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金籌集具有私募性與廣泛性。私募股權投資資金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其銷售、贖回都是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資金來源廣泛,一般有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和保險公司等。
(2)投資對象是有發展潛力的非上市企業。私募股權投資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並且其項目選擇的唯一標準是能否帶來高額投資回報,而不拘泥於該項目是否應用了高科技和新技術。換言之,關鍵在於一種技術或相應產品是否具有好的市場前景而不僅在於技術的先進水平。
(3)對投資目標企業融合權益性的資金支持和管理支持。私募股權基金多採用權益投資方式,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上,多採用普通股或者可轉讓優先股以及可轉債的形式。私募股權投資者通常參與企業的管理,主要形式有參與到企業的董事會中,策劃追加投資和海外上市,幫助制定企業發展策略和營銷計劃,監控財務業績和經營狀況,協助處理企業危機事件。目前一些著名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著豐富的行業經驗與資源,他們可以為企業提供有效的策略、融資、上市和人才方面的咨詢和支持。
(4)屬於流動性較差的中長期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期限較長,一般一個項目可達3~5年或更長,屬中長期投資;投資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股權的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需要說明的是,私募股權投資本身從全球范圍尋找可投資項目,並不區分國際國內。
⑵ 私募基金有什麼特點
針對資產高的客戶,雙方按比例分成,操作靈活,倉位調節靈活,透明度低,公布信息量更低。業績普遍好於開放式基金。
⑶ 私募基金有哪些特徵
你好,私募投資基金運作主要分為募、投、管、退四個階段,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私募基金姓「私」。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二是私募基金要登記備案。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均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均應當向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但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
三是私募基金非「債」。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資者承諾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私募基金往往不具有固定收益證券之特點。
四是私募投資重「匹配」。私募基金投資確立了合格投資者制度,從資產規模或收入水平、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單筆最低認購金額三個方面規定了適度的合格投資者標准。同時,監管制度要求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並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選擇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要求投資者如實填寫風險調查問卷,承諾資產或者收入情況;要求投資者確保委託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五是私募運作要「透明」。制定並簽訂基金合同,充分揭示投資風險;根據基金合同約定安排基金託管事項,如不進行託管,應當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堅持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範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信息。
⑷ 私募基金的特性都有哪幾點
契約型基金日下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已經變成了一個業內人交頭討論的熱點詞彙,2014年證監會頒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下稱「《私募監管辦法》」)明確了私募投資基金可採用公司型、合夥型和契約型三種不同的組織形式。
私募投資基金在中國發展的二十餘年以來,受限於國內政策環境和立法傳統的影響,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一直是公司型和合夥型基金占據絕對的數量比例,尤其是2007年《合夥企業法》的修訂,正式確立了有限合夥企業制度以來,有限合夥型基金因其較低的稅負和較靈活的管理模式受到了市場的青睞。
2014年國務院《關於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14〕62號,下稱「國發62號文」)逐漸發力,過往各個地方政府給予有限合夥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處於非常不明朗的處境,契約型基金,這一在證券投資基金領域發展得較為成熟的組織形式,也應《私募監管辦法》的正名,開始被廣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熱議。
︱ 契約型基金是什麼
契約型基金目前在國內並無官方定義,有一種說法認為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Unit trust fund),指專門的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委託人通過與受託人(投資人)簽定"信託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基金單位持有證"來募集社會上的閑散資金,用以從事投資活動的金融產品。
但實際上,根據維基網路對Unit Trust的定義:Unit trusts are open-ended investments; meaning that unlike investment trusts thereis not a finite number of units in issue, and these can increase or decrease dependent upon the net sales and repurchase by existing unit holders,單位信託基金只涵蓋了開放型契約型這一種模式,故直接將契約型基金定義為英國法傳統下的單位信託基金是不太合適的。
有鑒於契約型基金並非一個明確的法律概念,從外觀上可以將契約型基金定義為:由基金投資人、基金管理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聚集投資人的資金,;投資人因信賴基金管理人的專業能力而將資金交由其管理,並將資金託管給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運用組合投資的方式投資於特定標的,以獲取資本利得或利息;投資收益按投資者出資份額共享,投資風險由投資者共擔的金融工具。
⑸ 請教:國外私募基金是如何監管的,以及監管體系的優缺點
「私募基金」在國內是很新的,很多企業不知道什麼是私募基金。但是,私募基金在國外發展得已經比較成熟。私募基金簡單地說是通過私募的方式,通過定向募集投在企業里,而不是投在股票市場上,這是它最基本的特點,這樣一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就非常直接、非常容易。美國企業成長協會在美國正好是把大量的中小企業、中小私募股權基金和一些中介機構結合在一起的這么一個組織,他們的任務就是要把私募股權基金和中小企業結合起來。
私募股權投資主要組織形式
1、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企業是美國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
2007年6月1日,我國《合夥企業法》正式施行,青島葳爾等一批有限合夥股權投資企業陸續組建,
2、信託制
通過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也是陽關私募股權投資的典型形式。
3、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⑹ 私募基金包含了哪幾個特徵
要求:一般投資公司即可,注冊資本1000萬,無需實繳資本。
注意事項:確定股東和合夥人名稱,股份比例,職責,分配方案。短期里盡量維持團隊穩定不要修改,還有就是選好注冊地,這關繫到以後稅收和其他政策支持方面。還有一點就是設計好公司的結構,或者引進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投資顧問的結構,用來合理避稅。從開始注冊到拿到三證大概需要20天左右。
2、牌照申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基金從業人員執業行為自律准則》
要求:至少需要四名具有基金從業或者證券從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者近三年有金融相關的從業經驗,其他股東和企業相關資料,還有公司的各種制度文件,從材料准備齊全遞交到拿到牌照大概20天左右。
3、公司後續
注意事項:開立銀行基本戶,核定稅種,辦理銀行三方協議,辦理法人一證通U盾,後續的每月記賬和報稅,商標申請,網站和微信建設,辦公室租賃,人員招聘等
4、私募產品設計,發行和成立-《基金參與融資融券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指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2015年3月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要求: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
注意事項:確定設計成借通道的還是契約型直發產品,PB商,託管商,託管銀行,結構化還是管理型產品,募集渠道,然後進行各種發行的文件准備工作,產品發行,產品成立。
5、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
注意事項:產品成立20日之內,在基金業協會網站上進行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工作。備案好之後會拿到備案通知單,然後去中登公司開立證券賬戶,再去券商開立資金賬戶,產品就可以操作了。
⑺ 簡答題 私募基金具有哪些特點
1、購買門檻較高。僅對合格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私募發行,不在公開場合發售,也沒有公開的推廣;同時,其起點金額較高,每份投資一般不少於100萬。
2、收取20%超額業績費。當私募基金產生盈利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取其中的20%作為回報。但該超額業績費只有在私募基金凈值每次創出新高後才可以提取。
3、追求絕對正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資者的利益較為一致,主要原因是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費很少,主要依靠超額業績費生存發展,而超額業績費是在凈值每次創出新高後才可提前的,因此,只有投資者賺到錢,私募才能賺到錢。所以私募基金需要追求絕對的正收益,對下行風險的控制相對嚴格。
4、操作靈活:目前陽光私募基金規模通常在幾千萬至幾個億,同時對行業集中度,持股集中度的要求遠較公募寬松。相對於公募,其總金額比較小,操作空間大,更有利於基金經理主動管理能力的發揮。
5、信息披露較少:通常每周、每雙周或每月公布一次凈值,沒有強制的季度信息披露要求,相比公募,私募的信息披露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