業務發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資金、市場開拓、研究開發、技術投入等;
8.企業附屬企業(廠)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況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控股子公司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況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資金和業務往來情況;企業與全資附屬企業(廠)、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銷售上、材料供應上、人事上如何統一進行管理;
9.主要參股公司或企業情況介紹。
融資商業計劃書的基本內容
融資商業計劃書的全部內容可以簡單歸結為一個中心思想:就是希望私募股權基金能夠投資目標企業,企業可以為私募股權基金帶去可行的投資收益回報。每個想融資的企業在融資過程都必須結合自己企業實際情況並圍繞這一中心思想來製作融資商業計劃書。一份完備的融資商業計劃書其基本內容包括如下:
(一)融資商業計劃書概要
融資商業計劃書概要是私募股權基金經理人首先看到的內容,所以它必須是濃縮了融資商業計劃書主要內容的核心,是融資商業計劃書精華之所在,它必須有讓投資者有興趣並希望得到更多關於企業信息的吸引力。內容簡要是概要的基本特點,必須用簡練而准確的語言撰寫概要,在製作時必須努力控制在2000字左右完成概要的編寫。概要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企業基本信息及聯系方式;
2.業務經營;
3.企業概括;
4.管理團隊和管理組織情況;
5.產品的行業情況及市場;
6.融資說明;
7.財務計劃與分析(包括資金用途和盈利預測);
8.退出機制。
(二)企業及其未來
這一部分內容將涵蓋企業大部分業務范圍。私募股權基金想了解的核心內容是企業業務的獨特性,以及這一獨特性對企業未來盈利前景帶來的動態影響,即私募股權基金經理人通過對企業獨特的了解可以確信企業在整個行業競爭中具有取勝的關鍵因素。企業及其未來的內容涉及范圍很廣,主要包括以下各項:
1.企業的概況:指企業名稱、成立時間、注冊資本、實際到位資本、其中現金、無形資產占股份比例等,注冊地、企業性質、主營業務、歷史沿革、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股權結構等。
2.業務性質:簡要介紹企業所從事的主要業務,並對相應的產品或服務作簡要描述,從而盡可能使私募股權基金經理人了解該企業的產品或服務。
3.業務發展歷史:包括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的時間,企業發展的重要階段和發展過程中的重大事件。
4.企業前景:可按時間順序描述企業未來業務發展計劃,並指出關鍵的發展階段。在這一部分,私募股權基金等投資人一般需要了解企業未來幾年的業務發展方向及其變動理由。如果企業預期未來業務需要經受許多變動因素的考驗,則應解釋企業發展成功所必需的條件。
5.產品或服務獨創性:企業的獨特性可以表現在管理隊伍上,也可以表現在產品或服務上,還可以體現在融資結構和融資安排上。總之,企業只有在產品或服務上具有獨特性,才有可能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
6.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對企業產品或服務定價策略的描述,包括產品的價格、價格形成基礎、成本、利潤及利潤構成等。私募股權基金需要了解產品定價是否充分考慮了所有影響因素,包括價格的構成、在邏輯上是否為市場所接受、產品定價是否反映競爭條件下的價格走勢以及價格是否能抵禦來自市場降價方面的壓力,等等。
7.顧客群特徵:包括顧客特徵描述、購買動機、產品的主要買主及其購買金額和單批購買量。
8.產品市場描述:主要對產品市場作出描述。包括對行業的銷售總額和增長速度、市場佔有率等,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據此掌握該企業在市場所佔的份額。
9.競爭者或替代產品:主要對全部競爭產品及競爭廠家作出描述與分析,尤其是分析這些競爭對手的市場份額、年銷售額及財務實力。此外,還需要對本企業產品所具有的優勢作出分析。有些企業由於擁有某種專利權或經營特許權,從而暫時可能沒有競爭對手,但也許會在未來的投資期限內出現更為強大的競爭公司或替代產品,所以私募股權基金必須了解潛在的競爭者,選擇其進入市場的時間和方式。如果企業對競爭對手不甚了解的話,則私募股權基金將謹慎評估其增長的持續性和可靠程度。
10.營銷戰略:集中描述產品銷售過程和分銷渠道,基本環節包括:企業銷售方式、廣告戰略、市場滲透策略、銷售障礙、銷售人員構成等。私募股權基金據此分析評價企業的市場行銷戰略,了解產品從生產現場最終傳到用戶手中的全部過程。
11.生產工藝:產品的製造過程及其影響因素,重點是企業的生產能力、生產關鍵環節、質量控制及生產流程,並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加以確認。
12.人力資源構成:包括企業的勞動力資源與現狀,以及生產和銷售產品所需雇員的形式。主要的內容包括:劇院地域分布、雇員文化程度、員工培訓計劃、工資成本、津貼和年終分紅、雇員與管理層關系、工會情況、工作時間安排i、技術人員比例、保密合同及競業禁止合同、員工的激勵機制情況等。
13.供應商:企業的原材料及必要的零部件供應狀況,包括原材料供應商,原材料供應渠道,特殊外構件供貨是否及時可靠。還應當提供一些供貨商的清單,包括其名稱、地址、電話號碼、主要聯系人、最大的供貨商及供應余額,以及關鍵供應商和唯一原材料供應商的情況。
14.設備:企業生產所必需設備的基本狀況,包括企業已有或打算購買的主要設備,固定資產總額及變現價值,使用現有設備達到的產量和產值,設備采購周期,設備采購難度,設備安裝難度及由於運轉的特殊技術需要,設備的專用性和抵押價值,設備維修費用,設備折舊速度,設備的技術更新速度和設備的競爭優勢等。
15.資產構成與資金:包括企業當前的固定資產類型以及未來固定資產的投資需要,資產抵押狀況,固定資產折舊,目前的生產能力和收益,有關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以及租賃協議文件。
16.專利和商標等知識產權:企業持有或將要申請的專利和商標方面的情況,以此判斷該企業是否真正具有獨特性。
17.研究和開發:包括研究開發的經費支出,已經投入和未來打算投入的資金,以及企業對投入這些研發資金的目的和效果的說明。
18.涉及糾紛:企業是否捲入或可能捲入各種糾紛事件,如商業債務關系,用戶起訴和專利糾紛等。
19.政府管理:在一些特殊行業,政府管制可能會對企業未來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如醫葯或特殊進出口產品的生產,需要披露政府管制相關法律和法規。
(三)企業管理團隊
企業管理團隊狀況,包括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關鍵人員(如核心技術人員)。
1.管理層履歷: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及關鍵人員的名單,包括其姓名、年齡、職位、經歷、受教育程度等。
2.管理者的職業道德:企業需要提供管理者過去涉及的訴訟和糾紛材料,特別是管理層、董事、監事和主要股東是否有破產或不良信用記錄。
3.管理者的薪酬支出,即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收入,以及董事會費用、咨詢費、傭金、紅利和薪金等各種費用。
4.股份安排:企業是否對內部企業管理人員進行股票期權安排。對已經享有股票期權的企業管理成員,均應列出其期權數量、平均執行價格、已經執行期權數量和尚未執行期權數量,對尚未執行期權的,應說明理由。
5.聘用合同:涉及關鍵雇員的勞動合同,僱傭的原因和年限,以及該雇員的各種福利安排。
6.利益沖突:充分披露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股東相互之間是否存在親屬關系、家族管理問題以及其他利益沖突情況。
7.顧問、會計師、律師、貸款銀行:列式咨詢顧問名單、為企業提供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貸款銀行及相關人士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以及費用。
8.企業管理組織機構、部門功能以及企業治理結構的其他方面。
9.企業文化制度建設有關情況。
(四)融資需求及相關說明
1.提議的融資方式:企業對投資工具的選擇意圖,以及相應的條件細節,應該提供針對性方案,為隨後的財務安排及結構設計提供依據。如果出售普通股,應明確:普通股類型,是否分配紅利,紅利是否可以積累,股份是否可以贖回,股份的價格以及所附帶的投票權等;如果發售優先股,則需要說明:股利的支付方式,是否有回購安排,是否可以轉換為普通股及相應的轉換價格,優先股股東權利等;如果出售可轉換債,應清楚表明:債權的期限、利率以及轉換為股份的價格和比例;如果是股票期權,則列出:購買價格、期權執行價格、購股數量和期權有限期限等。
2.資本結構:企業在獲得私募股權基金資金後的資本結構上的變化情況。
3.融資抵押和擔保:企業是否存在為獲得私募股權基金而願意提供相應抵押品;企業是否為融資提供個人或公司擔保:如果是個人擔保,提供個人財產證明;如果是企業擔保,提供該企業的驗資報告。
4.經營報告:主要介紹企業在獲得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後打算以何種方式向私募股權基金報告經營管理情況,如:提供月度損益表、資產負債表或年度審計後財務報表等。
5.資金運用計劃:企業對未來幾年所需資金以及對使用這些資金的詳細規劃。
6.所有權:融資商業計劃書應當列出現有股東持股數量及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後的持股數量,並給出獲得所有權的價格;每位股東的股權比例;如果考慮給予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或是創業股份,在對這些市場目前的市值也需加以說明。
7.費用支付:投資過程中所發生的咨詢顧問費、律師費等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8.私募股權基金對企業經營管理的介入:私募股權基金一般要求在企業董事會中占據一定的席位,如果企業希望私募股權基金對企業經營管理的介入更深一些,可以再此加以說明,並說明企業需要哪些方面的增值服務,以及為提供這些增值服務所支付的費用。
(五)風險因素
對企業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加以說明,盡管私募股權基金會懷疑企業的客觀性,並根據自己的評估經驗來獨立判斷,但企業所提出的問題有助於私募股權基金的評估。一般來說風險包括:
1.經營期限短,如果企業剛剛成立,經營歷史短將是雙方討論的主要風險內容。
2.管理經驗,如果管理層年輕,或者剛剛進入這一領域,這可能會導致經驗不足。
3.市場不確定因素,與銷售有關的市場不確定性因素。
4.生產不確定因素,對任何生產不確定因素都要進行說明。
5.債務風險,企業應當分析企業的債務情況及是否有足夠的清償能力,使私募股權基金確認,如果企業遇上麻煩而不得不破產時,則投資能回收多少。
6.對核心人物的依賴關系,企業應向私募股權基金解釋如果任何一個企業核心人物的離去或者去世將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誰可以接替此人的位置;誰來領導企業。
(六)投資回報與退出
私募股權基金不是為投資而投資,而是為了獲得投資回報,所以企業應當向私募股權基金描述最終投資退出的途徑。對於私募股權基金退出投資企業的退出方式,企業也應當從自身角度看待投資退出的問題,尤其是不停用退出方式的選擇對企業可能的影響。
1.發行股票上市:發行股票上市無疑是投融資雙方都最希望出現的結果,但是難度也最大,公司上市後股本的社會化使私募股權基金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得以套現。融資企業應該制定發行股票上市的方案,如上市時間、上市地點、上市方式等內容。
2.並購:企業並購也是私募股權基金退出目標企業的一種重要方式,尤其是在資本市場低迷,企業難以在短期內通過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情況下,將所擁有的企業股份出售給戰略投資者等其他投資人也是私募股權基金退出所投資企業的一種重要途徑。
3.回購:是指在私密股權基金資本投入目標企業若干年後,被投資企業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或者定價方式計算的價格購回私募股權基金在企業中所擁有的股份,以實現私募股權基金的退出。
4.清算:私募股權基金投入目標企業後,如果出現無法上市,也不能進行企業間的並購和目標企業回購的情況下,私募股權基金在何種情況可以通過企業清算收回投資。
(七)營運分析與預測
企業應對本企業目前經營狀況和項目前景進行綜合分析,即根據企業的財務數據,描述企業最近幾年來的財務狀況,包括凈收入、銷售成本、營運費用、利息支出及利息收入,並將這些數據進行歸類,使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清楚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及未來發展前景。
(八)財務報表
對於處於成長階段和成熟階段的企業,提供一套完整的財務報表對私募股權基金了解財務狀況非常重要,尤其是在財務報表沒有經過獨立審計機構進行審查的情況下。通常,財務報表包括合並資產負債表、合並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表外項目。通過財務報表,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把握企業的財務比率、經營成果、償債能力、應收應付賬款、負債情況等內容。
(九)對企業未來5年內的財務預測以及一份針對未來一年的詳細月度現金流量表進行說明,使私募股權基金能夠大致掌握企業的現金流量走勢,為對企業進行價值評估好下一步審慎調查打下基礎。
(十)相關企業基本情況及財務內容的附件
為了使私募股權基金能夠更直觀地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將融資商業計劃書中提及的文件以附件的方式附在計劃書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