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投資收益 > 基金收益所有人

基金收益所有人

發布時間:2021-10-08 05:34:06

㈠ 什麼是稅收協定中所稱的「受益所有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9號)規定:「一、「受益所有人」是指對所得或所得據以產生的權利或財產具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人。
......
十二、本公告適用於2018年4月1日及以後發生納稅義務或扣繳義務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事項。」

㈡ 建設銀行公司賬戶的受益所有人是什麼意思

解釋如下:

一、受益所有人判定標准

(一)公司受益所有人應當按照以下標准依次判定: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自然人;通過人事、財務等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合夥企業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擁有超過25%合夥權益的自然人。

(三)信託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託的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對信託實施最終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擁有超過25%權益份額或者其他對基金進行控制的自然人。

二、受益所有人需要提供的相關信息和證明材料

(一)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包括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有效期限;

(二)股權或控制權等證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資料。

(2)基金收益所有人擴展閱讀

美國《1934年證券法》第13條(d)項(1)款規定,任何人在直接或間接取得了第12條注冊公司某種類股票受益所有權的5%,應當在10日內向證券交易委員會申報並向發行人及該股票上市的交易所通知其持股相關信息。

該法第16條(a)項,規定任何直接或間接擁有依照12條登記超過10%以上的權益證券的受益所有人,應當在事實發生後10日內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如果證券是在全國證券交易所登記,也應當向交易所)申報其所擁有的股份數目。

雖然上述兩項的規定,都提到了受益所有權或受益所有人,但美國證券法中並沒有對受益所有權或受益所有人下一個准確的定義。為了解釋實踐中由於受益所有權或受益所有人概念模糊所造成的問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特製定了規則13d-3,專門對其界定。

規則13d-3項規定,第13條(d)項所指的受益所有權人是指任何人,包括直接或間接通過任何契約、安排、了解、關系或其他事項,而擁有或分享:(1)表決權力(包括對該股票的表決權與指導表決的權力);

(2)投資權力(包括對該股票的處分權或指導處分的權力)。同時,為了防止5%以上股東利用人頭或其他方式規避持股申報,

規則13d-3(b)又規定,任何人直接或間接製作或使用信託、委託書、授權書、聚資協議或其他契約、安排或方式企圖或影響消除受益所有權的身份,或者防止受益所有權成就來規避第13條的申報義務,為了申報目的,也將成為受益所有人。

參考資料來源:廣州銀行-《中國人行關於加強反洗錢客戶有關工作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受益所有人

㈢ 國外母公司間接控股是否能夠被判定為受益所有人享受稅收協定

間接控股不能夠被判定為受益所有人享受稅收協定。
根據601號文件,「受益所有人」指對所得或所得據以產生的權利或財產具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人。「受益所有人」一般從事實質性的經營活動,可以是個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團體。代理人、導管公司等不屬於「受益所有人」。601號文件同時列明了非居民可能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受益所有人」的一系列不利因素。這些不利因素體現的一個基本判定原則,就是稅收協定待遇申請人應能從人員、資產和經營活動等方面,證明其在稅收協定締約方擁有充分的經濟實質。

比如,如果一個香港公司在內地的投資企業向其香港股東公司分配股息、紅利,如果其香港股東公司欲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必要前提是該香港股東公司不僅是香港稅收居民,而且是股息的「受益所有人」。如果這家香港公司是一家代理公司或者導管公司,則往往不會被認定為「受益所有人」,從而無法按照內地與香港稅收安排中5%的稅率繳納預提所得稅。

㈣ 受益所有人類型都包括哪些

所受益所有人就是全部人都會受益,而且全國的所有人都會受益,這就是受益人的意思

㈤ 受益所有人的簡介

在中世紀,封建貴族往往為了逃避稅收和繼承規則,而將財產轉讓於一受託人,由其經營管理,過一段時間再轉回本人或繼承人。在這種實踐需要的基礎上就產生了信託制度。信託制度中本人就是受益所有權人。受益所有權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從傳統財產法、繼承法的領域擴展到整個私法領域。
美國《1934年證券法》第13條(d)項(1)款規定,任何人在直接或間接取得了第12條注冊公司某種類股票受益所有權的5%,應當在10日內向證券交易委員會申報並向發行人及該股票上市的交易所通知其持股相關信息。該法第16條(a)項,規定任何直接或間接擁有依照12條登記超過10%以上的權益證券的受益所有人,應當在事實發生後10日內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如果證券是在全國證券交易所登記,也應當向交易所)申報其所擁有的股份數目。雖然上述兩項的規定,都提到了受益所有權或受益所有人,但美國證券法中並沒有對受益所有權或受益所有人下一個准確的定義。為了解釋實踐中由於受益所有權或受益所有人概念模糊所造成的問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特製定了規則13d-3,專門對其界定。規則13d-3項規定,第13條(d)項所指的受益所有權人是指任何人,包括直接或間接通過任何契約、安排、了解、關系或其他事項,而擁有或分享:(1)表決權力(包括對該股票的表決權與指導表決的權力);(2)投資權力(包括對該股票的處分權或指導處分的權力)。同時,為了防止5%以上股東利用人頭或其他方式規避持股申報,規則13d-3(b)又規定,任何人直接或間接製作或使用信託、委託書、授權書、聚資協議或其他契約、安排或方式企圖或影響消除受益所有權的身份,或者防止受益所有權成就來規避第13條的申報義務,為了申報目的,也將成為受益所有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依照規則16條(a)項制定了規則16a-1(a),規則16a-1(a)(1)規定10%的受益所有人要符合兩項條件:一是積極條件;二是消極條件。積極條件就是美國第13條d項及限制命令下的受益所有人,即以投資權力與表決權力為標准。消極條件是該人(或機構)必須是為了第三人的利益所持有或在一般營業行為下為顧客或委託賬戶所持有,且無意影響或改變公司的控制權或從事規則13d-3(b)的安排,或產生上述情勢的效果。同款規定了以下為了豁免的持有人:(1)證券商;(2)銀行;(3)保險公司;(4)投資公司;(5)投資顧問;(6)依照《員工退休收入保障法》所成立的員工福利計劃;(7)不屬於以上幾項而為子公司或關系企業的母公司或控制權人,其持股不超過該種類證券1%;(8)不屬於投資公司法定義下的投資公司而為一個教會計劃者;(9)一團體,其團員都屬於前幾項者。

㈥ 受益所有人的利益內容

根據16a-1的規定和司法判決的實踐,以下利益可以成為受益所有人自身的利益,對該利益享有所有權。 除了以上間接的金錢利益,還有許多受益所有權是由特殊的法律關系引起的,這些特殊的法律關系引起的金錢利益,是特殊的間接金錢利益。這些特殊的法律關系主要包括控股公司或信託關系。
(1)控股公司。如果某公司是另一上市公司10%的股東,則該公司的內部人也是上市公司的受益所有人。但是,如果一公司或類似的實體擁有證券組合,而公司的股東也持有該證券,但是股東不屬於公司控制股東,並且不擁有或分享公司對證券組合的投資控制時,該股東也不能視為對該證券組合有金錢利益。
(2)信託。如果一個人依照規則16a-8規定的信託持有證券,產生特殊的間接金錢利益。信託關系的不同主體擁有不同的間接金錢利益。
(3)衍生性證券。隨著衍生性證券的出現,許多人利用衍生性證券規避公司的歸入權。衍生性證券包括任何的選擇權、認購憑證、可轉換證券、股票增值權等等。由於衍生性證券比較復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專門制定了規則16a-4對衍生性證券的申報作了規定。

㈦ 如何判定締約對方居民的「受益所有人」身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9號)規定:「二、判定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締約對方居民(以下簡稱「申請人」)「受益所有人」身份時,應根據本條所列因素,結合具體案例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一般來說,下列因素不利於對申請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
(一)申請人有義務在收到所得的12個月內將所得的50%以上支付給第三國(地區)居民,「有義務」包括約定義務和雖未約定義務但已形成支付事實的情形。
(二)申請人從事的經營活動不構成實質性經營活動。實質性經營活動包括具有實質性的製造、經銷、管理等活動。申請人從事的經營活動是否具有實質性,應根據其實際履行的功能及承擔的風險進行判定。
申請人從事的具有實質性的投資控股管理活動,可以構成實質性經營活動;申請人從事不構成實質性經營活動的投資控股管理活動,同時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如果其他經營活動不夠顯著,不構成實質性經營活動。
(三)締約對方國家(地區)對有關所得不征稅或免稅,或征稅但實際稅率極低。
(四)在利息據以產生和支付的貸款合同之外,存在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在數額、利率和簽訂時間等方面相近的其他貸款或存款合同。
(五)在特許權使用費據以產生和支付的版權、專利、技術等使用權轉讓合同之外,存在申請人與第三人之間在有關版權、專利、技術等的使用權或所有權方面的轉讓合同。
......
十二、本公告適用於2018年4月1日及以後發生納稅義務或扣繳義務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事項。」

㈧ 哪種情況可直接認定取得股息所得締約方居民的「受益所有人」身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9號)規定:「三、申請人從中國取得的所得為股息時,申請人雖不符合「受益所有人」條件,但直接或間接持有申請人100%股份的人符合「受益所有人」條件,並且屬於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的,應認為申請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一)上述符合「受益所有人」條件的人為申請人所屬居民國(地區)居民;
(二)上述符合「受益所有人」條件的人雖不為申請人所屬居民國(地區)居民,但該人和間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間層均為符合條件的人。
「符合『受益所有人』條件」是指根據本公告第二條的規定,綜合分析後可以判定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符合條件的人」是指該人從中國取得的所得為股息時根據中國與其所屬居民國(地區)簽署的稅收協定可享受的稅收協定待遇和申請人可享受的稅收協定待遇相同或更為優惠。
四、下列申請人從中國取得的所得為股息時,可不根據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請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一)締約對方政府;
(二)締約對方居民且在締約對方上市的公司;
(三)締約對方居民個人;
(四)申請人被第(一)至(三)項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間接持有100%股份,且間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間層為中國居民或締約對方居民。
五、本公告第三條、第四條要求的持股比例應當在取得股息前連續12個月以內任何時候均達到規定比例。
......
十二、本公告適用於2018年4月1日及以後發生納稅義務或扣繳義務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事項。」

閱讀全文

與基金收益所有人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