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陽光私募基金的定義是什麼
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 私募可以去排排網了解。
2. 陽光私募基金規模有多大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都會經過一個規模由小到大的過程,在規模做大後很容易面對兩大難題:其一是個股的流動性問題;其二是私募基金經理原有的操作模式和投資理念難以適應大資金量的操作需求,一旦業績大幅下降,難免功虧一簣。
但在實踐中,陽光私募基金募集資金動輒一兩億元,多的達到十億元,由銀行代理銷售,在很多情況下與上述規定相抵觸。鑒於陽光私募基金規模的不斷擴大,可以考慮將上述人數數額限製做出適當修改。
陽光私募基金是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即所謂「灰色的」)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與陽光私募基金對應的有公募基金。
3. 私募基金和陽光私募什麼關系
陽光私募是指通過信託機構向特定投資人發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這種通過信託機構發行組織運作的基金就稱為陽光私募基金。
陽光私募基金是受到銀監會監管的,有法律保障。
陽光私募基金就是私募基金,被陽光化(即讓私募受到監管)
4. 今年聽說流行投資陽光私募,陽光私募基金公司哪些表現好
目前,我國陽光私募基金公司有100多家,陽光私募基金公司旗下產品600多隻。2008年金中和一枝獨秀,2009年新價值、尚雅、龍贏演義三足鼎立,今年以來明星涌現,大有群雄逐鹿之勢——鼎鋒、源樂晟、和聚、東方遠見、澤熙瑞金等。2010年10月份表現最好的是塔晶等,大部分主流私募都出現踏空的現象,但對於私募業績的評價不是一個短期的對比,主要看其長期的盈利能力才對投資者有投資參考價值。
展恆理財把市場上的私募進行一輪篩選,發現做得比較好的私募公司還是不少的,比如:合贏、源樂晟、淡水泉、弘酬、杉杉、菁英時代、東方遠見、漢華 、景林、武當、私募基金、鼎鋒、匯利、朱雀、智德、龍贏富澤、和聚、從容、新價值、理成、尚雅、凱石、銘遠。這裡面既有已嶄露頭角的「白馬」私募,也有可能一鳴驚人的「黑馬」私募。
5. 陽光私募基金的如何解決困境
(一)將陽光私募納入《基金法》監管范疇
在我國,陽光私募產品大多是通過信託公司來發行的,而信託公司又屬於銀監會監管范疇。銀監會在監管過程中,由於職能屬性不同,許多「不適症」也就自然出現了。作為銀行業的監管主體,銀監會長期以來主要從事金融體系風險監控,並協助央行維護我國貨幣體系的穩定。多年來,作為證券行業的投資主體和絕對回報的天然屬性,陽光私募更需要與證券市場共同創新和進步,然而受制於缺乏法律法規的正確引導及證券市場波動而引發的不可控風險,使陽光私募在投資領域往往滯後於其他投資主體,長期游離於證券市場的灰色地帶。
在不少證券人士看來,運行的《基金法》,僅僅是一部《公募基金法》,而包括陽光私募、私募股權基金等,都沒有納入到這一監管體系中。但隨著私募股權基金和私募證券基金的「快速生長」,《基金法》的修正也就順理成章。納入《基金法》對於陽光私募而言,最重要的意義在於給私募提供一個明確的法律地位,讓市場和投資者都相信私募產品是能夠穩定運營的,這一點對於行業能否健康成長意義重大;其次就是要有一套穩定的規則來引導私募行業,讓私募管理人在做投資決策時,明確可以涉足的投資范圍。這兩點對陽光私募的發展來說較為關鍵,因為私募的特徵就是在既定的規則下,全力以赴地去捕捉投資機會,給客戶帶來既定風險下較為滿意的回報。沒有一個穩定的規則,會導致私募投資出現短期化的傾向,使得私募行業漸趨浮躁,既會增加市場的波動性,對整個私募行業也極其不利。
(二)突破發行制度限制
從發行制度方面來看,越來越稀缺的信託賬戶已極大地影響了新產品的發行,而高昂的賬戶費用和信託渠道費用更是成為私募行業前進道路上的「攔路虎」。在納入《基金法》監管范圍的同時,陽光私募也希望能擁有像公募基金、券商資管一樣的產品發行機制,即單獨向監管部門申報產品,在獲批時開設產品獨立的證券交易賬戶,並將基金資產託管到銀行。這樣的一種改變對商業銀行來說也是好消息,因為銀行已擁有託管公募基金的完整模式,在此基礎上既不需增加更多的託管成本又便於共同監督。從產品設計方面,私募基金公司和投資者可以直接簽訂契約,並在契約中清晰界定產品的投資范圍,包括股指期貨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新型衍生產品。更重要的是,當投資者能夠直接與私募基金公司建立契約關系後,投資者的知情權也就更為廣泛,同時更直接地對私募基金的投資運作形成監督和約束。
(三)實現投資方式多元化
由於我國證券市場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做空、對沖、套利等投資策略的使用還存在一定限制,市場中金融產品的運作模式仍較為單一,陽光私募實際上發揮的依然是公募基金的主要功能。然而,為了更好地實現陽光私募對資本市場的補充作用,新《基金法》中逐步放開對陽光私募的投資限制,改善當前僅能單邊做多的投資模式十分必要。具體到擴充投資范圍上,除了現有的一、二級市場外,還應將股指期貨、商品期貨、融資融券、定向增發等全市場投資標的納入到日常投資工具的范疇,另外可適當允許陽光私募進行股權投資、股權並購、大宗商品、藝術品等另類投資方式。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多元化發展,未來將會不斷產生更為豐富的投資品種,相關政策應當引導陽光私募積極地參與進去,使之成為金融創新的試金石和突破口。
6. 陽光私募基金和一般私募有什麼區別
陽光私募和一般私募的區別:
1、二者都可以投資於交易所和銀行間證券產品,包括股票、債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權證。目前陽光私募絕大多數為非結構性產品。專戶「一對多」也可發行結構性產品、QDII
等。
2、陽光私募實際管理人是私募管理公司,一般最低認購金額為100萬元,不超過50人,機構認購者不限人數。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萬元;專戶
「一對多」業務實際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專戶投研團隊。認購門檻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數不超過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萬元以上。
3、信息披露方面,陽光私募每月一次披露凈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銀監會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頻率公布操作報告。一般每月開放申贖,部分每周開放;「一對多」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資人公布凈值,要求在資產管理合同中約定向投資人報告相關信息的時間和方式,保證投資人能夠充分了解資產管理計劃的運作情況,最多一年開放一次申贖。
4、投資限制。陽光私募單個資產管理計劃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20%;同一資產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戶委託財產(包括單一客戶和多客戶特定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於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20%(不同信託公司會有所不同)。專戶「一對多」組合投資單個資產管理計劃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10%;同一資產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戶委託財產(包括單一客戶和多客戶特定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於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5、業績報酬。陽光私募可以提取20%的業績提成(盈利或計劃終止時提取),不能承諾最低收益或預期收益;專戶「一對多」管理人的業績報酬不能高於20%的提成。
7. 國內私募市場現狀
地下私募肯定是違法的,不談吧。
陽光私募基金發端於2004年,經過近幾年迅猛發展的已然漸成氣候。但在中國A股牛短熊長的市場環境中,這支追求絕對收益的新軍正經歷長熊的煎熬(一般有利潤再談提成)。如果市場再次出現數年的熊市,中國的私募基金將面臨全面的洗禮,投資理念與投資方式需要重塑。
私募市場現在依然處於一個穩步發展階段。
先將陽光私募與公募做一個對比。目前,公募基金規模兩萬億,每年固定管理費收入300億元左右。而目前私募基金行業資產規模約1500億元,每年固定管理費收入可能不到10億元。雖然從單家公司來看,人員配備、日常開支等各方面,私募基金比公募基金小得多,但目前私募公司數量卻有數百家,是公募基金的好幾倍。
國內私募市場現狀在2010迎來鼎盛時期,進入2011年由於股市低迷,而中國經濟又處於轉型期內,未來幾年A股走勢如何尚難預料,連續數年沒有行情也不是不可能。這對目前仍與公募基金一樣依靠選股單邊做多的投資模式的私募基金將會形成重大考驗。調整有助行業重整。
特點:由於目前私募行業門檻較低,私募基金管理人魚龍混雜,私募基金內部業績呈現出極大的分化。業績往往大起大落,明星也是一年冠軍。如2009年的私募冠軍羅偉廣、2010年的私募冠軍常士杉,由於出名後盲目擴大規模,業績立即滑坡。進入10月份以來,清盤的私募基金也多了起來。
未來發展方向:閑聊,1、目前一般要求參與資金至少100萬,個人預測會逐漸降低門檻,比如10W也可以參與啦等等,到時,陽光私募也將走向普通大眾。2、投資方式更靈活,如對沖,投資股指期貨、黃金等等。3、管理也將更加規范。廢話,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