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免稅項目。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屬於收入總額一部分。
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於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一方面相當於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徵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
(1)會計轉讓國債收益擴展閱讀:
國債種類:
1、記賬式國債:通過電腦記賬的方式來記錄國家欠的錢,可以上市流通,通過股票賬戶可以買到,另外一些試點的銀行比如工、農、工、建、招行、北京銀行、南京銀行的網上銀行也可以買到。在未到期之前,不能提前支取,但可以通過股票(證券)賬戶把它買掉。
2、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 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1‰收取手續費。
3、儲蓄國債:儲蓄國債(也稱電子式國債)是政府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不可流通記名國債品種。電子儲蓄國債就是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儲蓄國債品種。
Ⅱ 收到國債利息收入,會計分錄怎麼做
收到利息時的會計分錄如下:借:銀行存款、貸:短期投資-債卷投資、投資收益-(利息)。
Ⅲ 國債利息收入應計入什麼科目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科目,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國債利息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實際收到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利息
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
企業投資國債從國務院財政部門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應以國債發行時約定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
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
企業轉讓國債,應在國債轉讓收入確認時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
其持有期間尚未兌付的國債利息收入,免企業所得稅;
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
Ⅳ 稅法問題 :轉讓持有的國債取得的轉讓凈收益 屬於其他業務收入還是營業外收入
答:是投資收益,計入投資收益中。
Ⅳ 收到國債利息收入,會計分錄怎麼做呀
國債的利息收入應該通過「投資收益」科目反映。
一般國債都是一年以內的,所以會計處理上採用簡化核算,即在企業投資轉讓或到期收到利息時,確定投資收益,在收入未實現以前不予預計。
收到利息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債卷投資
投資收益-(利息)
注意事項
1.企業持有的除國務院財政以外部門發行的債券利息收入不免稅。如企業持有的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2.企業持有的各種企業債券利息收入不免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債券利息收入應計入收入總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3.企業在二級市場上轉讓國債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業代銷國債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均不屬於國債利息收入,均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Ⅵ 出售國債會計分錄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一年之內的)或長期投資-國債
Ⅶ 請教各位財務方面的人士"有關債券收益率的計算"
債券收益率是債券收益與其投入本金的比率,通常用年率表示。債券收益不同於債券利息。由於人們在債券持有期內,可以在市場進行買賣,因此,債券收益除利息收入外,還包括買賣盈虧差價。
投資債券,最關心的就是債券收益有多少。為了精確衡量債券收益,一般使用債券收益率這個指標。決定債券收益率的主要因素,有債券的票面利率、期限、面額和購買價格。最基本的債券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債券收益率=(到期本息和-發行價格)/(發行價格*償還期限)*100%
由於持有人可能在債券償還期內轉讓債券,因此,債券收益率還可以分為債券出售者的收益率、債券購買者的收益率和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各自的計算公式如下:
■出售者收益率=(賣出價格-發行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發行價格*持有年限)*100%
■購買者收益率=(到期本息和-買入價格)/(買入價格*剩餘期限)*100%
■持有期間收益率=(賣出價格-買入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買入價格*持有年限)*100%
這樣講可能會很生硬,以下筆者舉一個簡單的案例來進行進一步的分析。例如林先生於2001年1月1日以102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張面值為100元、利率為10%、每年1月1日支付利息的1997年發行5年期國債,並打算持有到2002年1月1日到期,則:購買者收益率=100+100*10%-102/102*1*100%=7.8%;出售者收益率=102-100+100*10%*4/100*4*100%=10.5%
再如,林先生又於1996年1月1日以120元的價格購買面值為100元、利率為10%、每年1月1日支付利息的1995年發行的10年期國庫券,並持有到2001年1月1日以140元的價格賣出,則:持有期間收益率=140-120+100*10%*5/120*5*100%=11.7%
以上計算公式並沒有考慮把獲得利息以後,進行再投資的因素量化考慮在內。把所獲利息的再投資收益計入債券收益,據此計算出的收益率即為復利收益率。
Ⅷ 國債收入在會計上怎麼處理
國債收入在會計上的處理:
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交企業所得稅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在應稅收入裡面剔除。
Ⅸ 購買和出售債券的會計分錄
購買時:
應收利息 1500
貸:銀行存款 51500
計提4,5,6月利息分錄均為:
借:應收利息 500
貸:投資收益 500
同時6月還多一筆收到利息的分錄:
借:銀行存款 3000
貸:應收利息 3000
計提7,8月利息分錄同4,5月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524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50000
應收利息 1000
投資收益 1400
債券包含了以下三層含義:
1.債券的發行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是資金的借入者;
2.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資金的借出者;
3.發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時期還本付息。
債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