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募基金的安全性怎麼樣
通常情況下,私募基金會承諾比公募基金高得多的收益水平。
不過所有投資方式都有一個原則,收益越大,風險越大。所以,你投資私募基金,最好選擇熟悉的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基金經理,不熟不做。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的操作風險、信用風險還是非常大的。賺錢者有之,在二級市場投資失敗而損失的私募基金也比比皆是。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的資金。與之對應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會大眾公開募集的資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證券投資基金。
⑵ 私募基金安全性到底可不可靠
東西本來是好東西,結果被人利用就成了壞東西,現在仍然有不少好東西,不過難以尋覓,未來又難以預見,老老實實為自己的本金做點正確的規劃吧
⑶ 私募基金會靠譜么會不會有風險
靠譜,會有風險。
私募基金最大風險是道德風險。私募基金經理素質參差不齊,說實話騙子很多,失聯的私募基金公司很多。
就個人而言,建議那工資的20-30%存到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寶、微信)上,時情況自己定。用20%-40%做些長期風險較小的投資(實體商品交易項目、投理想理財P2P),剩下的30%左右做日常消費或者風險備用金。
不過,在2013年6月1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才開始將私募基金歸入法律監管中。可看出私募基金的合法性有待完善,從私有到公有還需要一段時間。市場對私募基金的地位在立法方而還需加強。
⑷ 私募基金安全嗎需要注意什麼
私募基金安全不安全從兩方面考慮。
1.
資金安全,一般正規的私募基金資金是安全的,如果有第三方託管更好,比較錢在銀行有專戶,但這種較少。私募基金也有保本的,如果保本,要看清擔保公司,抵押品等等。
2.
投資方向安全,這個要看招募說明中的方向了,如果是投資股市,那麼肯定會有風險
總體來說,私募基金風險都是較高的。
畢竟私募不是適合一般投資者,比較適合錢多風險承受能力高的人。
⑸ 1、私募基金有風險嗎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的風險主要有:
1、私募基金首先存在信息不透明的風險。因為其沒有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投資運作及管理過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風險。
2、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風險。私募基金可能面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風險。
3、除了以上風險,私募基金本身的風險收益特徵是比公募基金更高的,所以也有管理人能力的風險,投資者在選擇的時候應該慎重,考慮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匹配性。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1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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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私募基金可信嗎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
特點:
私募基金不能公開發行,只能向特定合格投資者募集;
而私募基金要求投資者具有較高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相應的購買資金門檻比較高,需幾十萬元起步;
私募基金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披露產品信息,披露內容非公開發布;
私募組合通常約定較少,在投資工具運用方面也更加靈活;
私募基金收入主要來源於浮動管理費(業績提成);
私募基金通常採取定期開放的形式,如每個季度或者每半年開放贖回一次。
小貼士:借「私募基金」進行非法證券活動的常見表現形式:
1.公開化宣傳募資;
2.面向不特定對象集資;
3.承諾保本付息;
4.虛構投資項目。
溫馨提示:警惕以私募基金為名的非法證券活動。
⑺ 私募基金投資起來安全嗎有什麼推薦嗎
深圳大概率資管為您解答:
隨著市場發展,私募基金已成為高端人士理財標配。但是,另一方面由於投資私募的資金量較大,大家對它的安全性自然十分關注。那麼如何辨別私募基金安全與否呢?
第一步:了解基本情況
首先必須了解清楚私募產品本身的一些問題,比如投資門檻收費情況封閉期等等。不同的基金門檻不一樣。一般來說是百萬起,但是現在金融市場發展壯大,很多銀行信託等機構會設置SPV模式來降低投資門檻。
此外知道產品的投資范圍和限制是什麼。關於投資范圍會在合同中進行描述,一般包括法律范圍內許可的股票、債券、基金及其他產品,有些還會包括融資融券、權證等。
第二步:資金使用情況
其次就是私募基金的資金使用情況。私募管理人無自行劃款許可權。基金產品的託管賬戶不同於普通的個人賬戶或公司賬戶,它只能由託管機構操作。因此,在私募基金的具體運作中,私募管理人只有權提供劃款指令,託管人對劃款指令的有效性、准確性審核後進行劃款的操作。簡單描述就是了解清楚有沒有資金託管銀行,同時有沒有資金流的第三方監管機構。
第三步:風控模式
再次注意私募產品的風控模式。目前不同的私募產品有不同的風險控制措施。常見的比如抵押或質押,擔保,結構化設計等。這幾種優先順序是登記的抵押權優先於質押權優先於未經登記的抵押權。
第四步:結構化設計
在這需要關注的是有些私募產品會進行優先劣後這種結構化設計,它是一種內部增信,比如對優先順序的投資者而言,劣後的資金構成擔保。有些劣後投資者甚至同意承擔保底和補足的義務。而擔保作為一種外部增信,只是一句承諾。這句承諾的可靠性受到很多因素影響:融資方的其他資產、負債、經營情況。所以相比較而言,優先劣後的這種結構化設計會比擔保更可靠。所以在私募產品選擇上,這種優先/次級分層結構中的優先順序產品更安全。
最後就是私募產品的架構。前面我們說了有些私募產品會設置SPV模式來降低投資門檻,它的另一個作用就是風險隔離。實現風險隔離的方式有「真實銷售」和「信託」兩種,在這兩種情況下,對應的SPV分別是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SPC)和特殊目的信託(Special Purpose Trust,SPT)兩種形式。
其中SPC形式,就是發起人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C),以真實銷售的方式,將基礎資產的所有權完全、真實地轉讓給SPC,然後SPC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募集的資金作為購買發起人的基礎資產的對價。在這個過程中要明確基礎資產的所有權已從發起人轉移至SPC,通常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並有相應的基礎資產出售協議等法律文件的支持。這種SPC形式表明了私募產品本身與發起人資產相互獨立,即使發起人倒閉破產,也不影響基金運行。
看完這篇大家會選擇私募產品了吧,不只看收益率還得看安全性。私募產品要投資范圍清晰,標的穩健,資金及資金流向有監管,最好具有優先順序分層結構,與發起人相互獨立的SPC模式,當然也可以利益捆綁即私募的發起人及私募管理人也會以自有資金來投資,真正的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⑻ 投資私募基金安全嗎
在對私募產品認真考察後,投資者走到購買環節,此時仍然不能掉以輕心。合同簽訂前後腳,要謹防兩種「雷」:合同不合規、產品募集完後不備案。
雷區一:合同不合規
基金產品合同有法定的格式和內容框架。在簽訂時,投資者應做有心人,仔細審查合同,留意簽訂流程是否規范。
首先,合同內容要合規。
如,契約型基金合同名稱中,須標識「私募基金」、「私募投資基金」字樣。合同正文中,需寫明私募基金的基本情況,私募基金產品的申購、贖回、轉讓等等。
其次,合同形式要合規。
根據基金產品不同類型,購買時應當簽訂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都可能存在巨大風險隱患。
如:在基金合同之外,募集機構暗地再與投資者簽訂保本保收益協議、基金回購協議等「抽屜協議」,或不簽署基金合同,只出具所謂的《合同確認函》、《資金託管確認書》等。
再次,簽署程序要合規。
投資者簽署基金合同之前,應仔細檢查募集機構是否做到這幾點:
(1)向投資者說明有關法律法規;
(2)說明投資冷靜期、回訪確認等程序性安排;
(3)說明投資者的相關權利;
(4)重點揭示私募基金風險,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
案例:
(1)A集團實際控制J私募基金管理人,為推動J公司旗下j私募基金產品盡快募集資金,A集團與投資者一對一簽署了基金份額回購協議。有關部門已對A集團以及J公司展開調查。
(2)C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向客戶出具《合同確認函》而非簽署基金合同的方式,確認投資人的投資資金,已被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雷區二:產品成 「黑戶」
募集完畢後,基金產品應當在基金業協會備案,但許多投資者買到了未備案的「黑戶」產品。
產品成「黑戶」,有以下兩種表現:
(1)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甚至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都沒在協會登記;
(2)私募基金管理人「募多備少」,發行多個產品卻只備案少量產品。
因此投資者應持續關注已購買的私募產品,通過基金業協會網站,查看其備案情況。
案例:
監管部門陸續接收到對A公司的舉報,監管核查發現A公司在基金業協會備案4隻產品,但其實際運作了27個產品,且舉報人購買的私募基金產品均為未備案產品。
友情提示:
一旦發現以上違規行為,及時收集保存證據,立即向公安機關、監管部門舉報,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投訴。
資料來源:《中國證券報》,原標題「簽署私募合同需關注兩點,避免買到『偽劣產品』」,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和北京市星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