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請問私募基金可以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嗎
你好,私募基金不可以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但可以作為可質押的標的物。
1、私募股權基金份額屬於信託財產,是有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 70 條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分享基金財產收益、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依法轉讓或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的財產性權利。
2、私募股權基金份額具有可轉讓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 48 條規定: 「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基金法》第 70 條中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的權利,即基金份額持有人獲得基金收益的權利。此外,基金持有人還有身份權,如《基金法》參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進行表決的權利,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的等權利。擔保權是對擔保財產交換價值的利用。私募股權基金份額是一種可以轉讓的財產,作為擔保權的客體,從法理上說,不存在任何障礙基金份額質押,既擔保了債權人的債權,又保護了債務人的利益。
㈡ 私募基金如何通過銀行發行。
1、私募基金: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2、私募基金發行機構:
私募在中國是受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成為「非法集資」,兩者的區別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眾集資,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如果募集人數超過50人,並轉移至個人賬戶,則定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極嚴重經濟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吳英、德隆唐萬新、美國麥道夫。
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現較少,如金誠資本、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實、華夏等基金公司是證券投資基金,只能投資股票或債券,不能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不能投資房地產,不能投資有風險企業,而私募基金可以。
3、銀行只能夠作為私募基金的代銷方,但是不可以作為私募基金的發行方
㈢ 銀行銷售私募股權基金可以兜底嗎
銀監會規定銀行不得銷售私募股權基金(PE)產品,其實是讓銀行主動退出PE產品代銷領域,多少有些 「惹不起,躲得起」的無奈。可以肯定的是,風險和收益不成正比的信託、理財產品,其規模在不斷擴大,風險也在不斷上升,一旦發生嚴重兌付風險,將導致一場巨大災難。對理財類產品而言,「賣者有責,買者自負」是規則,買賣雙方的責任並不相同,忽視這一規則的投資者將不得不面對後果自負的結局。
㈣ 銀行可以發行私募基金么
銀行可以負責私募基金的代銷業務和託管業務。不知道算不算你說的發行?
私募基金的發行主要由三方共同:管理人、託管人、委託人。
管理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是基金公司。負責管理和投資。
託管人:在我國,基金託管業務主要由國內的幾家商業銀行來做。基金託管人應為基金開設獨立的基金資產帳戶,負責款項收付、資金劃拔、證券清算、分紅派息等,所有這些,基金託管人都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行事,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也必須通過基金託管人來執行。
委託人:就是出錢的投資人。
㈤ 你好,能否介紹一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份額質押貸款的方法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就是陽光私募,屬於信託計劃,是一種有價證券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70條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分享基金財產收益、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依法轉讓或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的財產性權利。物權法第223條(七)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這么講,按法理可以設立質押。信託資產收益權轉讓的實例也是有的,拿信託合同去銀行應該可以做。不過多數是有資產抵押形式的集合信託。
股權私募應該也可以做,把收益權質押給信託公司來融資,成為tof
說了這么多,很遺憾實際中還真沒接觸過私募基金份額抵押具體怎麼操作。
㈥ 基金可以做貸款抵押品嗎
基金可以做貸款抵押品的。
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根據《中國工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抵押貸款指貸款人按法定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下列財產可作為抵押物:
(一)抵押人有權處分的房產及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三)貸款人認可的其他財產。
下列財產不可作為抵押物:
(一)土地所有權;
(二)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
(三)不能強制執行或處理的財產;
(四)已設定抵押的財產;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強制措施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6)私募基金可以銀行抵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㈦ 私募基金是否可以由銀行代銷嗎
私募基金可以通過銀行銷售,但是前提是需要建立完善的資金託管、交收、交易制度,同時最好有優秀的歷史業績。因為目前基金業協會開始要求私募備案所以,最好要有備案資格。
私募基金,是指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向特定的合格投資人募集資金,並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投資者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股權投資的活動。按投資策略不同,可以分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
㈧ 政府背景發放的私募基金可以在銀行質押嗎
根據您的描述,您應該認購或者投資過某私募基金,是某私募基金的合夥人,有股權收益權
理論上講,股權收益權是可以質押的,
銀行會根據您的股權的質量進行盡職調查,作為信貸審核的標准之一,
股權收益權不是標准抵質押標的資產,所以實際操作中案例較少。
㈨ 私募股權基金-有限合夥企業-能否將被投公司的土地及房產拿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能否被受理
具體要看各地的政策,有的地方土地只能抵押給金融機構,有的沒有相關規定。這方面法律沒有限制,要看地方規定。
㈩ 私募基金能放委貸嗎
你好,這是不可以的。
市場傳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非標准化債權、發放委託貸款或提供擔保、從事無限責任投資等活動,有可能在新的私募監管框架內,被監管層考慮設置為禁止項。
2015年1月,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十一條第四款中,也嚴禁私募基金作為委託貸款委託人,如果《徵求意見稿》正式生效,債權型私募基金發放委託貸款的路將被堵死。可見,監管層早已有暫停私募基金委託貸款類非標債權業務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