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開辦期有投資收益,匯算清繳時怎麼填。費用都在開辦費,業務招待費要再拿出來嗎。在調整項目明細表應
這個問題我想是這樣的的,投資收益得計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裡面,得交企業所得稅,開辦費裡面的招待費不用單獨拿出來,等到計入管理費用時候再單獨核算。因為開辦費分攤三年,這是稅法規定的。
Ⅱ 匯算清繳有關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如何填寫
A105030《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說明
本表適用於發生投資收益納稅調整項目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等相關規定,以及國家統一企業會計制度,填報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稅法規定,以及納稅調整情況。發生持有期間投資收益,並按稅法規定為減免稅收入的(如國債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調整。處置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確認為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
2.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確認的投資收益。
3.第3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投資收益與稅法規定投資收益的差異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2-1列的余額。
4.第4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5.第5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6.第6列「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7.第7列「處置投資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8.第8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為第4-6列的余額。
9.第9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所得」: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處置所得,為第5-7列的余額,稅收計算為處置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10.第10列「納稅調整金額」: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9-8列的余額。
11.第11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第3+10列金額。
二、表內、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
2.第3列=第2-1列。
3.第8列=第4-6列。
4.第9列=第5-7列。
5.第10列=第9-8列。
6.第11列=第3+10列。
(二)表間關系
1.第10行1+8列=表A105000第4行第1列。
2.第10行2+9列=表A105000第4行第2列。
3.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3列;若<0,將絕對值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4列。
Ⅲ 企業將閑置資金買銀行理財產品,產生的投資收益如何入賬,這個投資收益用交營業稅么,用交所得稅么
企業使用限制資金理財需要從投入金額,理財時間,已經所投資標的的份額大小來對比來區分:
1、金額較少,短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所得幾張投資收益,按正常交投資所得稅。
2、無公允價值的投資標的,列為長期股權投資。這里的溢價收益列為資本公積。按正常交投資所得稅
3、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算入變動損益,處理時,按照利潤正常交所得稅。
具體分記科目可以我上面三個名詞的會計分錄。再者就不細舉了。
Ⅳ 期貨投資取得的收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否應做納稅調整
企業如果有投資收益的,應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企業已將收版益計入了企業的投資收益科目,則不需作納稅調權整;但如果企業取得的期貨投資收益未計入投資收益的,就需要做納稅調整,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您還有其他稅務問題,請移步【51個稅問答】小程序~
Ⅳ 請教:我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實現的 投資收益 是否繳稅繳那些稅謝謝!
公司的收益屬於營業外收入,要交企業所得稅
大部分的理財收益都不高的,一年收益率最高也就5.4%左右,而且要求高門檻,5萬,10萬起步的!現在銀行里的黃金白銀理財最好:周期短(當天買賣即可見收益),收益高(每月保本收益5%),門檻低,有五家銀行可以做,去當地銀行辦網好網銀就行了,回來登錄網銀即可開通黃金白銀理財業務,只不過你在開通的時候輸入我們服務號,我們給您提供行情資訊,我做這個五年多了,每月保本收益3%! 望採納
Ⅵ 所得稅匯算清繳中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如何填報
A105030《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說明
本表適用於發生投資收益納稅調整項目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等相關規定,以及國家統一企業會計制度,填報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稅法規定,以及納稅調整情況。發生持有期間投資收益,並按稅法規定為減免稅收入的(如國債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調整。處置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確認為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
2.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確認的投資收益。
3.第3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投資收益與稅法規定投資收益的差異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2-1列的余額。
4.第4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5.第5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6.第6列「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7.第7列「處置投資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投資處置成本的金額。
8.第8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為第4-6列的余額。
9.第9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所得」: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處置所得,為第5-7列的余額,稅收計算為處置損失的,本表不作調整,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進行納稅調整。
10.第10列「納稅調整金額」: 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9-8列的余額。
11.第11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第3+10列金額。
二、表內、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
2.第3列=第2-1列。
3.第8列=第4-6列。
4.第9列=第5-7列。
5.第10列=第9-8列。
6.第11列=第3+10列。
(二)表間關系
1.第10行1+8列=表A105000第4行第1列。
2.第10行2+9列=表A105000第4行第2列。
3.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3列;若<0,將絕對值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4列。
Ⅶ 關於 投資收益的所得稅匯算清繳 問題
稅率一樣,就可不交了。
Ⅷ 公司銀行短期理財投資收益如何交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怎麼填寫
一、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投資人獲得的投資收益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不過,其實並不是每一種理財產品都需要交稅。
二、《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
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按照稅收規定確認的投資收益。
第3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納稅人持有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投資收益與稅收規定投資收益的差異需納稅調整金額,為第2-1列金額。
第4列「會計確認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確認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第5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收入」: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投資項目,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扣除相關稅費後的處置收入金額。
第6列「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會計核算的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7列「處置投資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的投資項目,按稅收規定計算的處置投資的計稅金額。
(8)投資收益理財產品匯算清繳擴展閱讀:
本表為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企業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和附列資料等有關項目。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Ⅸ 企業投資確認投資收益匯算清繳涉及哪些稅收
答:貴單位年底依據投資企業盈利確認投資收益,根據稅收政策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應以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所以貴公司確認的上述投資收益,應做納稅調減處理。 政策依據:《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