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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下分紅和現金價值。
分紅是不確定的。
可能業務員在你面前吹噓以前的業績,但是那不能說明什麼的。按照相關規定,分紅和保險公司的經營業績有關,在每個會計年度業績的的一定比例分配,而經營業績是不確定的,所以分紅是不確定的,現在無法計算的。
我自己07年買了一份分紅保險,07年(經濟發展比較好)度分紅每一萬400多,不過08年(金融危機)每一萬只分到不到一百。
現金價值簡單的說就是說你買的保險經過一定年度(一般2年)後保險合同產生的價值,也就是你退保或到期能得到的錢。一般保險合同上都有載明。
如果你買這個保險能獲得的貨幣收益就是現金價值(一般比銀行同期利息加本金少,要不銀行怎麼辦?)和分紅相加。因為分紅不確定所以你能得到多少收益無法比較。
但是我們不能直接這么比,因為我們畢竟是在購買保險,是在賣東西,買的是一份保障。還有,買保險不是存款,中途退保你會虧很多,所以請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慎重決定。
❷ 保險公司分紅型利息怎麼算
降息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逼近壽險預定利率,保險專家認為,在利率已逼近保險公司2.5%的預定利率的情況下,從某種意義上看,可以在考慮好實際需求、利率周期及通脹率變動等情況後,關注分紅型保險。據了解,壽險保單的預定利率是2.5%,而現在,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已降至2.52%,與壽險保單的預定利率上限僅相差0.02%。泰康保險業務總監朱春林認為,降息對保險公司的影響主要是對理財類保險上,而純粹保障型保險則較少會受到沖擊。買過保險的人,每張保單上都有現金價值表。現金價值的計算,預定利率是很重要的考慮因素。每張保單的現金價值,才是客戶真正保證得到的固定收益。如果一張保單繳費期為10年,繳費5年後退保,能拿回多少保費一看現金價值表就明白了。如果預定利率越高,保單的現金價值就越高,投保人的收益就更大。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預定利率設定與經濟周期緊密相關,利率上行周期,保費相對便宜。利率下行,保費相對要貴些。銀行有關專家認為,預測市場還會降息至2%以下。如果這種預期成立,並且這種低利率時間再持續兩三年的話,那麼現在就買分紅型保險還是比較劃算的。畢竟裡面除了傳統功能以外,還包括了分紅的成分。目前來說,2.5%的預定利率在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機面前,對於客戶而言才顯出了一點吸引力。相關人士認為,如果利率處於下行周期的話,對於沒有任何保障的消費者,首先可考慮購買短期純保障產品,不宜投資長期純保障型保險。如10年期、20年期繳費的純保障終身重疾險等。購買繳費期限較短的分紅型保險,如3年期繳、5年期繳甚至躉繳分紅產品。因此,具有投資能力的人,購買消費型短期保障保險後,可將資金進行其他渠道配置。不擅長投資的人,可考慮購買分紅型保險。利率下行,有2.5%以內的固定收益做保證,利率上行,通過保險公司的分紅也可部分彌補損失。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分紅型保險的分紅收益怎麼算的
先說下分紅和現金價值。
分紅是不確定的。
可能業務員在你面前吹噓以前的業績,但是那不能說明什麼的。按照相關規定,分紅和保險公司的經營業績有關,在每個會計年度業績的的一定比例分配,而經營業績是不確定的,所以分紅是不確定的,現在無法計算的。
我自己07年買了一份分紅保險,07年(經濟發展比較好)度分紅每一萬400多,不過08年(金融危機)每一萬只分到不到一百。
現金價值簡單的說就是說你買的保險經過一定年度(一般2年)後保險合同產生的價值,也就是你退保或到期能得到的錢。一般保險合同上都有載明。
如果你買封紅保險能獲得的貨幣收益就是現金價值(一般比銀行同期利息加本金少,要不銀行怎麼辦?)和分紅相加。因為分紅不確定所以你能得到多少收益無法比較。
但是我們不能直接這么比,因為我們畢竟是在購買保險,是在賣東西,買的是一份保障。還有,買保險不是存款,中途退保你會虧很多,所以請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慎重決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❹ 計算分紅保險收益率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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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壽保險計算紅利:
人壽保險紅利是=死差益+費差益+利差益組成的。
分紅型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於定價假設的盈餘,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的人壽保險,具有以下特點:
1、保單持有人可以獲得紅利分配。分紅保險除具有基本保障功能外,保險公司每年還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決定紅利分配,即客戶可以與公司一起分享公司的經營成果。
2、紅利分配方式包括現金紅利和增額紅利。現金紅利分配是指直接以現金的形式將盈餘分配給保單持有人,保險公司可以提供多種紅利領取方式,比如現金、抵交保費、累積生息以及購買交清保額等。增額紅利分配是指在整個保險期限內每年以增加保額的方式分配紅利。
3、紅利的分配是不確定的。分紅水平主要取決於保險公司的實際經營成果。也有可能沒有紅利分配的。
計算公式是:現金價值*(1+年收益率/12)的12次方
年收益率最小可以等於0
❺ 分紅型保險的收益演算法
分紅保險,指在獲得人壽保險的同時,保險公司將實際經營生產的盈餘,按一定比例向保險單持有人進行紅利分配的人壽保險品種。 分紅保險的紅利來源於壽險公司的「三差收益」即死差異、利差異和費差異。紅利的分配方法主要有現金紅利法和增額紅利法,兩種盈餘分配方法代表了不同的分配政策和紅利理念,所反映的透明度以及內涵的公平性各不相同,對保單資產份額、責任准備金以及壽險公司現金流量的影響也不同,因此從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出發,壽險公司內部應當對紅利分配方法的制定及改變持十分審慎的態度,既要重視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貫徹誠信經營和紅利分配的公平原則,又要充分考慮紅利分配對公司未來紅利水平、投資策略以及償付能力的影響。 1.現金紅利法 採用現金紅利法,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壽險公司首先根據當年度的業務盈餘,由公司董事會考慮指定精算師的意見後決定當年度的可分配盈餘,各保單之間按它們對總盈餘的貢獻大小決定保單紅利。保單之間的紅利分配隨產品、投保年齡、性別和保單年限的不同而不同,反映了保單持有人對分紅賬戶的貢獻比率。一般情況下,壽險公司不會把分紅賬戶每年產生的盈餘全部作為可分配盈餘,而是會根據經營狀況,在保證未來紅利基本平穩的條件下進行分配。未被分配的盈餘留存公司,用以平滑未來紅利、支付末期紅利或作為股東的權益。現金紅利法下盈餘分配的貢獻原則體現了紅利分配在不同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公平性原則。
在現金紅利法下,保單持有人一般可以選擇將紅利留存公司累計生息、以現金支取紅利、抵扣下一期保費等方法支配現金紅利,對保單持有人來說,現金紅利的選擇比較靈活,滿足了客戶對紅利的多種需求。對保險公司來說,現金紅利在增加公司的現金流支出的同時減少了負債,減輕了壽險公司償付能力的壓力。但是,現金紅利法這種分配政策較為透明,公司在市場壓力下不得不將大部分盈餘分配出去以保持較高的紅利率來吸引保單持有人,這部分資產不能被有效地利用,使壽險公司可投資資產減少。此外每年支付的紅利會對壽險公司的現金流量產生較大壓力,為保證資產的流動性,壽險公司會相應降低投資於長期資產的比例,這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總投資收益,保單持有人最終獲得的紅利也較低。現金紅利法是北美地區壽險公司通常採用的一種紅利分配方法。 2.增額紅利法 增額紅利法以增加保單現有保額的形式分配紅利,保單持有人只有在發生保險事故、期滿或退保時才能真正拿到所分配的紅利。增額紅利由定期增額紅利、特殊增額紅利和末期紅利三部分組成。定期增額紅利每年採用單利法、復利法或雙利率法將紅利以一定的比例增加保險金額;特殊增額紅利只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政府稅收政策的變動時將紅利一次性地增加保險金額;末期紅利一般為已分配紅利或總保險金額的一定比例,將部分保單期間內產生的盈餘遞延至保單期末進行分配,減少了保單期間內紅利來源的不確定性,使每年的紅利水平趨於平穩。
增額紅利法賦予壽險公司足夠的靈活性對紅利分配進行平滑,保持每年紅利水平的平穩,並以末期紅利進行最終調節。由於沒有現金紅利流出以及對紅利分配的遞延增加了壽險公司的可投資資產,同時不存在紅利現金流出壓力,壽險公司可以增加長期資產的投資比例,這從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分紅基金的投資收益,提升了保單持有人的紅利收入。但是在增額紅利法下,保單持有人處理紅利的唯一選擇就是增加保單的保險余額,並且只有在保單期滿或終止時才能獲得紅利收入,保單持有人選擇紅利的靈活性較低,喪失了對紅利的支配權。此外在增額紅利分配政策下,紅利分配基本上由壽險公司決定,很難向投保人解釋現行分配政策的合理性以及對保單持有人利益產生的影響,尤其在壽險公司利用末期紅利對紅利進行平滑後,缺乏基本的透明度。增額紅利法是英國壽險公司採用的一種紅利分配方法,這種分配方法必須在保險市場比較成熟的環境下運行。 1、保費分紅(現金價值分紅)
以客戶已經交付的保費(或現有的現金價值)為計算基礎,對應分紅利率為客戶分紅。實質是以客戶交付保費的多少為權重,在全部客戶間分配全部的可分配紅利。因為對全體客戶用統一標准,無論採用保費還是現金價值為計算基礎,實際差異不大。
示例,在這種模式下,投保某款產品,相同保額不同的繳費方式:
躉交客戶,自保單開始年度可得到較高分紅,假設各年度分紅利率不變,則各年度分紅數額相同;
期交客戶,保單開始年度得到分紅較少,隨交費次數增加每年分紅遞增,假設各年度分紅利率不變,則各年度分紅數額等差遞增;
因為期交客戶交費總額大於躉交客戶,在交完全部保費後,期交客戶的分紅可能高於躉交客戶。
這種模式是大多數保險公司的選擇。
2、保額分紅
保額分紅是相對於保費分紅而言的,以客戶投保的保額為計算基礎,對應分紅利率為客戶分紅。實質是以客戶投保保額的多少為權重,在全部客戶間分配全部的可分配紅利。
示例,在這種模式下,投保某款產品,相同保額不同的繳費方式:
無論交費方式如何,年分紅相同,假設年度分紅利率不變,則年度分紅數額也相同。
只要保額相同,期交的客戶與躉交的客戶分紅相同,即不管交了多少分紅一樣,這是在經濟學上難以成立的,只是對保費交清後長期分紅的平均計算,是否對客戶有利難以計算,不過肯定有利於長期繳費的期交客戶(相對於同一公司的躉交客戶)。
國內,新華人壽是第一家採用這一模式的壽險公司,發展到2012年,也有多家公司推出了以保額分紅的產品。 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和保證壽險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是保險監管機構對分紅保險業務監管的核心內容。但是在不同的紅利分配方法下保險監管的理念和模式是不同的。
美國壽險公司提供的分紅保單大都以現金紅利法進行盈餘分配,分紅保險的監管模式屬於「市場導向」型的。因為在現金紅利法下,雖然壽險公司有權決定當期的可分配盈餘,也可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動來調整紅利,並將部分盈餘留存至期末發放末期紅利,但是鑒於高度的市場競爭以及客戶投資理財的日趨專業化,壽險公司一般不會留存過多的盈餘在分紅基金內。再加上按照貢獻法計算每張保單的紅利,透明度較高,壽險公司可操控的餘地較小。因此對現金紅利法分配的分紅保險的監管理念是:在市場比較透明和有效的前提下,保單紅利水平是潛在客戶選擇壽險公司的重要依據。除了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外,保持具有競爭力的保單紅利支付是壽險公司爭取更多市場份額的關鍵因素。因此不論是相互型壽險公司還是股份制壽險公司經營的分紅保險,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將分紅基金的盈餘分配看成是一種市場行為,,對盈餘分配過程中的相關決策完全由公司董事會在考慮了指定精算師的意見後,通過分析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和比較市場其他競爭主體的分紅水平後做出的判斷,監管機構並不過多地干預壽險公司的紅利政策,只是提出了一些精算指導原則供壽險公司的精算師在職業准則范圍內參考。
英國壽險市場的分紅保單全部採用增額紅利分配方法,在這種分配方式下,不論是其每期增額紅利的決定還是末期紅利的決定都賦予了壽險公司很大的隨意性。因此分紅保單盈餘分配的透明度以及對保單持有人合理預期的考慮長期以來一直是保險監管機構關注的焦點,「自由與公開化」成為英國分紅保險監管的主導思想。為了提高分紅保單盈餘分配的透明度、改進盈餘分配管理措施,從2001年2月開始,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inancialServiceAuthority,FSA)開始對分紅保單的經營管理以及分紅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保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整理和回顧,發布了167號咨詢公告,要求壽險公司採用財務管理操作慣例與原則(,PPFM)管理分紅業務。
PPFM針對分紅基金的紅利支付方式、投資策略、業務風險、分紅基金的費用收取和分攤、可繼承資產、新業務、以及股東利益分配等方面做出規定和要求。PPFM監管的重點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著重強調了分紅基金管理中的信息公開與披露制度。雖然FSA沒有直接規定與限制壽險公司的具體盈餘分配行為,但是壽險公司必須向FSA、保單持有人提供充分、完備的信息。二是PPFM沒有直接提出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但要求壽險公司在一個較為透明的環境中運作分紅基金,尤其是要求壽險公司的指定精算師對紅利平滑、費用的收取與分攤、投資資產的分配與收益的分攤等方面的操作方式與相關信息做出解釋和說明,指定精算師必須把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作為自己的首要職責。因此財務管理操作慣例與原則的實施,使英國分紅保險的經營和管理更加透明和公開化,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也得到更好地保障。 美國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採用現金紅利法,倡導「市場主導型」的監管模式,英國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採用增額紅利法,倡導的是「自由和公開化」的監管模式。我國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同時採用了現金紅利法和增額紅利法,兩種紅利分配方法貫穿於同一張分紅保單中,雖然對保單持有人來說紅利的選擇權增加了,但是保險公司的紅利分配更加復雜,對分紅保險的監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於我國的分紅保險市場剛剛形成,無論是壽險公司對分紅保險業務的經營管理還是保險監管機構對分紅保險的監管規定都不很成熟,從保護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和規范我國分紅保險市場出發,有必要探討符合我國分紅保險發展的監管模式,那就是在信息披露公開、透明基礎上的市場導向型的監管模式,並把以下幾個方面作為未來分紅保險監管政策和措施改進和完善的主要方向。
1.明確分紅基金的盈餘來源
確認和分配分紅保險產生的盈餘是分紅保險經營管理和監管的核心。截止2012年底,壽險市場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有「三差收益」分紅,也有「二差收益」分紅和「一差收益」分紅。有些壽險公司只將產生利源的部分拿來分配,而隱藏可能發生損失的部分,這種紅利分配的做法將誤導投保人對紅利的合理預期,忽視分紅保單中蘊含的風險。因此監管機構必須明確分紅保險的盈餘來源與確定方法,無論是死差異、利差異、費差異還是退保益、投資資產增值等都應當列入分紅保單持有人能夠獲得的保單盈餘部分,然後按相應的紅利分配法進行分紅。只有這樣才能讓投保人選擇那些業務經營穩健、紅利水平穩定的壽險公司,才有利於保險市場的公平競爭。
2.監管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
我國分紅保險精算規定中允許選擇兩種紅利分配方式,即現金紅利和增額紅利。現金紅利法和增額紅利法對保單資產份額、責任准備金、資產負債狀況以及公司現金流量的影響不同,所體現的透明度以及內涵的公平性也不同,在具體操作和會計處理上也存在較大的差別。但是各家壽險公司對兩種紅利分配方法在實際操作中缺乏統一的標准,很難讓保單持有人產生理性的信服感,更不用說形成對未來紅利水平的合理預期。因此為了保證壽險公司所採取的盈餘分配方法和紅利政策的長期性和持續性,同時切實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保險監管機構應當對不同分配方法在財務報告中的處理原則和方法做出更加詳細的規定,尤其對那些多年沒有產生盈餘的分紅基金,要求公司的精算師依據未來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利率的波動、資本市場的發展和投資收益水平等因素做出合理和謹慎的判斷,並出具精算聲明書。
3.強調分紅保險的透明和信息披露
不論是採用現金紅利法還是增額紅利法,分紅保險的紅利計算和分配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保單持有人很難清晰地理解,也無法在自身利益受到影響時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採取保護的措施。因此強調分紅保險基金管理中的信息公開和披露制度是我國保險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保險監管機構除了規定要求保險公司每一會計年度應當至少向保單持有人寄送一次分紅業績報告,使用非專業性語言說明分紅何險的投資收益情況、費用支出和費用分攤方法、本年度的盈餘和可分配盈餘、保單持有人應獲得紅利金額、增額後的保險金額、紅利計算的基礎和計算方法等外,為了提高紅利分配的透明度,監管機構可以借鑒英國的「財務管理操作慣例和原則」,要求各家壽險公司提供充分和完備的信息,以正式文件形式解釋和說明年度紅利和末期紅利的決定方法、增額的紅利利率、分紅基金資產和分紅業務負債之間的匹配程度、分紅基金可能面臨的業務風險、壽險公司決定分紅基金能夠承保的新業務量的方法和相關的操作以及紅利在不同年代、不同類型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分配情況等,以便保險監管機構、保單持有人對壽險公司的經營行為做出適當的判斷。
4.加快我國指定精算師制度建設
在英國、美國以及其他許多國家,保證紅利分配的公平、客觀是指定精算師的重要職責之一。指定精算師需要在考慮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後對分紅基金盈餘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出相關建議,公司董事會考慮指定精算師提供的意見後作出盈餘分配決策。指定精算師負責對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做出解釋,代表監管機構來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在保險公司內部扮演監督人和咨詢人的角色。我國保險監管機構雖然要求各家壽險公司的精算責任人必須在公司提供的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和分紅業務年度報告上簽字,但是我國的精算責任人更多代表著一種財務管理人的角色,而不是監管人的角色。因此為了更加公正地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尊重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保險監管機構應該與精算協會通力合作,加快我國指定精算師制度建設,制定和完善指定精算師報告體系,利用指定精算師的法律職能對分紅基金進行正規、有效的監管。
5.重視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
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代表了保單持有人對未來紅利水平及分配方式的預期,它是建立在公司提供的產品說明以及保單紅利演示基礎上的。壽險公司在進行分紅業務管理和盈餘分配時必須考慮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它是衡量分紅保單經營管理,尤其是盈餘分配中保單持有人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的重要標准,也是解決保單持有人和保險公司之間利益沖突的有效途徑。重視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已成為監管機構和精算界日益關注的焦點,我國由於分紅保險開辦的時間很短,無論是壽險公司還是保險監管機構對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並沒有引起真正的重視,不合實情的紅利演示、銷售過程中承諾高回報、隱瞞紅利的不確定性等誤導客戶產生合理預期的行為時有發生,對分紅保險市場的發展極為不利。因此就這個問題,保險監管機構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委託精算協會在借鑒保險業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精算實務准則,提出與分紅保險有關的精算指導原則作為分紅基金管理和盈餘分配的具體標准和依據。利用指定精算師的職責,在信息公開化的基礎上,逐漸培養保單持有人形成正確、合理的保單預期,為分紅市場的成熟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