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請教幾個關於私募基金的問題
目前國內私募屬於灰色地帶,法律並沒有禁止也沒有批准,私募主要有陽光私募和其他私募兩種形式
陽光私募是由一些知名的投資人,比如原來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證券公司的操盤手等為投資人,通過合法的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產品的形式出現,資金監管有保障,受到信託法等法律約束,不會出現捲款跑路的情況,但是這類私募投資門檻很好,一般需要100W左右的資金才可以申請參與,不適合普通投資人
其他私募,也就是非陽光私募,這些私募伴隨著股市的火暴,大量出現,但是由於沒有合法的途徑以及資金監管,所以靠的就是「信用」二字,如果真要是捐款走人了,恐怕想打官司都找不到人的,對於這類私募,不建議參與,風險極高
對於投資來說,不管是公募的基金還是私募的基金,都是有風險的,並不能說誰更好一些
這是因為信託產品首先有信託法,然後實際上跟公募基金是差不多的,資金通過信託公司管理和結算,那些投資人是不能接觸到的,自然是無法捲款跑路了,而且目前可以設立這種陽光私募的信託公司都是資質好、規范的信託公司,一般的小公司是無法設立的,多種因素決定了,陽光私募不會發生捲款跑路的情況
⑵ 信託產品和理財,保險,私募,P2P,基金,資管,有限合夥的區別
現在就P2P理財比較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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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私募基金不能認購信託計劃和資管計劃么
法律法規上是允許認購的,但是需要在基金合同的投資范圍上有信託計劃和資管計劃,且需要穿透底層資產,比如股權類私募基金不能投證券類信託計劃和資管計劃,反之亦然,還有就是杠桿比例的限制
⑷ 說信託、私募基金理財都是百萬高額起步門檻,有沒有其他理財方式
公募基金、銀行理財,其他就不要考慮了
⑸ 私募基金跑路了怎麼辦
私募基金跑步的的話,只有報警並向銀監會投訴,等他們審查結束以後,看能不能退回一部分損失?
⑹ 信託和銀行理財,保險,私募,基金以及有限合夥的區別
一、信託產品的特色
1.起點高,基本是300萬起,每個項目有50個名額100萬起(俗稱小額),較高的投資門檻排除了普通投資者。因此,信託業務也被稱作私人銀行。信託的投資門檻有繼續提高的呼聲,為什麼要設置高門檻?通常的解釋是信託的投資者需要具備一定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比如在美國規定需要有500萬美元的人才可以參與信託投資。
2.風險低。信託項目都要盡職調查,信息披露客觀公正,風險管理方式明確清晰,還要銀監會審批才可以發行,信託項目的運作需要受《信託法》的約束,因此整體風險比較低,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信託的投資者都能按約收獲本息。
3.收益較高。前面幾年經濟形勢較好的時候,信託的投資者基本能夠收獲10%以上的年化收益,即使今年全球經濟普遍低迷的時候,信託產品的平均年化收益9%左右。2009至2011年3年,信託投資者收獲2400億收益,75.5%的人獲取了9%以上的年化收益,62%的投資者獲得的年化收益在9-12%之間,很多實體經濟的年化收益還不到9%。
4、持續投資方便簡潔。到期拿回本金和收益,可以形成持續投資,使得收益成為復利。按9%的復利計算,300萬起步,堅持40年就是1億,堅持150年就是1萬億。
5.債務隔離功能。信託財產受法律保護,信託一經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收益人的財產中分離出來,具有獨立性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信託財產不能被清算、償債和破產等。這是信託產品非常大的優勢。
6.流動性較差。信託產品未期滿前中途不能單獨贖回,但可以轉移給其它投資者。信託產品大多是期限是1-2年。為了迎合閑散資金高流動性的需求,中融信託、平安信託等均設立了短期的信託產品,期限3、4、6、9、12個月等,1億以上的大額資金還可以定製較為靈活的期限。
7、投資方式靈活。信託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市三大領域,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形式靈活運作,這是其它金融機構不能比擬的。信託制度上的優勢也是其這幾年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項目方為了更快速的獲取資金,也願意較高成本走信託渠道的融資。
二、銀行理財產品VS信託產品
1.投資門檻較低,一般是5萬起,銀行理財屬於大眾理財。認購方便,甚至網上可以直接下單。
2.安全性好收益低。銀行理財產品有著較高的安全性,但收益率低是其硬傷。如果產品說明有保本字眼的,收益率也就是3%左右;沒有保本字眼的,收益率也很少達到5%。銀行理財產品很難趕上通脹。原因大致有兩個,一來資金門檻較低,失去議價能力,超額收益通常要歸銀行;二來,銀行經營成本較高,200米就有一家,還是臨街商鋪,租金成本和人力成本都不低,肯定需要較高的利潤支撐。
3.流動性較強。銀行理財產品很少有1-2年期的,基本是30天左右,3個月左右,期限非常靈活,方便隨時認購。
4.銀行網點多,也知道客戶詳細信息,在老百姓心中的信任度較高,這是銀行最大的優勢。和銀行合作具有較高的優勢,保險、證券、信託、基金、投資公司等也樂於和銀行合作。因此,在銀行選擇理財產品時要區分是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還是其它金融機構的產品。要認准合同是否有銀行的公章,如果是銀行代銷機構的產品就要十分謹慎,有時候銷售人員是沒有明確說明的。2010年有38款銀行理財產品沒有兌現收益,不知道是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還是在銀行代銷的其它金融機構的產品;而最近剛剛暴露出來的客戶王女士、姚女士等在平安銀行(原深發展銀行)做理財,180萬、50萬理成1萬,客戶的理財產品就不是銀行的,而是投資公司的。因此在銀行買理財產品時還是要仔細辨別金融產品出品機構。
5.筆者最近走訪了很多銀行支行,信託產品較少。銀行似乎不大願意公開代銷信託產品,大概是銀行都寧願大客戶做存款,或者買他們的理財。即使在銀行可以買到信託產品,收益率也普遍比較低;此外,個別有也是小信託公司的產品,這類項目一般是銀行推薦的,信託公司僅僅是通道而已,小信託公司的費用比較便宜,銀行樂於合作。因為,銀行需要賺取的較大的利潤差。銀行之所以願意代銷往往是有較高的傭金,信託產品的傭金現在普遍降低,尤其是就品牌較好的信託公司的產品,銀行就不願意代銷了。
6.銀行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很大一部分是直接投資於信託項目的,這個規模佔了信託規模的1/3。因為信託投資門檻較高,信託產品在銀行就拆成小額理財產品。從中,銀行可以賺錢5%左右的利差,甚至更高。中間業務是銀行利潤的三大支柱之一。
三、股票、基金、證券類產品VS信託產品
1.股票十年返回原點,即使私募性質的基金也全面虧損,證券市場哀鴻遍野。這和當前經濟環境比較低迷有關,更和中國的證券制度的缺失有關。證券市場成為上市公司、券商和投資機構圈錢的工具,沒有為股民實實在在地創造價值。證券市場的低迷也嚴重殃及證券類信託產品。現在定向增發類信託產品全面虧損,平安信託代理的多款證券類私募基金也全面虧損,多個輝煌一時的投資機構和明星基金經理黯然失色。中國股市需要重樹形象和金融信心還有十分漫長的路要走。
2.一些敏感的投機者,及時把證券市場的資金撤出來轉移到了信託投資。這部分人是非常有眼光、十分睿智的投資人。他們不僅在股市投機中圈到了錢,還及時退身,並在信託投資中進一步保值增值。
3.在經濟上升周期,和大的金融機構合作,選擇品牌好的基金經理,購買證券類產品還是可以的。一來省心省力,自己炒股整天看K圖聽股評會影響工作和生活;二來,品牌好的基金公司或者基金經理,他們畢竟專業,無論在技術上還是信息上都遠比我們個人強,風險也低很多。關鍵是基金經理的歷史業績和投資風格,和自己比較一致即可。
⑺ 信託和私募兩者有什麼區別
區別:
1、在安全性方面。信託產品的安全性普遍高於私募基金,這主要是因為信託受銀監會的嚴格監管,行業較為規范,且信託公司本身注冊資本雄厚決定的。
2、在投資渠道方面。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監管暫行辦法》)的規定,私募基金可投資於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以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如紅酒、藝術品等其他投資標的。而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也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兩者投資范圍限制區別不大。但信託投資實業的居多,投資金融的多為通道類產品;而私募基金投資股票股權之類的證券投資基金為大多數。
3、在流動性方面。信託根據簽訂的協議,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而私募基金經常有封閉期和贖回費的設定,導致轉讓折價高,流動性也較差。
4、門檻性。信託類的門檻很高,一般都是100萬起步,並且不能大范圍公開宣傳,只能特定的小范圍宣傳和推介;2016年「7.15新規」出台後,根據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投資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機構,以及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但就市場實際情況而言,由於信託有大小額配比限制,100萬能買到的信託產品已經越來越少了。
5、收益性。目前市面上的信託產品多為固定收益,收益區間在10%以下,而私募基金隨標的不同,收益構成也不同,浮動收益較多,不能統一比較。總體上來說,金融產品的風險與收益是成正比的,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每個項目。
⑻ 私募基金為什麼走信託通道的根本原因
受監管政策收緊的影響,一些資質強的私募機構也不得不通過萬能的信託通道,間接開展融資業務。你證監會不讓我在私募基金合同中寫明預期收益,你商業銀行也不接受私募產品作為委託人,那好,我就去找信託公司,我可以在信託合同中約定預期收益。私募可以去私募排排網了解。
⑼ 用支付寶理財的同時,先看看信託和私募基金有什麼區別
一、投資者人數的限制:
私募基金:契約型基金投資者人數不超過200人,有限合夥型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型基金均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為2人以上且不超過200人
信託:100萬-300萬的投資人數不超過50人,300萬以上的投資人數不限制。
二、管理人資質
私募基金從13年開始爆發式增長,高峰時期私募基金管理人總數3萬多家,經過幾輪新規,目前中基協(監管主體)備案的管理人總數不到2萬家,總體管理規模超過12萬億,18年中的數據,沒有信託行業的剛性兌付潛規則,有不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倒閉。
信託管理規模從本世紀初開始增長,當前銀監會(監管對象)備案的信託公司共計68家,截止2017年末,管理規模超過21萬億,長期維持剛性兌付的潛規則,2018年開始打破。
三、資產選擇:
越優質的管理人總是選擇最優質的資產,盡管資金成本很低,但是不會出現倒閉的情形,例如:銀行、信託、保險等,私募基金選擇的資產相對前三種相對low一些,且資金成本高一些,體現在給到客戶的收益高一些,當然風險高。
剛性兌付打破的大監管時代來臨,願好的理財師常隨,順祝投資順利。
⑽ 信託是屬於私募基金嗎
一、信託和私募的定義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私募又稱為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其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對沖基金一般是按照私募基金的方式運作的。
二、兩者的特點及分類
信託公司產品:信託產品是指由信託公司發行的,收益率跟投資期限都固定的產品,跟銀行存款、國債等類似,屬於固定收益類產品中的一種。信託公司主管部門是中國銀監會,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信託產品特點:收益穩定,投資期限1-3年,投資門檻高(100萬起),發行規模大,常見起步都在1億以上。目前國內信託產品的規模:11萬億。
購買的方式及原理:因為信託產品的高門檻,導致我們很多小老百姓根本沒有機會接觸,今天我們用眾籌的模式,大家合夥籌錢去購買一份份的信託產品,就跟網上合夥購買彩票的原理一樣,讓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去購買到過去只有那些「高富帥」才能夠買到的產品,讓我們也變成高富帥。
三、信託產品與私募產品的區別
信託產品與私募產品在過去有著非常明顯的區分界限,但隨著有限合夥私募的興起,越來越多的人將信託產品與私募產品混淆。所以分享有關信託和私募的區別在哪以及一些有效的區別方法。
最明顯的區別——產品管理人
信託產品的管理人是信託公司,私募產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這是兩類產品最本質的區別。當然私募產品有的時候會以很多形式出現,比如過去大家耳熟能詳的陽光私募這類產品,由於通過信託平台募集,所以有些產品的名稱中會帶有信託字樣,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夥私募,它們可能會以券商資管產品或是單一資金信託的形式出現,但券商和信託公司在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產品的管理人還是私募投資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產品以何種名稱何種形式出現,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欄,看看到底是信託公司還是私募投資公司投資者,就很容易區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處——產品投資方向
集合信託產品基本都是投資實體經濟項目,這一設計特點多年未變,但近幾年市場中也涌現出一批以有限合夥形式投資實體經濟項目的。私募產品從產品投資方向層面來看,很容易將它們和信託產品混淆,但這類私募產品與信託產品也有較為明顯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