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合同指定了兩個受益人,每人各50的受益份額,其中一人喪失受益權,這部分份額應歸誰所有
和繼承法中法定繼承人類似。第一受益人,就是第一位受益人,如果被保險人死亡,由第一位受益人首先獲得受益權。如果同時規定有第二位受益人,那麼只要第一位受益人生存,第二位受益人就沒有權利獲得保險金。只有在第一位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的情況下,第二位受益人才享有受益權。(一般在第一生命壽險,也叫做第一聯合人壽中,夫妻二人共同作為第一位受益人,他們的孩子為第二位受益人。假若丈夫先去世,則妻子拿保險金,孩子拿不到;假若妻子先去世,則丈夫拿保險金,孩子拿不到;假若丈夫妻子同時死亡,則孩子拿保險金)
共同受益人,是指指定多位受益人,受益份額均等。比如被保險人死亡,死亡保險金100萬,合同指定兩位受益人,那麼每人拿50萬。如果其中一個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或者喪失受益權,那麼另一個受益人獲得全部保險金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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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保險業的盈利方式是怎樣的
保險公司的傳統經營模式是依靠「三差」來實現利潤的。
「三差」分別為如下:
1、死差益: 實際死亡人數 < 預定死亡人數而產生的。
2、費差益: 實際所用的營業費用 < 預定營業費用而產生的。
3、利差益: 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 > 保險合同預定的平均利率而產生的。
投資收益是保險公司重要的利潤來源:
隨著保險業的發展,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從國外保險行業的經營狀況看,大多數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本身都是虧損經營,它們都是通過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來彌補直接承保業務的損失。
近年來,國際大保險機構的實踐也有效地驗證了資金運用對於保險業發展的重要性。投資業務開始與承保業務並駕齊驅,成為保險公司發展不可或缺的兩個輪子。
(2)保險收益份額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七條
設立保險公司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查保險公司的設立申請時,應當考慮保險業的發展和公平競爭的需要。
第六十八條
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十九條
設立保險公司,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經營規模,可以調整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限額。 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第七十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立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保險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方案;
(四)投資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背景資料,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五)投資人認可的籌備組負責人和擬任董事長、經理名單及本人認可證明;
(六)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⑶ 我父親買了一份人壽保險保險的受益人寫的是兩個,但是兩個的份額都是寫的百分之百。這是什麼意思呢
說明一是,買了兩份,保險,所以受益人都是100%
⑷ 保險受益人如何分配受益金
保險指定受益人的話就按照指定來分配,沒有指定按照遺產來分配!
⑸ 購買分紅保險如何計算保險收益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說下分紅和現金價值。
分紅是不確定的。
可能業務員在你面前吹噓以前的業績,但是那不能說明什麼的。按照相關規定,分紅和保險公司的經營業績有關,在每個會計年度業績的的一定比例分配,而經營業績是不確定的,所以分紅是不確定的,現在無法計算的。
我自己07年買了一份分紅保險,07年(經濟發展比較好)度分紅每一萬400多,不過08年(金融危機)每一萬只分到不到一百。
現金價值簡單的說就是說你買的保險經過一定年度(一般2年)後保險合同產生的價值,也就是你退保或到期能得到的錢。一般保險合同上都有載明。
如果你買這個保險能獲得的貨幣收益就是現金價值(一般比銀行同期利息加本金少,要不銀行怎麼辦?)和分紅相加。因為分紅不確定所以你能得到多少收益無法比較。
但是我們不能直接這么比,因為我們畢竟是在購買保險,是在賣東西,買的是一份保障。還有,買保險不是存款,中途退保你會虧很多,所以請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慎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