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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項目

發布時間:2021-10-28 03:15:27

Ⅰ 關於現有股東是否屬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的核查

一、前言
無論新三板、IPO還是並購重組,股轉公司及證監會都會關注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事宜。自2015年3月20日之日起申報的公司或其股東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的,需要核查其私募基金備案問題。此時,律師在編製法律意見書時,就需要對公司是否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認定,發表明確意見。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私募基金備案,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進行自律管理。
二、實務探討
(一)已有案例介紹
1.富煌鋼構(002743)IPO項目
發行人律師在在富煌鋼構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審查,出具了《富煌鋼構不存在私募基金的專項核查意見書》,富煌鋼構的法人股東有富煌建設、安徽江淮電纜集團、北京德泰恆潤投資、安徽皖潤新能源、華芳集團。律師審查後認為:富煌建設股東為楊俊斌和周伊凡,為兩名自然人股東,富煌建設股東不存在私募投資基金。江淮電纜主要從事電線電纜、特種電纜、電加熱器、橋架母線槽加工製造等業務,不屬於《暫行辦法》第二條和《備案辦法》第二條所定義的私募投資基金。德泰投資股東設立的資金來及自有資金,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資金的情形,其資產也未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皖潤新能源主要從事新能源技術開發、資本運作咨詢服務、管道及配件銷售、中介服務。華芳氣團主要從事紡織品製造、加工、銷售;紡織原料、羊毛、金屬材料、五金交電、紡織機械及器材、熟料製品、煤炭購銷;實業投資等業務。綜上,發行律師認為,發行人股東不存在《暫行辦法》和《備案辦法》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
2.杭州高新(300478)
發行律師在《補充法律意見書六》中專門對杭州高校私募基金問題進行專項恢復,發行律師認為:發行人股東高興集團的經營范圍為企業投資、管理;旅遊景點開發,為委託其他機構管理其資產,不存在受第三方委託代為持有發行人股權的情形。公司股東潤禾投資經營范圍為創業投資業務等,潤禾投資與浙江永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約定浙江永信為其資產管理人。潤禾投資屬於私募投資基金。
3.達能照明
達能照明的股東杭州誠鼎企業類型為有限合夥企業,經營范圍是創業投資業務、創業投資咨詢業務。根據基金協會出具的《私募投資基金證明》,杭州誠鼎已經在基金協會辦理了相關備案手續。股東蕪湖富海企業類型是有限合夥企業,經營范圍是股權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咨詢業務。根據基金協會出具的《私募投資基金證明》,蕪湖富海已經在基金協會辦理相關備案登記手續。股東合能投資及合能聚源為公司員工持股平台,合夥人均為公司員工,不需要在基金協會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4.建科機械(832578)
公司股東上海上創信德創業已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股東誠科建贏(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為實施股權激勵而設立的員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資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股東誠科建達(天津)企業管理咨詢系公司為實施股權激勵而設立的員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資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
5.金泉科技
公司股東望江眾晟資金來源於兩位股東認繳的出資,不存在股東以外的其他投資者募集資金的情形,系金泉科技公司為實施員工股權激勵而設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但是台州益達資金來源於股東認繳的出資,其設立後,其企業資產並非通過「非公開募集」產生,但鑒於其是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而設立的企業,為謹慎起見,該股東應被認定為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所指的私募投資基金。
(二)認定標准分析
從公布的律師意見書來看,律師在對是否屬於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認定,筆者結合工作經驗,總結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思考角度。
1.從公司的股東角度出發
私募基金的募集對象具有特殊性,它必須在一定范圍之內募集資金,這就為我們進行判定提供了思考方向,我們可以查閱公司章程,確定公司的現有股東。一般來講,公司股東人數較少,結構單一,不存在向其他機構募集資金的可能性,我們可以初步排除是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身份。
當然,如果公司股東人數較少,也不能百分之百的排除,同時對於符合私募基金定義的股東律師可以查詢中國基金協議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信息、查詢私募基金的備案資料和基金管理人的登記證書來進行輔助認定。
2.從公司主營業務出發
一般來說,私募基金的主營業務是進行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業務。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我們在通過核查公司的主要業務時,一般可以排除。具體來講,律師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最近三年的主營業務資料來進行認定。
3.從公司的注冊地址出發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中指出本法定義的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我們從一條文中可以看出,這里的私募基金需要在中國境內設立,首要滿足要求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如果一個中國沒有在中國境內注冊,自然不受我國法律監督,也就不存在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備案登記。
4.從公司資金的來源出發
律師在進行盡職調查時,需要審核公司注冊資本的支付憑證。我們可以查閱公司法人股東的章程、工商檔案並結合法人股東出具的說明,判定公司的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沒有向他人募集資金的情形,同時也沒有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我們可以排除私募基金的可能性。律師可以調取公司股東工商檔案資料,公司成立時的驗資報告、銀行對賬單,公司成立時的內部決議文件輔助判斷。

Ⅱ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類別有三種還是四種

是五類。

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

1、私募證券基金 (自主發行)

分為50億元以上、20-50億元、10-20億元、1-10億元四個規模區間。

2、私募證券基金 (顧問管理)

分為50億元以上、20-50億元、10-20億元、1-10億元四個規模區間。

3、私募股權基金

分為100億元以上、50-100億元、20-50億元三個規模區間。

4、創業投資基金

分為10億元以上、5-10億元、2-5億元三個規模區間。

5、其他私募基金

分為10億元以上、5-10億元、2-5億元三個規模區間。

(2)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項目擴展閱讀: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第三條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私募基金備案,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進行自律管理。

第十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基金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及變更信息。

第十六條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

(三)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

第十八條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基金業協會或其認可機構組織的執業培訓。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不完備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第十三條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稱、成立時間、備案時間、主要投資領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條 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Ⅲ 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自查工作底稿怎麼填

第一部分,「問答題」:

1、登記備案及信息報送
(1)向基金業協會登記信息是否真實、准確、完整。是否兼營P2P、眾籌等非私募基金業務。
(2)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信息是否真實、准確、完整、及時;是否有未備案基金,是否有錯報、漏報和虛假報送情況。
(3)是否按照《辦法》的規定及時更新登記備案信息,重大事項是否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2、合格投資者
(1)機構投資者凈資產是否不低於1000萬元。
(2)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是否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3)單個投資者投資於單只私募投資基金的金額是否不低於100萬元。
(4)單個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基金的金額低於100萬元的,是否屬於管理人及其員工跟投情況。

3、資金募集
(1)是否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張貼布告、散發傳單、發送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2)單只基金的投資者人數是否超過法律規定的人數。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型基金及有限合夥型基金不得超過50人;其他基金不得超過200人。
(3)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基金份額轉讓後投資者人數是否符合規定。
(4)未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合夥企業、契約型等非法人形式投資者,是否穿透計算其人數,是否穿透核實符合合格投資者標准。
(5)對過往和存續基金的業績,是否有選擇性地、誤導性地、不充分地宣傳推介;是否存在保本保收益、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等行為。
(6)管理人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是否採取風險評估及投資者確認措施。若通過代銷方式銷售產品,是否與代銷機構約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責任,代銷機構是否採取風險評估及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的確認措施。
(7)是否製作風險揭示書,向客戶充分揭示投資運作可能面臨的風險,是否明確約定由客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並由客戶簽字確認。是否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投資基金進行風險評級,並向投資者說明。

4、內部風險控制
(1)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及機制是否覆蓋私募基金的募、投、管、退各個環節,制度建設是否完善,是否執行到位。
(2)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將基金財產交由託管人託管,並由託管人對投資活動進行監督。基金合同約定私募投資基金不進行託管的,是否在合同中明確保障私募投資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3)是否採取措施對基金風險進行有效管理;是否存在到期無法償付等流動性風險;對沖基金和並購基金管理人的杠桿運用是否合理。
(4)信息系統運營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實現對風險控制指標、投資交易許可權、資金流轉等關鍵事項的前端控制與實時監控。
(5)是否妥善保存私募投資基金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的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5、合規管理
(1)是否存在侵佔、挪用基金財產的行為;是否存在費用轉嫁行為,將不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轉移給基金;投資活動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2)管理人及從業人員是否存在泄漏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3)管理人及從業人員有無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4)有無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是否建立相關防範制度及機制,並有效執行。
(5)是否存在不同基金間的非公平交易行為,在不同的基金賬戶之間轉移收益或虧損;交易價格是否嚴重偏離市場公允價格,損害投資者利益;是否以不正當利益為目的,使用基金資產進行不必要的交易。
(6)是否存在下設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等違反證券賬戶實名制要求的情況;登記備案信息與證券期貨市場申請開戶信息是否一致。
(7)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等信息。
(8)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從業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資格是否符合相關自律要求。
(9)如屬於享受國家財政稅收扶持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投資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6、利益沖突
(1)管理可能導致利益輸送或者利益沖突的不同基金的,是否建立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防範機制,執行是否有效。
(2)是否將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3)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如關聯交易、關聯擔保等方面的情況。
(4)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是否違背風險收益相匹配原則,利用分級產品向特定一個或多個劣後級投資者輸送利益。
(5)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是否建立員工與基金之間利益沖突防範制度及機制,並定期對員工防範利益沖突行為監督檢查。重點關註:是否對員工及其親屬申報的證券賬戶及證券交易行為進行核對、審查;是否對員工的投資交易許可權及進出關鍵場所許可權進行嚴格授權管理;是否對員工的通訊行為、軟硬體設備進行有效管理;是否對研報及重大投資決策進行有效保密管理;是否定期進行內部監察稽核。

7、其他
注冊地與經營地是否一致。
是否對基金銷售機構、託管機構、登記核算機構等外包服務機構開展盡職調查,並進行持續監督;是否簽訂書面外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第二部分,「填空題」:

私募基金產品信息表,包括:
基金名稱、組織形式、基金類型、成立日期、終止日期、認繳規模、實繳規模、募資渠道、代銷機構、投資者情況、託管情況、分級情況...分級杠桿比例(分級杠桿比例=(優先順序+劣後級)/劣後級)

第三部分,「作文題」:

XX私募機構自查工作報告
(模板)
一、機構基本情況
(一)機構組織架構及人員整體情況
(二)公司股東及關聯方情況
(三)高級管理人員及分工情況
(四)私募基金業務開展情況
(五)風險控制及合規管理情況
(六)業務運行風險狀況評估
(七)其他情況
二、自查開展情況
(一)自查工作的組織
(二)自查工作的執行情況
三、自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計劃
四、意見和建議

Ⅳ 私募股權基金私募自查報告怎麼寫

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私募股權投資的類型
據被投資企業發展階段劃分,私募股權投資主要可分為創業風險投資、成長資本、並購資本、夾層投資、Pre-IPO投資以及上市後私募投資。
1.創業風險
投資創業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技術創新項目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從最初的一個想法到形成概念體系,再到產品的成型,最後將產品推向市場。提供通過對初創的資金支持和咨詢服務,使企業從研發階段充分發展並得以壯大。由於創業企業的發展存在著財務、市場、營運以及技術等諸多方面的不確定性,因而具有很大的風險,這種投資能夠持續的理由是投資利潤豐厚,能夠彌補其他項目的損失。
2.成長資本
成長期投資針對的是已經過了初創期發展至成長期的企業,其經營項目已從研發階段過渡到市場推廣階段並產生一定的收益。成長期企業的商業模式已經得到證實而且仍然具有良好的成長潛力,通常是用2~3年的投資期尋求4~6倍的回報,一般投資已經有一定規模的營收和正現金流,通常投資規模為500 萬~2000萬美元,具有可控的風險和可觀的回報。成長資本也是中國私募股權投資中比例最大的部分,從2008年的數據看,成長資本佔到了60%以上。
3.並購資本
並購資本主要專注於並購目標企業,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提升企業價值,必要的時候可能更換企業管理層,成功之後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並購資本相當大比例投資於相對成熟的企業,這類投資包括幫助新股東融資以收購某企業、幫助企業融資以擴大規模或者是幫助企業進行資本重組以改善其營運的靈活性。並購資本涉及的資金規模較大,常達10億美元左右,甚至更多。
4.夾層投資
夾層投資的目標主要是已經完成初步股權融資的企業。它是一種兼有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雙重性質的投資方式,其實質是一種附有權益認購權的無擔保長期債權。這種債權總是伴隨相應的認股權證,投資人可依據事先約定的期限或觸發條件,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被投資公司的股權,或者將債權轉換成股權。夾層投資的風險和收益低於股權投資,高於優先債權。在公司的財務報表上,夾層投資也處於底層的股權資本和上層的優先債(高級債)之問,因而稱為「夾層」。與風險投資不同的是,夾層投資很少尋求控股,一般也不願長期持有股權,更傾向於迅速地退出。當企業在兩輪融資之間,或者在希望上市之前的最後沖刺階段,資金處於青黃不接的時刻,夾層投資者往往就會從天而降,帶給企業最需要的現金,然後在企業進入新的發展期後全身而退。這也是它被稱為「夾層」投資的另一個原因。夾層投資的操作模式風險相對較小,因此尋求的回報率也低一些,一般在18%~28%左右。
5.Pre-IPO投資
Pre-IPO投資主要投資於企業上市前階段,或者預期企業近期上市的企業規模與盈利已達到可上市水平的企業,其退出方式一般為上市後從公開資本市場上出售股票。一般而言,Pre-IPO投資者主要有投行型投資基金和戰略型投資基金兩類。(1)投行型的投資基金如高盛、摩根斯坦利等投資基金,它們具有雙重身份——既是私募股權投資者,又是投資銀行家。作為投資銀行家,他們能夠為企業的IPO提供直接的幫助;而作為私募股權投資者的身份則為企業的股票進行了價值「背書」,有助於提升公開市場上投資者對企業股票的信心,因此投行型投資基金的引入往往有助於企業股票的成功發行。(2)戰略型投資基金,致力於為企業提供管理、客戶、技術等資源,協助企業在上市之前建立起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或者為企業提供專業的財務咨詢。Pre-IPO投資具有風險小、回收快的優點,並且在企業股票受到投資者追崇的情況下,可以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
6.PIPE投資
PIPE是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的縮寫,它是指投資於已上市公司股份的私募股權投資,以市場價格的一定折價率購買上市公司股份以擴大公司資本的一種投資方式。PIPE投資分為傳統型和結構型兩種形式,傳統型PIPE由發行人以設定價格向PIPE投資人發行優先股或普通股,結構型PIPE則是發行可轉換為普通股或者優先股的可轉債。相對於二次發行等傳統的融資手段,PIPE融資成本和融資效率相對較高,監管機構的審查較少,而且不需要昂貴的路演成本,這使得獲得資本的成本和時間都大大降低。PIPE比較適合一些不希望應付傳統股權融資復雜程序的快速成長為中型企業的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去騰訊眾創空間看看

Ⅳ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的更新要求有哪些

私募自營店為您解答:
私募基金運行期間,發生下列重大事項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化;

(二)投資者數量超過法律法規規定;

(三)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信託人發生變更;

(五)對基金持續運行、投資者利益、資產凈值發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Ⅵ 私募基金機構自查組織的成立人員有什麼要求

6、您的高管人員符合崗位設置要求嗎?
◆ 按相關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具備至少2名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等);其中,合規\風控負責人必需設置,且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 若您已做到該崗位設置要求,請直接下查第7條。
◆ 若您尚未具備相關要求,請抓緊時間落實整改,否則:
(1)律所將無法為您出具無保留意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2)進而,您將無法完成基金產品的備案。

Ⅶ 私募管理人如何開展開展適當性自查

私募管理人應當每半年開展一次適當性自查,形成自查報告。發現違反《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問題,應當及時處理並主動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私募可以去私募排排網了解。

Ⅷ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22項說明 私募「保殼」誤區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22項說明
昨日(2月2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系統中開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板塊,此板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上傳《法律意見書》的同時,填寫22項私募基金管理人重要情況說明,列印出後由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兩名律師簽字,加蓋律所公章,簽署日期後上傳到登記備案系統!
以下為小龍蝦整理的完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系統22項重要情況說明:

1.關於已備案的私募管理人經營范圍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的問題解答(七)》和《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專業化經營原則相關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經營范圍僅應當包含:「投資管理」、「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咨詢」或「私募基金投資業務」等相關字樣。
其中,「投資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普遍適用於私募證券和私募股權基金,「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咨詢」只是用於私募股權基金。
這個問題不僅僅影響到後續發行產品。同時,還影響律所出具《法律意見書》時的觀點判斷。
2. 關於年度審計報告
由於部分私募機構缺少專業的財會人員、代理記賬公司瀆職等原因,導致內部財務帳目混亂,使得會計師事務所無法順利進行年審工作。建議私募機構盡快尋找專業的理賬公司梳理清楚賬目,否則可能影響出具審計報告的時間。
3.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基金從業資格相關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符合相關考試成績認可規定情形的,可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擬通過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還應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應當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及《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相關高管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情況,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高管人員資格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
接下來為樹友們送上最全攻略「保殼+考證+信批+法律意見書」,直上青雲拿下私募新規!
希望能助力私募小夥伴在新規大道上越走越好!
「保殼」攻略
說起「保殼」,最近券商忙著給私募發產品,大抵就是這回事。小夥伴們請先對號入座,看有沒有需要,再決定是否需要參看此攻略。
步驟一:自查你的公司是否需要保殼?
剛成立私募公司,拿到協會備案的私募小夥伴,需要仔細看三個時間,以確定自己是否需要馬上去發個產品、備案登記到協會系統裡面。
(1)2016年2月5日後新登記成為私募管理人的,需在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備案私募產品;
(2)截至2月5日,登記滿12個月的,需在5月1日前備案產品;
(3)截至2月5日,登記不滿12個月的,需在8月1日前備案產品。
未做到以上情形者,協會將注銷其私募管理人登記。
意思就是最早一批5月1日、8月1日,還有後面的6個月之內,私募必須要有至少1隻產品備案登記在協會系統裡面,自主發行、投資顧問類型的都可以。(從以往備案的情形來理解,投顧的也可以,嗯,應該是如此的。)
這時,找券商、期貨資管等渠道都是可以的,先去發個產品。
步驟二:高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私募小夥伴急急忙忙去券商那發了一隻產品,然後該怎麼玩?高管都先去報名協會3、4月的從業資格考試吧。在協會首頁-從業人員管理-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可以選擇預約考試或4月全國統考。
(具體辦理步驟參考《基金從業資格「考證」攻略》)
步驟三:辦理法律意見書
再看看自己手上有木有法律意見書吧,備案產品時用得上。
協會有一條說,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產品的私募,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產品之前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怎麼辦法律意見書,現在出去問個有經辦證券業務的律所,律師基本上都會比較熱情地問你,但是價格從幾千到幾十萬差距很大,小夥伴需要仔細甄別。基金君打探了一圈,基本上5萬左右的還算靠譜,10萬的規格有點高,可能是豪華版。
(具體辦理步驟參考《法律意見書攻略》)
步驟四:私募要及時報送信息
不是光辦完上面幾個大項就萬事大吉,私募小夥伴還要注意定點、及時報送信息,否則在備案產品等多個方面都會受阻。
協會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及時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等信息報送義務。
如果沒有及時披露信息,會怎麼樣?該怎麼辦?
(1)在私募完成整改之前,協會將暫停受理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
(2)累計達2次的,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對外公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
(3)私募違反《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協會將暫停受理私募產品備案申請,還要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對外公示。新申請私募登記的機構被列入名單的,協會將不予登記。
步驟五:私募要提交年度財務報告
財務狀況也需要進行匯報,會計事務所一般有財務報告的內容,相對容易。
協會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如果沒有及時提交年度財務報告,會怎麼樣?該怎麼辦?
(1)在私募完成整改之前,協會將暫停受理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列入異常機構對外公示,直到整改後至少6個月才能恢復;
(2)新申請私募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協會將不予登記。
法律意見書攻略
步驟一:先來看看哪幾類私募需要提交《法律意見書》,以便對號入座。
(1)新申請私募管理人的,需通過登記備案系統提交,作為必備申請材料;
(2)已登記但沒備案產品的,應在首次申請備案產品前按照要求補提;
(3)已登記且備案產品的,協會將視具體情形要求其補提;(還有寬限)
(4)已登記的私募申請變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協會認定的其他事項的,應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這個有點不一樣,公司有變化的私募要注意)
步驟二:《法律意見書》是個什麼東東,可以先自查一下。
是什麼?法律意見書對申請機構的登記申請材料、工商登記情況、專業化經營情況、股權結構、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及分支機構情況、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外包情況、合法合規情況、高管人員資質情況等逐項發表結論性意見。
具體來說,包含十四項,律師小夥伴會逐一幫助私募進行盡職調查。
(1)申請機構是否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並有效存續。
(2)申請機構的工商登記文件所記載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屬性密切相關字樣;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中是否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3)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機構的工商經營范圍或實際經營業務中,是否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
(4)申請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申請機構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請說明穿透後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規定。
(5)申請機構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若有,請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冊信息,以及實際控制人與申請機構的控制關系,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能夠對機構起到的實際支配作用。
(6)申請機構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業、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業)、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若有,請說明情況及其子公司、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7)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
(8)申請機構是否已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經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包括(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
(9)申請機構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並說明其外包服務協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風險。
(10)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置是否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11)申請機構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申請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是否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是否在資本市場誠信資料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是否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
(12)申請機構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的情況。
(13)申請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
(14)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步驟三:如何配合律師工作,辦理《法律意見書》?
律師小夥伴當然是很精通業務的,但私募小夥伴也要配合工作。
1.盡職調查。2.積極整改,以求合規。3. 督促管理規范經營。4. 由兩名執業律師簽名,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並簽署日期。5.提交給協會。
有幾個注意點:
1. 用於登記的《法律意見書》的簽署日期應在私募管理人提交登記申請之日前的一個月內;
2.報送後,不得修改其提交的私募登記申請材料;若確需補充或更正,經協會同意,由原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另行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
步驟四:協會公示
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公示信息中列明出具《法律意見書》的經辦執業律師信息及律師事務所名稱。
(公示,監管手段,以求監督律師、私募管理人,盡職做好法律意見書。)
基金從業資格「考證」攻略
步驟一:自查是否需要去協會報名考證?
(1)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私募,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私募,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3)注意: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步驟二:高管如何能夠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其實作為高管,還是都在3、4月報名考個證吧。
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1)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包括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2)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3)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4)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點:符合(2)或(3)的私募,仍需要通過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才能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步驟三:以前考過的私募如何維持基金從業資格?
以前拿到資格的小夥伴也並非高枕無憂。
協會規定,已取得的高管人員,應當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及《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步驟四:拿到資格後怎麼用?
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相關高管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情況,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高管人員資格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以完成整改。
信息披露攻略
私募作為備案、保殼工作後,作為一個機構,要穩定運行,還要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具體規則來說,分為披露平台、內容、時間、規則等多個大項,在這里用Q/A的形式幫小夥伴們解答。
一、信息披露的平台
Q1:私募做信息披露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A1:私募基金管理人除了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向投資者進行披露之外,還應當按照協會的規定通過指定的私募基金披露備份平台報送相關信息。
Q2:投資人如何查閱這些披露的信息?
A2:投資者可以登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進行信息查詢。
私募過往業績以及基金運行情況將以私募向備份平台報送的數據為准。
二、信息披露的內容
Q3:一般私募基金需要披露的內容包含哪些?
A3:總共有10項,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宣傳推介文件,基金銷售協議中的主要權利義務條款(如有),基金的投資情況,基金的資產負債情況,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情況,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安排,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證監會及協會規定的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Q4:私募產品在募集時需要注意披露哪些信息?
A4:包括9大事項:(1)基金的基本信息,包括基金名稱、基金架構(是否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類型、基金注冊地(如有)、基金募集規模、最低認繳出資額、基金運作方式(封閉式、開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續期限、基金聯系人和聯系信息、基金託管人(如有);(2)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稱、注冊地/主要經營地址、成立時間、組織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情況;(3)基金的投資信息: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方向、業績比較基準(如有)、風險收益特徵等;(4)基金的募集期限:應載明基金首輪交割日以及最後交割日事項(如有);(5)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價模式;六是基金合同的主要條款:(6)出資方式、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管理費標准及計提方式、基金費用承擔方式、基金業務報告和財務報告提交制度等;(7)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安排;(8)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誠信情況說明;(9)其他事項。
Q5:私募產品在運行期間需要披露哪些信息?
A5:私募需要在每年4月結束前向投資者披露7大內容:(1)報告期末基金凈值和基金份額總額;(2)基金的財務情況;(3) 基金投資運作情況和運用杠桿情況;(4) 投資者賬戶信息,包括實繳出資額、未繳出資額以及報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額總額等;(5) 投資收益分配和損失承擔情況;(6) 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包括計提基準、計提方式和支付方式;(7) 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信息。
Q6:私募產品發生哪些重大情況時需要向投資者披露?
A6:有14種情況都屬於重大事項,需要披露,包括(1)基金名稱、注冊地址、組織形式發生變更的;(2)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發生重大變化的;(3)變更基金管理人或託管人的;(4)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5)觸及基金止損線或預警線的;(6)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發生變化的;(7)基金收益分配事項發生變更的;(8)基金觸發巨額贖回的;(9)基金存續期變更或展期的;(10)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的;(11)發生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的;(12)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正在接受監管部門或自律管理部門調查的;(13)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14)基金合同約定的影響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信息披露的時間
Q7:私募產品在運行期間的披露頻率和時間要求?
A7:至少要進行季度披露,私募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內向投資者披露基金凈值、主要財務指標以及投資組合情況等信息。同時,年報披露的時間是在每年結束之日起6個月以內。
Q8:規模大的私募產品披露時間有更高要求嗎?
A8:需要實行月度披露制度,單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規模金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應當持續在每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以內向投資者披露基金凈值信息。
四、信息披露的禁止行為
Q9:私募產品披露信息有哪些行為是不允許的?
A9:私募披露信息時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公開披露或者變相公開披露;(2)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3)對投資業績進行預測;(4)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5)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6)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7)採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確性、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和方法進行業績比較,任意使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相關措辭;(8) 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梧桐樹下V

私募「保殼」誤區有哪些?基金業協會最新解讀六大熱點
中國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基金的規范舉措,一時間攪動市場。私募忙保殼,券商、律所等則紛紛推出私募保殼服務手冊,保殼指南,比拼各種一站式服務。
就2月5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中國基金業協會負責人再度強調了市場上存在的問題,券商中國記者從中歸納了行業最為關注的五大熱點問題。
第一熱點,是否暫停了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工作?基金業協會就此表示,仍繼續依法對符合要求的申請機構正常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手續,登記流程、登記時限均保持不變。
第二熱點,強調私募登記和備案只是自律管理的第一步,絕不是「一備了之」。
第三熱點,就所謂「保殼」、「賣殼」等一條龍服務,基金業協會強調,無論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還是券商、律所和會所,各方都應審慎選擇業務合作對象,審慎評估合作對象的資質以及業務開展中的合規風險、法律風險、代理人道德風險以及其他可能給投資者帶來的潛在風險,避免一哄而上,盲目發展業務。
第四熱點,細化和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法律意見書》,同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資質做出要求。
第五熱點,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協會暫不辦理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以及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
第六熱點,如何報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若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面授或者遠程學習形式的後續培訓,並按要求接受中國基金業協會的從業資格管理。

Ⅸ 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穿透審查的問題

1、託管:(1)「登記後」(新基金)的私募證券基金、私募商品基金有託管要求;若有託管,需要寫明託管機構,基金合同(或託管協議)里要蓋託管機構章;若無託管,必須在投資合同中有和投資者明確約定不需要託管的條款,合同中無明確說明的需要補充無託管協議,所有投資者簽字、管理人蓋章。並在「管理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裡面說明「在基金合同的哪條哪款約定本基金不需託管」。(2)其他類型私募基金有同樣的託管要求。
2、資金募集人:請將投資者列表及各自出資額放在基金合同所在文件最後面。寫清合計投資者數量、合計金額,與網頁上填寫的相一致。未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合夥企業或集合投資計劃需要穿透計算並列示投資者數量和投資金額。確認都是合格投資者,即單個投資金額大於等於100萬,普通投資者不得出現小於100萬字樣。但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投資金額不受限制:(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慈善基金;(2)依法設立並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3)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3、募資規模證明:需要託管人、會計師事務所或者銀行出具。基金名稱要加雙引號。上傳圖片不方便的話,可以放在基金合同的後面。並在「管理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裡面說明。建議在合同中指定募集資金銀行賬號。(1)銀行出具募集資金證明的:能以基金名義開銀行賬戶的以基金名義開立銀行賬戶,不能以基金名義開立銀行賬戶的以管理人名義開立銀行賬戶。以管理人名義開立銀行賬戶的,先在銀行以管理人名義開立一個管理人銀行賬戶,用來募集資金。投資者認購基金時備注「認購XX基金」,然後列印進賬流水、加蓋銀行公章即是募資證明。(2)託管人出具募集資金證明的:需要寫清所託管基金的管理人全稱、基金全稱、託管賬戶(賬戶名稱、賬號、開戶行),進賬信息(時間,金額),並加蓋託管人公章。(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募集資金證明的請參照託管人提供的要素,並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
4、基金合同(合夥協議、投顧協議):(1)有託管的只需提供一份有投資者簽字的合同掃描件,後附投資者列表。(2)有多個投資者且要求託管而沒有託管的需要在一份有投資者簽字的完整合同後面附加其他投資者簽字頁,後附投資者列表。(3)投資顧問不需要投資者列表。只需上傳投資顧問協議。(4)掃描的都是合同原件。合同原件都要簽字,蓋章。合同原件里年月日都要填寫完整。(5)投資者列表信息包括序號、姓名、號碼(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金額、備注(GP或從業人員)等信息,200人以內最好寫在一張A4紙上面,方便瀏覽。投資者列表最後匯總金額,該金額必須與實繳出資額一致。pdf最後一頁應是而不是投資者列表的直接退回修改。
5、請在「管理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裡面寫明基金合同的摘要,格式如:基金全稱:;資金募集人:;投資顧問:;基金託管人(參照證監會最新版的《基金託管人名錄(2014年X月).xlsx》填寫):;投資主要方向(20-100字,如:本基金投資於某某信託,此信託投資於某某行業):。本基金聯系人(姓名:手機號碼):;(注意標點符號的使用;不要多寫,也不要少寫,括弧內文字起提示作用正文不保留)
6、基金編碼不要自定義,要通過系統自助申請。填錯後被退回無法修改的,請刪除後重新自助申請。
7、基金成立時間早於基金管理人登記時間的是老基金,歸為登記前補錄類,在「基金補錄」模塊填寫;基金成立時間晚於基金管理人登記時間的為新基金,歸為登記後類,在「基金備案」模塊填寫。基金業協會暫不受理已經清盤的基金。如果貴單位基金已清盤,則不在受理范圍,請主動刪除基金備案信息。
8、初始單位凈值統一按照1.00元計算;基金清算終止日應公布一次凈值。
9、私募證券基金、私募商品基金審核通過後給開備案證明,一般備案通過後當日、最遲第二個工作日寄送,會有專門工作人員主動與貴單位的本基金聯系人(若有)或者會員代表聯系。備案證明用於開立證券期貨賬戶。
10、「投資者信息」請填寫所有投資者信息,自然人選「其他」。實繳出資額填寫募集資金證明額。
11、請核實基金合同、募資規模證明和網頁等處填寫的基金全稱完全一致,不一致直接退回修改。

Ⅹ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為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下列九種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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