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理財去銀行去買銀行,工作人員會為你解答你的利潤是多少。
Ⅱ 匯算清繳後怎樣調整所得稅的增加
你要分析抽出的費用是哪些,看是房租還是租憑費、業務招待費等。
許多企業在稅務機關匯算清繳後往往忽視進行帳務調整工作,企業在清繳後如不按稅法規定進行帳務調整,勢必會給下年度或以後年度帶來不利因素和不良後果。如果企業將不應計入成本費用的支出多計或少計,或用其它方式人為地虛列利潤等,就會增加或減少下年度或以後年度利潤,而已作納稅調增處理的已稅利潤在以後年度又極容易出現繼續征稅等情況,使企業增加不必要的負擔,如多提的短期借款利息,下年度如沖減財務費用就會增加利潤,造成所得稅重復計征,還會使企業財務狀況和反映的會計信息失真,對這一問題如何處理呢?本文結合實際工作中的一些體會,在此進行一些探討。
一、根據匯算清繳後帳務調整的原則,舉例說明帳務調整方法
(一)調增調減利潤的會計帳務處理
例1:某企業1999年度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利潤總額為600000元,所得稅為198000元。調增當年度利潤190000元,其中年終多結轉在產品成本49000元,多提短期借款利息85000元,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19000元未轉為營業外收入,職工福利支出37000元直接在管理費用中列支。調減利潤101000元,其中少攤待攤費用11000元,少提福利費9000元,補交營業稅39000元,生產費用誤記在建工程31000元,少提折舊11000元。其他屬於納稅調減項目的有企業購買國債利息收入20000元;屬於納稅調增項目的有:滯納金2000元,被沒收財產損失20000元,工資總額超支23000元,贊助費支出20000元,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多提折舊額60000元。
1、少計收益、多計費用,調增利潤會計處理
借:生產成本 49000
預提費用 85000
固定資產清理 19000
應付福利費 37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90000
2、多計收益、少計費用調減利潤會計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1000
貸:待攤費用 11000
應付福利費 9000
應交稅金——營業稅 39000
在建工程 31000
累計折舊 11000
(二)永久性或時間性差額的納稅調整
按照會計方法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或虧損)與按照稅收法規規定計算的納稅所得(或虧損)之間存在著內容和時間的差異,由此導致的永久性或時間性差額都應作納稅調整。例1中,國債利息收入、滯納金、被沒收財產損失、工資超支、贊助費支出都屬永久性差異,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多提折舊額屬時間性差異,由此兩種差異引起的納稅調整,一般是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將調整的差異額與會計利潤合並後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只作納稅調整,而在帳務上不作調整。
(三)企業虛報虧損的帳務調整
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6]162號文件規定:稅務機關對在申報虧損的企業進行納稅檢查時,如發現企業虛列扣除項目或少計應納稅所得,從而多申報虧損,可視同查出同等金額的應納稅所得。對此,除在虧損彌補登記證上調減其稅前可彌補虧損金額外,稅務機關可根據33%的法定稅率,計算出相應的應納所得稅額,並視情節,根據《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及利潤調整的參照(一)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帳務調整。
例2、某企業1999年末「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帳戶借方余額120萬元,企業申報虧損也為120萬元,經稅務部門檢查發現:⑴若企業少記收入40萬元存入小金庫中,稅務部門的處理結果是企業調減虧損,處以視同所偷稅款13.2萬元(40萬元×33%)一倍的罰款。⑵若超過計稅工資標准部分的工資未作納稅調整130萬元,扣除帳面虧損120萬元,實為盈利10萬元,處理結果是企業補繳所得稅,並處視同所偷稅款42.9萬元(130萬元×33%)一倍的罰款。企業應作如下帳務調整:
1、調減虧損後仍為虧損
(1)調減虧損
借:銀行存款 40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00000
(2)交納罰款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收罰款) 132000
貸:銀行存款 132000
2、調減虧損後為盈利。由於工資超支屬於永久性差異,不需作帳務調整,但該盈利實為應納稅所得額,應補繳所得稅3.3萬元,罰款42.9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1)補繳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3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補交上年) 33000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補交上年) 33000
貸:銀行存款 33000
(2)交納罰款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收罰款) 429000
貸:銀行存款 429000
(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處理
企業以前年度發生的虧損在會計上表現為「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帳戶的借方余額,用當年的稅後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只要扣減年初「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借方余額就能進行處理,因此不必進行會計帳務調整。但是應注意彌補按稅法規定可以稅前彌補的虧損時,只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反映彌補情況。
例3、某公司上年度發生虧損15萬元,按規定可用以後年度稅前利潤彌補,當年實現利潤總額59萬元。當年應納所得稅14.52萬元[(59-15)×33%]。
二、查補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所得稅匯算清繳後,對查出應補(退)企業所得稅如何進行會計處理,財政部至今尚未有明文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很不統一,我們建議通過以下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按照新《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指南》的有關規定,涉及損益的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調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調整減少以前年度虧損的事項,及其調整減少的所得稅,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貸方;調整減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調整增加以前年度虧損的事項,以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貸方或借方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現按例1資料作會計處理如下:
1、計算應補交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794000(600000+調增利潤190000-調減利潤101000+納稅調整105000)
應納所得稅262020(794000×33%)
應補所得稅64020(262020-已提所得稅198000)
2、補交所得稅的差異分析
(1)在應補交的所得稅中屬於凈調增利潤補交的,有29370元[(190000-101000)×33%]
(2)屬於納稅調整永久性差異補交的有14850元[(-20000+2000+20000+23000+20000)×33%]
(3)屬於納稅調整時間性差異補交的有19800元(60000×33%)
3、補交所得稅會計帳務處理
(1)補提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補提上年度所得稅) 44220
遞延稅款 198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補交上年) 64020
(2)上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補交上年) 64020
貸:銀行存款 64020
Ⅲ 壞賬准備匯算清繳如果調整
壞賬准備不允許稅前扣除,需全額,發生壞賬時,報稅務機關批准據實扣除。
所以貴單位08年計提的130萬元壞賬准備全額調增應稅所得。
Ⅳ 折讓未計收入所得稅匯算清繳怎麼調整
要看你的商業折扣 還是現金折扣 商業折扣是根據客人的不同購貨數量,而給予的價格上的折讓.如果在同一發票上列明銷售原價和折扣,稅法上允許按折扣後的價格確認銷售和計算相關稅金.如果折扣是單獨的發票,則不允許沖減銷售收入
現金折扣是為鼓勵客人盡早付款而給予的優惠.發票上無論是否反映現金折扣都必須按原價(折扣前的價格)確認收入和計算稅金.因為現金折扣的本質是為盡早回收貨款而付出的成本,是一種理財費用,所以發生折扣時,折扣額要記入"財務費用",而不能沖減銷售收入
Ⅳ 公司銀行短期理財投資收益如何交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怎麼填寫
一、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投資人獲得的投資收益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不過,其實並不是每一種理財產品都需要交稅。
二、《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
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按照稅收規定確認的投資收益。
第3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投資收益與稅收規定投資收益的差異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2-1列金額。
第4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第5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第6列「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的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7列「處置投資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按稅收規定計算的處置投資的計稅金額。
(5)匯算清繳理財收益如果調整擴展閱讀:
本表為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企業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和附列資料等有關項目。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Ⅵ 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利潤過多該怎麼調整
一、調增調減利潤的會計賬務處理
如某企業2015年度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利潤總額為600000元,所得稅為198000元。調增當年度利潤190000元,其中年終多結轉在產品成本48000元,多提短期借款利息86000元,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19000元未轉為營業外收入,職工福利支出37000元直接在管理費用中列支。調減利潤101000元,其中少攤待攤費用12000元,少提福利費9000元,補交營業稅38000元,生產費用誤計在建工程32000元,少提折舊10000元。其他還有企業購買國債利息收入20000元,滯納金2000元,被沒收財產損失20000元,工資總額超支23000元,贊助費支出20000元,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多提折舊額60000元。
1.少計收益、多計費用,調增利潤會計處理
借:生產成本 48000
預提費用 86000
固定資產清理 19000
應付福利費 37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90000
2.多計收益、少計費用調減利潤會計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1000
貸:待攤費用 12000
應付福利費 9000
應交稅金——營業稅 38000
在建工程 32000
累計折舊 10000
二、永久性或時間性差額的納稅調整
按照會計方法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或虧損)與按照稅收法規規定計算的納稅所得(或虧損)之間存在著內容和時間的差異,由此導致的永久性或時間性差額都應作納稅調整。上例中,國債利息收入、滯納金、被沒收財產損失、工資超支、贊助費支出都屬永久性差異,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多提折舊額屬時間性差異,由此兩種差異引起的納稅調整,一般是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將調整的差異額與會計利潤合並後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只作納稅調整,而在賬務上不作調整。
三、企業虛報虧損的賬務調整
國稅總局國稅發[1996]162號文件規定:稅務機關對在申報虧損的企業進行納稅檢查時,如發現企業虛列扣除項目或少計應納稅所得,從而多申報虧損,可視同查出同等金額的應納稅所得。對此,除調減其虧損外,稅務機關可根據33%的法定稅率,計算出相應的應納所得稅額,並視情節,根據《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如某企業2015年末「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借方余額140萬元,企業申報虧損也為140萬元,經稅務部門檢查發現:(1)若企業少計收入40萬元存入小金庫中,稅務部門的處理結果是企業調減虧損,處以視同所偷稅款13.2萬元(40萬元×33%)一倍的罰款。(2)若超過計稅工資標准部分的工資未作納稅調整150萬元,扣除賬面虧損140萬元,實為盈利10萬元,處理結果是企業補繳所得稅,並處視同所偷稅款37.5萬元(150萬元×25%)一倍的罰款。
企業應作如下賬務調整:
1.調減虧損後仍為虧損
(1)調減虧損
借:銀行存款 40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00000
(2)交納罰款
借:營業外支出——稅收罰款132000
貸:銀行存款 132000
2.調減虧損後為盈利
由於工資超支屬永久性差異,不需作賬務調整,但該盈利實為應納所得額,應補繳所得稅3.3萬元,罰款49.5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1)補繳所得稅
借:所得稅 33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000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000
貸:銀行存款 33000
(2)交納罰款
借:營業外支出-稅收罰款375000
貸:銀行存款 375000
Ⅶ 所得稅匯算清繳中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如何填報
A105030《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說明
本表適用於發生投資收益納稅調整項目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等相關規定,以及國家統一企業會計制度,填報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稅法規定,以及納稅調整情況。發生持有期間投資收益,並按稅法規定為減免稅收入的(如國債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調整。處置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確認為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
2.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確認的投資收益。
3.第3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投資收益與稅法規定投資收益的差異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2-1列的余額。
4.第4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5.第5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6.第6列「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7.第7列「處置投資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8.第8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為第4-6列的余額。
9.第9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所得」: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處置所得,為第5-7列的余額,稅收計算為處置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10.第10列「納稅調整金額」: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9-8列的余額。
11.第11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第3+10列金額。
二、表內、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
2.第3列=第2-1列。
3.第8列=第4-6列。
4.第9列=第5-7列。
5.第10列=第9-8列。
6.第11列=第3+10列。
(二)表間關系
1.第10行1+8列=表A105000第4行第1列。
2.第10行2+9列=表A105000第4行第2列。
3.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3列;若<0,將絕對值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4列。
Ⅷ 期貨投資取得的收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否應做納稅調整
企業如果有投資收益的,應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企業已將收版益計入了企業的投資收益科目,則不需作納稅調權整;但如果企業取得的期貨投資收益未計入投資收益的,就需要做納稅調整,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您還有其他稅務問題,請移步【51個稅問答】小程序~
Ⅸ 匯算清繳有關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如何填寫
A105030《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說明
本表適用於發生投資收益納稅調整項目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等相關規定,以及國家統一企業會計制度,填報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稅法規定,以及納稅調整情況。發生持有期間投資收益,並按稅法規定為減免稅收入的(如國債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調整。處置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確認為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
2.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確認的投資收益。
3.第3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投資收益與稅法規定投資收益的差異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2-1列的余額。
4.第4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5.第5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6.第6列「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7.第7列「處置投資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8.第8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為第4-6列的余額。
9.第9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所得」: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處置所得,為第5-7列的余額,稅收計算為處置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10.第10列「納稅調整金額」: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9-8列的余額。
11.第11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第3+10列金額。
二、表內、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
2.第3列=第2-1列。
3.第8列=第4-6列。
4.第9列=第5-7列。
5.第10列=第9-8列。
6.第11列=第3+10列。
(二)表間關系
1.第10行1+8列=表A105000第4行第1列。
2.第10行2+9列=表A105000第4行第2列。
3.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3列;若<0,將絕對值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4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