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並購競價中,戰略投資者容易出更高的價。因為就金融投資者而言考慮的角度和戰略投資者往往不同,戰略投資更多是對某一個項目而言,金融投資者更多是對資本的運作上考慮。如果是非上市公司的並購,相信後者會出更高的價。
Ⅱ 私募基金的募集程序包括哪些環節
一、准備注冊私募基金公司的資料,成立籌備委員會
1、開始准備注冊XX股權私募基金(以下簡稱為:基金)。
首先,准備發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選擇獨立或者聯合朋友共同成為基金的發起人(人數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
然後,發起人在一起選定幾個理想的名稱作為該基金未來注冊成立後的名稱,然後選定誰來擔任該基金的執行事務合夥人、該基金的投資方向以及該基金首期募集的資金數量(發起人需要准備募集資金總額1%的自有資金),最後確認該基金成立後的工作地點(已能夠獲得地方政府支撐為宜)。
2、上述資料准備完成後,發起人開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籌備組或籌備委員會,落實成員及分工。
3、確定基金募集的對象和投資者群體(詳見:股權私募基金(PE)獲利模式揭秘一文),即基金將要引入的投資者(有限合夥人)范圍。
4、製作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初次聯系的郵件、傳真內容,或電話聯系的內容;基金的管理團隊介紹和基金的投資方向;擬定基金名稱並製作募集說明書;准備合夥協議。
5、與基金投資群體的的聯系和接觸,探尋投資者的投資意願,並對感興趣者,傳送基金募集說明書。
6、開募集說明會,確認參會者的初步認股意向,並加以統計。
7、與有意向的投資者進一步溝通,簽署認繳出資確認書,並判斷是否達到設立標准(認繳資金額達到預定募集數量的70%以上)。
8、如果達到設立標准,基金招募籌備組或籌備委員會開始向指定地區的工商局進行注冊預核名。在預核名時按照有限合夥企業歸檔,最終該基金在工商營業執照上表述為:XX投資管理中心或XX投資公司(有限合夥)。
9、預核名的同時,如果基金合夥人願意,可以開始策劃與當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門進行接觸,從而爭取當地政府對該基金的設立給予支持(無償給予基金總額的10%-20%的配套資金)。
二、舉行第一次私募基金股東會,選擇託管銀行
1、預核名通過後,舉行第一次基金股東會,確認基金設立和發展的各種必要法律文件。發起設立基金的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基金的投資決策委員章程、人員並確認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執行事務合夥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備該基金在工商注冊的所有必要資料(包括:認繳出資確認書、合夥協議、企業設立登記書、委託函、辦公地點證明、身份證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執行事務合夥人照片等);
3、資料准備完成後,由執行事務合夥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負責向工商部門提交所有注冊資料並完成注冊;
4、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負責人與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實質性接觸,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設立計劃和希望政府給予的支持計劃。該基金如果能夠得到政府的支持,可以讓該基金未來在很多業務上得到實質性的幫助(政府給予的配套資金;政府幫助下銀行給予的配套貸款;政府協助給予的低價土地;國家政策中政府給予的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如果希望該基金得到政府的支持,設立該基金的計劃書可以寫上我們准備投資的方向與政府未來的發展方向一致。
5、選定基金未來放置資金的託管銀行,與銀行接觸並簽署意向協議。
三、領取營業執照,策劃發布會
1、基金領取營業執照並開立銀行賬戶,完成基金稅務登記手續;
2、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與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人共同商議、策劃基金成立的對外發布會;
3、與政府金融主管部門繼續接觸,確認政府對基金給予的支持情況。
四、開展發布會,確認基金未來的投資方向
1、基金發布會策劃完成,發布會運行時間表和執行計劃以及大會目標均獲得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
2、發布會開始由外聘基金管理公司操作、實施;
3、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尋找、確認基金未來的首批投資方向,並提交擬投資項目的基礎資料給投資決策委員會。
五、對投資方向周密的研究和討論
1、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對擬投資項目進行盡職調查,並製作相應的投資可行性研究、商業計劃書並提交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
2、投資決策委員會了解擬投資項目的所有情況並進行研究;
3、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同時開始進行基金公司內部管理體系的文案建設;
4、外聘基金管理公司開始進行對投資方向進行全面的項目接觸、調查和研究;
5、外聘基金管理公司開始建立全面的基金運行管理體系流程(人員)准備。
六、項目投票通過後,開始募集資金
1、投資決策委員會甄選項目後,一般獲得2/3以上委員同意後,可以通知託管銀行,進行投資准備;
2、基金管理公司委派的財務總監與資金共同進入擬投資項目,財務總監對項目資金具有一票否決權;
3、財務總監每周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交財務流水,每月對投資項目進行階段性審計,每季度邀請外界獨立審計事務所對項目出具獨立審計報告;
4、執行事務合夥人和投資決策委員會開始大面積接觸現有資本市場,獲得信息、吸收經驗、整合資源;
5、基金管理公司協助投資決策委員會不斷進行專業化學習,提高整體委員的金融專業水平。
以上就是關於私募基金募集的具體流程有哪些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繼續關注我們,安心貸基金欄目會為大家提供最新基金投資知識和基金理財資訊,相信一定會為大家提供相應的參考和幫助。
Ⅲ 私募股權和私募債券的區別
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簡稱PE),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 。 從投資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私募債券(Private Placement Bond)債券按發行方式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私募債券是指向與發行者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公募債券與私募債券在歐洲市場上區分並不明顯,可是在美國與日本的債券市場上,這種區分是很嚴格的,並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Ⅳ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什麼 有哪些作用
您好,所謂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Private Equity,簡稱「PE」)。目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PE)已有很多,包括陽光私募股權基金等等。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量仍在迅速增加。
經濟作用
私募股權基金在經濟發展中具有積極作用。如今天我國的重化工業已出現超重的特點。發達國家重化工業在發展的最頂峰時期占工業產值的比重為65%,而中國重化工業比重已達70%。重化工業具有自循環或自我加強的性質,而我們的金融體系也是明顯向這個產業傾斜。因為這個行業以大中型國有企業為主,而現有金融渠道也主要向大中型國有企業敞開。
相比較急需發展的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各類消費品製造業和消費服務業大都以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為主。而現有的金融體系卻沒有為他們提供相應的融資渠道。這就是私募股權基金大有作為的領域。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有助於促進國家大產業結構的調整。
私募股權基金真正的優勢在於它是真正市場化的。基金管理者完全以企業成長潛力和效率作為投資選擇原則。投資者用自己的資金作為選票,將社會稀缺生產資源使用權投給社會最需要發展的產業,投給這個行業中最有效率的企業,只要產品有市場、發展有潛力,不管這個企業是小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這樣整個社會的稀缺生產資源的配置效率可以大幅度提高。
私募股權基金在傳統競爭性行業中的一個十分重要功能是促進行業的整合。舉例來說,2004年我國服裝企業8萬多家,出口服裝170多億件,全球除中國以外的人口50多億,我們一年出口的服裝為其他所有國家提供了人均3件以上。如果8萬家服裝企業都想做大做強,那麼全球如何來消化我們如此巨大的產能和產量呢?可見,中國競爭性行業需要讓前3名、前10名、前100名、或前1000名的優秀企業通過兼並收購的方式做大做強。
中國最稀缺的資源是優秀企業家和有效的企業組織。最成功的企業就是優秀企業家與有效企業組織的有機結合。讓優秀企業去並購和整合整個行業,也就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優秀企業家人才與有效企業組織對社會的積極貢獻。因此,私募股權基金中的並購融資是對中國產業的整合和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戰略意義。
私募股權基金專業化的管理可以幫助投資者更好分享中國的經濟成長。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拓寬了投資渠道,可能疏導流動性進入抵補風險後收益更高的投資領域,一方面可減緩股市房地產領域的泡沫生成壓力,另一方面可培育更多更好的上市企業,供投資者公眾選擇,使投資者通過可持續投資高收益來分享中國經濟的高成長。
市場作用
私募股權基金作為一種重要的市場約束力量,可以補充政府監管之不足。私募股權基金作為主要投資者可以派財務總監、派董事,甚至作為大股東可直接選派總經理到企業去。在這種情況下,私募股權基金作為一種市場監控力量,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有重要的推動作用。為以後的企業上市在內部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方面創造良好的條件。
最後,私募股權基金可以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可以為股票市場培育好的企業,私募股權基金壯大以後,可以推動我們國內創業板和中小企業板市場的發展。
Ⅳ 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辦法
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辦法,主要有以下幾點制度:
一,明確口徑登記備案制度;
二,確立合格投資者制度;
三,明確了解私募基金的募資規則;
四,提出規范投資運作行為的規則;
五,確立了對不同類別私募基金進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和監管的制度。
Ⅵ 一個民營企業的財務總監,會有工作風險嗎
近年來,「財務總監」作為在企業內部負責財務的高管,經常出現在刑事被告人名單中。我們以北京地區為例,經過對「財務總監」涉刑案例的梳理,總結了該類案件的案件特徵、發案原因和典型案例,供各位財務總監參考,以防患未然,降低刑事風險。
1.案件特徵
1.案由特點:集中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和侵犯財產罪兩類。所涉罪名共12個(詳見下圖),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36例,職務侵佔罪5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4例,集資詐騙罪2例。
財務總監常見罪名
注1:數據來源於威科先行資料庫,檢索范圍為2012.3-2019.9;
注2:其他為貪污罪、受賄罪、非法經營罪、詐騙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騙取貸款罪、幫助毀滅證據罪、敲詐勒索罪。
2.刑罰適用特點:(1)主要刑罰為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2)刑罰適用率較高,緩刑率較低;(3)刑期相對較短,除集資詐騙罪之外多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罰金數額與涉案金額密切相關,因此區間幅度較大。
財務總監刑罰適用情況
3.犯罪形態因不同罪名表現差異較大。涉眾犯罪中,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財務總監常作為共犯出現;而在職務侵佔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非涉眾類犯罪中,則多為財務總監個人犯罪行為。
2.發案原因
1.刑事法律風險防控意識較弱。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為例,財務總監們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的合法性很難有明確的認識,公司一旦涉刑,財務總監們跟著「吃瓜烙」。
2.涉案公司財務制度欠完善。以職務侵佔案為例,財務總監們多是利用職務之便,抓住了公司財務管理不完善的漏洞,將公司財產據為己有。
3.為單位利益「冒險」違法犯罪。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例中,財務總監們在單位老闆的明示或者暗示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虛開大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經法院審判,被告人梁鳳玲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4.集資詐騙罪
於平集資詐騙罪案
被告人於平(財務總監)等人於2010年5月至2012年2月期間,在北京市昌平區興壽鎮(延壽鎮)、天通苑等地,以開發北京盛世桃源生態旅遊項目為名,以高息為誘餌,非法集資人民幣共計1.9億余元,將絕大部分集資款用於非生產經營活動並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絕大部分集資款不能返還,先後騙取共700餘人人民幣共計1.39億余元。其中,被告人於平作為公司財務總監負責公司財務事項,投資款存在於平個人賬戶,在集資參與人投資到期後,整理到期合同並製作財務報表,被告人共參與騙取人民幣1.39億余元。
經法院審判,被告人於平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