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基金業協會舉報 像證監部門投訴。 如果違約還可以提起訴訟
2.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的情況是怎樣的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如果當事人有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形下簽訂的合同,基金公司有違約等行為等證據,協商不成,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3. 私募基金違約怎麼處理
這要看基金違約的類型和性質,不同的違約情形,處理思路和策略會有不同。
4. 發生違約的信託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有哪些
發生違約的是有,但有一些基本沒有公開,所以也就沒法統計是哪些。
5. 求最近發生的私募股權案例
現在是沒市場私募的案例很多啊每天都在發生
6. 私募基金兌付違約銷售人員受牽連
對 銷售人員會受牽連的。但你可以先跟公司解聘。然後客戶即使有你的電話,你可以說我已經在這家公司離職了!
7. 私募排排:什麼是私募基金的違約贖回
基金委託人在合同約定的開放日(包括臨時開放日)之外的日期或時間主動提出贖回申請的,視為違約贖回。但如果基金允許違約贖回,可能導致產品規模不穩定,從而間接影響投資收益。
8.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還要補簽合同怎麼辦
可以的,去年7月,國家證監會已經開始頒發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正規的私募基金的所有項目都需要國會審批才可以募集,因此受到嚴格監管,私募基金兌付出現問題,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