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的,你都證券從業人員了,你難道不知道,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么。你要開戶開倉了,就算老鼠倉了,直接要坐牢的。
② 私募人員可以炒股嗎,私募人員可以炒股嗎資訊
《私募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託管人、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提出了相應的規范性要求,列舉了禁止從事的行為: 第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第二,不公平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第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第四,是侵害、挪用基金財產; 第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第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第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第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常交易活動; 第九,法律、行政法規和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③ 自己做股票 想開公司幫人炒股 要具備什麼條件
1、幫別人炒股的一般叫私募。現在私募公司管理人員從3到幾十人不等。可見其並沒有很高的准入門檻。一般如果有實力雄厚的出資方或者股東,及參與二級市場管理的高手,基本上問題不大的。如果不需要公開去募集,做自營的話,注冊普通的公司就可以。如果需要公布業績或者需要做公開的募集。則需要做以下條件:
①注冊資金現在最低是一千萬。
②主要的管理人最好有操作業績,比方說公募或私募或券商比較時間長的從業經驗(主要是為了做路演及募集)
2、「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新老《公司法》的陳述到此為止完全一致,不同處是後面一句話:老《公司法》的第七十四條規定:「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新《公司法》第七十八條則規定為:「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④ 鴻泰私募是什麼公司他代客炒股是真的嗎
2015年3月,證監會已經放行代客炒股了!合法了!
中國證券業協會201503下發賬戶管理業務規定(徵求意見稿),允許券商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投資顧問人員開展賬戶管理業務。若該規定得以實施,投顧「代客炒股」將得到放行。
操盤手一般都是受雇於正規的機構或私募進行股票的操作!和代客炒股完全兩回事!
操盤手主要是為投資機構服務的,他們往往是交易員出身,對盤面把握得很好,能夠根據客戶的要求掌握開倉平倉的時機,熟練把握建立和拋出籌碼的技巧,利用資金優勢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盤面的發展,他們能發現盤面上每個細微的變化,從而減少風險的發生。
私募基金在國際上得到快速發展,證明其有頑強的生命力。這與私募基金相對於公募基金的優勢不無關系。同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有以下特點:
1、由於私募基金是向少數特定對象募集的,因此其投資目標可能會更有針對性,更能滿足客戶特殊的投資要求。
2、政府對私募基金的監管相對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方式更加靈活。
3、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因此其投資更具隱蔽性,受市場追蹤的可能性較小,投資收益可能會更高。
此外,私募基金內部治理結構也有較大特點。私募基金一般實行合夥人制,能有效降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下的委託代理風險。合夥制的私募基金是由有限合夥人與一般合夥人組成。有限合夥人(委託人)是真正的出資人,一般合夥人由投資專家組成,投入的主要是人力資本及少量現金。收益分配上是有限合夥人也獲得較大部分。而投資失敗,一般合夥人的出資將首先受到損失。這就形成以下局面,一方面,豐厚的投資收益分配成為激勵一般合夥人的巨大動力;另一方面,對一般合夥人而言,首先承擔損失的責任可約束其道德風險。這樣委託代理風險大為降低。
⑤ 投資公司代替別人炒股合法嗎
合法代客操盤的有:基金、公募、私募,投資公司你要看它的工商執照上允許的營業范圍有沒有此項。
⑥ 私募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員可以炒股嗎
恩,私募基金不同公募基金,一般私募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員也在炒股。私募產品募集資金的時候,私募公司一般會出資募集總額的10%左右,這樣私募管理人就與投資者同坐一條船上,減少違約情況的發生。如果您想咨詢更多有關私募的咨詢,您可以登陸廣東理財研究會旗下的壹私募網進行查看。
⑦ 我很會炒股,那麼可以開一間幫別人炒股的公司嗎或者是說是金融投資服務店
證券公司金融牌照審批很嚴格的,至於金融投資服務店,如果是證券方向的,和證券行業輕型營業部類似,您可以咨詢當地證券公司,符合任職條件的,完全有可能;但是如果您主要是幫別人炒股,屬於私募投資或投資公司范疇了。
⑧ 個人代客炒股是否違法,我近幾年一直代客戶
違法的,從業人員是不允許代客理財的
一般來說,合法的代客理財屬於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根據法律規定,證券公司經過監管部門審批可以為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違規代客理財則往往是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託,擅自代理客戶從事證券投資理財的行為。
違規「代客理財」風險巨大。對投資者而言,目前證券公司嚴格禁止其從業人員從事違規代客理財活動,採取了一系列防範措施,並在對投資者電話回訪過程中進行了風險揭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者仍然私下委託從業人員為其理財,則一般認定為從業人員個人行為。投資者一旦因違規代客理財所產生的虧損,證券公司無須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只能向從業人員主張法律責任。
對證券公司而言,隨著市場行情變幻莫測,員工違規代理客戶操作賬戶的行為所造成的風險隱患會逐步顯現。一旦因員工操作的客戶賬戶虧損超出客戶的承受能力,將引發客戶投訴並認為營業部對經紀人管理工作不到位,還有可能會引發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