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風險的防範方法有:
一、私募基金投資的風險類別
私募機構失聯跑路,投資者可能會為此交高昂的學費,作為普通投資者該怎樣鑒別選擇私募?對此,業內人士為投資者們總結了一些建議,供投資者參考。
1. 募集形式
私募不能公開募集,這條規定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非法集資類犯罪最根本的區別。《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2. 投資門檻
私募投資門檻不低,按照規定私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3. 收益承諾
不承諾保本保收益,《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承諾最低收益。在簽訂私募股權投資合同過程中不應有明確的還本付息的約定。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保底收益,那就涉嫌違法了。
4. 人數
募集不得超人數限制,事實上私募對投資人人數有嚴格的限制,以股份公司設立的,投資者人數(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過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投資者人數(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過50人;以合夥制形式設立的,合夥人人數(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過50人,這是區分是否屬於非法集資的關鍵點。
5. 備案
不拿備案當幌子,雖然私募基金公司已經開始實行備案制,但由於門檻並不高,中小私募均可以登記。私募基金登記備案證明、證書和相關公示信息權僅表明該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相關登記備案手續,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定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如果有私募把在協會備案的資格當做自己的一種信用保證,投資者不能盲目輕信。
二、私募基金風險的防範對策
1. 綜述
投資者購買了失聯、跑路的私募公司產品時,該如何追討、維權?浙江和義觀達律師事務所王向宇律師從幾個方面進行了分析,王律師表示,談到維權,投資者需要先明確自己的權益是不是真的受到了侵害?基金業協會發布的《關於失聯私募機構最新情況及擬公示第六批失聯私募機構的公告》,只是一個疑似的名單。況且,失聯不意味著侵權。
2. 權益判斷
投資者如何判斷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了侵害?一般而言,投資者在出資前,都會簽訂一份協議,投資者先要看看自己的協議做了如何的約定?比如合同的性質是投資協議還是借款協議,資金是否由銀行進行了託管等等。比如投資者簽訂的是投資協議,投資者就需要再做一定的調查,自己投的錢拿不回來了,是基於正常的商業風險導致的投資失敗,還是被基金公司捲款跑了。如果是正常的投資失敗,那就不存在維權之說,如果是被捲款逃了,那麼才需要維權。
3. 救濟途徑
投資者確定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那麼該如何維權。維權通常有兩個途徑:一個是民事途徑,另一個是刑事途徑。具體的維權形式,投資者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比如,基金管理公司捲款逃了的,基金管理公司就可能涉嫌詐騙罪等刑事罪名,投資者就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便是私募基金風險的防範方法,私募基金雖然收益較高,但是投資時對於它的風險防範意識一定不能少,作為投資者,對自己的財產安全要負責。
2. 私募基金的風險
私募基金的風險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於國內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使其處於法律和政策的邊緣地帶。迄今,我國的《證券法》、《信託法》等法律的條文都沒有對私募基金的含義、資金來源、組織方式、運行模式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2003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法》出台,由於存在諸多爭議,仍未能夠為私募基金「正名」。正是由於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認,其經營活動一直游離於法律和政策監管之外,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基金管理者還是投資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而面臨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風險,並且基金規模越大,這種法律和政策風險就越高。
二、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的組織結構是一種典型的委託—代理機制,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一般合夥人負責經營,只對資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規定,通常並不幹預基金經理的具體運營。在運營過程中,私募基金經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資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經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經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費之外,還可以拿業績提成費用,當業績提成費用大於管理費用時,私募基金經理並不會採取使雙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策略,因為這樣選擇並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會濫用自己的職權去追求更多的個人利益,從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資產將承受更大的風險,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較為優越的激勵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風險仍然存在。
三、操作風險
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具有隱蔽性,國際上一般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會造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利於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沒有外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機本性,可能會讓它們為了獲取巨額的利潤,與上市公司串謀,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這些操作風險都會給投資人和市場帶來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個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會給投資人造成損失。
私募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長的鎖定期,在這期間資金不準撤出,以此來保證基金運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對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不造成影響。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風險不能隨時轉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滿才能變現,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閉期內會因為資金難以變現而發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
3. 私募基金的風險有哪些
1.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於國內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使其處於法律和政策的邊緣地帶。迄今,我國的《證券法》、《信託法》等法律的條文都沒有對私募基金的含義、資金來源、組織方式、運行模式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2003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法》出台,由於存在諸多爭議,仍未能夠為私募基金「正名」。
從外表看,許多基金似乎都有合法身份,但如果對其經營的業務進行深究,其中一些機構很容易讓人與「地下集資」、「非法集資」聯系在一起。正是由於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認,其經營活動一直游離於法律和政策監管之外,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基金管理者還是投資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而面臨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風險,並且基金規模越大,這種法律和政策風險就越高。
2.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的組織結構是一種典型的委託?代理機制,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一般合夥人負責經營,只對資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規定,通常並不幹預基金經理的具體運營。
在運營過程中,私募基金經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資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經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經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費之外,還可以拿業績提成費用,當業績提成費用大於管理費用時,私募基金經理並不會採取使雙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策略,因為這樣選擇並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會濫用自己的職權去追求更多的個人利益,從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資產將承受更大的風險,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較為優越的激勵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風險仍然存在。
3.操作風險
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具有隱蔽性,國際上一般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會造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利於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沒有外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機本性,可能會讓它們為了獲取巨額的利潤,與上市公司串謀,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這些操作風險都會給投資人和市場帶來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個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會給投資人造成損失。
私募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長的鎖定期,在這期間資金不準撤出,以此來保證基金運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對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不造成影響。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風險不能隨時轉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滿才能變現,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閉期內會因為資金難以變現而發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
4. 私募基金盡職調查報告最後結論怎麼寫
盡職調查對審慎的投資人來說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做出更好投資決策的基礎。PE基金的評估面臨幾個特別的難題:行業信息的非公開特性,導致相關信息難以獲取;而且,投資決策不是直接決定購買特定的資產,而是給基金管理人做出投資承諾。
盡職調查涵蓋很廣,一般的定義是:由投資人實施的、針對潛在投資目標的調查和評估過程,內容包括運營和團隊的審查、材料真實性驗證等。盡職調查有很多不同類型,但可以歸為3大類:業務盡職調查、財務盡職調查和法律盡職調查。
本文探討的是,在投資PE基金時,業務盡職調查的部分。
盡職調查對審慎的投資人來說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做出更好投資決策的基礎。PE基金的評估面臨幾個特別的難題:行業信息的非公開特性,導致相關信息難以獲取;而且,投資決策不是直接決定購買特定的資產,而是給基金管理人做出投資承諾。所以,用於評估公開權益投資的普通評估技術,不適用於PE資產類型。
在投資一支PE基金時,投資人應該對以下幾點完全認可:
策略角度:基金的策略
回報角度:基金管理人與同行團隊的對比優勢
風險角度:風險降低到投資人要求的水平
PE行業的歷史很短、數據缺乏、與同行或與其他投資方式對比困難,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導致投資人必須依賴對PE基金的定性分析和盡職調查中的判斷。
設立結構性的盡職調查流程
1、整體結構
一個可靠的盡職調查結構中,第一步是對基金策略的嚴密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多種評估要素,比如投資機會、資金需求和供應、基金管理人質量、進入和退出價格、未來的發展潛力等。而且,很重要的是,基金策略不僅僅單獨來看要有吸引力,放到投資人的總體投資里來看也要有吸引力。
第二步要做的是對相關的基金管理人做全面的審查,國內有數千名可供選擇的PE基金管理人,全面審查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第三步是確保通過深入的盡職調查可以降低潛在的風險。對於所有未核實的事項,必須採取盡職調查的步驟去確認。只有在所有事情上獲得了足夠的滿意度之後,才應該考慮投資。
2、盡職調查流程實例
一個根據基金管理人具體情況量身定做、包含具體的步驟和方法、且清晰完整的盡職調查流程,是對基金管理人進行全面、可靠評估的一個重要先決條件。下面,我們就分解一下已經在國外經過20多年不斷完善的盡職調查流程。
初步篩選:
對基金的初步篩選主要依據基金的歷史經歷、投資策略、團隊以及與投資組合公司的關系。這一步可以由初級的專業人員完成,但是需要有一個經驗豐富的高級專業人員審核篩選過程,並最後決定是否需要做更深入的盡職調查。
資格預審:
資格初審階段要從基金管理人過去所有投資組合的詳細分析開始,明確基金管理人在過去及未來的投資中,他對投資組合的價值貢獻。將其中的觀察與風險-回報整體情況對比,並結合與同行的對比參考,可以證明該基金的風險-回報潛力。這個階段,在投資團隊內部對擬投資的基金進行討論是有很多好處的,討論可以確定關鍵要點、被忽視的風險、可能的外部介紹等。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階段可以分成3個步驟:
1. 第一步是審核基金管理人的管理結構和程序,目標是確定基金運營和團隊組合的風險。
2. 第二步是通過跟第三方驗證,來確認評估結果。驗證電話要精心准備,打給基金過去和當前投資過的公司的關鍵人物,這是非常好的資源去檢驗你當前對基金管理人的印象。驗證電話是個很好的機會檢驗基金
管理人在創造價值和投資機會發掘等方面的能力。如果外部的驗證電話證實了當前的評估結果,並且沒有引出新的問題。
3. 最後一步是法律和稅務盡職調查。
投資決策和認購:
經過正規的投資審批機制,比如通過投資委員會,完成盡職調查流程。這最後一個步驟,包括對基金的認購過程。
監督:
做長期投資時,必須要准備好做全面的監督,以確保在需要時可以採取積極的措施,讓投資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監督也是對基金管理人下一支基金(通常是3、4年以後)投資時,其盡職調查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對上一支基金的深入監督成為盡職調查的重要構成部分。
3、風險—回報表
一個清晰的基金管理人評估結構針對不同基金管理人是一致的,並且可以對特定的基金管理人群體進行對比分析。一個恰當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的評分系統是有用的。通過長期使用,評分系統非常完善了。而且,評分系統可以對不同地域、不同領域的基金管理人進行對比。
為了能夠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排名,一個關注風險和回報的定量對比表將有助於將完整的盡職調查內容匯集成在一起。下面這個表在國外被長期使用。
PE基金的盡職調查是一項繁重的工作,而對於基金管理人的評估,必須建立一個正確的、有清晰里程碑的盡職調查流程,流程必須包含一些措施,可以結構化對擬投資基金進行評估、並與不同基金進行對比。當對多個基金管理人團隊進行盡職調查時,要特別注意確保所有專業人員運用相同的評估方法,不同人的評估結果又可對比性。
最後,必須強調,盡管市場上有很多看上去很誘人的投資機會,盡職調查的最重要的要素是識別每個機會背後的風險。
私募基金盡職調查報告篇二:私募基金盡調清單
私募基金-XXXX基本資料
一、公司治理情況(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1、公司全稱: 2、營業場所: 3、公司設立時間: 4、注冊資本:
5、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或普通合夥人: 6、業務范圍:
7、公司股東情況、持股明細及基本簡介(請按以下附表提供)
8、公司組織架構及各部門職責分工(提供組織架構圖)
9、公司團隊情況:公司員工人數、主要人員履歷(請按以下附表提供):包括但不限於法定代表人、擬引入產品投資經理、風險專崗人員等。
二、公司經營情況
1、公司最近兩年管理資產規模年末時點數(可按產品系列或具體投資策略分類)
2、公司最近兩年管理費收入年末時點數
3、提供公司資產、負債、盈利、成本等情況(以附件形式提供最近二年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如不便提供相關財務報表,請按以下內容提供基本財務數據: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總資產人民幣XXXX萬元,負債人民幣XXXX萬元,公司主營業
務收入XXXX萬元,凈利潤XXXX萬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總資產人民幣XXXX萬元,負債人民幣XXXX萬元,公司主營業務收入XXXX萬元,凈利潤XXXX萬元。
4、產品歷史業績:公司最近兩年發行的產品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名稱、成立期限、投資策略等
5、公司合規情況:請說明公司合規管理情況:
公司自成立以來,公司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投資經理是否受過國家監管機構及自律組織的警告、通報批評或處罰。
(是或否)。
公司是否涉及過任何法律訴訟等。 (是或否)。
三、投資管理
1、投資策略及投資范圍:說明公司自成立以來的投資理念、策略及風格;與同業相比的優勢及劣勢。
2、投資決策機制
(1)說明公司投資決策機制,並提供相應書面制度規定,也可提供實例說明。包括但不限於是否有投資決策委員會等組織,投決會的職責、成員、分工、投資決策流程;召開決策會議的情況及召開頻率。投委會與基金經理之間的許可權分配製約機制。如有投資決策流程圖也請提供。
(2)股票池管理:說明遴選股票的標准(包括定量和定性分析標准),構建及維護股票池的情況。
(3)投資過程(股票池管理、投資決策)是否有相關系統支持。
四、交易管理機制
公司交易管理機制、流程(主要是交易執行);是否有自主開發的交易管理系統。
五、風險管理機制
1、公司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2、風險管理流程、主要方法
(1)風險管理流程:提供書面制度規定;
(2)主要風險管理措施:例如是否實施限額管理,按不同投資品種描述;
3、應急預案機制
(1)對相關交易、風險管理系統出現問題的應急預案;
(2)應對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的應急預案;
(3)說明公司是否啟動過應急預案機制,如啟動過相應機制,提供詳細書面說明。
六、系統支持管理
1、關於投資決策、交易管理、風險管理等環節是否有專門系統支持;該系統是否為自主開發;
2、公司與經紀渠道是否有系統對接或交互(例如期貨等衍生品交易);
七、擬引入產品情況
1、投資經理情況:詳細從業經歷介紹;包括但不限於從業年限、從業機構、相關專業學習經歷、管理產品收益情況等。
2、管理產品收益情況(按照如下表格填寫)
3、投資策略
提供具體投資策略描述,比如市場中性策略、股票多頭策略或是混合策略等。如是存續期間產品,請提交最近一年投資報告(季報或月報)。
4、風險管理措施:是否有嚴格執行相關風險管理措施,如果是存續期間產品,請盡量提供交易記錄作為證明。
5、產品渠道:確認產品渠道,並提供相關法律協議文件。
八、其它情況
1、與我公司或其它機構合作情況(如有)
2、市場上對公司、產品、投資經理的評價(包括正面、負面)
私募基金盡職調查報告篇三:盡職調查清單-私募基金投資
XX公司
法律盡職調查清單
盡職調查清單——XX公司
XX公司
法律盡職調查清單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聲明: 1、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在承辦XX投資管理公司(或其關聯主體)投資XX公司項目的過程中,需由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按真實、准確、完整的要求,提供本清單項下所列的資料,這些資料是本所律師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的重要依據;
2、文件的真實性須由公司負責,復印件須與原件相符;公司應盡量提供與本資料清單要求相符的資料,如確實無相關的資料,公司應提供書面說明;對於公司不存在的某些情況,公司應當表明「無」或作出書面說明;
3、本盡職調查文件清單是本所擬作為公司改制及代辦轉讓項目之法律顧問工作內容的一部分,隨著項目工作的推進,本所將會不時提出補充調查文件清單;
4、本法律文件清單涉及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如有)的商業機密以及本所的工作機密,僅供本項目使用,未經本所書面同意,不得擴散或用於其他目的。
中國 北京
年 月 日
盡職調查清單——XX公司 目 錄
一、公司基本情況和歷史沿革.........................................3
二、公司股權法律狀況...............................................4
三、公司附屬子公司情況………………………………………………………….5
四、公司土地和房產情況……………………………………………………….. 5
五、公司重要固定資產………………………………………………………….. 6
六、公司知識產權……………………………………………………………….. 6
七、公司融資/借貸情況 ………………………………………………………….7
八、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 …………………………………………………………7
九、員工與勞動人事.................................................8
十、財務和稅務…………………………………………………………………….9 十一、行政監管……………………………………………………………………9 十二、重大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文件及違約事件(如有) ……………….10 十三、公司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10
盡職調查清單——XX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況和歷史沿革
1.1 公司股權結構圖並附書面說明。該結構圖及說明應標明公司的股東
結構,及公司持有股權的附屬子公司的股東結構,標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注冊資本額、公司及各子公司各股東的出資額以及各股東所擁有的股權比例,各股東取得該等股權的方式,以及歷次股東或持股比例的變化,以及公司的控股股東的股權結構及其實際控制人(需披露至自然人)。
1.2 公司歷史沿革的簡介。並請提供公司設立至今的全部工商登記資料,
包括設立,股權、所有制形式或實際控制人的歷次變化,歷次改組、改制、兼並、合並或收購、資產出售,歷次名稱、注冊地的變更等。
1.3 公司營業執照。包括自成立日期起至今領取、換領的所有營業執照,
以及歷次工商變更登記證明文件。
1.4 公司章程及其歷次修改變更文件,公司合資合同(如有)及其歷次
修改變更文件。
1.5
1.6 公司設立或變更設立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文。 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批文,包括但不限於:
(1) 成立的政府機關批文(如有);
(2) 變更注冊資本的政府機關批文(如有);
(3) 變更或增加經營范圍的政府機關批文(如有);
(4) 股份變動時涉及的批准文件 ;
(5) 其它與歷史沿革有關的批文。
1.7
1.8 公司股東名冊、出資證明書或股權證書。 公司股東資格證明文件(法人股東請提供經過最新年檢的營業執
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自然人股東請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1.9 公司股東之間的協議及股東轉讓股權等方面的法律文件。包括股東
協議、出資人協議、增資擴股協議、投票委託協議、規定或限制股
盡職調查清單——XX公司 東權利的任何其他協議,以及與股權轉讓、委託經營、信託、授權代理等有關的一切協議、授權委託書或其他類似文件,及其任何修改、補充文件。相應股權轉讓的付款憑證也應當一並提供。
1.10 公司從事業務所必須的許可證和登記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業務資
質證明(如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外匯登記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出口企業認證、質量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等及其他類似證照的正副本(以上證照如需要年檢,請提供最新年度經年檢的相應證照)。
1.11 驗資報告。包括設立和歷次增資的驗資報告。
1.12 評估報告。包括公司設立、增資、重大重組、改制等行為涉及的評
估報告。
1.13 公司自設立以來歷年董事會成員名單、監事會成員名單。
1.14 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圖。
1.15 公司主要業務和發展前景簡單介紹。
二、公司股權法律狀況
2.1 公司股權是否存在質押、設臵其他擔保事項或其他權利限制的情
形?如存在,請提供股權質押、擔保協議/合同、質押登記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2.2 公司股權是否存在被人民法院採取司法凍結、查封、扣押等財產保
全或執行措施的情形?如存在,請提供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起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仲裁裁決書、民事裁定書、民事調解書等司法文件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2.3 公司股權是否存在股權權屬爭議的情形,如存在,請說明有關爭議
的詳情並提供爭議涉及的相關法律文件。
2.4 公司股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股東處分其股權的限制情形,如存
在,請說明詳情並提供有關法律文件。
5. 求《私募基金風險管理研究》電子版
作為私募基金公司,必須依法經營和接受國家的金融體系監管,納入國家金融系統管理,確保國家金融體系健康運行。不允許存在法律體系監管以外的金融體系。
國家的金融監管和證券監管以及銀監會,有權依法監督管理,國家的公檢法司以及審計、統計機關有權依法獲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經營管理信息數據,並依法進行數據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應積極與國家依法授權的管理機構網點配合,確保健康運營,並降低經營風險。
嚴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名義進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為。否則,將涉嫌洗錢、欺詐國家金融和擾亂金融秩序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創立、營業、經營、營運、擴張、兼並、重組、破產倒閉、轉讓、主要高管變動等行為,必須依法向國家管理機構申報備案核准。
一、基金架構與組織結構設計
(1)權力機構
聯合管理委員會。由每位基金投資人(合夥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組成聯合管理委員會,是基金的權力機構;負責批准《基金章程》《資產管理協議》《資金監管協議》等法律文件,以及決定更新合夥人的加入、退夥、解散等事項。
(2)決策機構
投資委員會。由普通合夥人授權專業的人士和有限合夥人的委派代表組成投資委員會,負責所有投資項目的決策,以及做出資金調動的指令等重大事項。
(3)執行機構
基金管理人。負責尋找、論證項目,執行投資決策,跟蹤項目管理;設計產品方案並進行基金的持續募集等。
(4)資金監管
基金託管人。由全體合夥人共同選定的商業銀行擔任基金託管人,負責對基金在該行業開立的託管賬戶進行嚴格監管,並對基金管理人的行為進行監督,保證資金不被挪用、侵佔。
(5)顧問機構
風險控制委員會。外部聘請投行、行業方面的轉而又人士承擔,對擬投資的項目發表獨立意見。
(6)資金保管
託管銀行。注冊資金以及未來募集的有限合夥人資金需要委託給銀行進行客戶管理。該銀行叫做託管銀行。按照資金託管協議,託管銀行對基金的資金調度進行嚴格監管。而在一個典型的股權基金內部,可以由以下幾個部門組成:
A風險控制部:負責整個公司運作的監管和風險管理。
B基金部:負責資金募集。
C項目部:負責考察和投資項目。
D後期管理服務部:負責投資項目後的服務以及退出管理。
二、基金的風險管理體系
基金的風險控制體系嚴格按照內部控制的原則和精神進行職能分工和牽制設計,採取多種手段,綜合防控風險。
(1)可續的管理機制
基金決策機制:擁有投資決策權(保證決策的公正性)。
基金管理人:投資管理權(突出投資管理的專業性)。
基金託管人:資金監管權(保障資金的穩定性)。
審計/估值/法律機構:投資監督權(投資交易的公平性)。
(2)嚴格的約束/激勵機制
基金管理人必須嚴謹、勤勉地履行職責,根據《資產管理協議》受託對基金資產進行管理,基金管理人不稱職時,基金權力機構可以予以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收益與業績掛鉤。
(3)專業的技術控制手段
投資前風險控制:充分的盡職調查,獨立的中介機構介入,專業的風險評估以及事先設定可退出方案。
投資中風險控制:通過嚴密的法律條款設定安全的交易方式,並在投資後採取嚴密的監管措施。
風險化解措施:要求被投資方提供足夠的資產擔保,及時發現風險,並委託專業機構做還要違約處置能力。
(4)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公開透明是最好的監管方式,信息披露的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年度報告(經審計)、半年度報告、臨時報告。每一投資人擁有絕對的審計監督權,即有權自擔費用委託專業人員對基金進行審查。
(5)募投方向
募投目的決定著基金的風險、匯報和期限等基本特徵,是基金發起是否成功的基本保證。按照目前的實務,募投方向除了要遵守國家和當地的一些政策外,一般有Pre-IPO項目;成長期的風險投資;成熟企業的並購重組行業基金;保障房、城市輕軌、危房改造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能源、礦山等項目。
(6)退出機制
退出機制的設計師私募基金最重要的機制之一。對於投資人來講,往往以退出方式來決定進入方式。一般而言,參與各方的退出時點在基金設立之初就在基金章程中約定。
常見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權、債權公開發行;大股東回購;促進該項目公司被並購;同業轉讓。
(7)基金中的投資者利益保護
先進的基金設計機制,可以充分考慮基金投資者尤其是有限合夥人的利益,主動對其保護,以避免信息部對稱和管理權力的集中導致的有限合夥人不信任一般合夥人問題。
A普通股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
B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
C獨立第三方對資金實施監管。
D重大事項由合夥人協商確定。
E投資者參與集體決策。
F基金份額轉讓和退出。
G及時獲得信息及行駛監督權。
(8)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包括兩部分:一部分叫做基金費用。通常由管理費用、託管費用和募集費用三部分組成,具體比例比照行業規則。另一部分叫做收益分成。分成的起點可以通過談判和溝通進行確認。
三、基金合同簽署
契約制PE可由全體基金投資人協商一致,共同簽署基金合同。也可參考證券投資基金的操作模式,由基金管理人制定格式基金合同(認購合同),由基金投資人分別簽署認購,每個投資人認購的前提是接受基金合同的全部內容。
需要強調的是,按照民事領域意思自治原則,筆者認為:管理人可以與個別基金認購人簽署補充協議,調整基金合同的部分條款,但這種調整應不違法且不侵害其他基金投資人的利益。
四、基金合同應具備的內容
基金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權利、義務;2)、基金的運作方式;3)、基金的出資方式、數額和認繳期限;4)、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限制;5)、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6)、基金承擔的有關費用;7)、基金信息提供的內容、方式;8)、基金份額的認購、贖回或者轉讓的程序和方式;9)、基金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10)、基金財產清算方式;11)、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按照基金合同約定,非公開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管理活動,並在基金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對基金財產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此時,基金合同還應載明:1)、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2)、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3)、基金份額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4)、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轉換程序。
6. 私募基金都存在哪些風險
對廣大私募基金投資者而言,最應該警惕的私募基金風險可以分為六大類:
第一信息不透明的風險,由於私募基金沒有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風險,凡是涉及投資運作及管理的過程,例如投資方案、資金轉移及項目跟蹤管理等過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
第二投資者抗風險能力較低。很多投資者之所以參與私募基金投資,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後也對應著高風險,很多投資者並沒有相應的抗風險能力,所以投資需重點關注此類私募基金風險。
第三基金管理人導致的私募基金風險。由於缺乏嚴格的行業准入標准,基金經理門內的管理能力、行業地位及市場認同度等都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同樣的市場環境,一部分基金經理能夠憑借精準的投資為投資者帶去收益,而一部分基金經理則可能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第四較高的道德風險。基金項目一般是以合夥形式成立的,但受到專業、地理及時間等因素的限制,投資者並不能有效的對項目進行監督與管理,所以道德風險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私募基金風險。
第五項目融資缺乏專業度。項目融資一般需要很高的實務經驗及專業能力等,但一些私募基金經理或管理團隊能力不足,無法有效的監控、管理項目融資。
第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風險。部分私募基金會通過故意誇大收益、隱瞞項目等來吸引投資者參與投資,而這些私募有很大可能是在非法吸引公眾存款。
7. 從不同角度出發,分析私募基金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1、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於國內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使其處於法律和政策的邊緣地帶。由於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認,其經營活動一直游離於法律和政策監管之外,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基金管理者還是投資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而面臨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風險,並且基金規模越大,這種法律和政策風險就越高。
2、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的組織結構是一種典型的「委託代理機制」,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一般合夥人負責經營,只對資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規定,通常並不幹預基金經理的具體運營。而私募基金經理的收益除了固定的管理費之外,還有業績提成費用。如果基金經理濫用自己的職權去追求更多的個人利益,就會使基金持有人的資產承受更大的風險。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較為優越的激勵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風險仍然存在。
3、操作風險
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具有隱蔽性,國際上一般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會造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利於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沒有外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機本性,可能會讓它們為了獲取巨額的利潤,與上市公司串謀,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這些操作風險都會給投資人和市場帶來很大的危害。
4、流動性風險
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長的鎖定期,在這期間資金不準撤出,以此來保證基金運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對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不造成影響。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風險不能隨時轉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滿才能變現,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閉期內,會因為資金難以變現而發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
【公募基金風險】
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相比,風險較低,但是風險依舊存在,且不同的公募基金類型所面臨的風險也不一樣。下面就以公募基金的不同類型來判定風險。
公募基金的風險等級如下:
① 低風險(1級):貨幣市場基金;
② 中等偏低風險 (2級):債券型基金+債券型QDII基金;
③ 中風險 (3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QDII基金+混合型QDII基金;
④ 中等偏高風險(4級):商品類基金、商品類QDII基金等流動性相對好的另類投資基金;
⑤ 高風險 (5級):定增類基金2、非上市股權投資基金3等流動性相對差的另類投資基金。
不同的公募基金類型面臨不同的風險:
1、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持有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至少80%以上,與投資者直接投資於股票市場相比,股票基金具有組合投資、分散風險、追求長期資本增值的特點, 比較適合沒有股票投資經驗,但願意分享股票收益的長期投資者,和追求高收益的積極型投資者。
2、混合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是指投資於股票、債券以及貨幣市場工具的基金。另外,根據股票、債券投資比例以及投資策略的不同,混合型基金又分為偏股型基金、偏債型基金、配置型基金等多種類型。混合型基 金既然是屬於股票型基金、貨幣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的綜合體,這也就決定了其風險和收益介於三者之間,即風險及收益低於股票型基金,高於債券型和貨幣型基金,是一種風險及收益比較適中的 理財產品。
3、債券型基金
債券型基金是指債券資產投資占基金資產80%以上的基金。因此,債券型基金的波動性通常要小於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可以說它是一種風險與收益水平適中的投資理財工具,適合風險偏好適中、 追求資產穩健增值以及有優化投資組合、降低整體風險願望的投資者。
4、貨幣市場基金
以余額寶為代表的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於流動性較好的現金和銀行存款,貨幣基金收益率一般要高於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適合於厭惡風險、對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要求較高的投資者進行短期投資 。因為具備申贖便捷、到賬時間短、交易費用低廉的特點,貨幣市場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活期存款。
公募基金的特點是:四權分立,信息透明,風險分擔,因此造就了公募基金較為穩定的收益狀態。雖然共募基金一直存在流動性風險高,投資品種受局限,基金產品缺乏創意等問題,但是風險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