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私募基金是非法的么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對於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基金(Fund),作為一種專家管理的集合投資制度,在國外,從不同視角分類,有幾十種的基金稱謂,如按組織形式劃分,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基金、開放型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另從其他角度劃分,有成長型基金、離岸基金、雨傘基金、基金的基金等等。但翻遍這些基金名稱,把「私募」和「基金」合為一體的官方文件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英文一詞,卻未發現。
在我國近期,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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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關於非法集資還沒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沒有規定非法集資罪的罪名,根據刑法規定,與非法集資有關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9]41號)規定: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其特點是: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非法集資主要有哪幾種?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貳』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和公司債有區別嗎
一、性質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其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2、公司債是股份公司為籌措資金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的債。
二、發行條件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規模不受凈資產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兩年經審計財務報告,但對財務報告中的利潤情況無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
2、公司債:
(1)企業性質:公司制企業。
(2)規模:現由於申報企業多,實際操作中企業凈資產應在15億元以上。
(3)盈利:前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評級: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5)募集資金投向: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確定,籌集資金可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調整公司負債結構、償還銀行貸款、補充流動資金、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
(6)擔保:發債企業需由金融機構或上級母公司(主要投資主體)提供擔保。
三、優點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
(1)中小企業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
(2)中小企業私募債是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
(3)中小企業私募債募集資金用途相對靈活,期限較銀行貸款長,一般為兩年。
(4)中小企業私募債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2、公司債:
(1)利率、費用低:利率較同期銀行貸款低約兩個百分點左右。發行費用主要包括保薦及承銷費用、審計師費用、律師費用、資信評級費用、發行推介費用、信息披露費用等。從已發行的公司債來看,發行費用一般不超過籌資金額的2%(每年均攤0.2%左右)。
(2)期限長:5-10年。
(3)發行額度大:發行額度為凈資產的40%,最高可達幾億、幾十億甚至上百億人民幣。
(4)提升企業形象及知名度,為企業開辟了低成本的融資渠道。
『叄』 什麼是私募債券違約風險
違約風險又稱信用風險,是指證券發行人在證券到期時無法還本付息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它通常針對債券而言。
違約風險固定收益證券的本金或利息不能被足額支付的可能性。違約風險,是指部分或全部初始投資不能收回的不確定性。違約風險越高,投資者則要求發行人為高風險支付更多利率。
『肆』 私募債屬於債權融資嗎
私募債是指,以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預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一種公司債券,它非公開發行,所以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目前沒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暫時不包括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企業。
私募企業債券是發行者向與其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為募集對象而發行的債券。該私募企業債券的發行范圍很小,其投資者大多數為銀行或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
『伍』 合法私募企業非法集資犯罪和非法集資一般違法行為的區別
主要區別是:單位或個人是否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
合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團體、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向社會公眾發行有價證券。
或者利用融資租賃、聯營、合資、企業集資等方式,在資金市場上籌集所需資金。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陸』 私募債券是否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2015年九月一日實行。9月1日以前立的案適用以前的司法解釋,9月1日以後立的案適用新的司法解釋。
『柒』 自己籌集資金炒股算違法嗎比如小型私募投資基金,籌集資金在100W,有契約。是非法么
1,不算非法,但是是不受國家法律認可的。現在為止可以以投資公司的名義也可以以投資顧問公司的名義或者以合夥企業的方式來進行私募基金的投資,無論是投資於證券還是股權,只要募集對象人數不要超過200份,應該說你就沒有撞到法規的紅線。
2,實際私募基金本身所規定的、所定義的是一種錢的募集方式,是通過向特定的少數人來募集資金這樣一種方式,而我們平常所講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描述的是把錢募集來了以後它的投向、資金的運用方向,第一級是募集的方式,第二級是投資的方向,第三級是投資的風格。比如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中有一種投資風格比較激進的就是對沖基金,所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涵蓋著對沖基金,但不一定所有的證券投資基金都是對沖基金。
『捌』 私募基金在中國違法嗎
私募基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在中國即是合法的。
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8)強制私募債券算違法嗎擴展閱讀:
基金是有價證券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基金可以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兩種,公募基金一般是在證券市公開發行的,私募基金是不能在證券市自由交易的
怎樣判斷一個私募股權基金的合法性
1、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否則,不得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
2、參與私募的必須是合格投資人。合格投資人由證監會界定:最低認購100萬,而且不允許帶拖斗(不能拿親戚朋友的錢)。這樣界定,就是告訴你你得拿你全部錢的一部分來投資,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里,更不能拿別人的雞蛋放在籃子里。
所以但凡不考慮你是不是合格投資人就鼓動你投資的、低於100萬以下的私募,基本上都是騙人的。
3、私募絕對不可以公開宣傳。新基金法明文規定:不可以通過報刊,電台,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
參考資料:華律網
『玖』 為什麼要禁止私募非標債權
在擬修訂的私募基金監管文件中,監管層或正在考慮暫停私募基金的非標債權投資業務,包括投資非標准化債權、發放委託貸款或提供擔保、從事無限責任投資、向私募管理人及其關聯方等活動有可能在新的私募監管框架內,可能被監管層考慮設置為禁止項。
其實自2016年9月8日,中基協發布的《有關私募投資基金「業務類型/基金類型」和「產品類型」的說明》中就刪除了「債權基金」等類型。
募非標債權基金到底應不應該被禁止,私募非標債權基金業務到底有哪些風險點。
先看看經營貸款業務的法定條件
國務院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2011修訂)》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機構,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等金融業務活動的機構。」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第五條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2.我們再了解一下在我國可以從事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的《金融機構編碼規范》(銀發(2009)363號),依法經批准設立,主要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有以下四類:1)、銀行,從事存款、貸款及結算業務;2)、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鄉(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願入股組成,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3)、貸款公司,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4)、小額貸款公司,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
3.據筆者觀察,私募基金的債權業務可分為借貸業務、票據貼現及其他債權業務。
從資產端看,非標債權融資業務主要有三大類業務模式:
一是委託貸款(委託投資)模式,其運作方式主要是:用理財資金發放委託貸款、投資委託人指定項目。
二是銀信、銀證、銀保合作模式。常見的運作方式包括:用理財資金發放信託貸款;投資於財產(權利)收益權類 信託計劃(以企業合法擁有或控制的財產或權利的收益權為基礎資產發起的信託計劃);投資股權質押擔保並帶有回購協議(由融資企業或股權持有者提供,並承諾回購或處置)的信託計劃;認購「優先—次級結構化信託計劃」的優先份額,相較認購次級份額的投資者,銀行理財資金承擔較低的市場風險並擁有優先投資收益分 配權;銀保合作模式中,保險資金投資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機構等成立債權投資計劃,由商業銀行提供擔保。
三是資產收益權模式。銀行以理財資金直接投資於企業所擁有的特定項目或資產收益權(比如商業承兌匯票、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到期通過出讓企業回購,或第三方收購實現投資退出。
4.從上分析來看我們的私募非標債權業務的法律風險點就很清楚了,一是作為未得到金融許可的非持牌的金融機構從事經營借貸業務很有可能以「非法經營罪」追責。
二是作為未得到金融許可的非持牌的金融機構從事票據貼現業務很有可能以「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追責。
三是作為未得到金融許可的非持牌的金融機構從事其他變相的債權業務的,也存在「非法經營罪「風險。
5.綜上總結就是私募基金作為未得到金融許可的非持牌的金融機構從事非標債權業務是不符合監管政策和制度體系的。
債權業務屬於持牌金融機構的業務范疇,私募基金從事創業投資,並購投資,夾層投資和證券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