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要件的角度來講,設立私募股權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沒有門檻。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最低3萬元的注冊資本就可以了。但是各地工商對經營范圍的要求不一樣,有可能要求更高的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注冊資本才可以命名為「xx投資管理公司」。在北京注冊資本超過3000萬可以通過金融局會商制度命名為「xx基金管理公司」。超過3000萬注冊資本可以申請發改委的備案。
從實務角度來講,更多的注冊資本可以讓投資人更放心投資。並且按照配比的原則,基金管理公司也要對基金進行一定比例的投資。
從業務角度來講,需要有一個成熟穩定的團隊,擁有相應經驗和能力的人才。並且需要有一定的擬投資項目渠道和儲備。
❷ 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業務
投資公司成立後,需要建立企業組織架構,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之後即可成立第一支產品。具體步驟所包含內容如下:
一、關於企業組織架構
一般性的投資管理公司可設置如下部門:投資交易部、研發部、市場部、綜合管理部、財務部和風控合規部。
二、初期費用
初期費用主要有:場地費、人工費、日常開支(水、電、辦公耗材、通訊、交通等)、業務開支(招待、宣傳、差旅等)、開業的裝修費和辦公用品購置費等。
三、如何登記備案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辦法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應當履行管理人登記和備案手續,並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申請成為會員。通過簡稱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系統網址為:https://pf.amac.org.cn
(一)管理人登記備案主體
管理方式分為自我管理、受託管理和顧問管理三類。自我管理指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公司型基金,通過組建內部管理團隊實行自我管理,該公司型基金也應當履行管理人登記手續。例如A公司為公司型基金,自聘投資管理團隊進行自我管理,並未委託其他投資管理機構進行管理,則A公司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同時,A公司也作為基金進行備案。
受託管理指私募基金將資產委託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夥人進行管理。例如公司型基金B委託投資管理公司C進行管理,則公司C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公司型基金B作為C公司管理的基金進行備案。
顧問管理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擔任投資顧問等方式實際管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例如D公司設立信託投資計劃E,委託F公司為投資顧問,則F公司作為投資顧問在本系統進行管理人登記,並對其作為投資顧問管理的信託計劃E在本系統進行備案。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流程
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要求填報及符合以下主要信息:
1.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2.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
3.主要股東或者合夥人名單(對於人數沒有嚴格限定);
4.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對於人數沒有嚴格限定);
5.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
6.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由於目前基金業協會尚未開始組織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所以取得證券投資基金從業資格或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即可)
❸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有哪些政策限定注冊資本需要多少
目前的私募基金以能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為准。
1、注冊資本1000萬
2、分類為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其中證券投資需要從業人員有證券從業資格
3、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流程操作
4、最終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
補充:根據自身企業的實際情況申請對應的種類,如主要管理證券投資的,就要有從業資格等要求。
❹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成立私募基金的設立流程
1、到當地工商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2、准備設立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材料;
3、當地工商局遞交材料;
4、領取營業執照;
5、銀行開設基本賬戶;
6、國地稅務報到;
7、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進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
PS:目前國內對於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有嚴格的把控,很多地區都不能注冊了。這個要到當地工商局咨詢一下。
❺ 私募基金成立要素有哪些
一是投資人,即認購基金份額的出資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業法人、社團組織、銀行、保險機構、證券公司、銀團等機構。
二是管理機構,即基金管理公司,既是投資人之一,又是其他投資人的服務機構、投資管理專業團隊;
三是託管銀行,具體負責投資資金的暫存保管、執行支付令、承辦投資人收益及本兌付,確保投資人資金安全;
四是中介服務機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在基金管理公司的統籌安排下,負責投資前項目及項目公司盡職調查、法律審查,為投資人事前把關。
❻ 設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1. 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基金產品的備案制度,基金募集完畢後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
2.
規定合格投資者制度,非公開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應達到規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資產規模,具備一定的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
(1)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低於 1000 萬元人民幣;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人民幣。
3. 規定基金的投資運作、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內容主要由基金合同約定,以自律管理為主;
4. 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禁止進行公開性的宣傳和推介;
5. 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6. 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達到規定條件的,經監管機構核准,可以從事公募集金管理業務。
其它要求可以具體查看證券投資基金法。
❼ 如何成立一家私募基金公司
主要監管規則:
1、不設行政審批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設立,不設行政審批,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嚴厲打擊以私募基金為名的各類非法集資活動。
2、必須登記備案
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登記,私募基金應當依法備案,備案機關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址為http://www.amac.org.cn/。
按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當登記。私募基金在募集設立後20個工作日內,應申請備案。
目前,基金也協會一般會在3日內完成登記備案,並公示。
3、不得公開或變相公開募集
嚴格限制投資者人數:有限合夥、有限公司制不得超過50人,股份公司、契約制不得超過200人。
嚴格限制募集方式:僅限於私募。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4、嚴格界定合格投資者,禁止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人募集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 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的單位;(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 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 萬元的個人。前文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此類合格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視為合格投資者。
5、要求基金託管
除基金合同、合夥協議、公司章程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如果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上述文件應約定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6、禁止保底保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7、禁止匯集他人資金投資
投資者應當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8、允許契約型私募
允許私募基金以合夥制、公司制和契約制存在。
9、對注冊資本無強制要求
對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基金規模,不設最低出資額要求。
10、基金業務可外包
私募基金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業務的服務,可依法外包。
外包服務機構也應遵守對私募基金的監管規則。
11、建立分類公示制度
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填報的管理規模、運作合規情況、誠信情況等信息,對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分類公示。
對運作不規范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也予以公示,以提示投資者。
12、未經登記備案,不允許參與證監會體系內的投資業務
目前,已明確要求中介機構核查參與證券發行的私募基金是否完成登記備案。證監會將進一步要求中介機構核查重大資產重組中的私募基金是否完成登記備案。
13、嚴格禁止並強化打擊非法集資、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❽ 設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具備的條件是怎樣的
設立基金公司應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基金公司必須在股東資格、公司章程、注冊資本、從業人員資格、內部制度、組織機構、營業場所等方面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同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設立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8)私募基金公司設立二十字方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九條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和登記事宜;
(二)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三)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五)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六)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七)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八)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九)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❾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條件
設立條件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發放貸款;
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9)私募基金公司設立二十字方針擴展閱讀: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第十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第十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
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採取前款規定的評估、確認等措施。
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及風險揭示書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由基金業協會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
第十七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或者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八條
投資者應當如實填寫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如實承諾資產或者收入情況,並對其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寫虛假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承諾文件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投資者應當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第二十七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管理信息系統。 基金業協會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嚴格保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對外披露。
第二十八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匯總分析私募基金情況,及時提供私募基金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制定和實施私募基金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會員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規定和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的,基金業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採取自律管理措施,並通過網站公開相關違法違規信息。會員及其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三十條
基金業協會應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受理投資者投訴,進行糾紛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