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涉及到政府土地出讓的「四項基金」是指什麼
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農業土地開發資金、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和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及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1、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
2、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具體參見各省里的規定;
3、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各省都制定有《財政部關於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教育資金、、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另外,還有土地征管業務費、規劃修編費等。
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屬政府性基金的一種,是指按照一定比例(一般不低於1.5%)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提取的專項政府性基金,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它是一種准公益性基金,其持有人是地方政府,資金來源一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二是財政撥款。
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是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籌集和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按照"統籌安排、專戶存儲、專款專用、財政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和使用。
2. 請問河北省國有土地收益基金的計提比例是多少謝謝
河北省計提比例土地出讓凈收益的5%,各級政府具體分成比例由市、縣財政部門商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確定
3. 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的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有哪些
2004年以來,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從土地出讓收入中共計提(安排)了6項專項資金,分別是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教育資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對於土地出讓收入中上級專項轉移支付結余結轉資金,預算尚未分配到部門和下級政府結余結轉兩年以上的資金,由下級財政交回上級財政統籌使用;
未滿兩年的結余結轉資金,同級財政可將其調整用於同一類級科目下的其他項目。對於土地出讓收支預算已分配到部門並結余結轉兩年以上的土地出讓收支資金(包括本級和上級轉移支付),由同級財政收回統籌使用。
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的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要嚴格按照國辦發〔2006〕100號文件以及財政部會同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財綜〔2006〕 68號)規定的范圍安排使用,優先保障征地拆遷補償、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等重點支出,合理安排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支出,繼續加大對農業農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嚴格按預算用於城市建設。
嚴禁坐支土地出讓收入行為,禁止將土地出讓收入用於修建樓堂館所、購買公務用車、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彌補行政經費支出,嚴禁使用土地出讓收入為產業投資基金注資和對外投資(含出借)。
4. 上繳省級土地收益比例
2006年11月20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標准將在原基礎上提高1倍。
收入分配維持中央與地方30:70分成,地方分成部分全額繳入省級國庫。
5. 土地出讓金區級政府和市級政府各分成比例
關於土地出讓金區級政府和市級政府各分成比例,每個市的規定不同。
以濟南市為例,在《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完善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政策的通知》中提出,土地熟化主體為各區政府的,市級與區級按照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3:7比例分成。
若土地熟化主體不為各區政府而是市各投融資平台的,市級與各投融資平台按照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2︰8比例分成,並在出讓方案中予以明確。
即區里出讓一塊土地熟化主體為該區政府的土地,土地出讓金一百萬,按照濟南市的規定,市級與區級按照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3:7比例分成,則區級財政收入為70萬元,市級財政收入為30萬元。
(5)山東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計提比例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6. 政府出讓一塊土地之後,土地出讓凈收益如何計算出來的
政府出讓一塊土地之後,土地出讓凈收益計算方法: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收益=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補繳的土地價款-劃撥土地收入-其他土地出讓收入-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土地出讓業務支出-破產或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支出。
(6)山東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計提比例擴展閱讀:
土地出讓金返還方式:
1、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建設購買安置回遷房。
2、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拆遷。
目前招拍掛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讓,但現實工作中一些開發商先期介入拆遷,政府或生地招拍掛,由開發商代為拆遷。在開發商交納土地出讓金後,政府部門對開發商進行部分返還,用於拆遷或安置補償。
3、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開發項目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
一般情況下,由於實施了土地的儲備制度,政府將生地轉化為熟地後再進行「招拍掛」,動拆遷問題已妥善得到解決,土地的開發工作也已經基本完成,周邊的市政建設將逐步完善,水、電、煤等市政都有計劃地分配到位。
即在招標、拍賣、掛牌活動開始前,國土部門已將擬出讓的土地處置為凈地,即權屬明晰、界址清楚、地面平整、無地面附著物的宗地。
4、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建設公共配套設施。
公共配套設施是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是企業立項時承諾建設的,其成本費用應由企業自行承擔。而且開發商在制定房價時,已經包含了公共配套設施的內容。
5、政府將土地出讓金返還給其它關聯企業或個人。
目前土地招拍掛制運作過程中,出於各種考慮,在開發商交納土地出讓金後,政府部門對開發商的關聯企業進行部分返還,用於企業經營獎勵、財政補貼等。
6、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未約定任何事項,只是獎勵或補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出讓金
7. 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的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有哪些
從招、拍、掛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收入中計提土地出讓業務費。
一般按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的2%比例執行。
主要用於土地有償使用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8. 土地出讓金返還中扣除四項費用。收益基金、農發基金、廉租房基金、出讓管理費各為多少
1.農業土地開發資金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15%計提。主要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支出。
2.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10%計提,主要用於補充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已按宗地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不再計提。
3.土地出讓業務費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2%計提,並按照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於土地有償使用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4.國有土地收益基金逐宗地按繳入地方國庫的土地出讓總收入的5%計提,實行分帳核算,主要用於土地收購儲備。
9. 國有土地收益基金的計提比例為多少
一般為4%-8%,具體比例由各省市自行制定,河南省的為按總成交價款的2%提取。
10. 拍賣土地的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怎麼計算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
第四條 土地出讓收支全額納入地方政府基金預算管理。收入全部繳入地方國庫,支出一律通過地方政府基金預算從土地出讓收入中予以安排,實行徹底的「收支兩條線」管理。在地方國庫中設立專賬(即登記簿),專門核算土地出讓收入和支出情況。
第十一條 由財政部門從繳入地方國庫的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總成交價款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實行分賬核算,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備案。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於土地收購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