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只私募基金投資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人數。合夥型基金投資者、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50人;契約型基金投資者、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私募可以去排排網了解
㈡ 請問私募基金能不能追加投資
可以追加投資,但方式不同的話,增資方案也不同。
通常來講,有兩種辦法追加投資:
第一,新設一支基金比如XX基金2號,同一個管理團隊,管理不同的基金,基金凈值從1元開始,1元認購1個基金份額。這種辦法比較常見。
第二種辦法,向原有基金追加投資,這種情況比較麻煩。這時涉及一個基金凈值清算的問題。即早期到位資金也許已經投資了一些項目,有的項目甚至已經取得很大回報,此時你在1元凈值申購1元份額,顯然不合適。所以要清算一番,因為是利益的再分配,清算過程特別復雜,吵架、博弈必不可少。
具體需要看基金條款里,對追加投資的約定是怎麼樣的。
㈢ 強制贖回是否屬於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許可權
不是,私募基金不同於公募基金,通常都會有一定的封閉期,在封閉期內,除非有合同的特殊規定,否則投資者是不可以主動贖回的,同時也不可以轉讓
㈣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的更新要求有哪些
私募自營店為您解答:
私募基金運行期間,發生下列重大事項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化;
(二)投資者數量超過法律法規規定;
(三)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信託人發生變更;
(五)對基金持續運行、投資者利益、資產凈值發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㈤ 私募基金退出後 還能繼續投下一個項目嗎
不好說,要看基金募集說明書。
基金投資成功退出後,資金可以投資下一個項目。
但如果該私募基金成立時是專門對應某一項目的話,一旦該項目運營結束,基金就要進行清償。
㈥ 私募基金的期限一般是多長
一、合夥期限
1.基金存續期限一般為5-10年,包括18個月至5年的投資期,基金在此期間進行投資,隨後是4-5年的退出期。
2.很多基金允許普通合夥人有權在獲得投資人咨詢委員會同意或在有限合夥人投票贊成後延長基金期限,每次延長一年,一般延長2-3次,這樣可以實現基金的有序終止。
二、投資期
1.有限合夥人通常不會一次性繳納全部出資,而是根據實際需要分批次出資。普通合夥人在投資期內為基金尋找投資機會,並按投資所需資金分項目要求或為了支付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基金費用要求有限合夥人繳納出資
2.投資期始於首次交割日,但是長度可自首次或最終交割日起算。
3.封閉式基金的投資期一般為18個月-5年,取決於基金投資策略和發起人已先期鎖定的擬投資項目總額。
三、退出期
1.基金的投資通常不會一次性處置,而是在普通合夥人的管理下基於投資項目分別退出,通常會在投資期結束後的4-5年的退出期內進行。
2.投資期結束後,有限合夥人的出資義務解除,但須支付一定的必要款項:
[1]繼續發生的合夥企業費用,包括現有融資安排下的款項和管理費;
[2]基金稅項;
[3]在投資期截止時仍未完結的投資所產生的支出;
[4]在投資期截止時對仍未退出的基金投資組合所作出的後續投資。等等。
㈦ 私募基金投資者人數有什麼要求
《暫行辦法》的規定是: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所以,單只私募基金的最多參與人數限制根據基金組織形式的不同有所差別。契約型基金投資者人數不超過200人,有限合夥型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型基金均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為2人以上且不超過200人。另外,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述規定。其他關於私募基金的資訊可以關注人民創投的其他內容
㈧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投資者怎樣維權
向基金業協會舉報 像證監部門投訴。 如果違約還可以提起訴訟
㈨ 私募基金公司倒閉後,投資人的錢怎麼處理
每隻基金都有託管銀行。因為證監會規定的,基金必須有第三方託管銀行管理基金的投資資金。基金公司倒閉只是影響基金公司的注冊資金,不會影響基金的投資基金。但是只有基金投資管理很差的基金公司才會可能倒閉,那樣基金的投資業績肯定很差,投資人會虧本的風險。
如果基金公司真的倒閉,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沒達到清盤的條件,證監會會協調其他基金公司並購或者接盤管理;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60個工作日達不到100人,或連續6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了,款項退回投資人的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