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資金客戶組成有限合夥,以機構客戶形式認購私募基金合法嗎
近年來,「投資理財」一直是熱門話題。從銀行到信託公司再到如雨後春筍般涌現的各類私募投資基金,各類機構均大規模地推出了各種理財產品。雖然這些理財產品向投資者承諾了遠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但相關機構在向投資者推薦理財產品時,是否明確告知了投資者其投資資金的使用方式、投資具體存在的風險及投資項目的具體情況等必要信息,這令人質疑。
以四川地區為例,2014年10月26日,四川最大的投資公司四川財富聯盟融資理財有限公司倒閉,且因涉嫌非法集資而被刑事立案偵查 ;2014年12月10日,成都中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跑路」,眾多投資者上門討債 。一系列投資公司破產倒閉,負責人跑路或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事件給沉浸於高收益的投資者們當頭一喝。
本文結合筆者遇到的實際問題,以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為例,對相關投資模式進行分析,讓投資者了解投資過程造成損失的具體原因。
一、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的概念及法理基礎
筆者認為,要界定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的概念,需從其概念構成入手。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由兩個法律概念組成,一是有限合夥,二是私募投資基金。
(一)有限合夥的概念及法理基礎
有限合夥制( Limited Partnership)是風險投資( Venture Capital,VC))及私募股權基金( Private Equity,PE)的主要運作模式, 根據美國《統一有限合夥法》的規定, 有限合夥是指在按照某一州的法律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組成的合夥,其中包括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一般合夥人(General Partner,GP)和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LP) 。我國於2006年8月27日修訂了《合夥企業法》,首次引入了有限合夥的概念。新修訂的《合夥企業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由此,有限合夥企業的合法地位在我國得以確立。
(二)私募投資基金的概念及法理基礎
提到私募投資基金,大家最熟悉的莫過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涵蓋企業在首次公開發行前(Pre-IPO)各階段的投資權益,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成熟期和在IPO前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狹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並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 。2014年8月21日,證監會頒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
通過《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看出,相較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私募投資基金既可從事股權投資,也可從事債權等其他投資。
綜上所述,採用有限合夥形式所設立的私募投資基金即可稱為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
二、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的運作模式及法律風險
(一)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運作模式分析
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的出現是資本創新的產物。有限合夥型作為創業投資基金的一種組織形式,最初誕生於美國,是美國創業投資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產物。據統計,美國在1980年有限合夥型創業投資基金投資額為20億美元,占整個創業投資總額的42.5%,到1995年己達到了1432億美元,占整個創業投資總額的81.2%。隨著我國新修訂後《合夥企業法》的實施,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被引入了我國。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規避了公司型投資基金既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又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不足,同時又基於其靈活的收益分配製度,逐漸成為了一種主流的融資方式。
通過分析實際辦案過程中遇到的案例,筆者提煉出如下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的一般運作模式,以下通過圖示的方法具體說明:
交易過程中,主要交易程序如下:
(1)A(一般為公司)作為私募投資基金的發起人以及普通合夥人(GP),B作為有限合夥人(LP),共同設立D有限合夥作為本次交易的投資機構;
(2)A和D通過銀行等銷售渠道對投資基金產品進行推介,召集有經濟實力的投資者(如C)作為有限合夥人,加入D有限合夥成為有限合夥人;
(3)通過D有限合夥向E項目公司注資,注資方式一般通過委託貸款或股權投資;
(4)E項目公司再將通過D有限合夥募集到的資金投入本次交易中的約定項目;
(5)F擔保主體為E項目公司向D有限合夥提供擔保。
(二)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存在的法律風險
雖然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對於融資方來說具有諸多優點,但由於其交易結構相對於傳統的股權、債權投資來說較為復雜,普通投資者很難理清其中的法律關系,加上基金產品的銷售方通常都不會明確告知投資者其購買相關產品到底需承擔多大的風險,所以常常使得普通投資者做出錯誤判斷。筆者通過曾參與過的實際案例,總結出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主要容易出現以下問題:
1. 增加有限合夥人存在程序瑕疵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15日內,向原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然而,實際操作中,投資者往往僅與新設立的有限合夥簽訂私募投資基金認購協議、與普通合夥人簽訂入伙協議,而由於有限合夥人人數較多等原因,事後普通合夥人往往怠於去變更工商登記,導致各投資者並非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有限合夥人。
2. 風險提示程度不夠,銷售過程存在虛假宣傳
有限合夥類私募投資基金往往被作為理財產品通過銀行渠道進行銷售。然而,由於銷售該類理財產品提成豐厚,大多數銀行客戶經理向客戶推薦這類私募投資基金時,都會將該類產品說成保本型理財產品,同時承諾銀行擔保,使得眾多投資者深信不疑。
此外,由於該類產品交易結構的復雜性,很多時候負責銷售的銀行理財經理也未必能完全知曉其中存在的風險,加之投資者簽訂的認購協議、入伙協議中只是籠統地要求投資者承諾同意承擔風險,而不明確提出到底存在何種風險,風險大小如何,投資者通常會誤認為這是銀行發行並保證收益的理財產品而放心購買。
3. 普通合夥人失職
有限合夥類私募投資基金運作完全依靠於普通合夥人。資金募集完成後,通常也是由普通合夥人負責與項目公司交接,簽訂一系列協議後將資金投入到項目的使用中。對於對項目知之甚少及缺乏法律、財務知識的投資者來說,普通合夥人作為管理人是否盡責就尤為關鍵。一旦普通合夥人對擬投資項目盡職調查未盡勤勉義務,或普通合夥人直接挪用所募集資金等情況發生,有限合夥人很難及時知曉並收集到相關證據來維護自身權益。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發現,投資者在認購有限合夥型私募投資基金時,因為有限合夥類私募投資基金交易結構較為復雜,普通投資者在認購時很難對其潛在的風險作出正確的判斷,所以,各中介機構在向投資者推薦相關理財產品時,應一改「忽悠」之風,做好事先告知義務。同時,投資者也應提高自身的風險防範意識,特別是進行大額投資之前,最好能咨詢律師等專業人士以便獲得相關投資產品的風險提示,再判斷自身是否有能力承擔上述風險。
Ⅱ 金融理財怎麼理解
理財指的是對財務(財產和債務)進行管理,以實現財產的保值、增值為目的。理財分為公司理財、機構理財、個人和家庭理財等。人類的生存、生活及其它活動離不開物質基礎,與理財密切相關。
「理財」往往與「投資理財」並用,因為「理財」中有「投資」,「投資」中有「理財」。所謂的理財也不僅僅是把財務往外投,被投資也是一種理財,不懂得被投資也就不懂得怎麼更好投資。
如何理財,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首先對自己准備從事的理財方式進行了解,避免在投資中遇到一些問題都需要查看,可以適當的購買相關的書籍進行了解。
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根據自己的時間、消費以及生活方式等等,進行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並不要不根據自己的時間、消費等進行盲目的選擇。
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方式之後,選擇合適的收益與項目,避免自己需要資金時能夠盡快收回。
投資理財的渠道有股票、炒金、基金期貨、國債等等方式,但無論是何種方式,建議都按照以上的理財步驟進行考慮。
Ⅲ 銀行理財和私募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區別如下:
1、募集的對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大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在我國,公募基金都在公開媒體上大做廣告以招徠客戶,而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戶時不能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監管不同。公募基金由證監會依法進行監管,並實行行業自律,而私募基金僅屬於普通的投資者。
5、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簡單一點就是公幕基金公司購買某一隻股票金額不能超過該支股票的10%,單支股票占單只公幕基金的資產比例不能超過10%。而私幕基金沒有這限制,如果私幕看好雲南白葯這支股票最好,私幕經理可以全部將資產放在雲南白葯這支股票上,這便於私幕大比例購買自己看好的股票,這也是眾多公幕基金經理轉投私幕的一個主要原因。
6、業績報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7、投資限額不同。公募基金申購限額一般1000元,定投更低有的可以100元,滿足一般中小投資者都能參與;而私募基金對投資人的金額限制比較高,目前一般要達到100萬才准購買,當然也有降低門檻的,50萬元可以購買
Ⅳ 基金,私募基金理財的產品名稱問題!!!
1.之中的公司專指信託公司。是該期理財產品的發行平台及法律主體,客戶投資該產品時,是與該信託公司簽約合同的。
2.新價值(廣東新價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私募公司,可以理解也只是扮演一個投資顧問的角色。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新價值X期,是該私募公司的產品名稱。
3.銀行扮演的是託管資金和募資的職能。
備注:一般來講,一個私募產品的名稱中含三個對像(信託公司/投資管理公司/產品期數)
Ⅳ 什麼是私募基金
一、私募基金定義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
按照投資范圍不同分為兩類,一類是進行直接投資的私募基金,投資於非上市流通的公司股權或項目,即私募股權基金;另一類是投資於可在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上市公司股權及其衍生品或其他有價證券,即私募證券基金。
私募基金投資自由度高,資金調度靈活,獨有的運作方式符合部分經濟實力雄厚、具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高端客戶偏好。私募基金是富有的金融投資者和專業的基金管理人的有機結合,它以發達的證券市場和成熟的專業基金管理人為基礎。
二、私募證券基金的組織形式
1. 券商集合理財產品
(1) 由證監會設立和監管。
(2) 由證券公司專營;投資門檻大致為5-10萬;
(3) 券商可以以自有資金參與所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客戶風險共擔收取業績管理費。
但是,這種產品已經逐漸演變成由券商負責管理的共同基金。
2. 信託公司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1) 信託計劃是由銀監會設立和監管。
(2) 信託公司不負責其投資管理,聘請其他投資管理人負責,即投資顧問。
(3) 投資顧問以自有資金參與基金投資,投資顧問收取一定的固定管理費和一定比例的業績表現費。
這種產品始於趙丹陽通過深國投平台發行的赤子之心系列產品。是目前我國民間私募基金在現有法律體制內生存的主要選擇。也稱為,陽光化私募基金產品。目前國內的私募信託產品有結構化和非結構化之分。
3. 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自有資金的投資公司
單個企業或者多個企業聯合出資成立投資公司,從事證券投資,其實際上也是以公司形式通過證券投資進行集合理財,也屬於合法的私募基金。
但是該形式要承擔較高的稅收(雙重賦稅問題)和管理成本,因此這種形式不多見。
4. 民間君子協議型私募基金—賬戶委託理財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以工作室、投資管理公司等名義,以委託理財方式為投資者提供理財服務。
委託雙方通過協議商定利益分成比例,投資管理人負責資金帳戶的日產交易,委託人進行交易監督,但不能進行證券交易。這種形式靈活、方便,但是缺乏一定的約束力。
綜上,目前最受市場關注的是信託型私募和帳戶委託理財。
在「中國大額投資者家園」網站的「券商集合」和「私募信託」中可以找到比較好的資料。
Ⅵ 私募基金的種類有哪些
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幾乎所有國際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而國內私募基金也駛入快車道,據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9月底,已登記備案各類私募基金認繳規模為4.51萬億元,環比增加1567億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0383家,環比增1880家;已備案私募基金20123隻,環比增1247隻。僅僅一個月的時間而已。可見,我國私募基金發展迅猛,規模越發壯大。
一、股票策略
股票策略以股票為主要投資標的,是目前國內陽光私募行業最主流的投資策略,約有8成以上的私募基金採用該策略,內含股票多頭、股票多空、股票市場中性三種子策略。目前國內的私募基金運作最多的投資策略即為股票策略。
1、股票多頭
股票多頭是指基金經理基於對某些股票看好從而在低價買進股票,待股票上漲至某一價位時賣出以獲取差額收益。該策略的投資盈利主要通過持有股票來實現,所持有股票組合的漲跌幅決定了基金的業績。
2、股票多空
股票多空策略(Equity Long/Short,或 ESL)可以說是對沖基金的鼻祖,該策略擁有悠久的歷史。從1949年Alfred Winslow Jones 設立第一支對沖基金開始,股票多空策略已經有近70年的發展歷程,現在也仍然是對沖基金的主流策略。
簡單來說,股票多空策略就是在持有股票多頭的同時採用股票空頭進行風險對沖的投資策略,也就是說在其資產配置中既有多頭倉位,又有空頭倉位。空頭倉位主要是融券賣空股票,也可以是賣空股指期貨或者股票期權。簡單來說,股票多空策略就是在持有股票多頭的同時採用股票空頭進行風險對沖的投資策略,也就是說在其資產配置中既有多頭倉位,又有空頭倉位。空頭倉位主要是融券賣空股票,也可以是賣空股指期貨或者股票期權。
二、事件驅動策略
事件驅動型的投資策略就是通過分析重大事件發生前後對投資標的影響不同而進行的套利。基金經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對標的資產價格的影響,並提前介入等待事件的發生,然後擇機退出。該策略在我國目前有效性偏弱的A股市場中有一定的生存空間。事件驅動型策略主要分為定向增發、並購重組、參與新股、熱點題材與特殊事件。
1、定向增發
私募基金將募集的資金專門投資於定向增發的股票。定向增發通常有良好的預期收益,一方面定增的行為對上市公司有股價利好,另一方面,定增由於拿到了「團購價格」,因此有折價的優勢。
不過,定向增發的基金通常需要較大的規模才能做到有效地分散風險,且會面臨募資周期與定增項目周期不匹配的情況。另外,由於定增投資者會有12個月的持股鎖定期,定增策略的基金相對於股票類的基金流動性較差。私募行業早期參與定增策略的有凱石投資和證大投資,隨後「博弘數君」的一系列定增產品將定增策略發揚光大,目前越來越多的機構加入了定增策略的產品線,如遠策投資、中睿合銀投資、新價值投資等均發行了定增策略的產品。
2、並購重組
該策略是通過押寶重組概念的股票,當公司宣布並購重組時對股價形成利好後獲利。例如:長城匯理並購基金華清3號。
3、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套利基金就是通過大宗交易平台大量購買上市大小非股東,然後在集合競價的交易平台快速賣出,利用兩個交易平台成交差價獲取套利空間的基金。大宗交易套利基金就是通過大宗交易平台大量購買上市大小非股東,然後在集合競價的交易平台快速賣出,利用兩個交易平台成交差價獲取套利空間的基金。
三、管理期貨策略(CTA)
管理期貨領域的策略可以分為趨勢策略、套利策略、復合策略3個大類。
1、趨勢策略
該策略涉及到個股的多空投資以及股指期貨的雙向操作,目的是在個股或整個市場出現明顯趨勢的時候增大收益區間。個股的多空策略即持有被低估的股票,賣出被高估的股票,這樣無論在牛熊市中都可獲取收益。
2、套利策略
期貨套利策略是資本對沖的方法之一,在資本市場被廣泛應用。買入低估值的資產、賣出高估值的資產獲取回歸收益,符合資本逐利的本性。
具有對價差的深刻認識並能發現不合理的定價,是套利成功的關鍵。無論是從資本逐利還是從避險的角度來說,套利均是一種有效的交易模式。有效的套利交易模式可以復制,部分套利模式還可以進行統計上的量化。
對於較大規模資金而言,採用期貨套利策略的交易方式可以獲取相對穩定的收益。
四、套利策略
1、ETF套利
由於ETF同時在一、二級市場交易,當ETF在二級市場的價格低於其份額凈值時,投資者便可以在二級市場買進ETF,然後在一級市場贖回ETF份額,再於二級市場賣掉ETF籃子中的股票。目前ETF的套利空間已經非常小,採用ETF套利的基金已經非常少。
由於套利機會通常是稍瞬即逝的,所以對機會的挖掘以及捕捉十分重要。採用套利策略的基金幾乎全要藉助量化模型以及電腦的程序在短時間內完成交易。套利策略的盈利空間較小,一般需要配合杠桿操作或者其他策略輔助才會有可觀的收益。目前國內採用套利策略的私募隊伍正在崛起,但更多的套利的行為只會加快市場價格的糾正,且隨著市場越來越完善,套利的機會與空間也會逐漸縮小。
2、可轉債套利
可轉債套利策略是指基金管理人通過轉債與相關聯的基礎股票之間定價的無效率性進行的無風險獲利行為。可轉債的套利交易不一定要在可轉換期才能進行,只要有賣空機制和存在機會,在不可轉換期同樣可以鎖定收益進行無風險套利是指通過轉債與相關聯的基礎股票之間定價的無效率性進行的無風險獲利行為。可轉債的套利交易不一定要在可轉換期才能進行,只要有賣空機制和存在機會,在不可轉換期同樣可以鎖定收益進行無風險套利
3、固定收益套利
固定收益套利策略常被形容成「壓路機前撿硬幣」。不同於進行方向性投資、以期獲取豐厚利潤的全球宏觀策略,固定收益套利是利用相似投資工具之間微小的定價異常獲利,其價格變動通常以基點來表示(1個基點等於0.01%)。而為了識別微小的價格變動,必須藉助復雜的數學模型來篩選定價失效現象,尋找套利機會。由於標的價格變動微小,該策略通常會運用高杠桿來提高收益率,以滿足對沖基金的絕對回報要求。1998年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ong-Term Capital Management,LTCM)的倒閉,使得固定收益套利策略從默默無聞走向廣為人知,固定收益套利的高杠桿特徵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
4、分級基金套利
分級基金的套利操作,主要發生於個別板塊或市場短期大幅上漲,資金追捧相關分級基金的B類份額,B類份額溢價率短期內持續快速上升,使得分級基金A類份額和B類份額相對於基礎份額的整體溢價率大幅超出正常水平(一般為2%),在存在份額配對轉換機制的情況下,場外資金將通過申購基礎份額並分拆為A類份額和B類份額並在場內賣出的操作實施套利操作,以在短期內獲取溢價收益。
五、宏觀策略
宏觀策略對沖基金是指利用宏觀經濟的基本原理來識別金融資產價格的失衡錯配現象,在世界范圍內,投資外匯、股票、債券、國債期貨、商品期貨、利率衍生品及期權等標的,操作上為多空倉結合,並在確定的時機使用一定的杠桿增強收益。目前受制於國內外匯管制以及利率市場尚不完善,宏觀對沖基金參與外匯品種的較少,但隨著國內金融市場的完善,宏觀對沖策將迎來快速發展的時期。
六、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是指專門投資於債券的基金,對債券進行組合投資,尋求較為穩定的收益。根據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類別的分類標准,基金資產80%以上投資於債券的為債券基金。債券基金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資金投資於股票市場,另外,投資於可轉債和打新股也是債券基金獲得收益的重要渠道。
七、組合基金
組合基金指將投資理財上的"資產配置"概念,應用於單一基金上,由基金經理人針對全球經濟和金融情勢的變化,決定在不同市場、不同投資工具的資產配置比重。
其投資在於多種不同類型的專業基金如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基金、甚至絕對回報基金都可作策略性的投資。投資"組合基金"能充分發揮多元化效益,將投資風險分散,而擁有一個完善的基金組合,所需的資本卻遠比自行建立投資組合為低。
最後一企商務需要強調的是:近些年,以私募基金為代表投資理財產品迅速發展壯大,他們的投資理念與業績一直是專業基金研究者和投資者關注的熱點,但由於非公開渠道發行、信息披露相對不透明等因素制約,讓投資者敬而遠之同時也制約了行業自身發展。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資金運作和收益狀況,都不是公開進行的,投資者往往誤認為私募基金運作風險大於收益。其實,私募基金成立時,都會選擇穩定可靠、信譽好的合夥人,這點就迫使私募基金運作較為謹慎,自律加上內壓式的管理模式,有利於規避風險,同時減少監管帶來的巨大成本;而且,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靈活性和持倉品種的多樣化,往往能搶得市場先機,贏得主動,使創造高額收益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