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券公司私募債業務流程
一、申請流程
1、證券私募發行(掌握):也稱內部發行或不公開發行,是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的發行方式。私募發行的對象通常是僅以與證券發行者具有某種密切關系者為認購對象。2、私募發行的優點和缺點優點私募債發行優點1、發行成本低。私募債發行優點2、對發債機構資格認定標准較低。私募債發行優點3、可不需要提供擔保和信用評級。私募債發行優點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私募債發行優點5、有利於建立與業內機構的戰略合作。缺點1、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我國所謂合格投資者是指注冊資本金要達到1000萬元以上,或者經審計的凈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的法人或投資組織。2、定向發行債券的流動性低,只能以協議轉讓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資者之間進行。[3]3、私募發行的方式(1)股票私募發行(2)債券私募發行發行對象有兩類: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私募發債多用直接銷售方式,私募債一般不允許轉讓。二、中小企業 私募債發行的程序 私募債發行的程序Ⅱ 公司發行私募債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發行私募債怎麼走流程?中小企業私募債整個發行流程的工作大致可以分為五個階段,分別是前期准備階段、材料製作階段、申報階段、備案階段及發行階段。每一階段都各有工作流程及重點事宜,程序分工明確。接下來由法律快車編輯在本文整理介紹公司發行私募債的流程內容。
(一)前期准備階段
1、流程步驟
(1)討論確定發行方案:規模、期限、擔保方式、預計利率、募集資金用途等;(2)聯系擔保工作;(3)會計師開展審計工作;(4)券商、律師開展盡職調查;(5)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
2、重點工作
前期重點工作有發債事項決議、審計工作、盡職調查及確定發行方案,具體內容與企業角色分析如下:
(1)發債事項決議
發行人有權部門需組織會議,出具同意發債的決議文件。一般發債事宜由董事會提案,股東大會批准後方可開展。制定審核限制股息分配措施。此時企業需聯系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
(2)審計工作
備案材料包含發行人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一般審計工作所需時間最長,而財務數據定稿決定了其它備案文件的完成時間。在企業操作層面,發行人需盡早確定會計師,安排會計師進場開展審計工作。
(3)盡職調查
主承銷商、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可一起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以加快項目進程。盡職調查期間,主承銷商與發行人商定私募債具體發行方案。中小企業作為私募債發行人需根據中介機構要求配合完成盡職調查。
(4)確定發行方案
在此項工作中,具體要做到四確定,即確定發行規模、期限、募集資金用途等常規方案(具體方案在項目過程中仍可討論修改);確定私募債受託管理人,承銷商、上市商業銀行,為私募債提供擔保機構不得擔任該債受託管理人;確定擔保方式(第三方擔保,財產抵質押),積極尋找擔保方,聯系擔保工作;確定償債保障金賬戶銀行。
(二)材料製作階段:
1、流程步驟
(1)完成評級、擔保工作;(2)簽署各項協議文件(承銷協議、受託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設立償債保障金專戶、擔保函、擔保協議);(3)中介機構撰寫承銷協議、募集說明書、盡職調查報告等;(4)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5)完成上報文件初稿。
2、重點工作
在材料製作階段重要的是完成擔保工作和簽署協議文件兩大方面。具體內容與企業角色分析如下:
(1)完成擔保工作
證券交易所鼓勵發行人採取一定的增信措施,以提高償債能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內部增信、外部增信(第三方擔保;保證;擔保抵押(優先選擇現房、國有土地使用權(含上面房屋)、在建工程等價格穩定的);質押(黃金、白銀、股票、應收賬款、專利權等)等;目前受市場認可度較高的擔保方式為第三方擔保(擔保公司),考慮到第三方擔保需要盡職調查,且發行人需要准備相應反擔保物,該環節耗時長,溝通較為復雜,需要盡早安排;選擇擔保機構很重要:機構實力,股權結構,評級等。
(2)簽署協議文件
需要簽署的協議文件包括承銷協議、受託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銀行設立償債保障金專戶簽訂的協議、擔保協議或擔保函;協議文件的簽署,保證了相關文件製作的順利完成。對簽署協議各方都需要走公司內部流程,需要預留時間以防止耽誤整體進程。
在企業角色方面,中小企業要與各方簽訂好協議。與主承銷商簽訂承銷協議;與受託管理人簽署受託管理協議,制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在銀行設立償債保障金賬戶;與擔保人簽署擔保協議或擔保函。
2、重點工作
申報階段的重點工作是尋找投資者,在申報階段,主承銷商開始尋找本期債券的潛在投資人,進行前期溝通。此時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者應配合主承銷商做好企業宣傳、推介工作。
(四)備案階段:
1、流程步驟
(1)證交所對備案材料進行完備性審查;(2)備案期間與主管單位持續跟蹤和溝通;(3)出具《接受備案通知書》,完成備案。
2、重點工作
備案階段的重點工作是溝通協調,上報備案材料後,主承銷商需要在備案期間與主管單位持續跟蹤和溝通,保證債券順利備案。此時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者應配合主承銷商做好與主管單位溝通工作。
(五)發行階段:
1、流程步驟
(1)發行推介及宣傳;(2)備案後六個月內擇機發行債券。
2、重點工作
發行流程最後一個階段即發行階段,其重點工作主要是做好發行推介和把握好發行時機。
(1)發行推介
在發行階段,主承銷商正式尋找本期債券投資人,進行充分溝通,積極推介企業;私募債的合格投資者包括金融機構、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企業法人、合夥企業以及高凈值個人,主承銷商的銷售實力與尋找潛在投資人的能力直接相關,進而對公司最終融資成本產生影響,故為申報階段的重點。
(2)發行時機
在證券交易所備案後六個月內,發行人可擇機發行債券。此時主承銷商通過對市場的研究,與發行人共同把握發行時機;優秀的承銷商能夠尋求更好的發行窗口,挖掘更多潛在的投資者,以低利率發行本期債券,為發行人降低發行成本。
在整個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流程的五個階段中,所需花費的時間上前三個階段大約需要1個月左右,備案階段預計1—2個月,發行階段要在6個月內。
Ⅲ 債券是怎麼發行的
債券發行概述
債券發行是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是證券發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債券形式籌措資金的行為過程通過這一過程,發行者以最終債務人的身份將債券轉移到它的最初投資者手中。
債券發行條件
債券發行的條件指債券發行者發行債券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具體包括發行額、面值、期限、償還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發行價格、發行費用、有無擔保等,由於公司債券通常是以發行條件進行分類的,所以,確定發行條件的同時也就確定了所發行債券的種類。
債券的發行者在發行前必須按照規定向債券管理部門提出申報書;政府債券的發行則須經過國家預算審查批准機關(如國會)的批准。發行者在申報書中所申明的各項條款和規定,就是債券的發行條件其主要內容有:擬發行債券數量、發行價格、償還期限、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有無擔保等等。債券的發行條件決定著債券的收益性、流動性和安全性,直接影響著發行者籌資成本的高低和投資者投資收益的多寡。對投資者來說,最為重要的發行條件是債券的票面利率、償還期限和發行價格因為它們決定著債券的投資價值,所以被稱為債券發行的三大基本條件而對發行者來說,除上述條件外,債券的發行數量也是比較重要的,因為它直接影響籌資規模。如果發行數量過多,就會造成銷售困難,甚至影響發行者的信譽以及日後債券的轉讓價格。
債券發行方式
按照債券的發行對象,可分為私募發行和公募發行兩種方式。私募發行是指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一般以少數關系密切的單位和個人為發行對象,不對所有的投資者公開出售。具體發行對象有兩類:一類是機構投資者,如大的金融機構或是與發行者有密切業務往來的企業等;另一類是個人投資者,如發行單位自己的職工,或是使用發行單位產品的用戶等。私募發行一般多採取直接銷售的方式,不經過證券發行中介機構,不必向證券管理機關辦理發行注冊手續,可以節省承銷費用和注冊費用,手續比較簡便。但是私募債券不能公開上市,流動性差,利率比公募債券高,發行數額一般不大。
公募發行是指公開向廣泛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公募債券發行者必須向證券管理機關辦理發行注冊手續。由於發行數額一般較大,通常要委託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承銷。公募債券信用度高,可以上市轉讓,因而發行利率一般比私募債券利率為低。公募債券採取間接銷售的具體方式又可分為三種:①代銷。發行者和承銷者簽訂協議,由承銷者代為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者按規定的發行條件盡力推銷,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能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債券剩餘部分可退還給發行者,承銷者不承擔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債券,手續費一般較低。②余額包銷。承銷者按照規定的發行數額和發行條件,代為向社會推銷債券,在約定期限內推銷債券如果有剩餘,須由承銷者負責認購。採用這種方式銷售債券,承銷者承擔部分發行風險,能夠保證發行者籌資計劃的實現,但承銷費用高於代銷費用。③全額包銷。首先由承銷者按照約定條件將債券全部承購下來,並且立即向發行者支付全部債券價款,然後再由承銷者向投資者分次推銷。採用全額包銷方式銷售債券,承銷者承擔了全部發行風險,可以保證發行者及時籌集到所需要的資金,因而包銷費用也較余額包銷費用為高。
西方國家以公募方式發行國家債券一般採取招標投標的辦法進行投標又分競爭性投標和非競爭性投標競爭性投標是先由投資者(大多是投資銀行和大證券商)主動投標,然後由政府按照投資者自報的價格和利率,或是從高價開始,或是從低利開始,依次確定中標者名單和配額,直到完成預定發行額為止。非競爭性投標,是政府預先規定債券的發行利率和價格,由投資者申請購買數量,政府按照投資者認購的時間順序,確定他們各自的認購數額,直到完成預定發行額為止。
按照債券的實際發行價格和票面價格的異同,債券的發行可分平價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①平價發行,指債券的發行價格和票面額相等,因而發行收入的數額和將來還本數額也相等。前提是債券發行利率和市場利率相同,這在西方國家比較少見。②溢價發行,指債券的發行價格高於票面額,以後償還本金時仍按票面額償還。只有在債券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利率的條件下才能採用這種方式發行。③折價發行,指債券發行價格低於債券票面額,而償還時卻要按票面額償還本金。折價發行是因為規定的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利率。
Ⅳ 私募債的申請流程
一,申請流程:
1、證券私募發行(掌握):也稱內部發行或不公開發行,是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的發行方式。私募發行的對象通常是僅以與證券發行者具有某種密切關系者為認購對象。
2、私募發行的優點和缺點
私募債發行優點1、發行成本低。
私募債發行優點2、對發債機構資格認定標准較低。
私募債發行優點3、可不需要提供擔保和信用評級。
私募債發行優點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
私募債發行優點5、有利於建立與業內機構的戰略合作。
1、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我國所謂合格投資者是指注冊資本金要達到1000萬元以上,或者經審計的凈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的法人或投資組織。
2、定向發行債券的流動性低,只能以協議轉讓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資者之間進行。
3、私募發行的方式
(1)股票私募發行
(2)債券私募發行
發行對象有兩類: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
私募發債多用直接銷售方式,私募債一般不允許轉讓。
Ⅳ 如何發私募債券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現在還處於試點期 並不是所以地方都可以發的 需要發債公司資質審核的
Ⅵ 民營企業可否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如果可以,需要那些條件發行的步驟又是什麼怎麼發行
可以發行,但是要滿足很多條件,尤其是要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企業規模及可持續發展能力
Ⅶ 請問發行債券有哪些具體步驟
看看如下網上摘錄就清楚啦:債券發行條件 債券發行條件是指債券發行者在以債券形式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包括發行金額、票面金額、期限、償還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發行價格、發行費用、稅收效應以及有無擔保等項內容。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換。
(3)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益;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債券市場債券發行市場--一級市場的概述及分類債券發行一級市場的概述及分類債券發行市場主要由發行者、認購者和委託承銷機構組成。前面我們已經說過,只要具備發行資格,不管是國家、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還是公司、企業和其他法人,都可以通過發行債券來借錢。認購者就是我們投資的人,主要有社會公眾團體、企事業法人、證券經營機構、非盈利性機構、外國企事業機構和我們的家庭或個人。委託承銷機構就是代發行人辦理債券發行和銷售業務的中介人,主要有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商業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等等。債券的發行方式有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和承購包銷三種。
國債發行按是否有金融中介機構參與出售的標准來看,有直接發行與間接發行之分,其中間接發行又包括代銷、承購包銷、招標發行和拍賣發行四種方式。
直接發行,一般指作為發行體的財政部直接將國債券定向發行給特定的機構投資者,也稱定向私募發行,採取這種推銷方式發行的國債數額一般不太大。而作為國家財政部每次國債發行額較大,如美國每星期僅中長期國債就發行100億美元,我國每次發行的國債至少也達上百億元人民幣,僅靠發行主體直接推銷巨額國債有一定難度,因此使用該種發行方式較為少見。
代銷方式,指由國債發行體委託代銷者代為向社會出售債券,可以充分利用代銷者的網點,但因代銷者只是按預定的發行條件,於約定日期內代為推銷,代銷期終止,若有未銷出余額,全部退給發行主體,代銷者不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因此,代銷方式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
(1)不能保證按當時的供求情況形成合理的發行條件;
(2)推銷效率難盡人意;
(3)發行期較長,因為有預約推銷期的限制。
所以,代銷發行僅適用於證券市場不發達、金融市場秩序不良、機構投資者缺乏承銷條件和積極性的情況。
承購包銷發行方式,指大宗機構投資者組成承購包銷團,按一定條件向財政部承購包銷國債,並由其負責在市場上轉售,任何未能售出的余額均由承銷者包購。這種發行方式的特徵是:(1)承購包銷的初衷是要求承銷者向社會再出售,發行條件的確定,由作為發行體的財政部與承銷團達成協議,一切承購手續完成後,國債方能與投資者見面,因而承銷者是作為發行主體與投資者間的媒介而存在的;(2)承購包銷是用經濟手段發行國債的標志,並可用招標方式決定發行條件,是國債發行轉向市場化的一種形式。
公開招標發行方式,指作為國債發行體的財政部直接向大宗機構投資者招標,投資者中標認購後,沒有再向社會銷售的義務,因而中標者即為國債認購者,當然中標者也可以按一定價格向社會再行出售。相對承購包銷發行方式,公開招標發行不僅實現了發行者與投資者的直接見面,減少了中間環節,而且使競爭和其他市場機制通過投資者對發行條件的自主選擇投標而得以充分體現,有利於形成公平合理的發行條件,也有利於縮短發行期限,提高市場效率,降低發行體的發行成本,是國債發行方式市場化的進一步加深。
拍賣發行方式,指在拍賣市場上,按照例行的經常性的拍賣方式和程序,由發行主體主持,公開向投資者拍賣國債,完全由市場決定國債發行價格與利率。國債的拍賣發行實際是在公開招標發行基礎上更加市場化的做法,是國債發行市場高度發展的標志。由於該種發行方式更加科學合理、高效,所以目前西方發達國家的國債發行多採用這種形式。
實際上,不管是什麼方式對投資者來說都不重要,在發行市場上認購國債還是需要繳納手續費。
債券交易市場--二級市場的概述及分類債券交易二級市場概述及分類 根據市場組織形式,債券流通市場又可進一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一)證券交易所
是專門進行證券買賣的場所,如我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債券所形成的市場,就是場內交易市場,這種市場組織形式是債券流通市場的較為規范的形式,交易所作為債券交易的組織者,本身不參加債券的買賣和價格的決定,只是為債券買賣雙方創造條件,提供服務,並進行監管。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
(二)櫃台市場
為場外交易市場的主體。許多證券經營機構都設有專門的證券櫃台,通過櫃台進行債券買賣。在櫃台交易市場中,證券經營機構既是交易的組織者,又是交易的參與者,此外,場外交易市場還包括銀行間交易市場,以及一些機構投資者通過電話、電腦等通訊手段形成的市場等。目前,我國債券流通市場由三部分組成,即滬深證券交易所市場、銀行間交易市場和證券經營機構櫃台交易市場。
Ⅷ 怎麼樣發私募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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