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石家莊計提九項基金指什麼
一、農業土地開發基金 標准:市區13.5元∕㎡
二、 廉租房、公租房保證金 標准:總價款5%
三、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風險基金標准:土地出讓金凈收益5%
四、國有土地收益基金 標准: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
五、水利建設基金 標准: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
六、鐵路建設基金 標准:土地出讓金總額3%
七、失地人員養老保險6萬∕畝
八、軌道交通土地專項資金40萬∕畝
九、教育基金 標准:土地出讓金凈收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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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出讓收入中共提取的基金
(九項基金)
一、按土地出讓總價款(成交價)計提項:
1.保障性住房建設建設資金=出讓總價款×5%;
2.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出讓總價款×5%;
3.鐵路建設費=出讓總價款×3%;
二、按土地出讓面積乘以規定的單位面積計提項:
4.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出讓面積(平米)×13.5元/平米;
5.失地人員養老基金=出讓面積(畝)×6萬元/畝;
6.軌道建設資金=出讓面積(畝)×40萬元/畝;
三、按政府收益和規定的計提比例計提項:
7.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土地出讓金凈收益×10%;
8.失地人員風險基金=土地出讓金凈收益×5%;
9.教育基金=土地出讓金凈收益×10%;
註:(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出讓總價款-征地收購拆遷安置成本-保障性住房建設基金-國有土地收益基金-鐵路建設費-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失地人員養老基金-軌道建設資金。)
❷ 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的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有哪些
2004年以來,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從土地出讓收入中共計提(安排)了7項專項資金,分別是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教育資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和土地出讓業務費。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以下簡稱土地出讓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
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支出(包括用於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農業土地開發支出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城市建設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包括出讓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測費、評估費、公告費、場地租金、招拍掛代理費和評標費用等,按照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安排)。目前各地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農業土地開發資金
根據《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
的通知(財綜[2004]49號)》和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
的通知(財綜[2006]68號)文件規定: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從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第一筆價款中一次性全額計提。主要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支出。
從土地出讓金劃出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計算公式為: 從土地出讓金劃出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 = 土地出讓面積×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徵收標准(對應所在地徵收等別)×各地規定的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不低於15%)。
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根據不同情況,按各市、縣不低於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的15%確定。
❸ 土地出讓金的四項基金在國家的哪個條例或法規中具體規定
豈止四項基金!1、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2、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具體參見各省里的規定;3、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各省都制定有《財政部關於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教育資金、、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另外,還有土地征管業務費、規劃修編費等。
❹ 土地出讓金提取的教育基金的用途
《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教育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綜〔2011〕62號):
中心城區范圍內: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教育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專項安排用於全市的教育支出。
中心城區范圍外: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教育資金全額分成給相關鎮(街道)。教育資金專項用於鎮(街道)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的校舍建設和維修改造、教學設備等項目支出,相應列報「2120808教育資金安排的支出」。
❺ 涉及到政府土地出讓的「四項基金」是指什麼
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農業土地開發資金、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和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及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1、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
2、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具體參見各省里的規定;
3、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各省都制定有《財政部關於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教育資金、、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另外,還有土地征管業務費、規劃修編費等。
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屬政府性基金的一種,是指按照一定比例(一般不低於1.5%)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提取的專項政府性基金,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它是一種准公益性基金,其持有人是地方政府,資金來源一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二是財政撥款。
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是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籌集和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按照"統籌安排、專戶存儲、專款專用、財政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和使用。
❻ 土地出讓金區級政府和市級政府各分成比例
關於土地出讓金區級政府和市級政府各分成比例,每個市的規定不同。
以濟南市為例,在《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完善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政策的通知》中提出,土地熟化主體為各區政府的,市級與區級按照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3:7比例分成。
若土地熟化主體不為各區政府而是市各投融資平台的,市級與各投融資平台按照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2︰8比例分成,並在出讓方案中予以明確。
即區里出讓一塊土地熟化主體為該區政府的土地,土地出讓金一百萬,按照濟南市的規定,市級與區級按照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3:7比例分成,則區級財政收入為70萬元,市級財政收入為30萬元。
(6)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各項基金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❼ 土地出讓金返還中扣除四項費用。收益基金、農發基金、廉租房基金、出讓管理費各為多少
1.農業土地開發資金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15%計提。主要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支出。
2.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10%計提,主要用於補充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已按宗地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不再計提。
3.土地出讓業務費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2%計提,並按照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於土地有償使用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4.國有土地收益基金逐宗地按繳入地方國庫的土地出讓總收入的5%計提,實行分帳核算,主要用於土地收購儲備。
❽ 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的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有哪些
從招、拍、掛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收入中計提土地出讓業務費。
一般按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的2%比例執行。
主要用於土地有償使用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❾ 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了哪些專項資金
2004年以來,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從土地出讓收入中共計提(安排)了7項專項資金,分別是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教育資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和土地出讓業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