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存續期:
基金存續期從字面上來理解就是基金的存續的一個時期,但是這個真正的理解則是在發行以後的一段時間的封閉期後的基金稱作為存續基金,這段時間被叫做存續期。
對於基金的發行,大家都知道有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而相對於這兩種基金來說,也就是有存續期的,而公募基金在經過一定的封閉的時間以後就進入了日常的交易期,這個就被叫做是公募基金的存續期。
而對於私募基金來說,它的基金存續期是沒有進行公開的,也是有著這么一個期限的,而封閉式基金則會有著比較固定的存續期,一般的來說,這種存續期的時間是很長的,當這個期限滿了的時候,這個基金還可以再延長存續期。
開放式基金的存續期則不是那麼的固定,這個是按照實際的情況而定的。不論是哪種的基金,都是有著基金存續期的,不過就是這個存續期的時間是不一樣的,但是性質都是一樣的。
⑵ 私募股權基金對企業的投資期限大概是多久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夥型),存續期限一般為5-10年,包括18個月至5年的投資期,基金在此期間進行投資,隨後是4-5年的退出期。多數基金允許普通合夥人有權在獲得投資人咨詢委員會同意或在有限合夥人投票贊成後延長基金期限,每次延長一年,一般延長2-3次,這樣可以實現基金的有序終止
⑶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備案要求及條件哪些
私募基金備案的要求:
1、經營范圍只能有:投資管理,基金管理,資產管理,不能有非金融投資類的經營范圍,也不能有投資咨詢。
2、高管要求:法人代表+2位高管必須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書,高管可以不是股東(具有三年以上基金從業經驗的也可以)。
3、注冊資金要求:實繳比例大於25%以上,或者實繳資本能保證公司運營超過6個月時間。
4、成立超過一年的企業要出審計報告。
5、出具2位律師簽字的法律意見書。
(3)三季度私募股權基金擴展閱讀:
《辦法》規定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從業人員管理、信息報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方面,《辦法》要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在進行電子填報的同時,需提交書面登記備案承諾函。
除存在暫緩登記的情形外,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基金業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私募基金備案方面,《辦法》要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日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基金備案。、
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本信息。基金業協會對備案的私募基金信息予以公示。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⑷ 私募股權基金募集期問題
可以調整,是合法的。
私募股權基金是美國開創的一種專業的投資管理服務和金融中介服務。其第一個屬性是私募。私募有三個內涵: 第一,私募基金募集對象或投資者的范圍和資格有一定要求。美國最早設定一個私募股權基金投資者人數不能超過100個人。投資者的資格是資金實力較為雄厚。最初投資者資格要求年收入在20萬美元以上,家庭資產也須達到一定的水平;機構投資者凈資產必須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以後標准作出調整:投資者人數擴大到500人,個人投資者資產特別是金融資產規模在500萬以上。第二,私募是指基金的發行不能藉助傳媒。主要通過私人關系、券商、投資銀行或投資咨詢公司介紹籌集資金。第三,由於投資者具有抗風險能力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因此政府不需要對其進行監管。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特徵:
1、特定的募集對象:特定的機構和個人,銀行、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大型企業、信託基金
2、特定的募集方式:非公開方式
3、特定的投資方式:權益性投資的方式
4、特定的投資對象:高成長性的未上市企業,放棄資本的流動性為代價追求長期的、更高的資本收益
5、有限的經營期限:中長期,一般5-10年,多為封閉式投資即營期內不能退出
6、特定的退出方式:為了在適當的時候能夠賣出其所持有的權益並企業同時,協助改善經營管理以及籌備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⑸ 請問 私募股權、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這3個概念到底是什麼,有什麼區別
說實話吧,沒什麼區別。。。私募股權 實際上就是英文PE的翻譯(private equity),因為在我國私募股權基本上採用合夥制的基金形式運作,所以又叫做私募股權基金。
實踐中大多稱之為PE,因為中文的說法太多,容易混淆。
qq:348654691
⑹ 私募基金季度更新出新規,哪些投資者的風險揭示
首先,按照法規的時間軸,看一下風險揭示書的演變過程: ■ 2014年8月21日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及風險揭示書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由基金業協會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 提出了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揭示並簽字確認。但由於協會沒有細化的標准,所以還沒有指引文件要求具體怎樣執行。 ■ 2016年7月15日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在投資者簽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機構應當向投資者說明有關法律法規,說明投資冷靜期、回訪確認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資者的相關權利,重點揭示私募基金風險,並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 風險揭示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風險,包括基金合同與中國基金業協會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風險、基金未託管所涉風險、基金委託募集所涉風險、外包事項所涉風險、聘請投資顧問所涉風險、未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風險等;
(二)私募基金的一般風險,包括資金損失風險、基金運營風險、流動性風險、募集失敗風險、投資標的的風險、稅收風險等;
(三)投資者對基金合同中投資者權益相關重要條款的逐項確認,包括當事人權利義務、費用及稅收、糾紛解決方式等。 《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詳見附件二。 這里的附件二《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是在2016年4月15日發布的,其中詳細地寫明了風險揭示書中必須的要素內容以及十三項需要投資者逐一簽字的條款。
■ 2018年1月12日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中第三點規定了涉及特殊風險的私募基金備案要求,其中要點摘錄如下: 2、私募基金涉及關聯交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風險揭示書中向投資者披露關聯關系情況,並提交證明底層資產估值公允的材料、有效實施的關聯交易風險控制制度、不損害投資人合法權益的承諾函等相關文件。 3、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對投資人進行充分的風險揭示。根據《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風險揭示書的「特殊風險揭示」部分,重點對私募基金的資金流動性、關聯交易、單一投資標的、產品架構、底層標的等所涉特殊風險進行披露。私募基金風險揭示書「投資者聲明」部分所列的13類簽字項,應當由全體投資人逐項簽字確認。
由此,風險揭示書就演變成了目前我們看到的最新版本。 那麼有些人就想問了,我不想知道風險揭示書以前是怎樣的,我只想知道現在到底要上傳什麼。 其實,按照最新協會熱線反饋的消息,私募管理人需要按照投資者購買基金產品的時間來判定是否需要上傳新版的風險揭示書。 按照上面我們提到的三個時間節點: 2014年8月21日之前購買產品的客戶,可以不簽署風險揭示書; 2014年8月21日至2016年7月15日購買產品的客戶要簽署風險揭示書,但具體的形式和內容未做要求; 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12日購買產品的客戶一定要簽署具有十三項逐項簽字確認內容的風險揭示書; 2018年1月12日之後購買產品的客戶一定要按照協會最新要求,簽署具有關聯交易、單一投資標的等特殊風險揭示的風險揭示書。 所以,管理人可以按照上面的規律對號入座,提交與本季度更新上傳的投資者清單相對應的風險揭示書即可。 熱點問題
接下來,我們就大家在風險揭示書的上傳實操中提到的一些問題進行討論: 1、簽電子合同和電子版風險揭示書的在上傳時有什麼要求呢? 答:簽電子版風險揭示書,不局限於之前的基金是否簽署過電子合同,只要最終的內容是符合要求即可。 2、季度更新會像產品備案一樣要求退回補正嗎? 答:如果投資者過多,或者在季度更新時間內,因客觀原因無法重現簽署風險揭示書,那麼可以先寫個說明文件,說明情況,但是會有被退回的風險。 3、已經備案成功的產品也要補傳所有投資者的風險揭示書嗎?產品備案的時候提交過所有投資者的風險揭示書啊,現在還要重新提交嗎? 答:不需要上傳自產品備案以來全部的風險揭示書,而是上傳本季度更新全部的投資者的風險揭示書,如果與備案時無變化,再上傳一次即可。
⑺ 什麼是私募股權基金私募股權有凈值的嗎
第一個問題:什麼是私募股權基金
私募股權基金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投資者按照其出資份額分享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第二個問題:私募股權有凈值的嗎?
一般來說,它沒有凈值,了解私募股權基金可以去私募排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