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選擇陽光私募基金
1、歷史業績:至少需要追蹤5年歷史業績2、基金經理功底及投資策略是否持續有效3、公司團隊4、業內口碑看進取:短期回撤有可能超過20%,適合追求較高回報,能夠承受短期波動的客戶看穩健:短期最大回撤介於10-15%之間,適合能夠適度承受風險,追求長期穩健增值的客戶看保守:最大回撤不超過10%,適合對本金安全要求非常高的客戶
Ⅱ 陽光私募基金的風險防範
陽光私募基金運作主要有募集、設立、管理、運作、治理、收益分配、信息披露與清盤等等階段,在不同的階段存在不同的法律風險,應有不同的防範措施。對投資者來說,要很好的了解其高風險性。 陽光私募基金募集設立階段的法律風險主要集中在合格投資者、募集方式、資金託管以及風險聲明等方面。
合格投資者,解決的是陽光私募基金向誰募集的問題。鑒於陽光私募基金的高風險且不保本性,對於投資者的抗風險能力要求非常嚴格。這個問題如果處理不當,不僅損害投資者的利益,而且基金發起人有可能觸犯非法集資等犯罪。
確定合格投資者不僅要嚴格按照《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六條之規定,確保其能認購100萬元以上並提供相應資產或收入證明,而且更應該要求其在信託合同中聲明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並且符合本信託合同中關於委託人資格的要求,是合格投資者。
募集方式,解決的是陽光私募基金怎樣募集資金,怎樣推介基金的問題。根據《證券法》規定,公開募集的標準是向不特定的對象發行證券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兩百人的為公開發行。《證券法》規定的公開募集之反面,即向特定的對象發行證券不超過200人的,則應為不公開發行。
因此,陽光私募基金的募集人數應當不超過200人。在信託合同中應當規定信託計劃擬募集資金總額上限及發行份數以符合上述要求;另外陽光私募基金不得公開發行的應有之義,還應包括不得公開宣傳,不得通過報紙、雜志、電視、廣播、計算機網路等媒體或者通過會議、研討會等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只允許一對一的向客戶推薦。這些都是在陽光私募基金發行過程中應該注意的。
但在實踐中,陽光私募基金募集資金動輒一兩億元,多的達到十億元,由銀行代理銷售,在很多情況下與上述規定相抵觸。鑒於陽光私募基金規模的不斷擴大,可以考慮將上述人數數額限製做出適當修改。
資金託管,解決的是投資者認購信託計劃所繳納的資金的保管問題。鑒於管理權與保管權分離的原則,信託計劃所募集的資金應該由具備資金託管能力的商業銀行來保管。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投資者利益,盡管投資者與商業銀行並未因信託計劃合同而直接發生法律關系,但信託計劃合同仍應該向投資者披露受託人與資金託管銀行的委託關系,並將其委託費用的收費標准向投資者如實披露。
證券託管方面,解決的是信託計劃投資的證券由誰保管問題。投資於二級市場的股票等證券當然由證券公司負責託管。在此,需要說明的是,對於陽光私募基金運作的證券賬戶,有特殊要求,必須是信託公司自行開設,且經主管部門批準的賬戶。從2009年7月開始,按中國證監會規定,信託公司已不能新開證券賬戶。只有通過信託公司的少量留存賬戶進行證券交易,原有的存量帳戶也因此變得彌足珍貴。
風險聲明方面,鑒於陽光私募基金屬於高風險投資,其面臨著來自政策、經濟周期、利率、通貨膨脹等市場風險,還面臨受託人、證券經紀人等經營和操作風險,以及戰爭風險、金融危機風險等等,因此,信託計劃中應將上述風險一一披露。
在信託合同的首頁,受託人應申明如下風險:
(1)信託不承諾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投資風險,在最不利的情況下,信託收益可能為零,同時,委託人可能虧損部分或全部本金,因此,只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較強的合格投資者;
(2)委託人應以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認購信託單位,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參與信託;
(3)委託人已充分理解本信託投資理念和投資策略,並出於對本信託投資顧問的了解和信任,自願指定其為本信託的投資顧問,為本信託提供投資建議。受託人根據法律法規、信託文件的規定,參照投資顧問的交易建議書,進行信託財產的運用。本信託的投資建議及投資決策乃根據證券市場情況隨機作出,並不能保證信託盈利,由此引致的全部風險由委託人承擔;
(4)信託公司、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人員及投資顧問等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本信託產品未來運作的實際效果;
(5)委託人在購買本信託前,應詳閱並理解信託合同中關於風險揭示的全部條款。
此外,應該由投資者簽署一份風險認知聲明書,以確保投資者已經知曉其所投資的產品存在的各種風險,並自願承擔上述風險所引起的全部後果。 陽光私募基金成立後,就面臨著投資方向確定、收益分配、基金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等問題。
投資方向方面,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陽光私募基金可以投資於債權、物權、股權及其他方面。但是,在實踐中,陽光私募基金多投資於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
為了讓投資者知曉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向、限制以及根據投資顧問作出的交易建議書等使用流程,受託人應該向委託人披露信託計劃上述內容,並在信託計劃合同中予以明確說明。一般說來,陽光私募基金除了投資於二級證券市場外,還見於投資到銀行間債券、央行票據、基金等領域。
除法律法規限制外,陽光私募基金投資限制還表現為:
(1)未經受託人同意,不得進行股票的融資融券交易。截至到2012年底,陽光私募基金仍未得到監管部門批准去投資股指期貨;
(2)不得投資於ST股票;
(3)未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4)除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且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股票的投資額不得超過信託計劃資產總值的30%(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
收益分配方面,除去認購費、投資顧問公司管理費、銀行託管費及券商傭金之外的任何收益應該都屬於受益人。但是,具體到收益分配方面,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還是有所不同。深圳模式中,委託人即為唯一受益人,且信託計劃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顧問公司只將盈利部分的一定比例,作為管理費用。但在上海模式中,受益權被分為優先受益權和劣後受益權;投資者作為優先受益人,而投資顧問公司作為劣後受益人。優先受益人一般獲得固定收益;劣後受益人在保全優先受益人本金的基礎上給予優先受益人小部分收益分成。因此,上海模式屬於承諾保本型。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委託人應為唯一受益人。但是,在各種信託計劃合同中,常見到一般受益人和特定受益人,優先受益人與劣後受益人之分。誠然,投資顧問公司對陽光私募基金的盈利與否至關重要,其理應獲得與其智慧投資相匹配的收益,但這個收益的說法完全可以不採用受益人的提法,就可以直接規定為管理費(業績提成),並明確其計收標准及計收時間。另外,上海模式中,結構化信託計劃將受益人分為優先受益人和劣後受益人明顯違背了《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但監管部門似乎已經默示了這種模式的存在。
治理結構方面,陽光私募基金如何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如何避免信託法律關系中道德風險及損害投資者的內幕交易,始終是陽光私募基金需要面對的挑戰。
在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中,鑒於委託人、受託人、投資顧問、資金及證券託管方各自獨立,且運作中存在一定的制約作用,因此,符合基金治理的發展方向。但是,受託人仍然存在為了更高收益而進行老鼠倉式的內幕交易行為。在雲南模式中,鑒於受託人與基金管理人為同一人,委託代理鏈縮短,降低了信息不對稱風險,但同時也加大了受託人的道德風險,容易損害投資者利益,不是陽光私募基金未來發展方向。
為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完善基金治理結構,避免受託人及管理人道德風險的發生,採取必要措施是必要的,但要想完全消除道德風險則是不可能實現的。不過,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降低道德風險發生的幾率。首先,充分發揮受益人大會的作用,從外部加強監督。信託計劃合同中,應該將受益人大會的職權及召開會議的方式,表決議題的程序以及法律效力予以一一明確。而陽光私募基金的資金投向、比例及收益情況等重要信息都應定期向受益人大會進行披露。受益人大會有權監督陽光私募基金的資金投向、投向比例、操作流程、以及出現緊急情況所採取的措施是否及時、必要。
第二,加大投資顧問公司跟投比例,從內部降低委託代理風險。只有當投資顧問與投資者利益最大程度上保持一致。
第三,建立專業的風險管控團隊,建立長期風險預警機制,降低風險度。
Ⅲ 陽光私募基金的如何解決困境
(一)將陽光私募納入《基金法》監管范疇
在我國,陽光私募產品大多是通過信託公司來發行的,而信託公司又屬於銀監會監管范疇。銀監會在監管過程中,由於職能屬性不同,許多「不適症」也就自然出現了。作為銀行業的監管主體,銀監會長期以來主要從事金融體系風險監控,並協助央行維護我國貨幣體系的穩定。多年來,作為證券行業的投資主體和絕對回報的天然屬性,陽光私募更需要與證券市場共同創新和進步,然而受制於缺乏法律法規的正確引導及證券市場波動而引發的不可控風險,使陽光私募在投資領域往往滯後於其他投資主體,長期游離於證券市場的灰色地帶。
在不少證券人士看來,運行的《基金法》,僅僅是一部《公募基金法》,而包括陽光私募、私募股權基金等,都沒有納入到這一監管體系中。但隨著私募股權基金和私募證券基金的「快速生長」,《基金法》的修正也就順理成章。納入《基金法》對於陽光私募而言,最重要的意義在於給私募提供一個明確的法律地位,讓市場和投資者都相信私募產品是能夠穩定運營的,這一點對於行業能否健康成長意義重大;其次就是要有一套穩定的規則來引導私募行業,讓私募管理人在做投資決策時,明確可以涉足的投資范圍。這兩點對陽光私募的發展來說較為關鍵,因為私募的特徵就是在既定的規則下,全力以赴地去捕捉投資機會,給客戶帶來既定風險下較為滿意的回報。沒有一個穩定的規則,會導致私募投資出現短期化的傾向,使得私募行業漸趨浮躁,既會增加市場的波動性,對整個私募行業也極其不利。
(二)突破發行制度限制
從發行制度方面來看,越來越稀缺的信託賬戶已極大地影響了新產品的發行,而高昂的賬戶費用和信託渠道費用更是成為私募行業前進道路上的「攔路虎」。在納入《基金法》監管范圍的同時,陽光私募也希望能擁有像公募基金、券商資管一樣的產品發行機制,即單獨向監管部門申報產品,在獲批時開設產品獨立的證券交易賬戶,並將基金資產託管到銀行。這樣的一種改變對商業銀行來說也是好消息,因為銀行已擁有託管公募基金的完整模式,在此基礎上既不需增加更多的託管成本又便於共同監督。從產品設計方面,私募基金公司和投資者可以直接簽訂契約,並在契約中清晰界定產品的投資范圍,包括股指期貨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新型衍生產品。更重要的是,當投資者能夠直接與私募基金公司建立契約關系後,投資者的知情權也就更為廣泛,同時更直接地對私募基金的投資運作形成監督和約束。
(三)實現投資方式多元化
由於我國證券市場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做空、對沖、套利等投資策略的使用還存在一定限制,市場中金融產品的運作模式仍較為單一,陽光私募實際上發揮的依然是公募基金的主要功能。然而,為了更好地實現陽光私募對資本市場的補充作用,新《基金法》中逐步放開對陽光私募的投資限制,改善當前僅能單邊做多的投資模式十分必要。具體到擴充投資范圍上,除了現有的一、二級市場外,還應將股指期貨、商品期貨、融資融券、定向增發等全市場投資標的納入到日常投資工具的范疇,另外可適當允許陽光私募進行股權投資、股權並購、大宗商品、藝術品等另類投資方式。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多元化發展,未來將會不斷產生更為豐富的投資品種,相關政策應當引導陽光私募積極地參與進去,使之成為金融創新的試金石和突破口。
Ⅳ 陽光私募有哪些策略
一、股票對沖
股票對沖策略以股票為主要的投資標的,是國內陽光私募行業中目前最主流的投資策略。
1.股票多頭
純股票多頭策略是指基金經理基於對某些股票看好從而在低價買進股票,再待股票上漲至某一價位時賣出以獲取差額收益。該策略的投資盈利主要是通過持有股票來實現,所持有股票組合的漲跌幅決定了基金的業績。選擇股票的角度主要有三類:
(1)價值投資
價值派的私募基金一般偏愛持有價值股,即那些價值可能被低估的股票,這類股票通常具有低市盈率與市凈率、高股息的特徵。
代表機構:涌峰投資、重陽投資、景林資產
(2)成長投資
此類基金偏向選擇成長型的股票,即那些具有高度成長潛力的公司。此類基金在股票的過程中更看好公司在行業內的發展與盈利能力,通常對估值的要求不如價值派嚴格,即使股票價格已經很貴,只要上市公司具有匹配其高市盈率的增速,便會持有。
代表機構:鼎鋒資產、匯利資產、明曜投資
(3)趨勢投資
趨勢投資者相信股價的運行具有一定的慣性,當票價格形成向上趨勢時,由於慣性會繼續向上運行,反之亦然。此類基金在操作上通常較為關注技術分析,對股票和市場運動方向進行研判,在股價上漲時加倉,股票下降是減倉。另外,還有一些做超短期趨勢(如日內趨勢)的私募基金。
代表機構:展博投資、星石投資、源樂晟資產
(4)行業投資
專注於某個行業或某幾個行業投資機會的投資策略,此類基金目前較少,最為典型的是從容投資的"醫療"系列的基金。目前也有一些機構開始嘗試行業基金,如中歐瑞博4期專注於消費和科技行業,展博新興產業專注於新興產業的投資。
2.股票多空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完善與融資融券、股指期貨等金融工具的推出,國內陽光私募基金正逐步走向真正意義上的對沖基金,在投資組合中加入對沖工具成為越來越多基金經理的選擇。
(1)阿爾法策略
阿爾法策略就是通過持有股票組合多頭,同時做空股指期貨完全對沖掉股票組合的Beta暴露,而達到完全的市場中性。此類基金的凈值漲跌幅基本不受市場波動影響,收益主要源於股票組合跑贏大盤的超額收益。阿爾法策略的優點是凈值波動小,在震盪與下跌的市場中表現十分突出。而該策略最大的風險是股票組合未能跑贏大盤指數,因此對基金經理選股的方法和能力是一個很大的考驗。阿爾法策略的基金通常會藉助量化模型進行股票池篩選、匹配股票組合與股指期貨的貝塔值等。
代表機構:尊嘉資產、朱雀投資(阿爾法系列基金)
(2)套期保值
該策略是在持有股票組合多頭的同時做空股指期貨以對沖系統性風險,且股指期貨通常為空頭的單向操作。操作手法類似於阿爾法策略,但該策略並不像阿爾法策略是從消除Beta的維度出發,而是在大盤出現明顯下跌時做空股指期貨以達到套期保值、減少基金凈值回撤的目的。
代表機構:博頤投資、世誠投資
(3)趨勢策略
該策略涉及到個股的多空投資以及股指期貨的雙向操作,目的是在個股或整個市場出現明顯趨勢的時候增大收益區間。個股的多空策略即持有被低估的股票,賣出被高估的股票,這樣無論在牛熊市中都可獲取收益。重陽投資目前就有多隻該策略的產品,他們根據凈敞口的暴露程度不同將產品分為封閉型(凈敞口不超過20%)和開放型(凈敞口不超過80%)兩類。不過,由於目前我國融券資源較少且成本較高,使用個股對沖策略的基金仍比較少。另外,還有通過雙向投資股指期貨來擴大收益的機構,如創贏投資,他們會在市場出現明顯上升趨勢時,同時做多股指期貨與股票來加大投資組合的Beta值加速基金凈值的上漲。
二、事件驅動型
事件驅動型的投資策略就是通過分析重大事件發生前後對投資標的影響不同而進行的套利。基金經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對標的資產價格的影響,並提前介入等待事件的發生,然後擇機退出。該策略在我國目前有效性偏弱的A股市場中有一定的生存空間。事件驅動型策略主要分為定向增發、並購重組、參與新股、熱點題材與特殊事件。
1.定向增發
私募基金將募集的資金專門投資於定向增發的股票。定向增發通常有良好的預期收益,一方面定增的行為對上市公司有股價利好,另一方面,定增由於拿到了"團購價格",因此有折價的優勢。不過,定向增發的基金通常需要較大的規模才能做到有效地分散風險,且會面臨募資周期與定增項目周期不匹配的情況。另外,由於定增投資者會有12個月的持股鎖定期,定增策略的基金相對於股票類的基金流動性較差。私募行業早期參與定增策略的有凱石投資和證大投資,隨後"博弘數君"的一系列定增產品將定增策略發揚光大,目前越來越多的機構加入了定增策略的產品線,如遠策投資、中睿合銀投資、新價值投資等均發行了定增策略的產品。
2.並購重組
該策略是通過押寶重組概念的股票,當公司宣布並購重組時對股價形成利好後獲利。私募行業內使用該策略最典型的機構就是由原公募一哥王亞偉操刀的千合資本。王亞偉從2012年底奔私以來喜拿重組股的風格依舊不變,其披露出的重倉股中總是不乏重組概念。
3.參與新股
目前私募基金不被允許使用全部資產申購新股,且現在IPO仍處在空窗期,打新股的策略只是私募基金偶爾為之的選擇。不過隨著A股IPO注冊制的逐漸完善,參與新股的策略可能會逐漸被重視起來。
4.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針對的是在滬深交易所進行一筆數額較大的證券買賣,當證券單筆買賣數量或金額達到交易所規定的限額時,便可在正常交易日的限定時間採用大宗交易的方式進行交易。大宗交易的交易價格通常由買賣雙方採用議價協商的方式確定,再經過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由於交易的規模較大,基金經理往往可以以10%左右的折讓價格進行交易,獲取股價上漲收益和大宗交易的折價收益。
代表機構:瑞安思考投資、世誠投資(世誠揚子大宗交易)
5.熱點題材
熱點題材策略是指基金經理參與由熱點題材引發的短暫的投資機會,即炒概念。當政府頒布相關政策形成行業利好、公司出現並購重組等事件均會對市場預期產生重大影響,如近期的自貿區、特斯拉概念均帶動了一些相關個股的大幅上漲。熱點驅動是私募基金常用的策略,但並不是主流的策略,通常私募基金只會用小部分的資金去偶爾參與,如鼎鋒資產、鼎薩投資等。
6.特殊事件
特殊事件發生的頻率非常低,但部分特殊事件的發生確實會帶來短暫的套利機會,如股票指數成分股調整、上市公司的重要公告、行為金融等。例如,當滬深300指數出現調整時,由於跟蹤指數的基金也會隨即調倉,因此可做多被調進指數的品種,做空被調出的品種。還有部分私募機構利用行為金融來進行投資,即利用市場的非有效性而導致的價格偏差獲利,如睿策投資就是運用該策略的私募機構之一。特殊事件策略由於其特殊性,也不是私募基金主流的投資策略。
三、宏觀
1.大宗商品
大宗商品是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該策略的基金通過研究大宗商品現實的供求關系,根據預判的價格走勢做出多空倉的操作。
代表機構:混沌投資、敦和投資
2.宏觀對沖
宏觀對沖策略主要是通過對國內以及全球宏觀經濟情況進行研究,當發現一國的宏觀經濟變數偏離均衡值,基金經理便集中資金對相關品種的預判趨勢進行操作。宏觀對沖策略是所有策略中涉及到投資品種最多的策略之一,包括股票、債券、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商品期貨、利率衍生品等。操作上為多空倉結合,並在確定的時機使用一定的杠桿增強收益。目前受制於國內外匯管制以及利率市場尚不完善,宏觀對沖基金參與外匯品種的較少,但隨著國內金融市場的完善,宏觀對沖策略將迎來快速發展的時期。
代表機構:泓湖投資、梵基投資
四、相對價值
相對價值即我們通常所指的套利策略,套利的核心是利用證券資產的錯誤定價,即買入相對低估的品種、賣出相對高估的品種來獲取無風險的收益。套利策略一般也會結合多空手段來實現市場中性,優點是凈值波動小,不過當市場品種出現較大波動時套利基金容易虧損。套利策略主要有期現套利、跨市場套利與跨品種套利三種。
1.期現套利
理論上,期貨價格是投資品種未來的價格,現貨價格是目前的價格,當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在價格上出現差距時,便可利用兩個市場的價格差距進行低買高賣獲利。投資品種包括商品期貨、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
代表機構:淘利資產
2.跨市場套利
跨市場套利是指當不同的市場對同一種品種的標價出現偏差時而進行的套利。由於存在地域和時空的差異,同一種商品在不同國家、地區的市場上往往存在固定區間內的合理價格差異,一旦這個固定區間被打破,如近期港滬通的政策便打破了港股和A股間價格的固定區間差,套利機會便會出現。
代表機構:信合東方、築金投資
3.跨品種套利
跨品種套利是指利用兩種不同的、但相互關聯的商品之間的合約價格差異進行套利交易,通過尋找兩種或多種不同但具有一定相關性的商品間的相對穩定關系,並在其脫離正常軌道時採取相關反向操作以獲取利潤。
代表機構:信合東方
4.ETF套利
由於ETF同時在一、二級市場交易,當ETF在二級市場的價格低於其份額凈值時,投資者便可以在二級市場買進ETF,然後在一級市場贖回ETF份額,再於二級市場賣掉ETF籃子中的股票。目前ETF的套利空間已經非常小,採用ETF套利的基金已經非常少。
由於套利機會通常是稍瞬即逝的,所以對機會的挖掘以及捕捉十分重要。採用套利策略的基金幾乎全要藉助量化模型以及電腦的程序在短時間內完成交易。套利策略的盈利空間較小,一般需要配合杠桿操作或者其他策略輔助才會有可觀的收益。目前國內採用套利策略的私募隊伍正在崛起,但更多的套利的行為只會加快市場價格的糾正,且隨著市場越來越完善,套利的機會與空間也會逐漸縮小。
五、債券
該策略的基金主要以債券為投資對象,以絕對收益為目標。由於債券價格對利率變化較為敏感,基金經理需對債券組合的利率風險暴露進行調整,隨著國債期貨的推出,投資組合可結合國債期貨來減少凈值波動。固定收益基金通常收益空間較小,需配合杠桿操作來增大收益區間。
六、組合基金
FOF(Fund of Funds):即基金中的基金,通常是由專業機構篩選私募基金、構造合理的基金組合,從而實現了基金間的配置。該策略的的優勢是可同時參與不同策略的多隻基金,業績相對平穩。當前發行組合基金的一般是資產管理公司,比如信託、銀行、第三方理財等深入研究陽光私募基金行業的金融機構。海外的FOF根據投資風格和投資標的的不同還分為幾個子類:比如保守型、分散型、市場防禦型、策略型等等。目前我國組合基金還未有明確定位。
MOM(Manager of Manager):MOM是在FOF的基礎上發展衍生出的新型組合基金投資策略。即管理人之管理人模式,通過對投資管理人的研究評價,篩選多元投資風格類別的優秀投資管理人,構建管理人投資組合,並持續對其業績進行動態跟蹤、風險控制,獲取長期、穩定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投資收益。與FOF不同的是,FOF是直接投向現有的基金產品,MOM則可以理解成把資金交給幾位優秀的基金經理分倉管理。與FOF相比,MOM更具靈活性,但由於中國市場的特殊性,也存在一定局限。
Ⅳ 陽光私募基金營銷模式有哪些
目前主要有四種一、直銷模式;二、傳統銀行模式;三、券商模式;四、第三方理財模式。這幾種;理財模式各有優劣,但是總體來說,第三方理財應該是未來發展的一個趨勢,因為第三方理財是完全中立的平台,完全代表客戶的利益,從客戶的角度出發,所以服務質量以及水平更高。像展恆理財,諾亞財富,恆天財富,好買基金,大唐財富,恆天財富,如恩好基金、極元財富、益多財富等都屬於第三方理財。
Ⅵ 陽光私募基金運作模式是怎麼樣的
陽光私募基金因與公募基金的區別而得名,又因為與以往的私募基金相比存在透明化、公化的特點,因此稱之為陽光私募基金。陽光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為:信託公司建立信託計劃後聘請私募基金公司進行管理,並通過第三方銀行發售理財產品募集並託管理財資金,獲得的收益在三方和投資者之間分配。陽光私募理財產品是由私募公司擔任投資顧問,經監管部門備案,資金實現專業託管,具備規范的信息披露機制,投資於二級金融市場的資產管理型金融產品。
銀行陽光私募基金理財產品的運作模式大致有顧問式和結構式。
在顧問式模式下,信託公司首先建立相應的信託計劃,銀行根據信託計劃設計發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信託公司聘請銀行同意的私募基金公司擔任投資顧問,投資於資本市場。私募公司需要以自己資金投資本信託計劃,並會在存續期內以業績的提成追加認購。在這種模式中私募基金公司實際上操作著銀行募集的理財資金。信託公司也可以在一個信託計劃性設計多個子計劃,並聘多個私募基金公司進行操作,並採取末位淘汰制,以促進各家私募基金公司的優勝劣汰。信託計劃產生的收益在私募基金公司、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之間按照約定分配管理費用,並償還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
結構式的陽光私募理財產品實際上是運用了收益權結構化分級,在產品端分為優先順序投資者和次級投資者,根據投資者風險偏好的不同推薦其購買不同類型的產品。
Ⅶ 陽光私募基金有哪些投資風格
私募基金的投資風格可分成三類:取型私募基金、平衡型私募基金、保守型私募基金。
1、進取型私募基金
適合高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並且適合在上漲市初期配置。進取型私募基金特點:
(1)無論牛熊市,投資倉位一般較高;
(2)持股集中,重倉股占整體倉位的比例一般會達到20%的上限;
(3)凈值波動大。上漲市投資業績大放異彩,下跌市凈值回調一般不超過30%。
2、平衡型私募基金
適合中等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一般可以做到進可攻、退可守。平衡型私募基金特點:
(1)投資倉位靈活調整,上漲市高倉位運作,下跌市低倉位運作;
(2)持股相對均衡,只有極少個股占整體倉位的比例能到20%;
(3)凈值波動不大,上漲市一般跟漲大盤,下跌市凈值回調一般不超過15%。
3、保守型私募基金
適合低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在承受低風險的同時,投資者可以較好的分享A股市場的投資收益。保守型私募基金特點:
(1)整體投資倉位較輕,只參與確定性強的投資機會;
(2)持股較為分散,重倉股占整體倉位一般低於10%;
(3)凈值波動小,熊市下跌幅度一半小於5%。
Ⅷ 私募基金投資策略都有哪些
私募基金策略的分類不僅是私募基金投研人員研究開始的第一步,也是私募基金投資者資產配置和風險評估的第一步。下面簡單介紹私募基金中的股票投資、管理期貨、相對價值、事件驅動、組合投資、債券投資、宏觀對沖、復合投資等策略。
私募策略架構圖
股票策略
股票策略是以投資股票類資產為主要收益來源,其投資標的為滬深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和股票相關的金融衍生工具(股指期貨、ETF期權等)。股票策略是目前國內陽光私募行業最主流的投資策略,約有80%以上的私募基金採用此策略,按照風險暴露的大小排序分別為股票多頭、股票多空、股票市場中性三種子策略。
股票多頭策略
股票多頭是指基金經理基於對某些股票看好從而在低價買進股票,待股票上漲至某一價位時賣出以獲取差額收益。該策略的投資盈利主要通過持有股票來實現,所持有股票組合的漲跌幅決定了基金的業績。其實質就是單純的股票的買賣操作,此策略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特徵。
股票多空策略
股票多空策略,簡單而言就是基於各種理論模型和經驗總結,在股票投資中配置不同比例的股票多頭和空頭(融券賣空股票、做空股指期貨或股票期權等),構建成符合自己預期收益和風險特徵的投資組合,並持續跟蹤和調整的投資策略。股票多空策略與股票多頭策略相比,共同點都是將資產主要投向於股票,核心都是選股。所不同的是,股票多頭只需要選出被低估的股票,而股票多空策略則同時還需要選出被高估的標的,同時採取做多和做空操作來對沖掉組合風險。此策略一般呈現中等收益、中等風險特徵。
股票市場中性策略
股票市場中性策略,指基金經理通過融券、股指期貨、期權等工具完全對沖掉股票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或是僅留有極小的風險敞口,以期望獲得超額收益。股票市場中性策略可以看做是股票多空策略中的一種特別的實施方式,市場中性策略要求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近似為零,基金經理必須構建嚴謹的投資組合風險對沖模型進行估算,以保證其多頭頭寸和空頭頭寸的風險敞口相等。這類基金的收益主要來源於多頭與空頭頭寸漲跌幅的差額。此策略一般呈現低收益、低風險特徵。
管理期貨策略
管理期貨策略稱為商品交易顧問策略(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簡稱CTA),該策略主要投資:商品期貨、金融期貨、期權與衍生產品、外匯與貨幣。管理期貨策略區別於其他策略的關鍵在於期貨是杠桿交易,投資者可以成倍的放大收益(或虧損),並且賣空像做多一樣稀鬆平常(每一份期貨合約的背後都有一個多頭和空頭),投資者可以同時從上漲和下跌中獲利。該策略一般包含期貨趨勢策略、期貨套利策略、復合期貨策略三種子策略。
期貨趨勢策略期貨趨勢策略,指基金經理通過定性、定量等分析方法,跟蹤商品價格漲跌趨勢,通過做多、做空雙向手段博取收益。此類策略的一般呈現高收益、高風險的特徵
期貨套利策略
期貨套利策略,指基金經理通過定性、定量等分析方法利用相同期貨品種在不同市場、不同時點的不合理價差,或者相關期貨品種不同交易場所的不合理價差來獲利。具有對價差的深刻認識並能發現不合理的定價,是套利成功的關鍵,無論是從資本逐利還是從避險的角度來說,套利都是一種有效的交易模式。此類策略一般呈現低收益、低風險的特徵。
復合期貨策略
復合期貨策略,指基金經理通過多種分析方法和交易手段,獲取期貨市場漲跌收益。此類策略資金容量大,一般呈現中等收益、中等風險特徵。
相對價值策略
相對價值策略強調從資產價格的相對高低中獲利,既同時涉及兩個具有高度相關性的資產或者不同市場中的同一資產,當這兩個資產(市場)之間的價格差變得充分大時,買入價格低的資產,賣出價格高的資產,獲取兩者之間的價格差。簡單一點說,相對價值策略是一種無風險或者低風險套利。該策略一般包括ETF套利策略、可轉債套利策略和分級基金套利策略。此類策略普遍呈現較低收益、較低風險特徵。
ETF套利策略
ETF套利策略,由於ETF基金可以同時在一級、二級市場進行交易,當一級市場的ETF份額凈值和二級市場交易價格之間存在不合理價差時,就是交易機會的出現。一般有如下兩種交易方法:一是折價套利,當ETF二級市場價格小於凈值時,投資者便可以在二級市場買進ETF,然後在一級市場贖回ETF份額,再於二級市場賣掉ETF籃子中的股票,賺取之間的差價;二是溢價套利,與折價套利相反。
可轉債套利策略
可轉債套利是指通過轉債與相關聯的基礎股票之間定價的無效率性進行的無風險獲利行為。可轉債套利的主要原理:當可轉債的轉換平價與其標的股票價格產生相對折價時,兩者間就會產生套利空間,投資者可以通過將手中的轉債立即轉轉換成股票並賣出股票,或者投資者可以立即融券並賣出股票,然後再購買可轉債立即轉換成股票並償還先前的融券。
分級基金套利策略
分級基金又叫「結構型基金」,是指在一個投資組合下,通過對基金收益或凈資產的分解,形成兩級(或多級)風險收益表現有一定差異化基金份額的基金品種。絕大多數的股票型分級基金分為三類份額:基礎份額、A類份額(獲取約定收益的穩健份額)、B類份額(具有杠桿功能的進取份額)。當基礎份額凈值大幅高於兩類子基金按初始比例得到的整體二級市場價格時,就產生了折價套利機會。投資者可通過在二級市場買入兩類子份額並申請將兩類子份額合並為場內基礎份額,進而在場內贖回基礎份額。當基礎份額凈值大幅低於兩類子份額按初始比例得到的整體二級市場價格時,就產生了溢價套利機會。投資者可通過在場內申購基礎份額,然後申請將基礎份額拆分為兩類子份額,進而在二級市場將兩類子份額賣出。
事件驅動策略
事件驅動型投資策略,就是通過分析重大事件發生前後對投資標的影響不同而進行的套利。基金經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對標的資產價格的影響,並提前介入等待事件的發生,然後擇機退出。該策略主要包含定向增發和並購重組等策略。此類策略一般呈現高風險、高收益特徵。
定向增發策略
定向增發指將募集的資金專門投資於定向增發的股票,即主要投資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定向增發通常有良好的預期收益:一方面,定向增發行為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利好;另一方面,定向增發由於拿到了「團購價格」,因此有折價優勢。定向增發的基金通常需要較大的規模才能做到有效地分散風險,且會面臨募資周期與定增項目周期不匹配的情況。另外,由於定增投資者會有12個月的持股鎖定期,定增策略的基金相對於股票類的基金流動性較差。
並購重組策略
該策略是通過押寶重組概念的股票,當公司宣布並購重組時對股價形成利好後獲利。
組合策略
組合策略指將投資理財上的"資產配置"概念,應用於單一基金上,由基金經理人針對全球經濟和金融情勢的變化,決定在不同市場、不同投資工具的資產配置比重。 組合策略通常通過投資在於多種不同類型的專業基金如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基金、甚至絕對回報基金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投資"組合基金"能充分發揮多元化效益,將投資風險分散,而擁有一個完善的基金組合,所需的資本卻遠比自行建立投資組合為低。
FOF
FOF(Fund of Fund)是一種專門投資於其他投資基金的基金。FOF並不直接投資股票或債券,其投資范圍僅限於其他基金,通過持有其他證券投資基金而間接持有股票、債券等證券資產,它是結合基金產品創新和銷售渠道創新的基金新品種。
MOM
MOM(Manager of Managers) 即管理人之管理人模式。是指一個基金產品,分為母基金和子基金兩種層面,母基金募資然後把資金分配給下層子基金管理人管理。當然母基金管理人不單單是做資金分配這樣一個工作,更多是多宏觀走勢產生一個判斷,做好一個資產配置的計劃,然後挑選各種投資風格底下最為優秀的子基金管理人,而且在資金分配完之後也可以調整資金分配、增減子基金管理人等等。FOF是直接投向現有的基金產品,MOM則是把資金交給幾位優秀的基金經理分倉管理,更具靈活性。
TOT
TOT(Trust of Trusts)是指投資於陽光私募證券投資信託計劃的信託產品,該產品可以幫助投資人選擇合適的陽光私募基金,構建投資組合,並適時調整,以求獲得中長期超額收益。
債券策略
債券策略是指專門投資於債券的策略,對債券進行組合投資,尋求較為穩定的收益。在國內,債券策略的投資對象主要是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通常,債券為投資人提供固定的回報和到期還本,因此債券基金具有收益穩定、風險較低的特徵。此外債券策略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資金投資於股票市場(可轉債、打新股)以增強收益。
宏觀對沖策略
宏觀策略對沖基金是指充分利用宏觀經濟的基本原理來識別金融資產價格的失衡錯配現象,在世界范圍內,投資外匯、股票、債券、國債期貨、商品期貨、利率衍生品及期權等標的,操作上為多空倉結合,並在確定的時機使用一定的杠桿增強收益。宏觀策略的主要優勢是與股市、債市關聯度低,同時投資靈活,在股票市場低迷時也能創造收益。此類策略一般呈現較高風險、較高收益特徵。
復合策略
該策略通過將對沖基金的多種策略組合起來來運作對沖基金。每一種對沖基金的策略都有其優勢和劣勢的一面。通過對多種策略的組合,往往可以平滑單一策略的風險,使得業績表現趨向於穩定。此類策略一般呈現低風險、低收益特徵。
投資有風險,一路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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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私募基金投資策略有哪些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私募基金八大投資策略:
一、股票策略
股票策略以股票為主要投資標的,是目前國內陽光私募行業最主流的投資策略,約有8成以上的私募基金採用該策略。內含股票多頭、股票多空、股票市場中性三種策略。目前國內的私募基金運作最多的投資策略即為股票策略。
二、事件驅動策略
事件驅動型的投資策略就是通過分析重大事件發生前後對投資標的影響不同而進行套利,基金經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對標的資產價格的影響,並提前介入等待事件的發生,然後擇機退出。該策略在我國目前有效性偏弱的A股市場中有一定的生存空間。事件驅動型策略主要分為定向增發、並購重組、參與新股、熱點題材與特殊事件。
三、相對價值
相對價值策略強調從資產價格的相對高低中獲利,也就是說,相對價值策略同時涉及兩個具有高度相關性的資產或者不同市場中的同一資產,當這兩個資產之間的價格差變得充分大時,買入價格低的資產,賣出價格高的資產,獲取兩者之間的價格差。
四、債券策略
債券基金是指專門投資於債券的基金,對債券進行組合投資,尋求較為穩定的收益。根據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類別的分類標准,基金資產80%以上投資於債券基金。債券基金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資金投資於股票市場。
五、管理期貨策略
管理期貨策略是指由專業商品交易顧問通過商品市場、期貨市場和期權市場來管理資產的基金。利用全球市場針對不同的客戶群體提出不同的市場、品種、頭寸、風險管理制度來進行交易。管理期貨基金與其他對沖基金的不同點是,只投資與期貨、期權市場,而投資范圍很少涉及股票市場及外匯市場。
六、宏觀策略
宏觀策略對沖基金是指利用宏觀經濟的基本原理來識別金融資產價格的失衡錯配現象。在世界范圍內,投資外匯、股票、債券、
國債期貨、商品期貨、利率衍生品及期權等標的,操作上多為空倉結合,並在確定的時機使用一丁點杠桿增強收益。
七、組合策略
組合策略指將投資理財上的「資產配置」概念,應用於單一基金上,由基金經理人針對全球經濟和金融情勢的變化,決定在不用市場、不同投資工具的資產配置比重。
八、復合策略
復合策略是指將多個策略組合起來運作的一種策略形式。因為每一基金策略都有優勢和劣勢,多種策略的組合,平滑單一策略的風險,業績表現穩定。
Ⅹ 陽光私募基金特點有哪些急需
基金的特點,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優勢:(1)由於私募基金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因此,其投資目標可能更具有針對性,能夠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2)一般來說,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種手續和文件較少,受到的限制也較少,一般法規要求不如公募基金嚴格詳細,如單一股票的投資限制放寬,某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對私募基金規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有靈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私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募集對象上,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由於其非公開性,私募基金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中最為隱秘的一股資本力量。
私募基金投資者可以與基金發起人協商並共同確定基金的投資方向及目標,具有協議性質。由基金發起人單方面確定有關事項,投資人被動接受。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
鑒於私募投資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對其監管遠比公募基金寬松,因而投資更具有隱蔽性,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顯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監管相對較寬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現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將不利於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可能取得較高收益的同時,蘊藏著較大的投資風險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風險、代理風險等。此外,以這種方式發行的基金證券一般數量不大,而且投資者的認同性、流動性較差,不能上市交易。(4)私募基金的進入門檻較高,遠高於公募基金的1000元,是富人玩的場所。
有一類私募基金稱為陽光私募基金,系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經過監管機構備案,主要投資於二級證券市場,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即所謂「灰色的」)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陽光私募基金一般僅指以「開放式」發行的私募基金。所謂開放式,即基金認購者需要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資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諾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總資金2%左右的管理費和投資盈利部分的20%作為傭金收入,這種收費模式即是俗稱「2-20」收費模式(2%管理費+20%盈利部分提成)。這種2-20收費模式是私募基金國際流行的收費模型,著名的美國索羅斯基金,老虎基金,香港惠理基金等都採用這種收費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