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投資收益和利息收入的區別如下:
1、包括范圍不同
投資收益包括20款,即電力建設基金收入、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鐵路建設基金收入、公路建設基金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收入、郵電附加費基金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
而利息收入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
2、計算方法不同
投資收益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而利息收入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性質范圍不同
投資收益:一般指工業企業,生產的全部數量金額,包括未銷售、尚未形成收入的庫存;
而利息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收入、還有其他業務收入的總和,有的流通企業總收入核算的是差價收入、即毛利。
4、核算基礎單位不同
核算基礎不同,投資收益是以產業活動單位為基本核算單位,而利息收入是以獨立核算單位作為基本核算單位。
5、內容不同
投資收益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內容,其在制定方式上借鑒了《企業會計准則》,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業自身的特色,
而利息收入在稅收規范上,採取了和稅法更為趨同的計量規則,大大簡化了會計准則與稅法的協調。在利稅影響因素方面,相對於《小企業會計准則》也有了具體的改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利息收入
網路-投資收益
企業投資金融債券獲得的利息收入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2)債券投資收益的利息收入擴展閱讀: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
第六章 特別納稅調整
第四十一條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企業與其關聯方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
第四十二條 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稅務機關與企業協商、確認後,達成預約定價安排。
第四十三條 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附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稅務機關在進行關聯業務調查時,企業及其關聯方,以及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第四十六條 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四十七條 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第四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本章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按照國務院規定加收利息。
『叄』 老師,請問購買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應怎樣列會計分錄
1、購買債券時已含有但未發放的利息: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支付的買價)
應收利息(購買的當天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投資收益(支付的相關手續費用)
貸:銀行存款(支付的全部價款)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2、持有期間債券的利息收入: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肆』 在應付利息日,按照債券投資的實際利率計算應取得的利息收入,確認應收利息和投資收益。是錯還是對呢
錯誤的。
實際利率法是採用實際利率來攤銷溢折價,其實溢折價的攤銷額是倒擠出來的.計算方法如下:
1、按照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費用 = 期初債券的購買價款* 實際利率
2、按照面值計算的利息 = 面值 *票面利率
3、在溢價發行的情況下,當期溢價的攤銷額 = 按照面值計算的利息 - 按照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費用
4、在折價發行的情況下,當期折價的攤銷額 = 按照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費用 - 按照面值計算的利息
注意:期初債券的賬面價值 =面值+ 尚未攤銷的溢價或 - 未攤銷的折價。如果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計提的利息會增加債券的帳面價值,在計算的時候是要減去的。
(4)債券投資收益的利息收入擴展閱讀:
特點
1、每期實際利息收入隨長期債權投資賬面價值變動而變動;每期溢價攤銷數逐期增加。這是因為,在溢價購入債券的情況下,由於債券的賬面價值隨著債券溢價的分攤而減少。
因此所計算的應計利息收入隨之逐期減少,每期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大於債券投資的每期應計利息收入,其差額即為每期債券溢價攤銷數,所以每期溢價攤銷數隨之逐期增加。
2、在折價購入債券的情況下,由於債券的賬面價值隨著債券折價的分攤而增加,因此所計算的應計利息收入隨之逐期增加,債券投資的每期應計利息收入大於每期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其差額即為每期債券折價攤銷數,所以每期折價攤銷數隨之逐期增加。
『伍』 債券投資收益如何核算
答:企業債券投資的收益,主要指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長期債券投資,投資期限在一年以上,為了正確地反映各期債券投資的賬面價值和投資收益,應單獨核算債券的應計利息。按照債券發行單位支付利息方式,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分期支付利息(如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另一種是到期一次支付利息。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當期應計利息(月、季、年),均應計入當期收益。為了簡化核算手續,債券投資的應計利息可按半年或年度計算結賬。 按面值購入到期還本付息的債券,按期計提的利息,記入"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按面值購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已到付息期而應收未收的利息,於確認利息收入時,記入"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陸』 債券的利息收入要不要納稅
如果是居民個人的債券的利息收入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如果是企業的國債利息收入,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6)債券投資收益的利息收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柒』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則,債權投資的利息到底是計入投資收益還是利息收入,中級教材上是利息收入
您好,根據新金融工具准則,金融工具由以前的四分類調整為三分類。其中債權投資核算的是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不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的的金融資產,類似於舊金融資產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故以攤余成本進行會計處理。
債權投資初始計量的注意事項
交易費用:計入初始計量金額。
價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計入應收利息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借: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或「應收利息」)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或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款項)
2.債權投資的後續計量
企業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對債權投資進行後續計量。
①應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②投資收益=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③利息調整攤銷=①-②(擠)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應當以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確定: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累計計提的損失准備(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收回的本金-(收到的利息-投資收益)-減值損失
期末計息並攤銷利息調整:
借:應收利息(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或在借方)
債券持有至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
借:銀行存款
債權投資減值准備(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債權投資——成本
——利息調整(或借記)(計算)
應收利息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最後擠出來)
對於金融資產的運用,收益和損益一般都是通過「投資收益」進行核算。您說的「利息收入」應該是「財務費用」的下級科目,我們一般在以下兩種情況在涉及攤余成本計量時運用到」財務費用「:
自己發行債券確認費用化利息支出時確認」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以融資方式出售商品,每期攤銷未實現融資收益時確認」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捌』 債券利息收入計算
債券交易基本上是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凈價實際上就是該債券不計算應計利息時的債券價值,全價就是債券凈價加上應計利息後的價值。一般債券交易在行情顯示中都會有顯示應計利息這一欄的。
如果你以101元買入債券,一般這個價格是凈價,等到你債券交易交割時必須支付該債券從上一次付息後到當前為止的應計利息,由於當前剩餘30天就到付息日,實際上你買入後在101元的基礎上還要支付該債券近11個月的利息。
粗略計算這11個月的應計利息為100*6.7%*11/12=6.142元(註:一般債券交易其應計利息是算到小數點後三位數)
故此你持有該債券到下一個付息日時其純利息收入為100*6.7%-6.142=0.558元。
若此債券當前剩餘的30天已經是最後一次支付利息,即該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則你實際上是虧損的,虧損額為100+100*6.7%-100-6.142=-0.442元。
『玖』 為什麼說債券利息收入也屬於利息收入
證券投資分為債權投資(債券)和股權投資(股票),因為投資的性質不同,所擁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不一樣,債權投資獲得的收益稱為利息收入,在投資時是已經約定了的(利率),不以企業經營的好壞而變化;股權投資獲得的收益稱為紅利,不固定,視企業經營好壞(利潤多少)和企業的股利分配政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