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股權基金的基金法
2012年8月12日,25家股權和創業投資協會,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反對將股權投資基金(即PE基金)納入《證券投資基金法》監管。
25家股權和創業投資協會「上書」反對PE基金納入新基金,這是《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6月進入全國人大審議程序後,遭遇的最大變故。
25家行業協會,由中國投資協會股權和創業投資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創投委」)牽頭,囊括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各地的創業協會,它們在建議書中措辭嚴厲地指出,將PE基金納入新基金法范疇監管,「將給我國的創業創新事業帶來嚴重不利影響」。
證券投資基金主要由證監會監管,陽光私募基金由銀監會監管,而PE基金的監管權主要由國家發改委行使,一旦修訂案通過,則由發改委、證監會兩家共享。
有不便具名的業內人士指出,他們聯名上書,反對由中國證監會來監管PE基金。此番聯名的牽頭者——中國創投委,為國家發改委主導成立。
多家知名PE基金拒絕對此事公開表態:「不在乎誰來監管,重點盡快定下來,統一立法,讓從業者有法可循。」……
2. 私募基金法的介紹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的資金。與之對應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會大眾公開募集的資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 私募基金募集是相對於公募募集而言,是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募集和私募基金募集。
3. 《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後何時開始施行,從此給予私募基金一個合法的地位
6月1日起,一批法律和部門規章正式實施。其中,修改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設立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該法。
4. 私募基金在中國違法嗎
私募基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在中國即是合法的。
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4)新基金法後私募基金擴展閱讀:
基金是有價證券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基金可以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兩種,公募基金一般是在證券市公開發行的,私募基金是不能在證券市自由交易的
怎樣判斷一個私募股權基金的合法性
1、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否則,不得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
2、參與私募的必須是合格投資人。合格投資人由證監會界定:最低認購100萬,而且不允許帶拖斗(不能拿親戚朋友的錢)。這樣界定,就是告訴你你得拿你全部錢的一部分來投資,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里,更不能拿別人的雞蛋放在籃子里。
所以但凡不考慮你是不是合格投資人就鼓動你投資的、低於100萬以下的私募,基本上都是騙人的。
3、私募絕對不可以公開宣傳。新基金法明文規定:不可以通過報刊,電台,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
參考資料:華律網
5. 私募基金法的私募規制
由於私募股權級基金和私募證券基金的投資方向不同,對社會的影響也不同。相對的,私募股權基金注重企業的價值投資,它一方面能為企業帶來可觀的資金融通,另一方面,它又能以股東的身份為企業的制度創新提供積極的因素。所以,私募股權基金往往受到各國政府的大力推廣,在立法上也對於私募股權基金大開綠燈,多持鼓勵態度,而對於私募證券基金,由於其投資的領域主要集中於有價證券市場,並且喜好運用高比例的杠桿投資金融衍生工具,進行價格投機。巨大的持倉和高比例的投資杠桿是金融市場的不穩定因素。所以各國都盡量對其行進行控制,有些國家甚至乾脆不允許私募證券基金的存在。
6. 新基金法後私募基金可以享受財稅【2008】1號文中的優惠政策嗎
首先,新基金法是規定私募基金納入證券投資基金,但是這法要13年6月1日生效。
其次,並不是所有的私募基金都納入監管,證監會會出相關的規定認為那些是納入監管的。
最後,後來加入這些群體是否享受財政部的規定要等財政部和證監會的協商。
7. 新基金法實施後財稅〔2004〕78號是直接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還是等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發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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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看你風險承受能力,從你提問題的預期看,應該是屬於比較保守的類型,建議你以貨幣型基金為主,輔以混合型基金。貨幣型基金基本上都差不多,收益相當於或略高於存銀行定期,這種基金鐵定不會虧,比銀行定期略高,而且不必像存銀行那樣收所得稅,這類型推薦中信貨幣基金等(貨幣型基金,基本上區別不大)。混合型基金推薦華安寶利基金,這是連續5年的金牛基金,業績穩定,抗跌性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