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募基金保殼業務為什麼法律上不好通過
轉眼間,私募基金備案制正式實施已滿兩年。在經歷了將近兩年的「草莽式生長」後,私募監管自2015年年末起不斷趨向嚴格。隨著《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文件的密集發布,2016年儼然成為私募的監管大年,行業在走向規范的同時將完成大浪淘沙。
春節前夕的2月5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下稱「備案新規」)。受備案新規影響,春節過後的首個工作周里,私募行業掀起了「保殼」熱潮,引申出的產業鏈上的第三方機構也齊齊上陣。
正當私募基金忙於「保殼」,中介機構價格戰正酣之際,2月22日晚間,基金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就私募備案新規實行以來出現的問題進行了答記者問。該負責人在明確「通過第三方渠道發行的顧問管理型基金暫不能作為私募機構的首隻私募產品備案」的同時,還針對第三方機構的不良競爭提出了警示。
私募「保殼」忙
基金業協會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其中,已登記但未展業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超過1.7萬家,佔到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總量的69%。空殼私募佔到了行業公司總量的七成,《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出爐,引發了私募圈的強烈反應。
備案新規的要點包括:為避免徵信亂象,私募以後不再發放紙質、電子牌照;不及時報送季度、年度等信息要被列入異常機構。拿到牌照卻不發產品的機構會被注銷資格,直指空殼私募的「命脈」;另外,新備案私募需要出具法律意見書;私募機構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具體而言,三類私募基金管理人面臨資格被注銷的風險,且分別有對應的備案截止日期: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果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產品的;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5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
備案截止日期確定,資格注銷危險當前,私募機構的「保殼」戰在節後正式打響。基金管理人紛紛在朋友圈轉發學習新規並進行自查,空殼私募則加緊發行備案首隻產品。
基金業協會官方網站私募基金公示系統顯示,節後第一個工作日(2月14日)有36隻私募產品成功備案,之後幾個工作日備案數量迅速增長,6個工作日內累計272隻私募基金完成備案。
此外,在「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的要求下,一些私募基金高管也正忙於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查詢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預約考)的報名系統發現,最近一次考試時間為3月19日,分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考區,《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兩科目的考試均顯示「選擇的報考區域目前沒有空餘機位」。
私募機構忙不停,同處產業鏈中的中介機構也應聲加入大戰。因為備案新規引入律師審查及法律意見書制度,相關律師事務所也加入了分食蛋糕的大軍。「我們之前已經備案過產品了,但是現在不清楚協會要不要我們補交法律意見書。為防萬一,我們咨詢下來,一份法律意見書報價3萬到10萬之間的都有。」上海地區一家私募基金合規人員說道。
監管警示中介不良競爭風險
私募的「保殼」運動在節後第一周開展得如火如荼,但中介機構賣力宣傳、大打價格戰的情況也引起了監管層的重視。2月22日,基金業協會就備案新規落實中出現的市場熱點問題進行了答記者問。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是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的第一步,但絕不是』一備了之』。」該負責人提醒稱,私募機構應該避免因「歷史抱佛腳」似的草率登記備案,不顧及登記備案的程序性和實體性要求,給自身經營帶來後續不利影響,甚至引發與基金服務機構、投資者的爭拗和糾紛。
對於空殼私募能否發行「投顧類」產品作為協會首隻備案產品,基金業協會給予明確答復稱,通過第三方渠道發行的顧問管理型基金暫不能作為私募機構的首隻私募產品備案。
這也就意味著,私募機構通過擔任渠道的投資顧問,由渠道幫忙備案的「保殼」之路無法走通,若想成功「保殼」,空殼私募需自主發行產品。
「目前協會正在抓緊研究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投資顧問服務的相關業務管理辦法。待相關業務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後,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將其管理的相關顧問管理型私募基金產品,再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充備案。」該負責人進一步表示。
對於同樣在「保殼戰」中激戰正酣的中介機構,該負責人則提醒稱,相關中介機構在開展私募基金服務業務時,應當對私募行業法律法規和《公告》的內涵有充分理解和正確認識。「應避免一哄而上,盲目發展業務,切不可對面臨的法律風險、道德風險、合規風險視而不見。」該負責人稱,協會將持續關注私募基金相關參與主體業務發展情況,並適時開展自律檢查和核查工作。
此外,監管層還對參與機構的責任進行了明確:若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委託,為有關基金業務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等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他人財產造成損失,則將與委託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另外在法律事務方面,基金業協會負責人也對《法律意見書》模板、律師事務所資質、已備案機構是否需要提交《法律意見書》等問題做出了進一步明確。
具體而言,備案新規發布前已登記且有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將視具體情形個案要求其補提《法律意見書》。而對於已登記但無管理規模、首次申請私募基金備案的機構,《法律意見書》則是必備的重要內容。
對於《法律意見書》的文本規范,該負責人則表示沒有官方統一模板,律師出具以後協會將落實監管,對意見書進行核查,還會視情況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或重大事項變更的反饋意見中提出進一步的詢問。在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資質問題上,協會亦表示並無太多限制,但也列舉了相應的鼓勵標准。
② 廣州合凡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廣州合凡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8-02-07在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萬博二路79號(自編北區B-1寫字樓南村鎮萬博二路79號)202房(自主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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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私募基金可信嗎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
特點:
私募基金不能公開發行,只能向特定合格投資者募集;
而私募基金要求投資者具有較高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相應的購買資金門檻比較高,需幾十萬元起步;
私募基金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披露產品信息,披露內容非公開發布;
私募組合通常約定較少,在投資工具運用方面也更加靈活;
私募基金收入主要來源於浮動管理費(業績提成);
私募基金通常採取定期開放的形式,如每個季度或者每半年開放贖回一次。
小貼士:借「私募基金」進行非法證券活動的常見表現形式:
1.公開化宣傳募資;
2.面向不特定對象集資;
3.承諾保本付息;
4.虛構投資項目。
溫馨提示:警惕以私募基金為名的非法證券活動。
④ 私募基金會靠譜么會不會有風險
靠譜,會有風險。
私募基金最大風險是道德風險。私募基金經理素質參差不齊,說實話騙子很多,失聯的私募基金公司很多。
就個人而言,建議那工資的20-30%存到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寶、微信)上,時情況自己定。用20%-40%做些長期風險較小的投資(實體商品交易項目、投理想理財P2P),剩下的30%左右做日常消費或者風險備用金。
不過,在2013年6月1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才開始將私募基金歸入法律監管中。可看出私募基金的合法性有待完善,從私有到公有還需要一段時間。市場對私募基金的地位在立法方而還需加強。
⑤ 私募基金的優缺點各是什麼
優點:
1、私人訂制
與公募基金不同,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較高,只面向少數特定投資者進行募集,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目標更具有針對性,能夠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滿足客戶的特殊投資要求,實現了投資產品的多樣化和差異化。
2、追求絕對收益
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費較少,主要依靠提取業績報酬生存,而超額業績必須在每次凈值創出新高後才可提取。因此,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資者的利益是一致的,只有投資者賺到錢,私募才能賺到錢。所以私募基金私募資金的激勵機制更強,需要追求絕對的正收益。
3、操作靈活:
與公募基金十億百億的規模相比,規模較小的私募基金投資操作更為靈活,能及時跟進市場,根據市場變化趨勢快進快出,牛市可滿倉獲取全部收益,熊市可空倉規避系統風險,投資策略眾多。而規模較大的公募基金在股市下跌時,由於倉位較高往往轉舵較難,轉變投資風格需要付出慘重的代價,因此業績表現往往大起大落。
4、風險共擔
通常情況下,國外對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持有其運作的基金份額的3%-5%,目前國內為了約束陽光私募基金公司,也需要私募基金管理人拿出自有或關聯資金購買自己作為投資顧問的信託產品,從而形成利益捆綁,以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特徵。公募基金則沒有此要求。
缺點:
1、封閉期長
私募基金封閉期的長短會在合同內寫明,通常是3個月、6個月或者1年。在封閉期內,無論私募基金的業績是上漲還是下跌,投資者都不能申購或贖回。
2、門檻高
最小購買資金要求100萬,因此比較適合資金量大,對資金流動性要求不高,並具有一定抗風險能力的投資者。
3、魚龍混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