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基金的優缺點
公募又稱公開發行,是指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 為了保障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各國對公募發行都有嚴格的要求,如發行人要有較高的信用,並符合證券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發行條件,經批准後方可發行。
私募又稱不公開發行或內部發行,是指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人發行證券的方式。私募發行的對象大致有兩類,一類是個人投資者,例如公司老股東或發 行駛機構自己的員工;另一類是機構投資者,如大的金融機構或與發行人有密切往來關系的企業等。私募發行有確定的投資人,發行手續簡單,可以節省發行時間和費用。私募發行的不足之處是投資者數量有限,流通性較差,而且也不利於提高發 行人的社會信譽。 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各有優劣,一般來說,公募是證券發行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方式。然而在西方成熟的證券市場中,隨著養老基金、共同甘共苦基金和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的迅速增長,私募發行近年來呈現出逐漸增長的趨勢。目前,我國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的發行駛 幾乎全部採用私營募方式進行。
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即證券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保險基金等。
與公募發行相比它具有發行要求低、節約發行時間及成本、承銷費用低、收益高等優點,但其流動性較差、發行面窄不利進一步發行。
Ⅱ 私募基金的優缺點各是什麼
優點:
1、私人訂制
與公募基金不同,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較高,只面向少數特定投資者進行募集,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目標更具有針對性,能夠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滿足客戶的特殊投資要求,實現了投資產品的多樣化和差異化。
2、追求絕對收益
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費較少,主要依靠提取業績報酬生存,而超額業績必須在每次凈值創出新高後才可提取。因此,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資者的利益是一致的,只有投資者賺到錢,私募才能賺到錢。所以私募基金私募資金的激勵機制更強,需要追求絕對的正收益。
3、操作靈活:
與公募基金十億百億的規模相比,規模較小的私募基金投資操作更為靈活,能及時跟進市場,根據市場變化趨勢快進快出,牛市可滿倉獲取全部收益,熊市可空倉規避系統風險,投資策略眾多。而規模較大的公募基金在股市下跌時,由於倉位較高往往轉舵較難,轉變投資風格需要付出慘重的代價,因此業績表現往往大起大落。
4、風險共擔
通常情況下,國外對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持有其運作的基金份額的3%-5%,目前國內為了約束陽光私募基金公司,也需要私募基金管理人拿出自有或關聯資金購買自己作為投資顧問的信託產品,從而形成利益捆綁,以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特徵。公募基金則沒有此要求。
缺點:
1、封閉期長
私募基金封閉期的長短會在合同內寫明,通常是3個月、6個月或者1年。在封閉期內,無論私募基金的業績是上漲還是下跌,投資者都不能申購或贖回。
2、門檻高
最小購買資金要求100萬,因此比較適合資金量大,對資金流動性要求不高,並具有一定抗風險能力的投資者。
3、魚龍混雜
Ⅲ 證券發行方式公募與私募優缺點各是什麼
一、公募:
1、優點:
(1)公募針對大眾投資者,籌集資金數目多,適合於大量發行證券、籌大量的資金。
(2)公募發行投資者范圍大,可避免證券被人惡意囤積或以後發展被少數人操縱。
(3)在公開發行的證券方,可以申請上市,這種發行方式可增強證券的流動性,有利於增強發行方的社會信譽。
2、缺點
登記核准所需時間較長,發行費用高,發行過程比較繁瑣。
二、私募:
1、優勢:
(1)私募基金一般是封閉式的合夥基金,不上市流通。在基金封閉期間,合夥投資人不能隨意抽資,封閉期限一般為5年至10年,故運作期穩定,無資金贖回的壓力。
(2)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相比,私募基金在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比較寬松,故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專業技巧性,收益回報通常較高。
(3)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故基金管理人的敬業心極強,並可用其獨特有效的操作理念吸引到特定投資者,雙方的合作基於一種信任和契約,故很少出現道德風險。
(4)投資目標更具針對性,能為客戶度身定做投資服務產品,能滿足客戶特殊的投資要求。如索羅斯的量子基金除投資全球股市外,還大量投資外匯、期貨等,創造了很高的收益率。
(5)組織結構簡單,經營機制靈活,日常管理和投資決策自由度高。相對於組織機構復雜的官僚體制,在機會稍縱即逝的關鍵時刻,私募基金競爭優勢明顯。
2、劣勢:
(1)不公開發行的股票流動性差,不能公開在市場上轉讓出售;由於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准入門檻高,對象一般是少數特定投資者。 這樣如果投資者撤資或者出現其他重大變動,風險也較大。
(2)同樣由於對象是少數投資者,信息披露比較寬松,存在被殺價和控股的危險。
(3)私募基金組織形式優缺點對比擴展閱讀:
私募的組織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公司式私募基金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2、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3、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錶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面上是與每個客戶簽定委託理財協議,但這些委託理財帳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凈值進行結算。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基金持有人以其個人名義單獨開立分帳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主帳戶;
(3)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帳戶,所有帳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凈值;
(4)證券公司盡量使每個帳戶的實際市值與根據基金單位的凈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帳戶與分帳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4、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5、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企業是美國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
2007年6月1日,我國《合夥企業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夥企業陸續組建,這些有限合夥企業主要集中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領域,
6、信託制
通過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或者證券投資,也是陽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Ⅳ 私募基金的公司制,信託制和有限合夥制區別及優缺點
1、私募基金的公司制、信託制和有限合夥制區別:
(1)公司制私募基金是股份投資公司的一種形式,公司由具有共同投資目標的股東組成,並設有最高權力機關股東大會、執行機關董事會和監督機關監事會。投資者通過購買公司的基金份額,即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並享有《公司法》所規定的參與管理權、決策權、收益分配權及剩餘資產的分配權等。
(2)信託型私募基金是通過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或者證券投資,也是陽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3)合夥制私募基金是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他們和不超過49人的有限合夥人共同組建的一隻私募基金。
(4)公司制私募基金與合夥制私募基金的具體區別如下圖:
私募基金的特點:
(1)股權投資的收益十分豐厚。一旦被投資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獲利可能是幾倍或幾十倍。
(2)股權投資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私募股權投資在向目標企業注入資本的時候,也注入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各種增值服務,這也是其吸引企業的關鍵因素。
Ⅳ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優勢和劣勢分別是什麼
一、公募基金的優勢和劣勢:
1、優勢:
(1)公募基金是最透明、最規范的基金。公募基金對基金管理公司的資格有嚴格的規定,對基金資產的託管人也有嚴格的規定,基金託管人在中國實際上就是銀行,因為它的注冊資本必須達到80億元。封閉式公募基金每周還要公布一次資產凈值,每季度還要公布投資組合。
(2)公募基金因為在光天化日之下,所以還要受到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所以,一般公募基金的資產安全性在一般人看來更安全,也容易接受。
(3)私募基金比較小,公募基金比較大。公募基金是透明的,業績每周每個月都會公布,私募基金沒有公開審計和披露,所以一般人很難知道。就像存銀行,銀行給的利息好,申購資金極增,所以公募很容易做大。
2、劣勢:
(1)公募基金由於流動性風險高,投資品種受局限,基金產品缺乏創新。
(2)基金業的高速發展及政策面的放寬鼓勵了基金產品的創新,各基金公司競相推出新產品以吸引投資者注意,從銷售情況看,投資者對於基金創新的認同也明顯高於缺乏創新的基金產品。
(3)由於諸如社保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對於安全性和風險性的要求,低風險產品受到了普遍青睞,促使基金公司注重了對於保本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類產品的開發。但是相對於國外成熟的基金市場,中國的基金市場仍存在著基金持股雷同、新募基金的特色不夠鮮明、品種不夠豐富等問題。
二、私募基金的優勢和劣勢:
1、優勢:
(1)私募基金一般是封閉式的合夥基金,不上市流通。在基金封閉期間,合夥投資人不能隨意抽資,封閉期限一般為5年至10年,故運作期穩定,無資金贖回的壓力。
(2)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相比,私募基金在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比較寬松,故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專業技巧性,收益回報通常較高。
(3)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故基金管理人的敬業心極強,並可用其獨特有效的操作理念吸引到特定投資者,雙方的合作基於一種信任和契約,故很少出現道德風險。
(4)投資目標更具針對性,能為客戶度身定做投資服務產品,能滿足客戶特殊的投資要求。如索羅斯的量子基金除投資全球股市外,還大量投資外匯、期貨等,創造了很高的收益率。
(5)組織結構簡單,經營機制靈活,日常管理和投資決策自由度高。相對於組織機構復雜的官僚體制,在機會稍縱即逝的關鍵時刻,私募基金競爭優勢明顯。
2、劣勢:
(1)不公開發行的股票流動性差,不能公開在市場上轉讓出售;由於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准入門檻高,對象一般是少數特定投資者。這樣如果投資者撤資或者出現其他重大變動,風險也較大。
(2)同樣由於對象是少數投資者,信息披露比較寬松,存在被殺價和控股的危險。
中國所謂的基金准確應該叫證券投資基金,例如大成、華夏、嘉實、交銀施羅德等,這些公募基金受證監會嚴格監管,投資方向與投資比例有嚴格限制,它們大多管理數百億以上資金。
私募在中國是受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成為「非法集資」,兩者的區別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眾集資,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如果募集人數超過50人,並轉移至個人賬戶,則定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極嚴重經濟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吳英、德隆唐萬新、美國麥道夫。
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現較少,如金誠資本、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實、華夏等基金公司是證券投資基金,只能投資股票或債券,不能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不能投資房地產,不能投資有風險企業,而私募基金可以。
Ⅵ 私募基金有哪些組織形式 私募基金的劣勢
劣勢不能是市場上公開轉讓和出售;面對少數特定的投資者,所以投資者的數量有限,並且投資者具有較高的門檻,如果出現變動,會產生較大風險。同樣由於對象是少數投資者,信息披露比較寬松,投資者往往會
殺價
,更有被控股的風險。
Ⅶ 私募股權基金三種組織形式
公司制私募基金既有利於聚集社會廣大的閑散資金,進行規模化投資運作,又有利於抵抗資本市場的投資風險,從而提高資本收益的回報率。例如美國巴菲特的伯克夏·哈撒韋公司就是典型的公司制私募基金。
但公司制私募基金的主要不足是雙重納稅,即公司需要繳納各種企業所得稅,而投資者須就分紅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在一定程度上既抑制了股東的投資積極性,同時又限制了股份投資公司的規模效應。
對大型私募基金來說,如果採用一個專用賬戶來運作,由於風險較高,難以獲得投資人的認同。這樣,它們往往不得不採用公司制形式,所以運營成本相對較高。目前,這類公司型私募基金實際上面臨著雙重納稅的問題:既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同時在分紅時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另外還得面臨著作為公司要應付的年檢等一大堆麻煩事情。顯然,這部分私募基金的運營成本要比公募基金高出許多。
1.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型私募基金的信託財產是投資人認購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而形成的資金。信託財產是僅服從和服務於信託目的的財產,具有與各信託當事人相互獨立的地位。投資人認購信託計劃後的信託財產不再屬於投資人自有財產,並與投資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有所區別;而信託財產雖然可由信託公司進行管理或運用,但也獨立於信託公司所有的財產,即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信託財產不受信託公司財務狀況的惡化、甚至破產的影響,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不能對信託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現行法律規定在信託計劃成立後,信託公司應當將信託財產存入信託財產專用賬戶,由信託公司選擇的商業銀行擔任保管人,實行保管制度。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是信託財產最具有特色的法律設計。
2.信託型私募基金的運營成本低。從運營成本的角度來看,與公司型和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不同的是,信託型私募基金無需注冊專門的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只需達成一個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即可,從而大大降低了實際操作的運營成本。
3.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現在我國已經頒布了「一法兩規」,即《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再加上2008年6月出台的《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為我國信託型私募基金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平台。
4.業務操作的監管日趨規范。法律法規明確了在信託型私募基金操作中信託財產的監管機構和監督措施,規定了信託財產的保管職能由銀行負責,信託公司的受託管理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以及信託合同的規定,並且在銀監會的監督管理之下進行。
合夥制私募基金的優點是設立門檻低,浪費少,投資廣,稅收少。根據2007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限合夥企業只要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夥人設立就可以成立,而沒有信託私募基金那樣3000萬元的規模下限限制。同時,由於合夥制私募基金不需要通過信託公司成立私募基金,減少了管理環節,避免了資源浪費。至於對管理人的約束,由於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利於對有限合夥人利益的進行保護。更為重要的是,合夥企業不作為經濟實體納稅,其凈收益直接發放給投資者,由投資者作為收入自行納稅,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它所得,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有利於投資人合理避稅。
合夥制私募基金的缺點這種模式的優點一樣明顯,那就是,由於沒有資金託管方,合夥企業中有限合夥人財產很難保證不被挪用,資產管理人的道德風險較難防範。但這個確定也並非不可避免,因為合夥企業可以通過和銀行的合作,買斷銀行託管業務。[2]
Ⅷ 私募股權基金的優缺點有哪些
一、私募股權基金的優點
1、資金穩定
和貸款不同,私募股權基金只增加所有者權益,不增加債務,不可隨意從企業撤資。因此不會形成企業的債務壓力,能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私募股權基金通常不要求企業支付利息,因此不會對企業現金流造成負擔。
2、能幫助企業成長
私募股權投資者一般都是資深企業家和投資專家,其專業知識、管理經驗及廣泛的商業網路能幫助企業成長。
3、成本控制
企業財務部門的一個重要職責是設計最優的企業資本結構,從而降低財務成本。獲得私股權基金投資後的企業會有更強的資產負債表和融資能力。
二、私募股權基金的缺點
1、股權糾紛
企業出讓股權後,原股東的股權被稀釋,甚至喪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喪失股權,股東間關系發生變化,權利和義務重新調整。
公司發展問題。在企業管理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的管理者很可能有不同的發展戰略,完全改變創業者的初衷和設想也不無可能。
2、戰略發展問題
投資者往往希望盡快獲得投資回報,可能不像企業創業者那樣注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因而可能改變企業發展戰略以實現短期內的收益。
3、流動性差
市場上沒有及時存在的股權轉讓上市機構,所以很難出現和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的情況,一般只能通過兼並收購的方式來獲得的股權轉讓和IPO,才能完全退出。
私募股權基金往往能夠從不同角度給公司提供一些建議,最主要的就是公司管理體制和股權架構的設置,股權架構的合理性決定了未來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如果不能夠看到以後一個股權架構提供的法律保障獲得足夠回報的時候,就可能退出或者重新去做自己能夠控制的架構。
Ⅸ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各自的優缺點是什麼
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的區別是什麼?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的優缺點
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眾募集資金分為公募與私募:
1、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這些基金在法律的嚴格監管下,有著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
例如大成、華夏、嘉實、交銀施羅德等,這些公募基金受證監會嚴格監管,投資方向與投資比例有嚴格限制,它們大多管理數百億以上資金。
2、私募基金:是相對於公募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目前中國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主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赤子之心、武當資產、中鑫私募聯盟、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目前較少,如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3、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1)投資門檻:
公募基金的投資門檻為1000元,面向社會大眾募集
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為100萬元,面向高凈值客戶。
2)產品規模:
公募基金單只基金的資產規模通常為幾億至幾百億元,股票池通常有幾十至幾百隻股票。而私募基金單只基金的資產規模僅有幾千萬至幾億元。
3)投資限制:
公募基金在股票投資上受限較多,如持股最低倉位為6成,不能參與股指期貨對沖等。
而私募基金的倉位非常靈活,既可空倉也可滿倉,且可參與股票、股指期貨、商品期貨等多種金融品種的投資。
4)費用:
公募基金的收入主要來源於固定管理費,由於公募基金規模龐大,每年的固定管理費便足以維持公募基金公司的正常運作。
而私募基金的收入來源主要為浮動管理費,該費用的收取規則是私募公司在基金凈值每創新高的利潤中提取20%作為提成,這就意味著私募公司必須在給投資人持續賺錢的前提下才能盈利。
5)流動性:
公募基金的流動性非常好,而私募基金的流動性則相對較差,且有部分私募基金在購買後有6個月至1年不得贖回的限制。
Ⅹ 私募股權基金有哪三種組織形式的比較與選擇
私募股權基金分為三種組織形式,分別是公司制、信託制、有限合夥制
公司制相對來說集合於公司為單位,內部構架許可權分配高端,在投資上話語權有一些交集,基本上不太適合普通投資者參與。
信託制 是屬於三方委託理財形式,安全透明,只是投資者不會和項目方發生關系,只是一種單純的理財形式而已,收益相對過於固定
有限合夥制 是現在PE行業最為流行的組織形式,構架簡單,操作方便,靈活性強,人數控製得當,50人以內即可完成備案,並且GP可以參與入資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樣對於有限合夥人來和整隻基金來說,是一種客觀的保障。最主要的是投資人可以和項目法發生關系,一旦項目上市,投資人可以按事前約定好的協議把基金份額轉換成同比重的原始股份,實現資本產業增值化,合夥制的許多優勢,是前兩種組織形式不具備的。
當然現在的組織形式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和提高,中國的投資環境很好,重要的是中國人的信譽體制和法律安全性需要進一步加強,這樣一些金融衍生品種才會一點點的過度到國內,來慢慢的實現中國的資本市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