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收益的基金分配
(1)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基金面值;
(5)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規定,基金分配應採用現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
(6)單個基金賬戶中不得對同一基金同時選取兩種分紅方式;紅利再投資部分以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 基金收益一般應作如下分配:
(1)確定收益分配的內容。確切地說,基金分配的客體是凈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後的余額。這里所說的費用一般包括:支付給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費、支付給託管人的託管費、支付給注冊會計師和律師的費用、基金設立時發生的開辦費及其他費用等。一般而言,基金當年凈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資當年凈虧損,則不應進行收益分配。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費用數據都須經過具備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審計確認後,方可實施分配。
(2)確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時間。一般而言,每個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時間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約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載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國有關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將凈收益的95%分配給投資者。而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則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在分配時間上,基金每年應至少分配收益一次。
(3)確定收益分配的對象。無論是封閉式基金還是開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對象均為在特定時日持有基金單位的投資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規定獲得收益分配權的最後權益登記日,凡在這一天交易結束後列於基金持有人名冊上的投資者,方有權享受此次收益分配。
(4)確定分配的方式。一般有三種方式:①分配現金。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②分配基金單位。即將應分配的凈收益折為等額的新的基金單位送給投資者。這種分配形式類似於通常所言的「送股」,實際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資本總額和規模。③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單位,也不分配現金,而是將凈收益列入本金進行再投資,體現為基金單位凈資產值的增加。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僅允許採用①種形式,我國台灣省則採用①和③相結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國用得最多的方式卻是①和②。(5)確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這關繫到投資者如何領取應歸屬於他們的那部分收益的問題。通常而言,支付現金時,由託管人通知基金持有人親自來領取,或匯至持有人的銀行賬戶里;在分配基金單位的情況下,指定的證券公司將會把分配的基金單位份額列印在投資者的基金單位持有證明上。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盡管基金通過組合投資分散風險,通常能使投資者以較低的風險(比股票低)獲得較高的收益(比債券高),但是,基金管理人對基金的未來收益是不作任何保證的。事實上,某些基金由於管理人運作不成功,也會發生收益極低甚至虧損的情況。
㈡ 基金可分配收益是什麼意思
就是指基金收益減去當年的成本及其他支出,,並除去上一年的時候虧損後的叫去可分配的的收益。也就是可以分配給投資人的收益。
㈢ 基金收益分配的方式有哪些
你好,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一般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㈣ 基金分紅和基金收益的區別是什麼
基金分紅和基金收益最大的區別就是賺錢和還錢。基金分紅是指基金經理覺得現在的這種基金資金盤太大了,沒有更多的可投資的空間,因此會對基金進行一次分紅,這個時候基金的分紅實際上是把自己的基金中的錢還給自己,也就是說基金經理覺得投資人給的錢太多了,根本用不完,因此會把這一部分的錢還給投資人。這部分的錢本質上還是屬於投資人自己的,所以說既不是賺錢也不是虧錢,只是簡單的把錢還給自己,當然這個時候我們也可以選擇再去把資金投入到這個基金中或者是直接回收到自己的存款之中。
㈤ 基金分紅後該如何計算收益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基金收益分配方式規定,基金分紅默認方式為現金分紅。一般來說;當日基金發售在外的總份額)×10,000當日基金收益=基金份額÷10000×當日每萬份基金凈收益當日基金收益率=當日基金收益÷基金份額通常的貨幣基金是T日申購、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T是指所屬申購日,特別強調下是所屬申購日,如果15:00以後申購,或當可分配收益達到一定標准就進行分紅等,T+1日開始計算收益,T日贖回。
具體原理如下:貨幣基金日收益指每萬份基金份額日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凈值不能低於面值。有的基金還在招募說明書中對基金收益的分派事先作了約定,如一年中最少、貨幣基金收益計算方法貨幣,基金收益計算器是根據每萬份基金份額日收益來確定的,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派發給基金投資人。
(5)基金分配收益擴展閱讀:
基金認購
基金認購:指投資者在開放式基金募集期間、基金尚未成立時購買基金份額的過程。
募集期:通常一隻基金新發行後會委託銀行櫃台、證券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進行募集。基金的認購份額數量會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提前達到份額數,基金的募集期可以提前結束,如果募集的規模沒有達到預先公告說明的規模,募集期可能延長或者該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個月,募集成功了,基金就算是正式成立了。
建倉期:基金正式成立之後就會進入一段時間的封閉建倉期,時間一般是3-6個月。在這期間基金管理人團隊會進行建倉操作,基金不能認購或申購,也不能贖回,基金公司會每周公布一次基金凈值。
基金申購
基金申購:是指投資者到基金管理公司或選定的基金代銷機構開設基金帳戶,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基金開放期:基金封閉建倉期結束後,就進入了開放期,也就是基金正常運作的時期,在此期間基金可以每天進行申購和贖回。
㈥ 基金收益和分紅有什麼區別
什麼是基金分紅
一些人對分紅存在誤解,以為分紅是基金公司拿另外的錢發放給投資者,其實並不是。實際上拿來分紅的錢,本身是基金資產的一部分。基金分紅就是將基金收益的一部分拿出來,以現金的方式派發給投資者。當然,前提是基金賺錢了才能分紅,並且分紅之後,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一般是1元)。
由於基金份額不會發生變化,基金分紅後,基金的單位凈值會下降。
為什麼要進行基金分紅
一方面是為了降低基金單位凈值。因為不少基民患有「凈值恐高症」,不敢買高凈值的基金,基金分紅後,基金凈值降低,看起來比較便宜。但實際上,買基金看的是增長率,而不是份額凈值的絕對值,份額凈值高低對基金的投資收益,並沒有什麼影響。
另一方面,分紅也是一種有效的投資策略。分紅,相當於讓基民贖回部分基金資產,從而達到減倉的目的。這個操作在牛市頂點進行,效果最佳。
基金分紅的方式
對於基金分紅,基金公司給了投資者兩種選擇,一種是現金分紅,即直接將分紅發放到申購時的銀行賬戶,不收取手續費;另一種是紅利再投資,即由基金託管人直接將現金紅利這算成基金份額計入基金賬戶。一般情況下,基金默認的是現金分紅,如果要選擇紅利再投資這種分紅方式,則需要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對分紅方式進行修改。
兩種分紅方式的區別
首先費用不同,選擇現金分紅後,進行再投資需要支付申購費,而紅利再投資一般不收申購費;其次風險不同,現金分紅意味著落袋為安,選擇紅利再投資則需要承擔基金虧損的風險。
㈦ 基金收益分配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本答案有自選基提供:
1、紅利:是基金因購買公司股票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公司對股東的紅利分配有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兩種形式。
2、股息:是指基金因購買公司的優先股權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
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規定的,這是股息與紅利的主要區別。
3、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而定期取得的利息。
4、買賣證券差價:是指基金資產投資於證券而形成的價差收益,也稱資本利得。
5、存款利息:指基金資產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6、其他收入:指運用基金資產而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額,如基金因大額交易而從證券商處得到的交易傭金優惠等雜項收入。
㈧ 基金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分配形式有:支付現金和增加基金單位。在美國,基金分配方式一般有現金分配和自動再投資購買基金份額。美國幾乎所有基金都有自動再投資條款。大部分自動再投資都不收取任何附加費用。有些基金公司還允許投資者的股利可再投資於其名下的其它基金,因此提供了更大程度的風險分散化。許多共同基金股東選擇將他們的現金分配再投資於購買基金的額外股份上,而不是作為現金取出。
我國《試點辦法》中規定,開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應當根據基金契約及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暫行辦法》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應當採用現金形式,每年至少1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
㈨ 基金分紅和收益區別
基金收益和基金分紅的區別在於:
基金收益是根據凈值計算的,凈值上漲,則基金就會有收益。如:
投資者購買A基金1000份,買入的凈值為1.5元,則市值就有1500元。當凈值上漲到3元之後,基金市值增加到3000元,因此基金收益就為1500元,投資者只有將基金賣出之後,這個收益才能到賬。
而基金分紅是由於凈值過高,很多基民有「凈值恐高症」,因此分紅是為了把凈值下降,分紅的收益也是之前凈值上漲帶來的,只是將賬戶浮動的數字變成實實在在的錢。如:
基金凈值到3元之後,很多投資者已經不敢買了,因此若把凈值降到1.5元,則就會把1500元的收益變成現金,分發到投資者的賬戶。
因此分紅之後,累計收益不變,基金份額不變,只是凈值變小了,市值減少的部分就是正好等於分紅得到的錢。
㈩ 關於基金收益的分配方式
基金分配通常有:
1:分配現金。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分配基金單位。即將應分配的凈收益折為等額的新的基金單位送給投資者。這種分配形式類似於通常所言的「送股」,實際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資本總額和規模。
3:不分配。既不能送基金單位,也不分配現金,而是將凈收益列入本金進行再投資,體現為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的增加。
基金的收益方式:
紅利:是基金因購買公司股票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對股東的紅利分配有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兩種形式。基金作為長線投資者,其主要目標在於為投資者獲取長期、穩定的回報,紅利是構成基金收益的一個重要部分。所投資股票的紅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一個重要標准。
股息:是指基金因購買公司的優先股權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規定的,這是股息與紅利的主要區別。與紅利相同,股息也構成投資者回報的一個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重要標准。
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得低於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由此可見,債券利息也是構成投資回報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買賣證券差價:是指基金資產投資於證券而形成的價差收益,通常也稱資本利得。
存款利息:指基金資產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這部分收益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個組成部分。開放式基金由於必須隨時准備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贖回申請,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存在銀行。
其他收入:指運用基金資產而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額,如基金因大額交易而從證券商處得到的交易傭金優惠等雜項收入。這部分收入通常數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