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屹濤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北京屹濤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04月2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資產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何恩榮
成立時間:2015-04-27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10107019019386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實興大街30號院3號樓2層D—0568房間
2. 私募基金監管政策收緊 還有誰能
今年以來,私募基金可謂政策頻出,市場反應頗具亮點。不久前「史上最熱鬧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為市場津津樂道的話題之一。由於中國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的監管政策不斷收緊,全國多達3萬余名私募高管不得不 「挑燈夜讀,備戰統考」。
另外,一些跨界創投明星也紛紛加入到「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熱潮中。「為了參加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所做的准備,其難度不亞於錄個人專輯。」羽泉組合」里的胡海泉5年前涉足創投圈,也是創投界的「無證老兵」之一,對於此次考試仍然顯得信心不足。到底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為何匯聚了行業大咖和跨界創投明星?私募基金監管政策收緊的情況下,私募機構該如何應對?對廣大投資人又會帶來什麼影響?眾多問題近期成業內熱議的焦點。
一、私募基金緣何成了人見人愛的香餑餑?
基金業協會網站信息顯示,目前多位重量級的明星在資本市場都做得風生水起,如黃曉明、任泉、胡海泉等創辦的私募基金公司都在基金業協會備案。
2014年3月13日,胡海泉成立了北京乾祥海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備案且正在運作的私募基金公司為北京乾祥海泉甲號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性質為股權投資基金。公開信息顯示,目前海泉基金的管理規模達30億元,投資項目已接近30個。
另一位創投明星,是被稱為「藝人中最會投資」的任泉。公開資料顯示,任泉旗下目前可查到的兩家私募基金,於2015年8月6日和2015年9月10日在中基協進行管理人登記。2014年7月,任泉攜手黃曉明、李冰冰等設立Star VC私募基金,次年10月章子怡和黃渤加入成為新合夥人。
2015年6月,Angelababy(楊穎)成立創投基金AB Capital;
2015年7月上旬,張泉靈加盟紫牛基金擔任創始管理合夥人;
今年1月,孟非、郭德綱、黃健翔稱要合作文化創投基金。
明星跨界積極投身創投領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基金業目前的繁榮場面。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已備案私募基金25461隻,認繳規模5.34萬億元,實繳規模4.29萬億元,私募基金行業的從業人員38.99萬人。
同時,截至2015年10月底,私募基金管理人按基金總規模劃分,管理正在運行的基金規模在20億元以下的21388家,20億~50億元的260家,50億~100億元的88家,100億元以上的85家。百億規模的私募數量已突破80多家,其發展速度讓業內人士頗感吃驚。
金牌顧問優選財富集團總裁張虎成指出,近年來,國內高凈值客戶人群快速增長,實體經濟面臨轉型,大量的資產管理需求給私募提供了發展空間。在這樣的格局下,私募的優勢逐步顯現,造成了在一段時間內的大擴容。
二、私募基金大發展帶來哪些大問題?
私募基金大擴容的過程中,對增加融資渠道,促進經濟發展確實做出了不小貢獻,但也不可避免產生了諸多棘手問題。有關部門檢查中發現,當前私募基金領域主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問題:
1、登記備案信息失真
常見如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實,更新不及時,沒有按規定報送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變更情況。
2、資金募集行為違規
例如,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向不是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誇大或者虛假宣傳;違規承諾保本保收益;投資者人數超過法定人數限制等。
3、投資運作行為違規
如挪用或侵佔基金財產、將固有財產與基金財產混同、違反合同約定列支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等。
4、公司管理不規范
如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薄弱;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充分;沒有建立利益沖突防範機制或執行不到位等。
5、涉嫌違法犯罪
如以虛假或誇大項目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為誘餌,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
其中,以第2和第5項違規所造成的惡果最為嚴重,給投資者帶來的損失最為慘重並難以挽回,其性質也碰觸了法律底線。
三、緊縮私募基金調控政策意義何在?
曾記否,2015年11月1日,那個把「阿瑪尼」穿成「白大褂」,在微信朋友圈迅速走紅的中國最著名的私募基金經理徐翔被抓的歷史瞬間嗎?
作為中國最大的私募基金之一,澤熙私募以高收益率和對市場精準的把控能力聞名於私募界,其掌舵人徐翔更是業內神話。2015年6月15日是A股的一個轉折點,在接下來的走勢中,多隻私募產品遭遇凈值腰斬、爆倉、清盤,但「私募一哥」徐翔掌舵的澤熙投資卻在6~7月的股市下跌中屹立不倒,並且收益率還逆勢增長。
徐翔等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股市內幕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股票交易價格,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目前案件在審。背後的違規操作終究使神話煙消雲散,投資人發財夢一夜成空!
市場上如徐翔這般或案發或跑路的私募基金還有很多,私募基金曾經歷了「野蠻生長」期後,行業因此已經變得魚龍混雜。2014年納入監管正規軍之後,法規逐一落實,私募行業也朝著更加規范的方向發展。今年2月5日,中國基金業協會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簡稱《公告》。
公告當中明確提到,「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相關高管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情況,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高管人員資格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這也算是給私募下了最後通牒。按照規定:
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均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於是,私募界便上演了叱吒風雲大佬不得不奔赴考場,一些沒有基金從業資格的跨界明星也硬著頭皮上陣的場面,顯而易見的原因就是按照中國基金業協會出台的新規,他們都需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通過基金從業考試。
隨後, 4月15日,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又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募集行為辦法》,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
四、誰可以「私募」、向誰「私募」、如何「私募」?
《募集行為辦法》是針對募集環節制定的細則。從私募基金募集環節的募集主體、募集程序、賬戶監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資者確認、風險揭示、冷靜期、回訪確認、募集機構和人員法律責任等方面,《募集行為辦法》首次系統地構建了一整套專業、具有操作性、適應我國私募基金行業發展階段和各類型基金差異化特點的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對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范行業募集行為、塑造私募投資基金「買者自負、賣者盡責」的信託文化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可謂是針對私募高管和從業者的思維准則和執行手冊。
1、誰可以募集?
《募集行為辦法》明確了私募基金兩類募集機構主體,即已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在中國證監會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基金銷售機構受託募集私募基金。
2、規范初期宣傳以及確認特定對象、合格投資者
《募集行為辦法》規定了募集程序依三個層次層層遞進,並明確了募集機構承擔合格投資者的甄別和認定責任。
首先,募集機構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向不特定對象宣傳的內容僅限於私募管理人的品牌、投資策略、管理團隊等信息;其次,在通過調查問卷的方式完成特定對象確定程序後,募集機構可以向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具體私募基金產品;最後,募集機構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後才可簽署基金合同。
《募集行為辦法》確立了募集機構的六項募集行為義務。
第一,在不特定對象群體中,通過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問卷調查篩選出特定對象作為潛在客戶;
第二,按照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針對特定對象推介與其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產品;
第三,充分揭示私募基金產品的風險,既保證私募性,又提示風險性;
第四,落實《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的要求,募集機構須實質審查合格投資者相關資質,要求投資者出具合格投資者的相關證明後方可簽署合同,明確禁止非法拆分轉讓;
第五,強制設置投資冷靜期,借鑒行業最佳實踐、國際慣例以及《保險法》的規定,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根據基金合同投資者在冷靜期內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冷靜期的制度安排切實保護私募基金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提升客戶體驗,塑造專業誠信的行業形象;
第六,探索回訪確認制度,由募集機構的非募集人員履行回訪程序,進一步確認投資者的身份和真實投資意願等,只有在確認成功後方能運用投資資金。
3、對募集專用賬戶的監督
為防止非法集資,被募集機構挪用侵佔客戶財產的現象出現,需要設立專門資金賬戶並讓監督機構監管,明確募集機構與監督銀行要簽訂監督協議,以確保資金原路返還。
《募集行為辦法》的正式生效時間為2016年7月15日。一方面,對於廣大投資人而言是好事一樁,從規范市場角度看,更有利於投資人辨別正規私募機構和產品,降低上當受騙的風險。
另一方面,對於私募機構而言,中國基金業協會鄭重提示,在《募集行為辦法》發布到正式實施的3個月過渡期內,募集機構應當盡快完成相關行為整改和內部制度建設。在辦法正式實施後,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嚴格按照《募集行為辦法》的規定,嚴肅執行自律規則和行業標准,一旦發現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情形將做出相應的自律處分,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情形,將移送中國證監會或司法機關進一步處理。
令人欣喜的是,我國私募基金行業的自律規則體系正在逐步形成。隨著投資者財富的增長,投資者可選擇的投資范圍越來越廣,私募基金作為資產配置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會逐漸走入更多投資人的視線。投資者如果能運用好私募基金這個產品,也可以為自身帶來財富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