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募基金業務流程有哪些
產品設置階段⑴選擇基金管理人。選擇有成熟交易模式並有穩定交易記錄的操盤團隊作為基金管理人。具體評估過程由公司相關部門制定嚴格的制度嚴格執行(擬採用與合夥制企業合作模式)⑵ 產品設計方案制定,包括具體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風險控制,募集規模,封閉期,承銷方式,資金投向,退出機制等。同時,進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動。2.基金分銷渠道以及募集期規定⑴基金開始發行期間,通過證券營業所網點和第三方機構等代銷渠道,向投資人發售基金單位。私募基金多採取自行發行的方式,即指基金發起人不通過承銷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資者銷售基金。⑵ 發行期結束後,基金管理人不得動用已募集的資金進行投資,應將發行期間募集的資金劃入驗資帳戶,由有資格的機構和個人進行驗資。封閉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內募集的資金超過該基金批准規模的80%的,該基金方可成立。⑶封閉式基金募集期滿時,其所募集的資金少於該基金批准規模的80%的,該基金不得成立。基金發起人必須承擔基金募集費用,已募集的資金並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須在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3.基金運作實施基金成立後,按照產品設置方案,進入封閉運行期。期貨公司盡風險監控義務,實施跟蹤該基金運作情況。4.基金退出機制封閉期滿後,按照產品設置方案進行分紅,退出。期貨公司協助辦理退出工作。
❷ 私募排排:私募基金如何做到募集方式合規性
私募風控需要注意一下問題:
一、了解產品募集流程
二、注意合格投資者問題
三、注意投向的合規問題
四、注意結構化產品的杠桿問題、
五、注意產品推介中的保底收益問題
六、注意運作中形成「資金池」問題
七、注意關聯交易問題
八、注意運作中策略變動問題
九、注意信息披露與風險提示問題
❸ 私募基金合規流程是怎樣的
私募基金合規流程是:
一、了解投資者信息
由投資者填寫並提供基本信息表,並提供相關信息證明文件。
二、對投資者分類
投資者分為普通投資者與專業投資者。
專業投資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一)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最近1 年末凈資產不低於2000 萬元;
2.最近1 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
3.具有2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
(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
1、金融資產不低於500 萬元,或者最近3 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 萬元;
2、具有2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屬於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認證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專業投資者之外的投資者為普通投資者,並且,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
專業投資者向普通投資者轉化:
符合上文專業投資者條件第(四)、(五)項規定的,可以書面告知經營機構選擇成為普通投資者,經營機構應當對其履行相應的適當性義務。
普通投資者向專業投資者轉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普通投資者可以申請轉化成為專業投資者,但私募管理人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同意其轉化:
(一)最近1 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最近1 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500 萬元,且具有1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的除專業投資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 萬元或者最近3 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30 萬元,且具有1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1 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自然人投資者。
普通投資者以書面形式向經營機構提出申請並確認自主承擔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後果,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私募管理人應當通過追加了解信息、投資知識測試或者模擬交易等方式對投資者進行謹慎評估,確認其符合前條要求,說明對不同類別投資者履行適當性義務的差別,警示可能承擔的投資風險,告知申請的審查結果及其理由。
根據7月1日實行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私募管理人應當建立投資者評估資料庫並及時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評估結果,避免重復採集,提高評估效率。
同時,根據不同的標准,對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進行細化分類和管理。
三、填寫風險測評問卷
對普通投資者進行風險問卷調查,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 評估結果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
■ 超過3年,再次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時,需要重新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 同一私募基金產品的投資者持有期間超過3年的,無需再次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 投資者應當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標准。
■ 通過互聯網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應當設置在線特定對象確定程序,投資者應承諾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標准。
四、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對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之後,募集機構應當向投資者出具風險測評等級告知書。
同時,募集機構應當根據風險特徵和程度對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劃分風險等級,提出明確的適當性匹配意見,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銷售或者提供給適合的投資者。
五、基金推介
■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六、簽署風險揭示書
適當性匹配一致後,募集機構需要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揭示,並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
■ 特別注意:如果投資者主動要求購買風險等級高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或者接受相關服務的,募集機構應當進行特別的書面風險警示;投資者仍堅持購買的,可以向其銷售相關產品或者提供相關服務。
七、合格投資者確認
在完成私募基金風險揭示後,募集機構應當要求投資者提供必要的資產證明文件或收入證明,證明其屬於合格投資者。
合格投資者認定標准:
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 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 如果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八、投資冷靜期
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後,簽署私募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應當約定給投資者設置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
■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冷靜期自基金合同簽署完畢且投資者交納認購基金的款項後起算;
■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關於投資冷靜期的約定可以參照前款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要求,也可以自行約定。
九、回訪確認
■ 募集機構應當在投資冷靜期滿後,指令本機構從事基金銷售推介業務以外的人員以錄音電話、電郵、信函等適當方式進行投資回訪。
■ 回訪過程不得出現誘導性陳述。
■ 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進行的回訪確認無效。
■ 投資者在募集機構回訪確認成功前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募集機構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退還投資者的全部認購款項。
■ 未經回訪確認成功,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不得由募集賬戶劃轉到基金財產賬戶或託管資金賬戶,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資運作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
十、未盡事宜
資料歸檔
對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資料、錄音錄像資料、自查報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 年。
雙錄留痕
1、現場方式,執行普通投資者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要錄音或者錄像;
2、現場方式,向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產品或者服務,要錄音或者錄像;
3、現場方式,調整投資者分類、基金產品或者服務分級以及適當性匹配意見,要錄音或者錄像;
4、現場方式,向普通投資者銷售基金產品或者服務前對其進行風險提示的環節,要錄音或者錄像;
註:非現場方式,要完善信息管理平台留痕功能,記錄投資者確認信息。
❹ 求私募基金的操作手法.
對於散戶來說,私募基金是一群神秘的投資者。私募的操作手法很多時候會出人意料,但如果能踩准私募的節奏,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大收獲。近日,記者從在長沙做私募的李先生那裡,了解到少許不為散戶投資者知曉的私募慣用操盤手法。
反向操作
老百姓普遍認為,私募基金應不會在高位去買公募基金的重倉股,一個是不愛給公募抬轎,另外一個是怕公募基金借機出貨。但據李先生介紹,很多時候,私募基金的操作手法卻恰恰相反。
對於某些股票,基金根本不敢輕易出貨,私募就敢進去抬轎,如蘇寧、茅台等,因此他們拉抬起來反而非常輕松。同時,私募一拉就有眾多的市場資金認為是新基金建倉,所以跟風資金踴躍,因此出貨沒有任何困難。
李先生告訴記者,對於眾多急於入市的資金來說,A股市場上的優質股票是稀缺的,因此一旦買入這種股票就不要輕易賣出,在資金的持續推動下,這些股票會漲到令人難以相信的地步。另外,通過股票價格走勢去猜測資金意圖沒有任何意義,總是假想有主力資金操控股價,這是散戶投資者最容易犯的錯誤,也是庄股時代留下的後遺症,這一看法必須要扭轉。
選股重時重勢
「不要以為做私募會比公募環境寬松很多」,李先生談道,「有時候做私募的紀律,以及對技術的要求遠遠比公募要高」,李先生表示,私募做短線的時候比較多,往往從盤口看到某隻股票短線勢頭較猛,有望形成向上突破後即果斷介入,但對投資的時點和股票的趨勢都有嚴格要求,而且一旦介入,十分迅猛狠辣,採用逼空手法將大小拋單通吃,一氣封上漲停。
他介紹私募選股有兩大思路:一是在技術上尋找處於「兩極」的股票,處於上升趨勢加速段的極強勢股和遠離套牢區、處於超跌中的極弱勢股;二是尋找基本面變化對股價構成重大影響的股票。拉升方式也比較特別,當大盤較強時,通常會一口氣拉上漲停;早市攻擊也是手段之一,藉助「短平快」的手法製造強勢的感覺,但不常用;下午兩點之後拉抬強勢股是最常用的手段,一些早市走強的熱門股,以很大的買盤掃單,股價幾乎呈90度角上漲,在跟風盤的幫助之下封上漲停,一旦沖上漲停,會掛出巨量的買盤穩定人氣,降低持有者的賣出慾望。
他指出,私募所選個股走勢形態一定比較好,這些個股底部構築較為扎實,且都在溫和放量、小陽線上行過程中。在此階段介入尤如推波助瀾,時機把握得當,成功率自然大大增加。而處於下降通道中的個股,基本上不會參與,因為這些股票上行能量太弱,難以成為市場短期熱點。
他最後告訴記者,不要以為私募都是「亡命之徒」,事實上他們對於風險的敏感程度比絕大多數投資者要高。對於高度控盤的庄股,很多私募是絕對不會碰的,尤其是前期經過大幅炒作的庄股。因為這類庄股難以吸引廣大散戶跟風炒作,私募進出也十分不便。成本控制亦是風險控制中非常重要的環節,買入成本往往遠低於市場平均成本,因此在拉出漲停板後,也不至於馬上引來解套盤,可以保證短期內安全脫身。
❺ 私募基金如何合規募集
01公開宣傳機構品牌
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可以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已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以下簡稱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託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動。
募集機構僅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公開宣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發展戰略、投資策略、管理團隊、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國基金業協會公示的已備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02特定對象確定
1、合理的審查義務
公司應對所募集資金的投資者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確保投資者以書面方式承諾其為自己購買私募基金;(2)在基金合同中約定轉讓的條件。
2、調查問卷形式
募集機構應建立科學有效的投資者問卷調查評估方法,確保問卷結果與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問卷調查主要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投資者基本信息,其中個人投資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齡、學歷、職業、聯系方式等信息;機構投資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記中的必備信息、聯系方式等信息;
(2)財務狀況,其中個人投資者財務狀況包括金融資產狀況、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於金融投資的比例等信息;機構投資者財務狀況包括凈資產狀況等信息;
(3)投資知識,包括金融法律法規、投資市場和產品情況、對私募基金風險的了解程度、參加專業培訓情況等信息;
(4)投資經驗,包括投資期限、實際投資產品類型、投資金融產品的數量、參與投資的金融市場情況等;
(5)風險偏好,包括投資目的、風險厭惡程度、計劃投資期限、投資出現波動時的焦慮狀態等。
3、在線特定對象確定程序
(1)投資者如實填報真實身份信息及聯系方式;
(2)募集機構應通過驗證碼等有效方式核實用戶的注冊信息;
(3)投資者閱讀並同意募集機構的網路服務協議;
(4)投資者閱讀並主動確認其自身符合《私募辦法》第三章關於合格投資者的規定;
(5)投資者在線填報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的問卷調查;
(6)募集機構根據問卷調查及其評估方法在線確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03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1、募集機構應建立科學有效的投資者問卷調查評估方法,確保問卷結果與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
2、募集機構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建立科學有效的私募基金風險評級標准和方法。
募集機構應當根據私募基金的風險類型和評級結果,向投資者推介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04基金推介
募集機構應當採取合理方式向投資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揭示投資風險,確保推介材料中的相關內容清晰、醒目。
1、推介材料
(1)私募基金的名稱和基金類型;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編碼、基金管理團隊等基本信息;
(3)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關誠信信息);
(4) 私募基金託管情況(如無,應以顯著字體特別標注)、其他服務提供商(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保管機構等),是否聘用投資顧問等;
(5)私募基金的外包情況;
(6)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限制概況;
(7)私募基金收益與風險的匹配情況;
(8)私募基金的風險揭示;
(9) 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及其監督機構信息;
(10)投資者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投資者的重要權利(如認購、贖回、轉讓等限制、時間和要求等);
(11)私募基金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
(1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方式及頻率;
(13)明確指出該文件不得轉載或給第三方傳閱;
(14)私募基金採取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組織形式的,應當明確說明入伙(股)協議不能替代合夥協議或公司章程。說明根據《合夥企業法》或《公司法》,合夥協議、公司章程依法應當由全體合夥人、股東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申請設立合夥企業、公司或變更合夥人、股東的,並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履行申請設立及變更登記手續;
(15)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2、非公開媒介渠道
不得通過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1)公開出版資料;
(2)面向社會公眾的宣傳單、布告、手冊、信函、傳真;
(3)海報、戶外廣告;
(4)電視、電影、電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傳播媒體;
(5)公共、門戶網站鏈接廣告、博客等;
(6)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募集機構官方網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聯網媒介;
(7)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
(8)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電話、簡訊和電子郵件等通訊媒介;
(9)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和中國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禁止的其他行為。
3、禁止行為
募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推介私募基金時,禁止有以下行為:
(1)公開推介或者變相公開推介;
(2)推介材料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最低收益,包括宣傳「預期收益」、「預計收益」、「預測投資業績」等相關內容;
(4)誇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誤導投資人進行風險判斷的措辭;
(5)使用「欲購從速」、「申購良機」等片面強調集中營銷時間限制的措辭;
(6)推介或片面節選少於6個月的過往整體業績或過往基金產品業績;
(7)登載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8)採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確性、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和方法進行業績比較,任意使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相關措辭;
(9)惡意貶低同行;
(10)允許非本機構僱傭的人員進行私募基金推介;
(11)推介非本機構設立或負責募集的私募基金;
(12)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05基金風險揭示
在投資者簽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機構應當向投資者說明有關法律法規,說明投資冷靜期、回訪確認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資者的相關權利,重點揭示私募基金風險,並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
風險揭示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私募基金的特殊風險,包括基金合同與中國基金業協會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風險、基金未託管所涉風險、基金委託募集所涉風險、外包事項所涉風險、聘請投資顧問所涉風險、未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風險等;
2、私募基金的一般風險,包括資金損失風險、基金運營風險、流動性風險、募集失敗風險、投資標的的風險、稅收風險等;
3、投資者對基金合同中投資者權益相關重要條款的逐項確認,包括當事人權利義務、費用及稅收、糾紛解決方式等。
06合格投資者確認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機構和個人: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07簽署基金合同
1、各方應當在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後簽署私募基金合同。投資者應當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2、對所募集資金的投資者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確保投資者以書面方式承諾其為自己購買私募基金;
(2)在基金合同中約定轉讓的條件。
3、募集賬戶
募集機構或相關合同約定的責任主體應當開立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用於統一歸集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向投資者分配收益、給付贖回款項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等,確保資金原路返還。
募集機構應當與監督機構簽署賬戶監督協議,明確對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的控制權、責任劃分及保障資金劃轉安全的條款。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賬戶監督協議的約定,對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實施有效監督,承擔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劃轉安全的連帶責任。
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過程中同時作為募集機構與監督機構。符合前述情形的機構應當建立完備的防火牆制度,防範利益沖突。
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開立、使用的機構不得將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基金銷售支付機構或者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破產或者清算時,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
08投資冷靜期
基金合同應當約定給投資者設置不少於二十四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
1、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合同應當約定,投資冷靜期自基金合同簽署完畢且投資者交納認購基金的款項後起算;
2、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關於投資冷靜期的約定可以參照前款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要求,也可以自行約定。
09回訪確認
回訪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確認受訪人是否為投資者本人或機構;
(2)確認投資者是否為自己購買了該基金產品以及投資者是否按照要求親筆簽名或蓋章;
(3)確認投資者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基金合同和風險揭示的內容;
(4)確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及風險承擔能力是否與所投資的私募基金產品相匹配;
(5)確認投資者是否知悉投資者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投資者的重要權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方式及頻率;
(6)確認投資者是否知悉未來可能承擔投資損失;
(7)確認投資者是否知悉投資冷靜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
(8)確認投資者是否知悉糾紛解決安排。
❻ 私募直營店:私募基金如何合規募集
首先在宣傳上不能公開宣傳,對投資者甄別上符合資管新規中的合格投資者要求,有募集監督賬戶
❼ 私募基金募集應當履行哪些程序
私募基金募集應當履行下列程序:
(一)特定對象確定;
(二)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三)基金風險揭示;
(四)合格投資者確認;
(五)投資冷靜期;
(六)回訪確認。
(7)私募基金合規募集行為的九個步驟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特點: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方式是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股權投資的特點包括:
1、股權投資的收益十分豐厚。與債權投資獲得投入資本若干百分點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權投資以出資比例獲取公司收益的分紅,一旦被投資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獲利可能是幾倍或幾十倍。
2、股權投資伴隨著高風險。股權投資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周期,而因為投資於發展期或成長期的企業,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本身有很大風險,如果被投資企業最後以破產慘淡收場,私募股權基金也可能血本無歸。
3、股權投資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私募股權投資在向目標企業注入資本的時候,也注入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各種增值服務,這也是其吸引企業的關鍵因素。
在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同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能夠幫助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拓展采購或銷售渠道,融通企業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協調企業與行業內其他企業的關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務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亮點和競爭力所在。
❽ 私募基金合規風控的十個要點是什麼
一、了解產品募集流程
二、注意合格投資者問題
三、注意投向的合規問題
四、注意結構化產品的杠桿問題
五、注意產品推介中的保底收益問題
六、注意運作中形成「資金池」問題
七、注意關聯交易問題
八、注意運作中策略變動問題
九、注意信息披露與風險提示問題
十、注意退出問題(私募舉牌減持及股權基金退出)
❾ 基金的募集程序有哪些步驟
一、准備注冊私募基金公司的資料,成立籌備委員會
1、開始准備注冊XX股權私募基金(以下簡稱為:基金)。
首先,准備發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選擇獨立或者聯合朋友共同成為基金的發起人(人數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
然後,發起人在一起選定幾個理想的名稱作為該基金未來注冊成立後的名稱,然後選定誰來擔任該基金的執行事務合夥人、該基金的投資方向以及該基金首期募集的資金數量(發起人需要准備募集資金總額1%的自有資金),最後確認該基金成立後的工作地點(已能夠獲得地方政府支撐為宜)。
2、上述資料准備完成後,發起人開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籌備組或籌備委員會,落實成員及分工。
3、確定基金募集的對象和投資者群體(詳見:股權私募基金(PE)獲利模式揭秘一文),即基金將要引入的投資者(有限合夥人)范圍。
4、製作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初次聯系的郵件、傳真內容,或電話聯系的內容;基金的管理團隊介紹和基金的投資方向;擬定基金名稱並製作募集說明書;准備合夥協議。
5、與基金投資群體的的聯系和接觸,探尋投資者的投資意願,並對感興趣者,傳送基金募集說明書。
6、開募集說明會,確認參會者的初步認股意向,並加以統計。
7、與有意向的投資者進一步溝通,簽署認繳出資確認書,並判斷是否達到設立標准(認繳資金額達到預定募集數量的70%以上)。
8、如果達到設立標准,基金招募籌備組或籌備委員會開始向指定地區的工商局進行注冊預核名。在預核名時按照有限合夥企業歸檔,最終該基金在工商營業執照上表述為:XX投資管理中心或XX投資公司(有限合夥)。
9、預核名的同時,如果基金合夥人願意,可以開始策劃與當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門進行接觸,從而爭取當地政府對該基金的設立給予支持(無償給予基金總額的10%-20%的配套資金)。
二、舉行第一次私募基金股東會,選擇託管銀行
1、預核名通過後,舉行第一次基金股東會,確認基金設立和發展的各種必要法律文件。發起設立基金的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基金的投資決策委員章程、人員並確認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執行事務合夥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備該基金在工商注冊的所有必要資料(包括:認繳出資確認書、合夥協議、企業設立登記書、委託函、辦公地點證明、身份證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執行事務合夥人照片等);
3、資料准備完成後,由執行事務合夥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負責向工商部門提交所有注冊資料並完成注冊;
4、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負責人與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實質性接觸,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設立計劃和希望政府給予的支持計劃。該基金如果能夠得到政府的支持,可以讓該基金未來在很多業務上得到實質性的幫助(政府給予的配套資金;政府幫助下銀行給予的配套貸款;政府協助給予的低價土地;國家政策中政府給予的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如果希望該基金得到政府的支持,設立該基金的計劃書可以寫上我們准備投資的方向與政府未來的發展方向一致。
5、選定基金未來放置資金的託管銀行,與銀行接觸並簽署意向協議。
三、領取營業執照,策劃發布會
1、基金領取營業執照並開立銀行賬戶,完成基金稅務登記手續;
2、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與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人共同商議、策劃基金成立的對外發布會;
3、與政府金融主管部門繼續接觸,確認政府對基金給予的支持情況。
四、開展發布會,確認基金未來的投資方向
1、基金發布會策劃完成,發布會運行時間表和執行計劃以及大會目標均獲得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
2、發布會開始由外聘基金管理公司操作、實施;
3、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尋找、確認基金未來的首批投資方向,並提交擬投資項目的基礎資料給投資決策委員會。
五、對投資方向周密的研究和討論
1、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對擬投資項目進行盡職調查,並製作相應的投資可行性研究、商業計劃書並提交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
2、投資決策委員會了解擬投資項目的所有情況並進行研究;
3、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同時開始進行基金公司內部管理體系的文案建設;
4、外聘基金管理公司開始進行對投資方向進行全面的項目接觸、調查和研究;
5、外聘基金管理公司開始建立全面的基金運行管理體系流程(人員)准備。
六、項目投票通過後,開始募集資金
1、投資決策委員會甄選項目後,一般獲得2/3以上委員同意後,可以通知託管銀行,進行投資准備;
2、基金管理公司委派的財務總監與資金共同進入擬投資項目,財務總監對項目資金具有一票否決權;
3、財務總監每周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交財務流水,每月對投資項目進行階段性審計,每季度邀請外界獨立審計事務所對項目出具獨立審計報告;
4、執行事務合夥人和投資決策委員會開始大面積接觸現有資本市場,獲得信息、吸收經驗、整合資源;
5、基金管理公司協助投資決策委員會不斷進行專業化學習,提高整體委員的金融專業水平。
❿ 私募基金募集辦法所規定的募集過程有哪些步
第一步:公開宣傳機構品牌
《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規定,雖然私募不可以公開宣傳產品和業績,但是私募公司實際上是可以做好自己的品牌和形象的塑造,在社會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和文化,這是非常好的事情,但要注意宣傳的途徑和范圍、方法。
第二步:特定對象確定
私募行業一直強調要向特定對象宣傳,但是什麼才是特定對象呢,其實一直比較難界定,這次《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給出了答案,就是要經過特定對象確認的程序,採用問卷調查等方式去評估是否符合要求,所以現在很多網站都設置了評估程序頁面,並要求投資者承諾,但一些微信朋友圈則比較難以進行,協會也接到了不少投訴。還有評估結果有效期只有3年,3年後要重新評估。
第三步: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什麼叫做投資者適當性,就是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投資者,匹配他們的風險偏好度,這次《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做了明確規定,通過調查問卷的形式,來了解投資者的具體情況,也會對私募產品進行風險評級,讓投資者買得放心。另外,在線評級一直比較難做,協會這次也規定了具體流程。
第四步:基金推介
《募集行為管理辦法》這次對私募產品具體銷售宣傳的過程做了比較詳細的闡述,因為這塊以往問題較多,不少營銷人士都很厲害,客戶容易被誤導。辦法規定了推介具體內容有15條,基金君看下來就是要給客戶一個詳細的、清晰的了解,避免客戶還沒搞清楚產品具體情況就被忽悠了,像之前關注較多的費率等問題也要清晰揭示。
還有以往銷售都愛誇大宣傳、飢餓營銷、擔保收益、自賣自誇等12種行為,現在都是命令禁止的,什麼高收益、業績最佳等讓投資者沸騰的詞語,都要小心。還有9種媒體不能推介,包括微信朋友圈等。
第五步:投資風險揭示
《募集行為管理辦法》還特意強調要向投資者揭示私募產品的高風險性,有些客戶都以為私募做投資厲害,卻不知道其中的風險更大,這些風險包括私募產品本身的不規范,沒有託管、沒有登記等,還有就是投資中的風險,另外權益糾紛也要提前確立,避免出現之前比如「業績門」之類的事情。這些客戶都要逐條來簽字。
第六步:合格投資者確認
在銷售過程中,為了賣產品,有些銷售機構想盡各種辦法,比如拆分產品、包裝成互聯網金融產品等,但所賣對象根本承受不了風險。這次《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規定,私募產品必須賣給客戶本人、承諾是本人購買,客戶要提供資產證明文件,不是有100萬就可以了,還要有金融資產、風險承受能力等要求。
第七步:簽署基金合同
《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規定,到了簽署基金合同這一步時,銷售機構必須要做好揭示產品風險、說明相關法律法規等,還要履行投資者冷靜期和確認回訪等程序,保證是合格投資者,才能最終確認簽字、打款。
第八步:投資冷靜期
《募集行為管理辦法》這次特意規定,投資是要有至少24小時的冷靜期,避免一時沖動、考慮不周就做出投資決策,畢竟不是小錢。冷靜期內銷售機構不能再去影響客戶情緒,催促他們。但股權、創投私募則可以按照24小時冷靜期去做,也可以自行約定,基金君對這里有點不太明白。
第九步:回訪確認
《募集行為管理辦法》提出「回訪制度」,但目前不會強制,因為很多私募反映比較難做,非銷售人員人手不夠、客戶太多。在回訪過程中,基金君發現,協會對具體內容做了8條闡述,需要客戶逐一確認,都是比較核心的信息,這就是一個再確認的過程,如果客戶沒有搞清楚,是可以解除合同、退款的,最大限度保證投資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