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確定依據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合夥人包括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其中,GP是一般為基金管理公司,擁有專業的投資管理團隊,主要提供基金的投資和運作管理,並提供較小的出資。而LP提供絕大部分的資金,且一般情況下並不參與基金的投資和運作管理。從盈利點看,GP主要通過提供良好的投資管理和決策,實現基金的盈利基礎上,獲得投資報酬;而LP則通過提供資金獲得投資回報(保值和增值)。因此,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確定依據就是集中在:如何將GP和LP的利益有效捆綁在一起、如何對GP進行有效激勵、如何實現投資人資金保值增值願望。
二、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介紹
根據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確定依據的探討,目前PE行業基本上形成了以優先返還出資人全部出資和優先收益--GP激勵--按比例分配為順序的收益分配模式。具體為:將投資退出的資金按照出資比例將出資優先返還給全部出資人,並按照8%年化復利優先向投資人分配(該分配原則系考慮資金佔用的利息,簡稱資金佔用費),以實現全部投資人出資的保值。然後,按照 「追趕條款」,以在滿足LP投資保值的基礎上,對GP進行激勵。即,將對投資人的優先分配後的剩餘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按比例在GP和全部投資人之間分配,直到GP所分部分與全部投資人累計所分部分的比例為1:4.然後,在這個分配基礎上還有剩餘的,就直接按照GP分配百分之二十,全部投資人分配百分之八十比例進行最後一輪分配。須說明的是,「追趕條款」的設計目的是對GP進行有效的激勵,為了充分實現該條款的目的,一般情況下,LP與GP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百之間確定追趕比例。即如果確定百分之百的追趕比例,那麼就意味著,投資人按照8%年化復利優先分配後,將暫停分配,剩餘部分將全部用於向GP分配,一直到GP所分部分與全部投資人累計所分部分的比例為1:4;如果追趕比例小於百分之百的,那麼,投資人按照8%年化復利優先分配後的剩餘部分將按照比例在GP和全部投資人之間同時進行分配,一直到GP所分部分與全部投資人累計所分部分的比例為1:4.可見,如果GP未能給基金創造足夠的收益,且不按照百分之百的追趕比例分配的話,GP將獲得少於投資收益百分之二十的分配,為實現更多的分配,GP須提高投資和運作基金的管理能力,這就起到了激勵作用。
B. 如何識別私募股權基金的騙局
對此我寫過一篇文章,這幾年這種所謂的私募股權基金換湯不換葯,各種名字來回變。但本質不變,就是金融傳銷。
我節選一些主要的內容:
股權投資,一般人無法參與的。都是機構行為,這幾年不少出現說是可以個人參與的股權投資基金,並且收益很多,吹的很厲害,實際都是金融傳銷。通過拉下線來獲得收益。
我曾經對此寫過一篇文章,截取一段:
基本上來說,幾點去問清楚他根本支支吾吾答不上來,回答也是指東打西,答非所問。
第一:這錢投資什麼?每個投資產品必須讓投資人了解投資標的,這是最起碼的知情權和披露義務。
他反復說是PE,PE的概念誰都明白,問題是你們投資過什麼公司,現在正在投資什麼公司,有沒有過往的披露信息,可信度是多少,其實這些都可以作假。公司每個年度都會有報告,但是這是第一個年度,所以沒有報告。
第二:公司是不是合夥制?因為股權私募基金,特別是家族形式的私募基金,很多是合夥制,也就是說2人以上,50人以下。這種情況下還全球發行?不是騙子是什麼。這個問題他並沒有回答。迴避了。
第三:向非定向人群的募集,是非法集資。說到這個問題,他也沒有回答。
第四:1萬元就可以參與股權私募基金?那賣菜的大媽也能玩了。那華爾街早就倒閉了。這個問題他也沒有反駁。
第五:收益一年300%,別說300%,就是穩定在年30%,都不會帶著中小投資者玩,肯定都是大戶。並且如果真有這么好的投資項目,不是平常誰都能參與的。那乾脆誰也不告訴,我借錢去投資都比叫上別人強。這一點他也沒有反駁。
第六:說是有監管,但是類似FSA的監管機構,是監管和對本土客戶負責的,中國的客戶出了事,他們是不管的。對此他也沒有反駁。
該種形式,就是你投資100快 你再拉個下線 反你50塊 下線的下線投資100塊 你再吃30塊。。。就這么一輪一輪的,如果最終沒有下線了,整條的資金鏈斷裂,還不如傳銷,因為他連個產品都沒有。有沒有合約都沒有用,因為注冊個離岸的公司,騙了錢也不歸大陸的法系管。其手段技術含量比麥道夫低級100倍。
在此特別提醒大家注意,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投資暴富心態絕對不能有。給騙子可趁之機,有時是因為自身的貪婪。
C. 私募股權基金與其他幾種融資方式的區別
私募股權基金本質是股權融資的一種形式,大面上融資分為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兩大類
股權融資是直接融資,債權融資是間接融資,兩者的區別在於,股權融資是投資方持股或者參股的形式介入,主要盈利為公司上市或者並購溢價轉讓,債權融資俗稱借貸,就是約定一個利率和期限進行還錢
私募股權基金是種股權投資行為,只是集合了領投(管理人GP)和跟投(LP)組成一個整體進行投資的行為,這樣做的好處在於管理更加人性化,風險共攤。個人或者單一機構股權投資行為屬於個體投資行為,風險自擔,所有和投資有關的事務性工作都由自己來完成!
望採納我的回答,謝謝!
D. 湖州澤望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怎麼樣
湖州澤望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是2017-06-22在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注冊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注冊地址位於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東吳國際廣場龍鼎大廈1801室008區。
湖州澤望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30502MA29K1YQXQ,企業法人深圳前海新華絲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企業處於注銷狀態。
湖州澤望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經營范圍是: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管理及咨詢(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向公眾融資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通過愛企查查看湖州澤望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更多信息和資訊。
E. 如何看出私募股權基金的騙局
要想看出私募股權基金的騙局就要先了解私募股權基金的風險。
首先是分為兩類:商業風險和違規風險
商業風險是指在私募股權基金進入公司後公司運營產生虧損或因其他原因產生的到期無法兌付的情況,這種風險是可控的且合理存在的,與收益相伴而生,商業風險轉變為損失時,由投資人自行承擔。要想規避商業風險就要選擇信譽較好的基金公司的產品,詳細了解基金投向和風控措施,慎重選擇,該種風險談不上騙局,屬於正常市場風險。
違規風險又分為事前的違規風險和事後的違規風險,其中事後的違規風險主要表現為企業在獲得資金後挪用或轉移,這時主要考驗基金公司的監管運營能力,要想規避最好的方式是選擇信譽較好的基金公司。
事前的違規風險可以說是基金公司參與的違規騙局,主要體現為超額募集或者改變投向等。這種騙局主要靠高回報和客戶服務作為誘餌,要想甄別需謹記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實體經濟能承受的財務成本大都不超過12%年化,扣除基金公司的運營成本、客戶服務成本和較高的銷售提成、項目提成,能留給投資者的利潤空間不會太大,萬萬不可貪圖利息丟了本。所以說到底,抵制高利潤誘惑和選擇有信譽的基金公司是規避私募股權基金騙局的最重要因素。
F. 南太湖1號私募投資基金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融資項目投標之前相關部門明確需提供10億資金證明
近期,有基金銷售公司(業務員)通過網路向投資者推介一款基金產品:南太湖1號私募投資基金。記者通過與之聯系,獲悉了該款基金得相關信息,融資主體:湖州市稷富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預計規模:6億(可分期),預計年收益為8.5%、8.8%、9.0%;管理人:上海三任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資金將用於湖州吳興區美食城和地下空間PPP項目得開發建設。
通過中國招標網查詢,記者發現湖州市吳興區美食城及地下空間開發PPP社會資本投資采購項目預審資格公告明確:該項目位於吳興區吳興大道與經三路、經四路交界處;項目總投資10億元;合作期為10年,其中建設期2年,回購期8年;申請人資格審查中要求投標人在投標報名截止前提供銀行出具得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的用於本項目投資建設的意向資金支持證明文件。
融資項目目前仍處於征地階段
采訪期間,記者發現:該項目最終由中新房東方有限公司於本年8月中標,並由其子公司湖州市稷富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具體運營。然而,記者在該地塊所歸屬的湖州市吳興區八里店鎮人民政府處獲悉:此地塊正在實施拆遷征地工作。招標方湖州吳興南太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有工作人員表示:此地塊的前期土地平整工作仍沒有展開。
而且,湖州市稷富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公司中新房東方有限公司在投標之前早已被要求提供了相關的資金證明,這融來的資金又作何用呢?湖州市稷富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有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私募是由一個離職人員聯系的,他在職時擁有公司的相關資料,也運作過此事,後來公司終止了此項目。總公司也在公司主網以及相關媒體上予以過公告,具體項目須與公司法務部門確認才可。
私募管理人母公司頡資本表示會關注
為此,記者先是趕到了上海三任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上公示的辦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沈磚公路5555弄17號」,然而此處只有一家電商公司;後又趕至注冊地址浦東新區浦東南路855號37樓,還是沒有;最後記者找到了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 528 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 1905 室,其母公司頡資本相關人員接待了記者。
兩名不願意向記者透露姓名、自稱是上海三任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頡資本工作人員的男子在了解了記者反饋的相關信息之後,表示:三任公司是公司下屬的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原來的地址已經不用了,現在就在此處辦公。至於記者所反饋情況,他們需要經過了解後才可回復,最後他們只願意給記者留下一個公司前台的電話。截止記者發稿,記者也未能接到該公司的任何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