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來說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拿客戶錢來投資什麼項目是投資股票還是投資公司實業
以股票投資居多,實業投資來錢畢竟沒有這個來錢快,私募的收入來源就是賺錢的分成,所以哈當然是來錢快和多的更好哈
㈡ 有限合夥私募基金合法成立的要件,如何認定其合法能不能一個合夥企業里有多個基金項目
1、全部合夥人數量小於等於50人;
2、至少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3、基金募集過程是通過1對1或1對多的私募渠道進行,不得通過公開渠道募集;
4、全部合夥人出資為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
5、所有有限合夥人都簽訂一份《確認函》或《承諾函》之類的文件,確認自己已明確了解合夥企業運作當中的風險,並自願承擔;
6、《有限合夥協議》中不得有違反《合夥企業法》的條款
基本應該就是這些。
一般一個有限合夥企業被認為是一個單獨的基金,但可以投資多個不同的項目
如果想掛多個基金,你需要成立的是一個投資管理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以這個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做為普通合夥人,進行多隻基金的募集,並負責基金的運營管理工作
參考:合夥企業法http://www.chinanews.com/other/news/2006/08-28/780384.shtml
㈢ 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五大區別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
非法集資是一種犯罪活動,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一、是否公開募集
二、是否注冊備案
三、是否真實項目
四、是否人數眾多
五、是否承諾收益
遇到非法集資首先不能慌亂,當事人可以立即報案,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可請刑事律師王!學/+強/@介入。
㈣ 政府基金項目就是為企業申報科技項目 算是金融行業的嗎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性質一樣嗎
政府基金只是政府撥款的項目,不算金融行業。
㈤ 私募基金單個投資項目風險如何控制
單個投資項目的風險控制是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控制的重點,如果每個投資項目的風險都控制住了,私募股權基金的項目投資風險也就能全部控制住了。
實踐中,單個投資項目的風險控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1、分段投資
分段投資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有效控制風險,避免企業浪費資金,對投資進度進行分段控制,投資資金的劃撥要按照項目進程分階段進行,而不要一次到位。
只提供確保企業發展到下一階段所必需的資金,並保留放棄追加投資的權利和優先購買企業追加融資時發行股票的權利。只有當前一階段項目運作良好,達到預期目標以後,後續資金才可以適時跟進。如果企業未能達到預期的盈利水平,下一階段投資比例就會被調整,這是監督企業經營和降低經營風險的一種方式。
2、股份比例調整
在項目投資中,私募股權基金運用復合型的金融工具,如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附認股權債券或其組合等,進行投資中的股份比例調整,從而降低自己的風險。
股份比例調整既能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又能分享企業的成長,還能調動發揮項目公司管理的積極性,推動項目公司的發展而獲得更多股權。
3、合同制約
事前約定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是所有商業活動都會採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風險規避措施。
為防止企業不利於投資方的行為,保障投資方利益,投資方會在合同中詳細制定各種條款,投資合同還可以設置條款保障投資者變現投資的權利和方式,股份比例的調整條件條款,追加投資的優先權,防止股份稀釋等。
4、違約補救
一般來說,在項目投資初始時期,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接受少數股權的地位,而項目公司管理層控制大多數股權,但投資方可以與項目公司簽訂一份投票權協議,以保持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的特別投票權。
當項目公司管理層不能按照業務計劃的各種目標經營企業時,例如發現管理層違反協議,提供的信息明顯錯誤或發現大量負債等,項目公司要承擔責任。
5、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和對賭協議
為了激勵目標公司的管理層,私募股權基金往往設立一些條款,當公司的經營業績達到一定的目標,可以依據這些條款對管理層進行股權的獎勵或者懲處。
對管理層實行股權激勵最常見的是對賭協議的約定與操作。
對賭協議也稱為估值調整協議,就是投資方與融資方在達成投資協議時,對於未來不確定的情況進行一種補充約定,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投融資雙方可以行使某一種權利或義務,如果約定的條件不出現,投融資雙方則行使另一種權利或義務。
對賭協議也是投融資雙方進行股份比例調整的一種特殊方式,是一種沒有金融工具參與的直接的股份比例調整形式。
對賭協議似乎對於融資方有些不公平,但其實在法理上非常公平。對賭協議為投融資雙方都保留了一定的靈活性,是股權最終價格和公司內在真實價值進行互動估值,實際上有助於投融資雙方盡可能按照相對公平合理的價格進行股權交易。
私募基金認購門檻高達百萬,對許多投資者來講並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一切可能導致私募基金風險出現的因素投資者都必須知道,並了解如何控制風險。
如今,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選擇將手裡的資金交給財富管理機構代為打理,以期達到風險和收益的平衡。其實,私募投資也可選擇專業的投資機構進行指導和配置。好的投資機構,都會有一套成熟的風控體系,為投資者提供安心服務.
㈥ 項目融資.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具體區別在那兒
私募基金是依照公司法或者合夥企業法等法律成立的實體企業,同時也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特定的民間投資方式。資金的來源主要以非公開方式向少數特定機構和特定自然人募集。投資人一旦出資即成為基金的股東或者合夥人。募集資金一般交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資運用。
而非法集資則是刑法規定的一類罪名的集合。具體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非法集資犯罪活動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非法經營罪、虛假廣告罪等6個罪名。從已經發生的案件來看,私募中較容易觸犯的兩個罪名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
(1)募集方式。
私募企業只能採取非公開的方式募集,不得公開宣傳、公開推介。
而非法集資慣常採用公開宣傳、推介的方式引誘投資人投資。
(2)募集對象。
私募基金僅面向特定對象,投資者是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或個人。
而非法集資主要面向社會公眾。
(3)投資額最低標准。
我市明確規定了參與私募基金投資人的投資數額最低標准,機構投資下限1000萬元人民幣,自然人投資下限200萬元人民幣。
而非法集資不設投資門檻,所謂「來者不拒」。
(4)風險承擔方式。
私募基金的募集人與投資人是利益風險共同體,募集人必須向投資人充分揭示投資風險,不得承諾固定回報。
而非法集資的募集人往往千方百計規避風險提示,向投資人許諾高額利息或固定收益回報以誘使投資人出資。
(5)投資人數。
股份制基金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公司制和合夥制不得超過50人。
而非法集資的投資者人數沒有上限,涉案人數達到數萬人的不佔少數。
㈦ 有限合夥形式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否可以直接作為投資人(股東)注冊成立項目公司進行投資
可以。但需要進行備案並做信息披露還不能有同業競爭。具體參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與第二十六條:
第五章 投資運作
第二十條 募集私募證券基金,應當制定並簽訂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應當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
募集其他種類私募基金,基金合同應當參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相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 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
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應當在基金合同中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第二十二條 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應當堅持專業化管理原則;管理可能導致利益輸送或者利益沖突的不同私募基金的,應當建立防範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的機制。
第二十三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四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信息披露規則由基金業協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及時填報並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的有關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資運作情況和杠桿運用情況,保證所填報內容真實、准確、完整。發生重大事項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向基金業協會報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資運作基本情況。
第二十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及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的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終止之日起不得少於10年。
可以。但需要進行備案並做信息披露。具體參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與第二十六條:
㈧ 私募基金公司怎麼開
設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條件如下: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①發放貸款;②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③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①發放貸款;②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③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④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6-2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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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㈨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條件
設立條件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發放貸款;
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9)企業項目用私募基金擴展閱讀: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第十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第十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
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採取前款規定的評估、確認等措施。
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及風險揭示書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由基金業協會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
第十七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或者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八條
投資者應當如實填寫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如實承諾資產或者收入情況,並對其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寫虛假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承諾文件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投資者應當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第二十七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管理信息系統。 基金業協會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嚴格保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對外披露。
第二十八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匯總分析私募基金情況,及時提供私募基金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制定和實施私募基金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會員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規定和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的,基金業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採取自律管理措施,並通過網站公開相關違法違規信息。會員及其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三十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受理投資者投訴,進行糾紛調解。
㈩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項目具體怎樣操作的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種針對少數投資者而私下(非公開)地募集資金並成立運作的投資基金,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或「地下基金」,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