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立私募基金 需要什麼條件 具體的流程是什麼
要注冊一個基金公司,1億以上的注冊資金,實繳的,還要取得基金管理人資格,如果只做私募的話,注冊一個投資管理或資產管理公司就可以,1千萬注冊資金,不要實繳的可以,也要取得基金管理人資格,然後借用銀行或證卷或期貨公司的通道發行基金產品。我也是做私募的
⑵ 我想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有什麼條件
如果是想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搞私募業務,需要一家投資類公司,目前青島、杭州可以新注冊,其他地區可以轉讓一家,很多地方要想注冊的話必須要有相關部門批復才可以。
⑶ 私募基金成立的條件,私募基金成立的流程百度知道
私募基金成立的條件,私募基金成立的流程
一、成立公司主體
在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之前,首先得注冊成立一家私募基金主體公司:
(1)准備材料
進行私募基金主題公司注冊時,需准備以下材料:
1.公司名稱:按照協會規定,目前申請私募基金牌照的主體公司名稱和經營范圍必須有「私募」、「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管理」等字樣,一般公司名稱為「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XXX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XXXX投資有限公司」、「XXXX股權投資有限公司」、「XXXX股權基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XXXX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名稱的確定和全國各地的工商局具體規定有關系,各地最終審核名稱結果有所不同。
2.公司類型:目前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合夥企業(目前協會已經放開了外商獨資企業(WOFE)在國內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
3.注冊地址:選擇一個比較合適的公司注冊地址主要考慮:提供注冊地址,稅收優惠,高管退稅和獎勵,管理規模獎勵,辦公室提供和其他配套服務措施。不過一個悲傷的故事是:全國大多數地方已經基本不允許注冊資產管理公司。如果沒有現成的投資類公司,你可以選擇買殼(別人注冊的資產管理公司),但購買一個殼的價格並不便宜(要做法人變更,而且現在很少有私募殼出售);或者聯系成笈金服代辦投資類公司注冊事宜。
4.注冊資本:現在是認繳資本制度,股東可以約定在某一時間之前實繳完資本即可。做證券類私募,注冊資本金最好是1000萬,股權類最好2000萬起,將來通過備案的概率高一點。協會要求實繳資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實繳資本能保證公司運營超過6個月時間。
5.公司經營范圍:按照協會的規定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只能是:資產管理,投資管理,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管理,股權基金投資管理(申請私募證券基金類型牌照的管理人經營范圍里建議不要寫「投資咨詢」字樣)。
(2)公司注冊
完成上述材料的准備後便可進行工商注冊。刻章,開立銀行賬戶,做logo,開立社保公積金賬戶等,幾千元可以搞定。然後你需要租個辦公場所。協會備案的時候,是要看你的辦公樓和帶logo的前台照片的,這個無法作假。其他注意事項如下:
1.核定稅種:現在一般投資公司核定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6%(全部營業額*6%=增值稅額),企業所得稅25%,個人所得稅20%(投資公司的主要收入為管理費和後端業績分成,這個稅收就要和公司注冊地的園區進行商談,有一定比例的稅收返還)。
2.辦理法人一證通U盾,開通稅務和銀行的三方協議,保證以後進行網上報稅,以及辦理員工的社保公積金網上入工操作。
3.尋找公司辦公室:因為現在申請私募牌照需要實際辦公地址,律師和協會都會現場盡職調查。
4.公司網站建設,微信網站建設(此項應該注意不能通過公開渠道募集產品和信息披露要符合協會的要求)。
⑷ 成立私募基金條件
一、公司名稱需要是「投資管理、基金管理、資產管理」等字樣的公司。
二、基金公司注冊資金門檻是5億,實繳資金1億。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金3000萬的門檻。需實繳。其它無要求,當然,隨著競爭加劇,注冊資金高些比較好。
三、有實地的正規的經營場所,擁有一定數量的合規的從業人員等。
四、公司成立後,在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去登記備案,按照協會要求提交公司相關資料文件。
五、通過協會的備案登記後,頒發《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就可以正式開展業務了。
本文由北京正規工商代辦機構國亞財富林濤提供。
⑸ 什麼叫私募,私募基金又是怎麼回事。求解。謝謝!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有何要求?名稱是否必須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答: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問題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應當包含「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相關字樣。此外,從專業化經營和防範利益沖突角度出發,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可能存在沖突的業務、與買方「投資管理」業務無關的賣方業務以及其他非金融業務。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協會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稱中增加「私募」相關字樣,但目前暫不做強制性要求。
2、目前一些地區對投資類企業的工商注冊及經營范圍、名稱等變更採取了相關的限制性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但客觀上又無法完成工商信息變更的,如何處理?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考慮到近期各地相關工商注冊政策處於調整期,為不影響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業務,需提交相關法律意見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同時確出於客觀原因無法進行相關工商變更的,申請機構應書面承諾不開展與本機構所從事的具體私募基金業務類型無關的其他業務,並承諾待相關工商變更手續可正常辦理後,將及時完成經營范圍和名稱變更,並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中按要求及時更新變更後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諾情況應如實告知相關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有私募基金產品的,應如實告知其投資者。
若申請機構具有《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明確禁止的經營范圍,應進行整改並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後才能再次提交申請,此類情形包括:私募機構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及實際經營業務包含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如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注冊資本/認繳資本、實收資本/實繳資本、實收/實繳比例等有何要求?
答:《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並未要求申請機構應當具備特定金額以上的資本金才可登記。但作為必要合理的機構運營條件,申請機構應根據自身運營情況和業務發展方向,確保有足夠的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相關資本金應覆蓋一段時間內機構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運營開支。律師事務所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備從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資本金、資本條件等進行盡職調查並出具專業法律意見。
針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實收資本/實繳資本不足100萬元或實收/實繳比例未達到注冊資本/認繳資本的25%的情況,協會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別提示,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公示中予以公示。
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機構需要制定哪些基本制度?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參照協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等規定製定並上傳相關制度,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部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
此外,法律意見書中律師事務所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制度是否具備有效執行的現實基礎和條件出具意見。例如,相關制度的建立是否與機構現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相匹配,是否滿足機構運營的實際需求等。若私募基金管理人現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難以完全自主有效執行相關制度,該機構可考慮采購外包服務機構的服務,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的專業服務。協會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結合自身經營實際情況,通過選擇在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外包服務機構的專業外包服務,實現本機構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目標,降低運營成本,提升核心競爭力。若存在上述情況,請在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同時提交外包服務協議或外包服務協議意向書。
5、申請機構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是否影響登記備案?
答:申請機構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的,不影響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但申請機構應對有關事項如實填報,律師事務所則需做好相關事實性陳述,說明管理人的經營地、注冊地分別所在地點,是否確實在實際經營地經營等事項。
私募基金備案
1、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的備案流程有哪些?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要求,《公告》發布之前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待提交的法律意見書辦理通過後,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備案。
2、怎麼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人標准?
答: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有關規定,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3、私募基金募集規模證明、實繳出資證明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私募基金募集規模證明、實繳出資證明應為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證明,包括基金託管人開具的資金到賬證明、驗資證明、銀行回單、包含實繳信息的工商登記調檔材料等出資證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資金不允許代付代繳。
4、無託管的私募基金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除基金合同或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若私募基金沒有託管,請補充提交所有投資者簽署的無託管確認書(「無託管確認書」中說明「本基金無託管」),或在「管理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里說明,合同中明確約定本產品無託管且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的相關章節。
5、私募基金投資者中涉及有限合夥企業的,需要穿透嗎?
答: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請核實其是否在協會備案。如果已備案,請在「投資者明細」中填寫產品編碼;如果沒有備案,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並在「投資者明細」中單獨列表填報該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出資情況。
6、私募基金投資者包含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第(三)項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資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應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其他問題文件描述上傳」中上傳加蓋私募基金管理人簽章的員工在職證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員工簽署的勞務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為員工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勞務關系的文件。
7、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從業資格沒有滿足《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還可以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嗎?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相關規定,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逾期未取得資格的,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如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高管人員(含法定代表人)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不影響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
法律意見書
1、同時進行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變更的,能否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
答:若同時變更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變更事項相互關聯的,可以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但法律意見書中應說明相互關聯的情況,並分別就提請變更的各類事項逐項發表意見。
2、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補充提交法律意見書的,是否要根據整改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若依據機構整改後的情況發表意見,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在相應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將需要變更的事項通過提交重大事項變更申請或年度變更申請完成。法律意見書應對公司整改並完成變更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應與協會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若律師事務所的盡職調查結果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應在法律意見書中披露不一致原因並詳盡說明情況。
3、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見書通過率較低,且對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給予詳細解釋?
答:《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發布後,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首隻基金備案補提法律意見書申請通過機構數量較少,主要原因在於:一是申請機構未遵循專業化管理和防範利益沖突原則,兼營非金融業務、信貸業務,未設置相應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擬同時從事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業務,或者同時開展其他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二是法律意見書未認真核實申請機構從業人員、資本金、住所、設施等情況,未有效確認機構實繳資金信息,不能確認有足夠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三是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與申請機構真實業務不符,甚至簡單抄襲模板,相關制度不具備有效執行的現實基礎和條件。近期隨著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律師事務所對《公告》相關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請通過情況已逐步改善,並趨於正常化。北京專業代辦,不懂請追問
⑹ 什麼叫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廣義的私募基金除指證券投資基金外,還包括私募股權基金。
在中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6)金成私募基金擴展閱讀:
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不僅是關心自己的盈利,還更關心投資私募的費用。一般的私募基金的費用有:
1、基金交易費用
基金交易費用是指在在進行的時候基金交易時發生的基本費用,一般有認購費用、申請購買費、贖回費用、私募基金轉託管費、轉換費用等等。
2、基金運營費
基金運營費講的是在私募基金運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通常常見的是從基金資產中扣除,可能有所減低價值。營運費有:管理費、託管費、可持續銷售費、證券交易費用、信息披露費用、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等等,一般的都是按照國家的規定來收取。
⑺ 小米成立私募股權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私募股權基金注冊條例隨著國民經濟整體水平的提高,大多數人已經過上了小康生活。這幾年隨著投資理財的興起,買股票,買基金,買國債,引起了很多投資者的好奇心,尤其是那些私募股權公司,所以很多人想注冊這樣的公司。今天,快創通邊肖帶你了解私募股權公司的注冊規則。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的管理人需向基金行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基金備案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條件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有適當的資本支持其基本運作;2.實收資本或實際實收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3.在自行募集和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和衍生品的規模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4.有兩名合格的持證負責人和一名合規風險控制人員;5.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最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中無不誠信記錄。
⑻ 如何區分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
1、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
2、公募基金,是指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公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公眾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這些基金在法律的嚴格監管下,有著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
3、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的主要區別:
①募集的對象: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大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②募集的方式: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
③信息披露要求: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④投資限制:公募基金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
⑤業績報酬: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1-2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⑼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有哪些政策限定注冊資本需要多少
目前的私募基金以能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為准。
1、注冊資本1000萬
2、分類為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其中證券投資需要從業人員有證券從業資格
3、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流程操作
4、最終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
補充:根據自身企業的實際情況申請對應的種類,如主要管理證券投資的,就要有從業資格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