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誰能告訴我私募債、中小企業私募債、企業債、公司債都有什麼區別!
1 公司債: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私募,中小企業私募債和企業債券。
2 私募債相對於公募而言,企業債一般針對的是上市公司,中小企業私募債一般是針對非上市公司。
3 可以從發行主體,發行體量,期限,利率,投資方向,資金用途等方面加以區別。
4 具體區別方面量太大,樓主去網路一下,不明白的可以繼續追問。
㈡ 私募債、私募債權、中小企業私募債、私募債券、中小企業集合融資,區別是
國內高收益債,定位於非上市中小微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簡稱「中小企業私募債」,從屬「公司債」范疇。
限於中小微企業單獨或集合形式發債,中小微企業范圍按照工信部、統計局、發改委和財政部《中小微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確定,其發行不設行政許可,由證券業協會對中小企業私債進行形式上備案,發行規模不受《證券法》凈資產40%的限制,錢景金融折扣。
㈢ 如何選擇債券型私募基金
所謂債券型私募基金,是指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私募基金。我國債券私募基金行業發展時間不長,大部分公司起步於2011年-2012年債券牛市。債券私募行業的最好發展時期是2012年,當時股票私募由於熊市,發展非常艱難。2014年下半年股市向好,導致股票私募基金迅速進入爆發性增長時期,但債券私募基金發展保持穩定狀態。債券私募基金管理人由於債券交易的固有特點從而有以下幾點區別於股票私募基金管理人:第一是門檻高,不僅表現在主要管理人的從業經歷都比較長,且主要管理人都有大型金融機構管理者的從業背景;第二因為債券的交易比較復雜,進入債券私募基金行業的從業者較少;第三由於債券私募基金的主要委託機構一般是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等機構投資者,債券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加看重合規性和市場聲譽。債券私募基金目前和公募債券基金一樣,都是一個小眾市場,規模佔比很小,但發展空間巨大。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披露的數據,對比全球共同基金業產品類型結構分布,目前中國基金市場中貨幣市場基金規模佔比將近47%明顯偏高,全球僅為15%左右;債券基金規模佔比僅7.9%,而全球共同基金中債券基金佔比為25%左右。所以,隨著銀行理財產品逐步向凈值型轉變,打破預期收益率的剛性兌付,追求穩定收益的債券型私募基金的發展空間將明顯上升。
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雖然債券型私募基金是投資者較好的選擇,但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債券型私募基金都是好的選擇對象。在投資時,還是要詳細了解投資機構的長期業績表現、管理規模、基金經理投資經歷等條件,選擇善於把握債市趨勢機會的、在業內口碑良好的私募機構。比如北京千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千為投資」),就以他特有的顏值和氣質,吸引了眾多銀行和投資者的青睞。他的投資團隊,是業內首支連續三屆獲得「債券策略金牛獎」的團隊(2012年至2014年私募基金金牛獎),團隊成員薈萃銀行、公募基金、券商、私募基金、信託、評級公司、IT等行業的精英人才,均來自國內外知名院校,平均金融從業時間10年以上,多年來專注於債券固定收益及低風險組合投資,管理過往債券類投資產品規模超過300億元人民幣,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
㈣ 債券私募特點是什麼 債券私募有哪些風險
中小企業私募債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考慮的是發行前由承銷商將發行材料向證券交易所備案,「備案是讓作為市場組織者的交易所知曉情況,便於統計檢測,同時備案材料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但這不意味著交易所對債券投資價值、信用風險等形成風險判斷和保證。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者將實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在風險控制措施方面,將採取嚴格的市場約束,同時,要求券商在承銷過程中進行核查,發行人按照發行契約進行信息披露,承擔相應的信息披露責任。同時,投資方和融資方在契約上比較靈活,可以自主協商條款,參照海外的經驗,採取提取一定資金作為償債資金、限制分紅等條款。
司法解釋中唯一可借鑒的是人民銀行對民間信貸不超過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規定。在企業選擇上,試點時期證監會將在中小企業集中的浙江等省市展開試點,但企業選擇由券商來主導。各券商對此態度均較為積極,希望將此作為新業務增長點。
值得注意的是,債券承銷中選擇發行人是工作重心相比,受到投資人群體有限的影響,券商在開展中小企業私募債時,首要工作或是培養客戶資源。
好處
1.中小企業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
2.中小企業私募債是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
3.中小企業私募債募集資金用途相對靈活,期限較銀行貸款長,一般為兩年。
4.中小企業私募債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基本要素
《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辦法》明確試點期間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發行人為未上市中小微企業,具體來說,是指符合《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但未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暫不包括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企業。因此,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推出擴大了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范圍。加強了資本市場服務民營企業的深度和廣度。其具體的基本要素如下:
1. 審核體制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由承銷商向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備案,交易所對承銷商提交的備案材料完備性進行核對,備案材料齊全的,交易所將確認接受材料,並在十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接受備案。如接受備案,交易所將出具《接受備案通知書》。私募債券發行人取得《接受備案通知書》後,需要在六個月內完成發行。《接受備案通知書》自出具之日起六個月後自動失效。
2. 發行期限
發行期限暫定在一年以上(通過設計贖回、回售條款可將期限縮短在一年內),暫無上限,可一次發行或分期發行。
3. 發行人類型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公司債券。試點期間,符合工信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產、金融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並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4. 投資者類型
參與私募債券認購和轉讓的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1)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等;
(2)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投連險產品、基金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
(3)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業法人;
(4)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合夥企業;
(5)經交易所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另外,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可參與本公司發行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承銷商可參與其承銷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
需要指出的是,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投資者的數量有明確規定,每期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對導致私募債券持有賬戶數超過200人的轉讓不予確認。
5. 發行條件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規模不受凈資產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兩年經審計財務報告,但對財務報告中的利潤情況無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
6. 擔保和評級
監管部門出於對風險因素的考慮,為降低中小企業私募債風險,鼓勵中小企業私募債採用擔保發行,但不強制要求擔保。對是否進行信用評級沒有硬性規定。私募債券增信措施以及信用評級安排由買賣雙方自主協商確定。發行人可採取其他內外部增信措施,提高償債能力,控制私募債券風險。增信措施主要可以通過:
(1)限制發行人將資產抵押給其他債權人;
(2)第三方擔保和資產抵押、質押;
(3)商業保險。
7. 發行利率
根據《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業務指南》規定,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三倍。鑒於發行主體為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較低;且為非公開發行方式,投資者群體有限,發行利率高於市場已存在的企業債、公司債等。
8. 募集資金用途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募集資金用途不作限制,募集資金用途偏於靈活。可用來直接償還債務或補充營運資金,不需要限定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9. 轉讓流通
非公開發行。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深交所綜合協議平台掛牌交易或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轉讓。發行、轉讓及持有賬戶合計限定為不超過200個。
根據《業務指南》私募債券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01元。私募債券單筆現貨交易數量不得低於5000張或者交易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私募債券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之間自行協商確定。私募債券當日收盤價為債券當日所有轉讓成交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優勢
1. 降低融資成本
銀行信貸規模進一步收緊,發行債券可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改善企業融資環境。通過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有助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綜合融資成本高的問題。有助於解決部分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短貸長用,使用期限不匹配的問題。增加直接融資渠道,有助於在經濟形勢和自身情況未明時保持債務融資資金的穩定性。
2. 發行審批便捷
中小企業私募債在發行審核上率先實施「備案」制度,接受材料至獲取備案同意書的時間周期在10個工作日內。私募債規模占凈資產的比例未作限制,籌資規模可按企業需要自主決定。在發行條款設置上,期限可以分為中短期(1~3年)、中長期(5~8年)、長期(10~15年)。債券還可以設置附贖回權、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等期權條款,還可分期發行。在增信機制設計上,可為第三方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也可以設計認股權證等。
3. 資金用途靈活
中小企業私募債沒有對募集資金進行明確約定,資金使用的監管較松,發行人可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設定合理的募集資金用途。允許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募集資金全額用於償還貸款、補充營運資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於募投項目投資、股權收購等方面。
4. 提升市場影響
因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合格投資者范圍較廣,包括理財產品、專戶、證券公司都可以投資,因而債券發行期間的推介、公告與投資者的交流中可以有效的提升企業的形象。債券的成功發行顯示了發行人的整體實力,債券的掛牌轉讓交易也會進一步為發行人樹立資本市場形象。私募債也有助於企業在監管部門處提前樹立良好印象,為企業未來上市等其他融資安排創造條件。
㈤ 誰能告知我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區分謝謝!
信譽等級公司債券,企業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召募情勢不1樣,交易本錢不1樣,發行主體不1樣,
㈥ 小公募和私募的區別
2015年1月15日,證監會發布了新的《公司債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有以下兩個大的變化:一是新《公司債辦法》最大的變化就是將發行主體范圍從上市公司擴展到所有公司製法人。二是以往無論是票據還是債券,均只有公募和私募兩種。然而,根據新《公司債辦法》,公司債出現了三種並行可選的發行方式:大公募、小公募、私募,這成為交易所債券市場的獨創。
下面簡要說一下大公募、小公募和私募各自的特點和優劣勢:
一、大公募(專業名「面向公眾投資者的公開發行」)適用於公眾投資者。公眾投資者,簡而言之,願意買的人都可以買。審批流程延續老的上市公司公司債的相關規定(即由證監會統一實施行政許可)。
《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需滿足的財務條件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大公募除了需滿足上述條件之外,同時應滿足:發行人最近三年無債務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債券信用評級達到AAA級。
大公募最大的特點在於個人可參與和AAA的級別門檻,較嚴格的審核也意味著這在公司債序列中處於金字塔尖的細分、高流動性的債券版塊。
二、小公募,專業名「面向合格投資者的公開發行」,與大公募全稱僅兩字之差,適用於合格投資者。
審核流程方面首先由滬深交易所進行上市預審核,滬深交易所預審核通過後,證監會以滬深交易所預審核意見為基礎簡化核准程序。從目前的監管層推動力度來看,小公募主要的審核基本下放至交易所,審核效率有望趕超協會。
發行主要條件包括:1、最近三年年均利潤對債券一年利息的覆蓋超過1.5倍。2、累積發行債券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
三、私募/非公開(專業名「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僅適用於合格投資者。
審核流程方面,採用交易所預溝通,證券業協會事後備案的方式。私募公司債由證券業協會統一實施事後備案和負面清單管理。其中,私募公司債擬在滬深交易所掛牌轉讓的,發行人、承銷機構應當在發行前向滬深交易所提交掛牌轉讓申請文件,由滬深交易所確認是否符合掛牌條件,並且,私募公司債在滬深交易所掛牌轉讓,應不具有中國證券業協會《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承接負面清單》列示的情形或不符合滬深交易所確定的掛牌條件的情形。
目前非公開資料仍需遞交交易所先行溝通,但從目前審核情況看,非公開的備案效率十分高效。發行主要條件僅需滿足證券業協會負面清單。不對財務指標做要求。
私募公司債在主體條件、發行條件、擔保評級等方面不設硬性限制條件。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滬深交易所」)是否同意為私募公司債安排掛牌轉讓服務,核對的關注點是信息披露完備性,並不對發行人經營能力、債券投資風險進行實質性判斷,債券存續期內不對定期報告和評級報告作強制性披露要求,發行人和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意願與需要在募集說明書中進行自主約定,但約定形成的信息披露義務必須履行。
非公開公司債背靠審批快捷性和寬松的發行條件,勢必將成為一級市場的一大供給
㈦ 債券私募基金怎麼樣 2016年債券私募業績排名
我國債券私募基金行業發展時間不長,大部分公司起步於2011年-2012年債券牛市。債券私募行業的最好發展時期是2012年,當時股票私募由於熊市,發展非常艱難。2014年下半年股市向好,導致股票私募基金迅速進入爆發性增長時期,但債券私募基金發展保持穩定狀態。
債券私募基金管理人由於債券交易的固有特點從而有以下幾點區別於股票私募基金管理人:
其一是門檻高,不僅表現在主要管理人的從業經歷都比較長,且主要管理人都有大型金融機構管理者的從業背景;其二因為債券的交易比較復雜,進入債券私募基金行業的從業者較少;其三由於債券私募基金的主要委託機構一般是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等機構投資者,債券私募基金管理人比較看重合規性和市場聲譽。
債券私募基金目前和公募債券基金一樣,都是一個小眾市場,規模佔比很小,但發展空間巨大。專業人士認為,隨著銀行理財產品逐步向凈值型轉變,打破預期收益率的剛性兌付,追求穩定收益的債券型基金(包括私募債券型基金)的發展空間將明顯上升。
㈧ 目前一共有多少家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分別是哪幾家
上海14家
㈨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和公司債有區別嗎
一、性質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其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2、公司債是股份公司為籌措資金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的債。
二、發行條件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規模不受凈資產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兩年經審計財務報告,但對財務報告中的利潤情況無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
2、公司債:
(1)企業性質:公司制企業。
(2)規模:現由於申報企業多,實際操作中企業凈資產應在15億元以上。
(3)盈利:前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評級: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5)募集資金投向: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確定,籌集資金可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調整公司負債結構、償還銀行貸款、補充流動資金、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
(6)擔保:發債企業需由金融機構或上級母公司(主要投資主體)提供擔保。
三、優點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
(1)中小企業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
(2)中小企業私募債是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
(3)中小企業私募債募集資金用途相對靈活,期限較銀行貸款長,一般為兩年。
(4)中小企業私募債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2、公司債:
(1)利率、費用低:利率較同期銀行貸款低約兩個百分點左右。發行費用主要包括保薦及承銷費用、審計師費用、律師費用、資信評級費用、發行推介費用、信息披露費用等。從已發行的公司債來看,發行費用一般不超過籌資金額的2%(每年均攤0.2%左右)。
(2)期限長:5-10年。
(3)發行額度大:發行額度為凈資產的40%,最高可達幾億、幾十億甚至上百億人民幣。
(4)提升企業形象及知名度,為企業開辟了低成本的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