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股權基金募集資金要符合什麼條件
1、私募股權基金募集資金條件,可以參考《公司法》
第一,遵循私募股權基金資金募集不公開原則。
第二,遵循私募股權基金對象人數限定的原則。
第三,遵循尊重私募股權基金自行決定資金募集規模的原則。
第四,遵循私募股權基金自行決定資金募集階段的原則。
2、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目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陽光私募股權基金等等。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量仍在迅速增加。
2. 私募基金對募集方式有什麼要求
你好,私募基金應當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不得公開或者變相公開募集。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3. 私募股權基金資金募集是什麼啊有什麼特點沒有啊回答啊,老師出的題目~~~
第一,遵循私募股權基金資金募集不公開原則。無論是《公司法》的發起設立中的特定對象募集,還是《證券法》等相關法規中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合夥企業法》中的有限合夥設立,以及信託集合資金的不得公開營銷宣傳,都說明私募股權基金需嚴格按照非公開途徑募集資金,否則就與私募股權基金的本質背道而馳。
第二,遵循私募股權基金對象人數限定的原則。《公司法》明確限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200人,《證券法》等相關法規明確限定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人不得超過50人,《信託法》等相關法規明確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由此可見,私募股權基金在資金募金過程中嚴格限定投資對象人數,超過法律規定人數,將被認定為公開募集,當然在如何認定募集對象人數上存在著一定爭議,但是原則上限制於一定范圍之內。
第三,遵循尊重私募股權基金自行決定資金募集規模的原則。除了對自然人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特別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有投資規模的限制外,《公司法》、《證券法》、《合夥企業法》等並未嚴格限定私募股權基金資金募集規模,這是符合私募股權基金本身特點的,因為只有私募股權基金了解自身投資資金需求,並根據自身情況作出合理的資金募集安排,法律在此問題上無法進行太多的干預。但實際上,鑒於私募股權基金本身具有風險性,法律明確規定私募股權基金向自然人募集資金時需要限定規模,並且對於自然人的資產狀況做出了限定,這是比較合理的。
第四,遵循私募股權基金自行決定資金募集階段的原則。修改後的《公司法》並未要求資金募金要一步到位,而是允許分步分階段到位;《合夥企業法》允許資金募集實行承諾制,有限合夥設立時並未要求實際全部出資,而是要求投資者對於實際項目投資承諾出資,在項目實際需要投資時出資到位;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也規定一定的出資時間,並未嚴格實行一次性到位。私募股權基金的目的在於對外進行股權投資,在正式投資之前其資金需求量並不大,因此為了避免資金閑置,法律允許私募股權基金自行決定資金募集階段,這是符合私募股權基金運作特點的。
4. 私募基金如何募集資金
(一)基金募集申請。
申請募集基金應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申請報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託管協議草案、招募說明書草案等。
(二)基金募集申請的核准。
國家證券監管機構應當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三)基金份額的發售。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份額的發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日開始計算,募集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四)基金的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封閉式基金份額總額達到核准規模的80%以上;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達到200人以下;開放式基金滿足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200人。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備案申請和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證監會收到驗資報告和備案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確認;確認之日起,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收到確認文件次日,發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5. 共募集經和私募基金到底有什麼區別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最大的兩個區別是在門檻和購買賣出上。其實像公募基金的話,它的這種買入門檻是非常低的。在一些第三方基金交易平台上,通常只需要10元或者100元就可以去購買這些公募基,金但是如果是放在私募基金來說的話,這些錢是不夠的。私募基金最低的買入門檻是100萬元,相較於公募基金的10塊錢來說,顯然是高的非常多。也就是這個門檻攔住了非常多想要去購買私募基金的人,私募基金相較於公募基金來說會更加的安全一些,並且在收益上也會更高一些,只是它的這種價格確實也更貴,在買入門檻上就有著很大的這種區別。
6. 私募基金的融資對象是什麼
一、政府資本
私募股權基金資金來源中的政府資本包含兩種形式,其一是指政府為了促進科技發展或推進行業進步而提供的直接投資,包括中央和各級政府的財政撥款、國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資助資金等。其二是政府參股建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這已成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中最重要的構成之一,例如深圳創新投資集團——我國最大的本土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之一,便是這種形式。
二、社會保障基金
社會保險基金是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主體,它包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等。2009年,中國社會保障基金獲批可將不超過其總量的10%投向私募股權基金市場。
在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上,目前實行的是社保基金會直接運作與社保基金會委託投資管理人運作相結合的方式。因為社保基金關系百姓民生,因此在投資運作上必須以控制風險為第一要務,在此基礎上爭取收益。
三、金融資本
我國金融機構參與私募股權投資的主體主要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參與股權投資:首先是代替政府職能建立科技風險貸款基金,發放科技項目貸款;其次是直接參與風險較小的高新技術項目投資。近年來,多類金融資本獲准涉足股權投資領域。
四、非金融類企業資本
非金融類企業資本主要來源於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類型的企業,通過自籌資金,對一些民營高科技企業進行了私募股權投資。許多大型企業集團為了實現企業戰略調整和可持續發展,不斷投入私募股權投資中來,例如聯想、網路、阿里巴巴、騰訊、首鋼等大型企業集團均紛紛參與私募股權投資。
五、民營資本(民營企業/富有個人)
中國的富裕階層手中積聚了相當可觀的資產,民間資本充足,但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目前還不甚成熟,缺乏多元化的投資渠道,因此投資於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額不斷加大。雖然民營資本相對於機構投資者的資金規模較小,但是數量大且投資決策靈活,隨著民間資本的充足,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的民營資本業呈逐年增長趨勢。
六、外資資本
投資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的外資資本是指境外企業(含我國港、澳、台地區)以及在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合資以及合作機構提供的資本。早期我國的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均是由海外資本引進,並在此基礎上發展壯大的。進入2006年以後,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資本來源中,外資資本的比例開始逐年下降,而本土資本的比例逐年上升。
7. 私募基金募集最低金額是多少
私募基金募集最低金額是100萬元。
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7)私募基金募集對象資金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的特點:
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方式是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股權投資的特點包括:
1.股權投資的收益十分豐厚。與債權投資獲得投入資本若干百分點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權投資以出資比例獲取公司收益的分紅,一旦被投資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獲利可能是幾倍或幾十倍。
2.股權投資伴隨著高風險。股權投資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周期,而因為投資於發展期或成長期的企業,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本身有很大風險,如果被投資企業最後以破產慘淡收場,私募股權基金也可能血本無歸。
3.股權投資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私募股權投資在向目標企業注入資本的時候,也注入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各種增值服務,這也是其吸引企業的關鍵因素。
在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同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能夠幫助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拓展采購或銷售渠道,融通企業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協調企業與行業內其他企業的關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務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亮點和競爭力所在。
8. 私募基金如何募集到資金的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
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9. 私募基金融資對象 私募基金 什麼是私募基金
1、私募基金的融資方式
一、政府資本
私募股權基金資金來源中的政府資本包含兩種形式,其一是指政府為了促進科技發展或推進行業進步而提供的直接投資,包括中央和各級政府的財政撥款、國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資助資金等。其二是政府參股建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這已成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中最重要的構成之一,例如深圳創新投資集團——我國最大的本土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之一,便是這種形式。
二、社會保障基金
社會保險基金是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主體,它包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等。2009年,中國社會保障基金獲批可將不超過其總量的10%投向私募股權基金市場。
在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上,目前實行的是社保基金會直接運作與社保基金會委託投資管理人運作相結合的方式。因為社保基金關系百姓民生,因此在投資運作上必須以控制風險為第一要務,在此基礎上爭取收益。
三、金融資本
我國金融機構參與私募股權投資的主體主要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參與股權投資:首先是代替政府職能建立科技風險貸款基金,發放科技項目貸款;其次是直接參與風險較小的高新技術項目投資。近年來,多類金融資本獲准涉足股權投資領域。
四、非金融類企業資本
非金融類企業資本主要來源於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類型的企業,通過自籌資金,對一些民營高科技企業進行了私募股權投資。許多大型企業集團為了實現企業戰略調整和可持續發展,不斷投入私募股權投資中來,例如聯想、網路、阿里巴巴、騰訊、首鋼等大型企業集團均紛紛參與私募股權投資。
五、民營資本(民營企業/富有個人)
中國的富裕階層手中積聚了相當可觀的資產,民間資本充足,但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目前還不甚成熟,缺乏多元化的投資渠道,因此投資於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額不斷加大。雖然民營資本相對於機構投資者的資金規模較小,但是數量大且投資決策靈活,隨著民間資本的充足,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的民營資本業呈逐年增長趨勢。
六、外資資本
投資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的外資資本是指境外企業(含我國港、澳、台地區)以及在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合資以及合作機構提供的資本。早期我國的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均是由海外資本引進,並在此基礎上發展壯大的。進入2006年以後,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資本來源中,外資資本的比例開始逐年下降,而本土資本的比例逐年上升。
2、什麼是私募基金
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公募(Public offering)就是公開募集。公開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10. 私募股權基金募集資金要遵循哪些原則
私募股權基金募集資金要遵循哪些原則:
私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 。
咨詢:私募股權基金募集資金要遵循哪些原則?
答:第一,遵循私募股權基金資金募集不公開原則。無論是《公司法》的發起設立中的特定對象募集,還是《證券法》等相關法規中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合夥企業法》中的有限合夥設立,以及信託集合資金的不得公開營銷宣傳。
第二,遵循私募股權基金對象人數限定的原則。《公司法》明確限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200人,《證券法》等相關法規明確限定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人不得超過50人。
第三,遵循尊重私募股權基金自行決定資金募集規模的原則。除了對自然人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特別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有投資規模的限制外,《公司法》、《證券法》、《合夥企業法》等並未嚴格限定私募股權基金資金募集規模,這是符合私募股權基金本身特點的,因為只有私募股權基金了解自身投資資金需求,並根據自身情況作出合理的資金募集安排。
第四,遵循私募股權基金自行決定資金募集階段的原則。修改後的《公司法》並未要求資金募金要一步到位,而是允許分步分階段到位;《合夥企業法》允許資金募集實行承諾制,有限合夥設立時並未要求實際全部出資,而是要求投資者對於實際項目投資承諾出資,在項目實際需要投資時出資到位;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也規定一定的出資時間,並未嚴格實行一次性到位。私募股權基金的目的在於對外進行股權投資,在正式投資之前其資金需求量並不大,因此為了避免資金閑置,法律允許私募股權基金自行決定資金募集階段,這是符合私募股權基金運作特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