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管理公司應由主要發起人或其下屬企業、當地較為知名的企業和未來基金的管理團隊(兩到三名資深專業人士構成)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本最好有人民幣3000萬元,以符合國家發改委備案和享受稅收優惠要求。管理公司設立後應報省級發改委備案。
投資管理公司將作為未來基金的普通合夥人(管理人)和作為未來基金的有限合夥人的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設立基金。
設立基金
1、基金規模:人民幣XX億元左右,向特定投資人募集。可從小規模做起,做出成績和聲譽,以有利於以後募資、設立新基金,形成長期滾動發展。
2、出資方式:建議一次性出資。基金可採取承諾制和一次性出資。承諾制下,投資人一般先支付20%的認購資金,其他資金則根據普通合夥人的項目投資或繳納管理費通知按比例繳付。一次性出資的,投資人則須在基金設立時一次性全額繳付認繳資金。一次性繳付的優點是保證基金資金立即到位,未來投資有資金保障;缺點是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投資人可能短缺資金。也可考慮採取折中方式:企業、機構投資者採取承諾制出資,個人投資者則一次性出資。
3、投資人:
(1)投資管理公司:可出資1-10%,並擔任普通合夥人(基金管理人);
(2)主要發起人或其下屬企業:出資3000萬元或以上,以帶動其他投資人投資;
(3)當地知名企業、機構或個人投資人;
(4)其他地區的投資人。
4、最低出資額:企業、機構:[500]萬元;個人:[100]萬元。
5、基金注冊地:。
6、投資方向:XX項目。
7、投資限制:面向全國,也可限定:省內的投資金額占基金規模不少過XX%、基金一般採取與其它投資人聯合投資的方式;單一項目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基金規模的XX%;單一行業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基金規模的XX%。
8、基金存續時間:XX年。
9、退出方式:股權轉讓、上市、公司/原股東/管理層回購
10、普通合夥人(管理人):投資管理公司
11、投資決策委員會/管理團隊:
12、顧問委員會:由主要投資人組成。
13、管理費用:為每年底基金資產凈值的2.5%,按季度支付。
14、利益分成:採取「保底+分成」方式,即保證投資人一個固定的回報率(一般為10%),10%以上部分由投資人和管理人按照浮動比例分成。
15、信息披露: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年度財務報告(審計)。
16、合夥人會議:年度會議。
② 如何設立三類主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企業
公司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企業的設立過程中,負責企業設立管理的政府機構是國家工商總局及下屬的省/市/區工商管理機構。對於企業的設立管理,登記機構採取「申請資料齊全、形式合法」的形式審查,相關人員按照國家工商局制定的申請書格式提交申請,根據擬設立企業的不同情況,工商登記機構會做出當場准予設立登記/補正資料後受理登記申請/規定期限內准予設立登記等具體許可行為。根據《創投辦法》和《PE通知》規定,申請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企業以及股權和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依法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③ 股權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否設立證券類基金
私募基金備案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股權類備案,第二種是證券類備案,第三種是其他類備案。
私募基金備案通過以後就可以發行產品,如果你選擇發行證券類的產品,以後就都只能發行證券類的產品,以此類推。
以上。
④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條件
設立條件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發放貸款;
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4)股權類私募基金的成立擴展閱讀: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第十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第十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
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採取前款規定的評估、確認等措施。
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及風險揭示書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由基金業協會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
第十七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或者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八條
投資者應當如實填寫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如實承諾資產或者收入情況,並對其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寫虛假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承諾文件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投資者應當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第二十七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管理信息系統。 基金業協會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嚴格保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對外披露。
第二十八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匯總分析私募基金情況,及時提供私募基金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制定和實施私募基金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會員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規定和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的,基金業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採取自律管理措施,並通過網站公開相關違法違規信息。會員及其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三十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受理投資者投訴,進行糾紛調解。
⑤ 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需要什麼條件
設立私募基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⑥ 私募股權基金公司的成立與架構
原創----不復制
一般設置的部門:(主要部門,其他和普通公司差不多)
風控(整個公司運作的監管);
基金部(負責資金募集);
項目部(負責考察,投資項目);
後期管理服務部(負責投資項目後的服務以及退出管理)
運作主線是:
考察項目,有點眉目差不多和企業談好投資後,用項目去定向私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持有項目公司股權,服務項目,培育項目,項目上市後,退出,獲得資本利差!(當然,投資項目肯定有公司內部的決策會,規矩由各公司自己確定)
如果基金公司有名氣了,可以先募集資金,再尋找項目。
⑦ 成立私募基金條件
一、公司名稱需要是「投資管理、基金管理、資產管理」等字樣的公司。
二、基金公司注冊資金門檻是5億,實繳資金1億。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金3000萬的門檻。需實繳。其它無要求,當然,隨著競爭加劇,注冊資金高些比較好。
三、有實地的正規的經營場所,擁有一定數量的合規的從業人員等。
四、公司成立後,在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去登記備案,按照協會要求提交公司相關資料文件。
五、通過協會的備案登記後,頒發《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就可以正式開展業務了。
本文由北京正規工商代辦機構國亞財富林濤提供。
⑧ 股權私募基金的設立流程,設立過程包括哪些內容
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見書審核材料匯總
2016-11-02 華騰企業顧問方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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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見書審核材料匯總
依據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中基協發[2016]4號)中關於提交法律意見書的相關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須對一下情況作審核並作出整體意見說明。
一、 關於申請人的設立及有效存續(調檔)
二、 關於申請人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三、 關於申請人的現有股權結構及控股股東
四、 關於申請人的實際控制人
五、 關於申請人的子公司、分支機構和關聯方(確認客戶名字有多少公司,經查詢需在詢問筆錄簽字)
六、 關於申請人開展業務的從業人員、基本設施和條件(需要實際辦公地址拍照,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租賃合同等相關文件,並提供含股東法人在內至少5名公司人員,並有社保證明)
八、 關於申請人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律所提供)
九、 關於申請人基金業務外包情況
十、 關於申請人的高管人員的從業資格
十一、關於申請人的刑事、行政處罰或其他處分情況
十二、關於申請人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情況
十三、關於本次申請的申報文件
需申請人提交如下資料,以滿足上述事項之審核:
1、營業執照副本;
2、公司章程;
3、公司股東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如股東是法人機構,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需說明是否有同業競爭);公司實際控制人;
4、公司股東、法人及高管無刑事處罰證明(無犯罪記錄),無行政處罰(個人徵信)、無行業禁入證明;
5、股東出資證明(驗資報告);
6、申請人的再投資情況說明(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參股公司)
7、經營場所租賃合同、產權證(如辦公場所是公司自有物業,提交所有權證);
8、申請人高管(董、監、高)及從業人員資質證書、從業資格;
9、申請人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10、申請人基金業務外包情況;
11、備案申請書; 以上只是範例,如在審核過程中發現有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申請人補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