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募基金成立的合夥企業怎麼做賬
1、公司是投資管理公司,通過信託公司發行陽光私募基金產品,信託公司要求交100萬的保證金,發行成功後,會自動轉換購買發行的產品份額。
交保證金的時候:
借: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那產品發行成功後,自動把保證金認購了自己發行的產品,賬務怎麼處理呢??
2、平時購買銀行的短期理財產品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收益出來後:
借:應收利息
貸: 投資收益
賣掉後: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應收利息
3、公司開立的證券賬戶操作
銀證轉賬: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銀行存款
購買產品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其他貨幣自己
月末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賣掉後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❷ 私募基金的稅收問題有哪些,直接私募如何納稅
直接私募需要繳納增值稅。征稅方式分為兩種,一是簡易計稅方法,二是一般計稅方法;前者稅率為3%,後者為6%。由於管理費屬於私募基金的自營業務,一直都存在增值稅,按6%交,所以咱就以6%來舉例。我為大家整理了一個表格,便於理解下面的例子。
看題:假設我成立了一家契約型私募基金,向客戶收取了100萬元管理費,另外買賣股票獲利100萬;買賣金融債獲利100萬。(假設進項稅額為零,暫不考慮增值稅附加稅)
解:
1、管理費征稅
100萬元的管理費為直接收費金融服務,而這里的管理費就相當於增值稅銷售額。按照6%稅率計算:
根據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那麼應納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1000000÷(1+6%)×6%-0]
約5.66萬
2、股票、債券買賣收益征稅
炒股賺的100萬元是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由於是契約型基金,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稅率計算: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1000000÷(1+3%)×3%
約2.91萬
買賣債券賺的100萬,同上也要征稅:=1000000÷(1+3%)×3%
約2.91萬
另外,咱們還要注意的是,債券還有利息,假設在持有期間收到金融債和國債利息均為10萬元,那麼這些利息也是要看「地位」征稅的。
金融債利息的10萬元相當於貸款服務的銷售額,而「地位」高點的國債利息收入則是免稅的。所以按照文件的簡易計稅方法3%稅率計算納稅額:=100000÷(1+3%)×3%
約2910
當然,合夥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的征稅方法與契約型本質上還是一樣的,不同的則在於稅率而已。
❸ 私募基金募集戶如何記賬
1、公司是投資管理公司,通過信託公司發行陽光私募基金產品,信託公司要求交100萬的保證金,發行成功後,會自動轉換購買發行的產品份額。
交保證金的時候:
借: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那產品發行成功後,自動把保證金認購了自己發行的產品,賬務怎麼處理呢??
2、平時購買銀行的短期理財產品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收益出來後:
借:應收利息
貸: 投資收益
賣掉後: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應收利息
3、公司開立的證券賬戶操作
銀證轉賬: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銀行存款
購買產品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其他貨幣自己
月末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賣掉後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❹ 我們合夥制股權私募基金,有限合夥企業如何做賬
股權投資的種類很多,而目前《企業會計准則》對如何核算股權投資的規定主要基於管理方持有意圖和股權的性質進行判斷,既可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又可以指定以公允創造價值計量且期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按其歸類的不同影響當期損益也不同,客觀上迅速提供了眾多操縱利潤的騰達可能。
對於主要投資PRE-IPO項目的私募股權投資,管理者的意圖是為了在相對短的時期(通常為1-2年)內通過公開市場變現,在上市前有一個非公開的市場空間,其公允價值能夠以合理的估值方法確定,但是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確認條件,因此,將這種類型的股權投資以「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確認和計量是合理的。
但對於投資特定項目,主要以獲取公司分紅為目的的私募股
❺ 私募基金如何做分錄涉及什麼稅
當前與私募基金相關的稅收主要是所得稅和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相對單一,而涉及所得稅的政策較復雜。私募股權基金按組織形式可以分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契約制。對於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適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業所得稅法》。對於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適用的法律是《合夥企業法》。
對於契約型私募基金而言,傳統的通道型私募基金主要依據各類通道的規定,例如銀監會發布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規范信託制私募股權基金,而直接私募尚無明確依據。
基金層面的稅收問題因私募基金組織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證券交易或股權交易所得收入應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納稅,按照「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計算所得稅,稅率為25%。
由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故當公司型私募基金獲取被投資企業的股息、紅利時,可免交所得稅。其中,「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此外,對於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有專門的稅收優惠政策。2007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31號文)、2008年《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9年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 號)均有相關優惠政策,其中87 號文提出;
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 年(24 個月)以上,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 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二、直接私募如何納稅?
相比通道類私募產品,直接私募有眾多優勢:不僅可以節省通道費用,也可以引導私募公司走向規范化。不能否認的是,對於直接私募如何納稅的問題卻一直處於模糊的狀態,並不明朗。目前關於這方面的主流觀點分成兩派:
非實體課稅模式:認為契約制私募不是獨立工商實體,僅僅投資者的集合體、是一種契約關系。因此,非實體課稅模式認為契約制私募在基金層面不用納稅,僅需在投資者層面納稅即可。實體課稅模式:認為契約制私募運行中有兩個層面的法律關系,一是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進行投資,二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間的募資和分配。由於是兩個法律行為,故需要分別履行納稅義務。在基金層面,要適用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稅收制度;而在投資者層面,要適用收益取得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稅收制度。
但是,如前所述,我們認為,目前通道式的私募產品屬於國內契約制私募的雛形,因此,直接私募產品或將參照原通道類的私募產品,在基金產品環節不交稅,而由投資者分別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 號)提出的「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此通知在表述中均是使用「暫不徵收」字眼,意味著我國或認為契約型基金應採納「實體課稅模式」,只是當前為了鼓勵契約型基金的發展而暫不徵收,這給未來直接私募的稅制增添了不確定性。
❻ 急:基金管理公司投資了一個設立契約型基金,怎麼賬務處理,謝謝.
現在A股市場所有發行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約型基金。
我們現在在市面上買得到的正規的基金,都是。
賬務處理是基金公司聘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基金業的規定處理的,每天申購贖回的正的資產會增加到基金總資產里,如果申購贖回額為負,則要從總資產里扣除。
基金規模會在每個季度結束後進行統計,並發布基金公告,予以列明。
基金凈值發生變化,假設基金沒有發生份額的增減,那隻是基金的總市值發生了變化而已。
但如果發生了增減,假設是申購的金額變多,即使是凈值處於下跌過程,只要申購進來的金額越來越多,那基金的市值還是會變大。因為下跌過程中,這些申購資金是來抄底的。
相反,如果凈值處於上升階段,當然也會發生凈申購或者凈贖回,這些都是正常的市場投資行為。也會有相應的基金規模的擴大或者縮小。
這些都會在每天的會計處理里進行統計做賬。
❼ 私募基金公司怎麼做賬
私募基金信息不透明,一般也不公開,外人無法知道.
❽ 契約型私募基金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契約型私募基金怎麼進行賬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