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理財所得收益需要交稅嗎
所得稅不用交。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印花稅不交。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的規定,對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暫不徵收印花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繼續予以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04]173號)的規定,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免徵印花稅。
營業稅要交。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稅率應該是3%
按規定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的。(但是銀行並不代扣,理論上應由個人自行到稅務局申報繳納,所以現在實際上並沒有人在為理財產品收益繳稅。)
理論上是需要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理財產品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的規定: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1.股息紅利所得
對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如何納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發文另行作出規定,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規定,因上市公司分紅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需要根據持有時間不同,確認不同的納稅義務。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股息紅利所得全額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計入股東個人應稅收入,即實際稅率變成了10%。如果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計入股東個人應稅所得,即實際稅率變成了5%。
2.基金產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第二條規定: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本文開頭提到的 「余額寶」們都是與相關基金掛鉤,用戶在其網站直接購買基金等理財產品,例如「余額寶」就是相當於購買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的貨幣基金產品,所以和購買普通的基金產品類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3.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
4.銀行理財產品
對於銀行理財產品(包含人民幣理財產品、外匯理財產品)收益是否納稅,總局並沒有具體規定,實際操作中多數銀行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通過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品種很多,有銀行自行開發的理財產品,有銀行代信託公司或保險公司代銷的產品,還有委託貸款。經請示總局,對個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現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在此有一種情況也需要區分:一個專門做投資的合夥企業,有兩個自然人合夥人。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年底,合夥企業計算合夥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時,這部分理財收益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國稅發〔2011〕50號規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從事股權(票)、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采權及其他投資品交易取得的所得,應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Ⅲ 理財產品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若是招行個人理財產品,理財收益的應納稅款由投資者自行申報及繳納,招行不會從投資者收益中扣除。
Ⅳ 個人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理財產品理財收益的應納稅款由投資者自行申報及繳納,招行不會從投資者收益中扣除。
Ⅳ 投資理財產品需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理財產品是否收費詳見各產品說明書中的「相關費用」。說明書中的銷售費、託管費和管理費會在產品運作中扣除,公布的產品收益率或凈值是已經扣除了上述費用,故不影響實際收益。
Ⅵ 銀行的理財產品,得到收益後需要交稅嘛
有些是免稅的,其餘要交稅的由銀行代扣代繳,理財產品納稅跟個人沒什麼關系
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投資者獲得的投資收益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所以,常常有市民抱怨,「本來收益就不多,還得繳稅,到手的收益就更少了。」其實,目前還是有幾種產品投資收益不收所得稅。
1、教育儲蓄,免收個人所得稅
有專家表示,由於教育儲蓄存在優惠不多、限制頗多的情況,大大減少了人們對其的投資熱情。
投資教育儲蓄的好處,在於投資者能享受兩大優惠政策:一是。根據國家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個人所得稅」;二是教育儲蓄作為零存整取儲蓄,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相對於其他儲蓄品種,教育儲蓄利率優惠幅度在25%以上)。
2、投資債券可以免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投資國債和特種金融債所得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國債風險幾乎為零,利率略高於同期的銀行存款。從較長一段時間來看,投資國債是比較合算的。
個人投資企業債券(包括可轉換債券),無論是在一級發行市場還是在二級市場購買企業債券,持有到期後取得的利息收入,作為「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均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利息的機構負責代扣代繳。
3、基金,四種情況暫不征稅
對於個人投資者購買基金所得的分紅,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隨著近期股市行情火爆,證券投資基金的凈值也出現了大幅上漲,多家基金公司更於近日公布了大比例現金分紅方案。隨著這些分紅的出現,是否繳稅,就成為很多市民關注的焦點。
按照相關規定,對基金持有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等,均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了20%的個人所得稅。
目前,以下幾種情況都屬於暫不征稅的范圍:
一是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二是對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徵收營業稅。三是對個人買賣基金暫不徵收印花稅。四是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獲得的差價收入,也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外,有關分紅險免稅的問題,據了解,保監會正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進行協商。
Ⅶ 銀行存款利息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銀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後(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為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需要,經國務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後(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7)銀行理財收益要交個人所得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Ⅷ 理財產品收益交個人所得稅嗎
理財產品收益交個人所得稅嗎?
正常情況下理財產品收益是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銀行基本上是扣除了個人所得稅的,剩下來的就是你的收益的,特殊情況另說了!
Ⅸ 銀行理財產品收益及債券收益率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在銀行的存款產品一般是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但是理財產品一般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Ⅹ 農商銀行鑫安利的理財產品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就目前而言,所有銀行的理財產品以及定期產品都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