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基金問題
你有幾個問題。首先,目前一家公共基金幾乎不可能倒閉,因為它收取管理費(基於規模)。只要規模不斷擴大,經過多年的運營,成本就會分攤,並逐步實現盈利,多少。當然,這是目前公募基金不拿自己的資金進行投資,不參與金融衍生工具,未來很難說第二,私募基金通過公募基金發帳戶,存在的問題雖然似乎是公募基金承擔。但首先公共基金不是傻瓜,有風控合規人員來檢查,其次,公共基金或在交易結構或私人將要求私人基金的底線。你似乎提出了正確的問題,但除此之外,市場風險和價格波動風險,以及你所說的不贖回風險(流動性風險)並不是獨立的,它們是交織在一起的,一個因素可能導致另一個因素。一般來說,在交易結構中會考慮流動性問題,有小規模的事件,基金公司一般可以自行覆蓋底部,也就是先付錢給你,後續處理它自己。一旦發生大規模金融危機,基金公司自己就會破產。這也是自然現象,但目前看來不太可能。
2. 什麼是確認私募基金是否構成非法集資的主要認定標准
是否有牌照,注冊備案
是否公開募集,私募基金只能對特定對象募集基金
是否真實項目,投資項目是否真實存在,這個要注意
人數是否在規定內,私募基金是有人數限制的,一般不超過200人
3. 關於私募基金的一些問題
這三個問題都比較籠統和復雜,我盡可能用簡單明了的語言講清楚。
拿到管理人資格後的首要任務是備案一隻產品,如果取得資格後的半年內沒有備案產品,則基金業協會會收回管理人資格,之前申請管理人的工作就前功盡棄了。此外,拿到管理人資格後的工作還包括按照基金業協會的要求進行管理人信息更新、披露和更新產品信息、參加各證監會派出機構組織的活動、從業人員信息的更新維護等。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產品一般情況下是契約型的,由基金管理人以及若干個合格投資者組成,募集完畢後產品封閉,由基金經理或其所在的投研/交易團隊進行操作。如果在這方面不是很懂,給你一個建議是找一個有產品託管和外包資質的券商,他們會幫助你搞定很多的事情,比如基金合同出具、募集賬戶開立、產品信息披露等。
這個問題跟上述回答類似,產品的發行主要包括出具募集說明書、向合格投資人定向推介、開立募集賬戶並接收投資款、協會備案、封閉運作、定期披露、退出等。這里我同樣建議你找一家有相關資質的券商,一般券商的PB業務相關工作人員在這方面是很專業的。此外,有一些律師事務所也有相關的私募基金服務團隊,也同樣是很好的選擇。
綜上,其實私募基金行業是有一套固定的體系和內在邏輯的,作為初學者看似很難,但如果你完整的運營兩只產品,並且在工作中多思考的話,你會發現它的原理,基於原理去思考,事情就變簡單了。最後,祝願早日成為優秀、專業的私募行業從業者。
4. 有一家私募基金承諾可以保本,並提供第三方擔保公司擔保本金的安全。我想問一下,私募的保本條款是否有效
陽光化的證券投資私募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依託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資金交由銀行託管,證券交由證券公司託管,在銀監會的管理下、僅投資於證券市場的產品。從法律結構來看,私募基金其實是一個信託產品,通過信託合同來框定各方的權利與義務,共有四方參與:私募基金公司作為信託公司的投資顧問,實際管理和運作資金;信託公司是產品發行的法律主體,提供產品運作的平台;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保證資金的安全;證券公司作為證券的託管人,保障證券的安全。
私募基金公司只負責資金的運營管理,資金和證券均由第三方託管,不存在挪用的可能,由此解決了原來私募基金的合法性和資金安全性的問題,取得了合法的身份證,因此在市場上被稱為陽光私募
5. 私募基金能承諾保底保收益的嗎
現在是不允許保底收益 合同只體現預期收益
6. 急!請教幾個關於私募基金的問題
目前國內私募屬於灰色地帶,法律並沒有禁止也沒有批准,私募主要有陽光私募和其他私募兩種形式
陽光私募是由一些知名的投資人,比如原來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證券公司的操盤手等為投資人,通過合法的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產品的形式出現,資金監管有保障,受到信託法等法律約束,不會出現捲款跑路的情況,但是這類私募投資門檻很好,一般需要100W左右的資金才可以申請參與,不適合普通投資人
其他私募,也就是非陽光私募,這些私募伴隨著股市的火暴,大量出現,但是由於沒有合法的途徑以及資金監管,所以靠的就是「信用」二字,如果真要是捐款走人了,恐怕想打官司都找不到人的,對於這類私募,不建議參與,風險極高
對於投資來說,不管是公募的基金還是私募的基金,都是有風險的,並不能說誰更好一些
這是因為信託產品首先有信託法,然後實際上跟公募基金是差不多的,資金通過信託公司管理和結算,那些投資人是不能接觸到的,自然是無法捲款跑路了,而且目前可以設立這種陽光私募的信託公司都是資質好、規范的信託公司,一般的小公司是無法設立的,多種因素決定了,陽光私募不會發生捲款跑路的情況
7.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最低收益的合同是否有效
你看看是不是他們的兜底回購,你是做的哪裡,我也在做
8. 為什麼私募基金不得承諾最低收益
中國證監會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私募基金募資規則:
不得向投資者承諾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要求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並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