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隻基金都有託管銀行。因為證監會規定的,基金必須有第三方託管銀行管理基金的投資資金。基金公司倒閉只是影響基金公司的注冊資金,不會影響基金的投資基金。但是只有基金投資管理很差的基金公司才會可能倒閉,那樣基金的投資業績肯定很差,投資人會虧本的風險。
如果基金公司真的倒閉,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沒達到清盤的條件,證監會會協調其他基金公司並購或者接盤管理;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盤(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60個工作日達不到100人,或連續6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了,款項退回投資人的銀行帳戶。
Ⅱ 私募基金違約怎麼處理
這要看基金違約的類型和性質,不同的違約情形,處理思路和策略會有不同。
Ⅲ 私募基金到期不對付客戶該怎麼辦
延期兌付最主要的原因,是隸屬於威海港集團和中國電力能源香港公司的通美煤炭儲配公司遲遲沒有給錢,數次欺騙投資者和基金公司,當地經偵已經介入,企業已經不值得信任了
Ⅳ 私募基金公司欠錢不還怎麼辦
遇到私募基金公司欠錢不還的問題,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的證據如借款借據等,在多次催討仍然無效的情況下,就要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解決。如果債權人拖延時間,讓訴訟時效超過期限,以後再要催討就很麻煩和復雜的了。債權人要堅持依法和文明催討債務,不能與對方發生意外沖突事件,比如將對方的人毆打或非法拘禁等。以後應該吸取教訓,把暫時不用的錢存到正規的銀行,安全性有保障。
Ⅳ 私募基金公司逾期不還款違反什麼法
這個違法證券法,還有私募法,你可以去證監會反映
Ⅵ 私募基金投資出了風險無法兌付怎麼辦
報警,然後說你被詐騙了,然後就到那個公司鬧,不給錢就跟他們沒完
Ⅶ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私募基金暴雷主要是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眾多,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存在操作不規范、挪用資金等亂象,脫離託管機構運行、投向難以監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情況下,一般需要要先刑後民,在刑事程序沒有結束前,投資者無法通過法院民事訴訟要求償還投資損失。在該種情況下,投資者可選擇以下路徑追回投資損失:
1、要求銷售方承擔責任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等。銷售機構在推介私募基金產品時未能根據私募基金的風險和投資人的實際狀況履行適當的告知說明義務,未能確保投資人在充分了解投資標的及其風險的基礎上自主決定。銷售機構存在具有重大過錯,銷售機構應對投資人受有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合同是投資人和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簽署協議,約定擔保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保本金額承擔的保本清償義務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合同。實踐中常見的形式還有擔保函、擔保書、承諾函。在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出具含有清償投資本息內容的書面文件的,投資人可向出具方要求承擔上述清償義務。
上述路徑可有效避開先刑後民的程序障礙,直接要求基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擔清償責任,從而快速實現投資損失追回,當然最終追回的資金以第三方的清償能力為限,一般的銷售機構如銀行和證券公司均不需考慮清償能力。
Ⅷ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投資者怎樣維權
向基金業協會舉報 像證監部門投訴。 如果違約還可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