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贖回金額減去一年的購買金額,除以購買金額就是一年的收益率。
㈡ 公司理財收益怎麼做會計分錄
銀行理財產品的利率都是年利率。利息計算公式:本金×利率×天數÷360。一般來說,由於銀行是最大的金融財團,產品的風險性相對來說比較低,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銀行理財產品不得以書面形式承諾保本或保障固定收益,因此,銀行理財產品一般給的預計收益率都是最高收益率,不一定能達到的。10萬存上述理財產品,70天利息為910元。
㈢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賬務如何處理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1、從公司帳戶劃出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2、購買理財產品
借:短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處置理財產品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短期投資
投資收益
4、收回投資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貸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公司理財收益未單獨核算擴展閱讀:
投資理財,投資理財是指投資者通過合理安排資金,運用諸如儲蓄、銀行理財產品、債券、基金、股票、期貨、商品現貨、外匯、房地產、保險、黃金、P2P、文化及藝術品等投資理財工具對個人、家庭和企事業單位資產進行管理和分配,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從而加速資產的增長。
理財產品除了種類繁多,理財產品的合約設計復雜如天書,晦澀難懂的產品描述也讓投資者「眼暈」,很多人基於對金融機構的信任和對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簽下合約,最終在投資受損時才如夢初醒。而「被銀行客戶經理誤導」、「只報收益不說風險」、「將理財產品說成存款」等行為,更成為理財糾紛投訴的焦點。
另類理財產品多為不保本浮動收益產品,噱頭大於實質,與其掛鉤的產品價格走勢比較獨特,波動非常大,比如藝術品、酒類、普洱茶投資市場都出現過暴漲暴跌,因此風險也會大很多,風險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資者最好不要輕易染指。
㈣ 公司理財未到期贖回費用如何會計處理,是計入財務費用還是沖減投資收益
公司理財未到期贖回費用,
應該沖減投資收益。
㈤ 公司理財如何賬務處理,謝謝!
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購買的時候
借:短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贖回並產生收益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短期投資
如果你們是規模較大的企業也可以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
㈥ 未納入資產負債表的理財產品等是否單獨反映。
在銀根緊縮、資金流動性不斷抽緊的大背景下,各商業銀行為滿足存款規模、緩解存貸比監管壓力、提高中間業務收益率,紛紛通過大規模發行短期理財產品招攬優質客戶。隨著基準利率不斷提高和銀行間競爭加劇,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水漲船高。2011年上半年,銀行理財產品發行可謂盛況空前。據統計,截至6月上旬,銀行理財產品總額已達7萬億元。光今年以來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就有6000多隻,已接近去年全年總量,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也節節抬高,最高收益率甚至超過7%。與此同時,上市公司將閑置資金用於理財也屢見不鮮。
但新會計准則頒布後,《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等均未專題規范理財產品的入賬處理。筆者瀏覽了部分上市公司2010年年報和2011年中報,重點分析了公司委託貸款、銀行理財產品的賬務處理。從定期報告披露情況看,部分公司對委託貸款、銀行理財產品賬務處理存在一定問題,對財務分析將產生一定的影響。現將筆者認為正確的賬務處理及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分別分析如下。
一、公司委託貸款的賬務處理
1.委託貸款賬務處理分析
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准則》及《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並未單獨說明公司委託貸款的賬務處理,但《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1303
貸款」科目改為「1303
委託貸款」科目。具體核算為:本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因行業和主營業務不同,金融企業委託貸款利息收入應計入「利息收入」科目,一般企業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2.委託貸款實務處理中的問題
但在實務中,不少上市公司誤將委託貸款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中,並將取得的利息誤記入「投資收益」科目,如2010年度中南建設(000961)控股子公司南通建築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委託青島農業銀行開發區支行貸給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用款9000萬元、法爾勝(000890)通過渣打銀行南京分行貸款1億元給江陰市辰華物資有限公司、同方股份(600100)等上市公司。
二、
銀行理財產品的賬務處理
1.銀行理財產品的賬務處理分析
1)銀行理財產品應屬於交易性金額資產
筆者認為,銀行理財產品應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中第一條為:「取得該金融資產或承擔該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回購或贖回。」
銀行理財產品一般周期較短,持有時間固定,購買理財產品的目的即是為了近期內回購,因此,可以將銀行理財產品劃歸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銀行理財產品不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原因
持有至到期投資要求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是指相關合同明確了投資者在確定的期間內獲得或應收取現金流量(例如,債券投資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額和時間。因此,從投資者角度看,如果不考慮其他條件,在將某項投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時可以不考慮可能存在的發行方重大支付風險。而受銀監會規定,絕大部分銀行理財產品均註明風險,即意味著企業需承擔相應的理財收益和本金損失風險。因此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核算要求。
持有至到期投資一般有活躍市場報價,在《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中對於「貸款和應收款項」段,有規定如下:「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其主要差別在於前者不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並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資那樣在出售或重分類方面受到較多限制。」根據這段描述,持有至到期投資屬於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但銀行理財產品大都屬於一對多或一對一產品,企業在持有期間不得擅自轉讓,其公允價值難以衡量,即沒有活躍市場,也無公開報價。更重要的是銀行理財產品一旦簽訂,無法公開轉讓。
綜上所述,將銀行理財產品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並不合適。
3)銀行理財產品不屬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原因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規定,「對於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而銀行理財產品沒有公開市場報價,其投資組合、投資標的復雜,公允價值並不能可靠計量,且企業持有的目的就是為了到期贖回,其持有目的比較明確,因此,不符合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定義。
4)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反映
在資產負債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均屬於「非流動資產」,而《企業會計准則講解31:財務報表列報》中規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變現、出售或耗用。(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3)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4)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因此,即使有部分銀行理財產品被企業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如果該理財產品到期日在一年以內,也應將其在資產負債表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反映,而不應反映在「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項目中。
3.銀行理財產品實務處理中的問題
1)將銀行理財產品誤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
福建七匹狼(002029)於2010年年報中披露,公司使用閑置資金用於購買中短期低風險銀行理財產品,理財產品主要投向為有擔保的債券或由被投資方提供擔保或保證的其他投資,理財產品期限3-24個月不等。該公司期末將余額全額36285萬在資產負債表「持有至到期投資」欄目中反映。但在2011年8月13日該公司公布的2011年半年報顯示,上半年有19196萬元理財產品到期,這意味著該公司2010年資產負債表中理財產品余額中至少有19196萬元到期日在半年以內。
另如友誼股份(600827)在2010年年報中披露,公司期末銀行理財產品賬面余額為45000萬元,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項目。而在2011年半年報中披露期末銀行理財產品賬面余額已大幅下降至5000萬元,則意味著其間至少已有40000萬元銀行理財產品到期,即2010年資產負債表理財產品余額中至少有40000萬元到期日在半年以內。
以上兩家公司將銀行理財產品誤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項目,對公司短期償債能力指標分析將產生較大的影響。且資產負債表日未能對理財產品到期時間進行認真分析,即使將理財產品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資產負債表日也應將一年內(或一個營業周期內)將到期的部分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中。
2)將銀行理財產品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如東阿阿膠(000423)在2010年年報中反映,2010年6月1日,本公司投資4億元購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本利豐」人民幣信託理財產品。該理財產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資金將運用於農業銀行優質客戶的信託貸款項目,預期年收益率為4%,投資期限為1年,理財收益按季支付,客戶無權提前終止該產品。該公司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為「其他流動資產」中。
陝鼓動力(601369)在2010年年報中披露多筆銀行理財產品,總金額為96700萬元,包括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保本保收益型理財產品、固定期限保證收益理財產品、保本型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等。該公司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為「其他流動資產」中。
以上兩家公司誤將理財產品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按前述分析應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即使記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按財務報表列報相關要求,在資產負債表日,一年內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中列示。
隨著金融市場的成熟發展,銀行理財產品品種將越來越豐富,企業應認真分析理財產品特點,准確入賬。因理財產品一般金額較大,其列示結果對短期償債能力指標分析將產生較大的影響,因此,入賬不當將可能給投資者造成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