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理財產品產生的收益應計入營業外收入還是沖減財務費用,是否作為核定徵收企業收入總額的組成部分
不管是核定徵收企業還是查賬徵收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取得的收益都是屬於應稅收入。
⑵ 公司賬戶購買3年理財,收益想通過沖減財務費用,購買時怎麼做賬
理財產品管理模式是什麼?是否符合SPPI測試?確定金融資產類別。
⑶ 單位購買銀行2個月理財產品後,收到的利息是該走「投資收益」還是該沖減財務費用為什麼
只能走投資收益
⑷ 公司對公戶理財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1、從公司帳戶劃出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2、購買理財產品
借:短期投資(因為只有一個月,所以做為短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處置理財產品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短期投資
貸:投資收益(如果低於成本價的話,投資收益可能在借方)
4、收回投資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貸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⑸ 請問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要怎麼做賬務處理產生一部分利息收入,怎麼做賬務處理
就公司理財產品的歸類不能簡單的歸於交易性金融資產,首先七天通知存款和三個月定存或者半年期定存,有什麼區別?都是屬於公司賬面余額的理財,也都會到期產生利息收入,這類理財不存在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問題,因為在初期跟銀行簽訂理財協議的時候,收益的固定可見的。
就我一家之言,理財首先要將其分類:一類是有合同業務根據的;一類是純粹的銀行賬面資產理財。如題所問,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應該屬於第二類,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應該沖減財務費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計入利息收入);另一種,向匯利達等銀行產品支出,因要支付外匯,考慮到了匯率的變動產生的公司損失,人民幣定存銀行做質押,由銀行先付出外匯,到期後購匯支付給銀行,釋放質押人民幣(如果人民幣到期貶值,則此項業務虧損),這種人民幣質押產生的利息因附屬於境內外合同收入,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
⑹ 我用公司銀行存款買了理財產品,收益放財務費用(負數)還是放投資收益用交稅嗎請指點
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又不高折騰那個沒什麼意思!以前我是某公司理財顧問,那凡是在銀行買理財的啊,沒多少是真正賺的!!!三思後行
⑺ 企業銀行賬戶收到的利息,都需要沖減財務費用么請大神舉個例子,列一哈分錄,給我參考,謝謝
摘要是:工行第三季度利息收入(銀行轉賬款2013/9/21)借:銀存—工行334.28 然後,又是借方財務費用—利息334.28。
你說的這個問題應該手工賬這種操作較多.而且應該是
借:銀存—工行334.28 藍字
借:財務費用—利息334.28 應該是 紅字(也就是負數金額,代表利息收入 沖減 利息費用)
如果用了財務軟體,
1.很多軟體設定不能只有借方或只有貸方,這時候財務人員會替代方案如下:
借:銀存—工行334.28 藍字
貸:財務費用—利息334.28 藍字(相當於借方紅字)
3.還有的財務軟體功能限制,費用必須在借方,如果在貸方,就會造成自動生成的報表產生異常,這時財務人員如下操作:
借:財務費用—利息 334.28 紅字
貸:銀存—工行 334.28 紅字(相當於借方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